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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权责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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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汇总表 序号 类别 权利名称 一 行政许可 共(11)项 二 三 设定依据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本)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本 林木种子生产经 第三十一条 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五原县林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 )第七十条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 1 业和草原 营许可证核发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或不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定,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 局 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2.审查责任:要求具备,土地使 ,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由本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 用证明。具有繁殖林木种苗的隔离和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六条从事 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负 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 临时占用林地审 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 根据2016年 五原县林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 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林业主管部门的工 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 业和草原 培育条件。无检疫性病虫害的林木种 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 批 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 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 局 、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苗生产地点。具有与林木种苗生产规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主要包 规的决定》修正) ,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 模相适应的生产、检验设施。具有相 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 员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处分。第七十一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 国家二级保护和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 括项目批准文件、被占用或者被征用 第十七条 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五原县林 应的林木种苗生产、检验技术人员。 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行政法规】《 条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和工作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 自治区重点保护 订本) 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等法定材料);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年4月4日国务院第173 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业和草原 文审符合要求,要对现场进行核查, 3 。 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给 第二十一条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陆生野生动物特 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 局 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对临时 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 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行政许 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 予处分;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品种审 审查责任:按照一次性告知书所要求 27日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三条行 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 许猎捕证初审 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 占用防护林林地或特种用途林林地面 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 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应当告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 定工作。2.【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由中华 1、受理报检责任:一次性告知补证内 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 的材料,组织人员对书面申请材料进 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 森林植物及其产 1.【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5月13日中华人民 五原县林 积5公顷以上、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 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 复林业生产条件。 发。 知理由)。对涉及申请人、厉害关系 (2007年4月4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 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 业和草原 行现场勘察。3、决定责任:材料齐全 容、依法受理或不受理(不受理,填 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 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 4 品调运植物检疫 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8号发布 上的,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国有重点林 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 2.【部门规章】《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 入重大利益的,或者依法需要听证的 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 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2004年7月1 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 写凭证,说明不受理理由);2、审查 局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符合法定形式,作出许可决定(不 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 证书核发 区林地的作出审批决定(不予行政许 2015年3月3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发布 根据2016年9月22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 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在做出决定前履行法定告知责任。 、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 的决定》修正) 责任:对《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 日起施行)第七十三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 第七十四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 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可的应当告知理由,并在《使用林地 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六条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 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国家林业局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 2.【部门规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4.送达责任:按时办结,制作并送达 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由中华人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 第三条 第一款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 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产地检疫 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 林木采伐许可证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 五原县林 ,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 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证发证,按 申请表》中明确记载不同意的理由, 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 的决定》修正) 2016年4月19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发布 自2016年6月1日起 行政许可证件,建立许可证发放档案 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 第三十二条 第四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 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 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合格证》身份证明材料及附带材料清 5 业和草原 核发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例》(1992年3月1日林业部发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 时送达并按规定备案,信息公开。5、 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用地单位);按 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 第六条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 施行) ,并将信息公示5.事后监管责任:证 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六条泄 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第五款 农村 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2004年7月1日 或不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局 第七条 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 单进行书面审查,现场抽样调查,对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四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 事后监管责任:加强临时使用林地项 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 时办结;告知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 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 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 第九条 申请林木种子进出口业务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后对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 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 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 。2、审查阶段责任:按照一次性告知 起施行)第七十三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 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 检疫: 调查中发现的或疑似的检疫性和危险 次修正) 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 目的监督检查,保护森林资源免遭破 其他法定告知。4、送达责任:制发送 分。 审批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省、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由中华人 证的,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 结果提出行政许可证延续、撤销、注 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 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 五原县林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 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 书所要求的材料,组织人员对书面申 非国家重点保护 (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 性林业有害生物,应采集标本若干份 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行政许可决定的;(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 坏。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 第十二条 申请特许猎捕证的程序如下: 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办理。其中,重点国有林区内的建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 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 订本) 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 销等决定。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 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许可证。 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请材料进行现场勘察。3、决定阶段责 业和草原 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信息公开。5 6 野生动物狩猎许 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上采集标签,填写《林业植物检 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一)需要捕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 履行的责任。 、事后监管责任:加强临时使用林地 设项目,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二条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 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2004年7月1日 或不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局 门审核后,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行的其他责任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四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行 任: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作出 可 (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 疫采样凭证》;对一时不能有结论的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 ;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 请人所在地和捕捉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 项目的监督检查,保护森林资源免遭 起施行)第七十三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 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 。2、审查阶段责任:按照一次性告知 申请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 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 根据2018 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对符合 ,待培养或饲养后,供室内检验或送 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 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 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由中华人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 破坏。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 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书所要求的材料,组织人员对书面申 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 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 国家重点保护陆 经过检疫。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 五原县林 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 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 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 专家鉴定的,要有书面鉴定结论。做 许猎捕证;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 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 订本) 应履行的责任。 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 请材料进行现场勘察。3、决定阶段责 7 业和草原 制证,发证并按时送达;按规定备案 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生野生动物人工 第十一条 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三次修正)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单位,必须有 检疫处理。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 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截留、挪用 (二)需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猎捕国家二级保护 第二十五条 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 或不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2004年7月1日 局 例》(1992年3月1日林业部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中华人 任: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作出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四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行 繁育许可证初审 计划地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 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第三十二条 第一款(一) 县属国有林场,由所在地的县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 ,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 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 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应制作 、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 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 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国 起施行)第七十三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 。2、审查阶段责任:按照一次性告知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 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 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 。 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定应履行的责任。 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 五原县林 试验、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得带有植物检 不予许可决定书,告知理由)现场检 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 采集林业行政主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由中华人 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 书所要求的材料,组织人员对书面申 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 8 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 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 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申请前两款以外的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由 3.【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许可决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对符合法定条 业和草原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疫对象。植物检疫机构应实施产地检疫。 疫或室内检疫或专家鉴定或除害处理 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 管部门管理的国 1996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 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请材料进行现场勘察。3、决定阶段责 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 制证,发证并按时送达;按规定备案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局 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法>办法》(2000年8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 五原县林 2.【部门规章】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合格的,未带有应检林业有害生物的 行政处分。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6月29日第十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 临时占用草原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行政机关及 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2004年7月1日 家二级保护野生 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 或不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第七十六条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 (三)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 9 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 任: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作出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四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行 次修正)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 ,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 。 业和草原 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公布) 行政许可决定的。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应当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1994年7月26日林业部令第4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 可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 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 起施行)第七十三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 植物和自治区珍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审查阶段责任:按照一次性告知 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 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 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 局 第十五条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持有狩猎 定应履行的责任 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 只从事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办理林木种子生产 五原县林 第三十七条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照许 ,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年修正本)第 在草原上修建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一条草原行政主管部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林业局令第2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家林业局关于 ,并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或者《产 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 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 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 稀林木初审 第四十条需要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修正) 书所要求的材料,组织人员对书面申 10 偿。第七十七条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 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猎捕地的省、自治 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2.【部委规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 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 证,并按照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 许可决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对符合法定条 业和草原 经营许可证。 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牧区居民采伐房前屋后个人所有 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 接为草原保护和 四十一条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 门工作人员及其他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 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地检疫合格证》。经过审查,对带有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六条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 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 理由)。2.审查责任:组织专业人员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 第十六条 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 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请材料进行现场勘察。3、决定阶段责 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理办法》(1991年1月9日林业部公布 根据2015年4月30日国 制证,发证并按时送达;按规定备案 局 方法进行猎捕。 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 五原县林 的零星林木除外;零星林木范围以林权证确认的为准。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 外国人对国家重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经1988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经1988年11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 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 工程设施,需要使用草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 畜牧业生产服务 用职权,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 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 第二条 林业部主管全国森林植物检疫(以下简称森检)工 应检林业有害生物的签发《植物检疫 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 现场检查勘验,审查是否符合许可条 11 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 任: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作出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四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行 动物园需要申请捕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在向国 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 家林业局令第37号《国家林业局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 ,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 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 业和草原 狩猎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 行政许可决定的。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采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以伐区为单位核发 点保护陆生野生 处分。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三 年11月8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修订通过, 月8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修订通过,2018年10月 一次性告知补证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 的工程设施使用 主管部门批准;修筑其他工程,需要将草原转为非畜牧业生 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作。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森检工作。 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第七十七条行政机关不依法 通知单》,依法进行除害处理。对除 筑物;占用期满,用地单位必须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 件,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作 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 物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向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 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前,须经国务院建设 局 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 定》第二次修正) 定应履行的责任。 门按照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印制,县级人民政府 ,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 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个人所有的林木,以户为单位核发林 条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 动物进行野外考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 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产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前款所称直接 包括申请表、申请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草原的审批 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确认 共(2)项 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森检机构,由 害处理不合格的,依法做出不予行政 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 2.【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1984年 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依照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 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或者向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 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 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需要申请捕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 第五条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 许可决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对符合法定条 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核发。 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 木采伐许可证。 察或野外拍摄电 过,修改)第四十条 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 外国人在我国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 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实 、立项文件、项目环境影响相关批复 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是指:(一)生 其负责执行本地区的森检任务。 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许可的书面决定,同时说明理由和所 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改)第四十二条野生动物保护主 12月26日公布根据2004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 法定方式进行,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 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制证,发证并按时送达;按规定备案 2016年修订本)第四十二条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 物的,在向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 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 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 五原县林 1、受理责任: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狩猎证每年验证1次。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 草原所有权、使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修正本)第 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在接到采伐林木申请后,应 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 影、录像审批 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应当经省、自 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机关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 质性审查,提出是否同意许可的审核 1 产、贮存草种和饲草饲料的设施;(二)牲畜圈舍、配种点 、拟征用使用草原权属证明材料、拟 国有林业局所属的森检机构负责执行本单位的森检任务 依据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告知申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第四十条在草原上 理由)。4.送达责任:按时办结,制 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 ,信息公开。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 其他有关部门、机关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现违 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前,须经同级政府建设行政 业和草原 行政许可决定的。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2003年11月14日农业部令第33号公布)第七条实行家 用权确认 十一条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使用的 3.【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 以初审。2、审查责任:材料符合规定 处分。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六 当在7日内办理完毕;遇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不应超 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意见。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 定,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 征用使用草原协议、拟使用草原的区 、剪毛点、药浴池、人畜饮水设施;(三)科研、试验、示 ,但是,须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认。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 请人享有的复议权和诉讼权。对新发 从事采土、采砂、采石等作业活动,应当报旗县级人民政府 作并送达行政许可证件。5.事后监督 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 局 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 定应履行的责任。 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或者不依法 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五原县林 ,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 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 1.受理责任:治理者向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年4月4日国务院第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本)第 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国家所有的草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核发使用权证 动物保护法>办法》(1991年1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 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林业主管部 的,及时登记造册。3、审核责任:县 2 过一个月,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或者不依法查处,或者有滥用职权等其他不依法履行职 单位批准,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决定责任:依据审核意见作出行政 营利性治沙验收 范基地;(四)草原防火和灌溉设施。2.【国务院决定】《 域坐标图及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进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 现的检疫性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 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一条森检人员在工作 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采矿产资源的,并应当依法办理 责任: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 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依法 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 许可决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对符合法定条 业和草原 查处,或者有滥用职权等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的 负责核发特许猎捕证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3个月内 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 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林业部审批;凡驯养繁殖国 二十九条 治理者完成治理任务后,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提出验收申请;2.现场核查责任:林 17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 ,确认草原使用权。未确定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由县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5月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 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 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森林、林木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责的行为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 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当告 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确定现场查验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局 和个人,应当在生产期间或者调运之前向当地森检机构申请 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 必须采取措施彻底消灭,并依法上报 有关手续。经批准在草原上从事本条第一款所列活动的,应 料申请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 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 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 ,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机关责 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 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 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核实 政府受理治理申请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 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 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 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并负责保护管理。集体所有的草 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 行政奖励 共(8)项 采伐情况,对采伐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收缴许可 知理由)。 2014〕5号)第29项。事项名称: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 组织形式,进行现场查验。对申请材 门、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产地检疫。对检疫合格的,由森检员或者兼职森检员发给《 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 疫情。4、送达责任:采取直接送达等 当在规定的时间、区域内,按照准许的采挖方式作业,并采 段通过审核或获取批准书的,按有关 行政许可决定的。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请采集证。 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3.【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 处分。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政主管部门审批。 格的,受理治理申请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给治理合格证明 上报文件后,现场核查并按治理方案 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 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 原,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核发所有权证,确认草原所有权 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 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证,中止其采伐,直到纠正为止。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 4.送达责任:制作送达文书;将已取 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七十公顷以上草原审批 料及查验组意见进行审核,提出审核 产地检疫合格证》;对检疫不合格的,发给《检疫处理通知 方式送达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地方政府规章】《内蒙古自 取保护草原植被的措施。在他人使用的草原上从事本条第一 规定进行处罚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 五原县林 采集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一级或者二级保 ,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 法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 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年本 1.准备阶段责任:通知相关单位或个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对在林业技术推 批准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林业行 (2016年修订本)第四十二条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 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查验收; 文件;经验收不合格的,治理者应当继续治理。 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1 管理部门。(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 猎捕非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 。依法改变草原权属的,应当办理草原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 得证书的人员信息在门户网站公布。 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 意见,并提交局领导决定。3、决定责 单》。产地检疫的技术要求按照《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 治区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办法(林业部分)》(1990年11 书和《检疫处理通知单》,送达应有 款所列活动的,还应当事先征得草原使用者的同意。 定应履行的责任。 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 护野生植物的,须先征得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构成 第十七条 因特殊需要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按野 业和草原 人评奖条件,公布奖项申报起止日期 ) (1996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 广工作中做出贡 。处理决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3.【地方 者其他有关部门、机关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现 政主管部门应当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 3.告知检查结果责任:对验收合格的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 2.【部门规章】《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2004年7月1日国 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 2.【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1984年6 向旗县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狩猎证。 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 局 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后监管责任:对取得许可的进行 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1984年6月7日内 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 五原县林 程》的规定执行。 受送达人签字的登记或者送达回证5、 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号发布根据2010年 1.【法律】《公务员法》(2005年本)第五十二条公务 对植物新品种育 同意,分别依照前两款的规定申请采集证。 1.准备阶段责任:通知相关单位或个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行政法规】《行政机 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办理。 和工作安排。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 议通过,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第八条 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献的奖励 《驯养繁殖许可证》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 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或者不依 2 单位(人)发给合格证明文件,对不 家林业局令第11号发布 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 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六条 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4 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 监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 业和草原 定(不予许可应当告知理由)4、送达 蒙古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11月 3.【地方政府规章】《内蒙古自治区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办法 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企业的证后不 种的奖励 人评奖条件,公布奖项申报起止日期 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一) 处分。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 1997 年 3 月 20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213 号 公 布 采集珍贵野生树木或者林区内、草原上的野生植物的, 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年4月4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 猎捕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须向旗县级野生动物 报企业或个人进行资格审核,由专家 给予奖励。 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正)第四十九条科学技术行政部门 法查处,或者有滥用职权等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殖许可证申请表》由林业部统一印制。 合格的单位(人)应当继续治理。 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应当按 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 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 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4、登 局 行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公布 责任:按时办结,出具并送达批复文件 (林业部分)》(1990年1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定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提出行政许 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 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5号公布自 1.【行政法规】《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11月17日 1.【法律】《公务员法》(2005年本)第五十二条公务 1.准备阶段责任:通知相关单位或个 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规定办理。 和工作安排。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 条例》第二十九条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 会议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有贪污 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盟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评审组对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 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滥用职 对预防森林病虫 根据2014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国务 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机关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 照治理方案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组织检查验收。 对验收 五原县林 记责任:如实、及时地登记有关事项 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 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三)县级以上 号公布)第八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草原,属于国家所有和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 ,并建立申请单位获得许可档案。5、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 第15号发布 根据2010年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 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 可证书延续、撤销、注销等处理决定 国务院第五十次常务会议通过 1989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 人评奖条件,公布奖项申报起止日期 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一) 报企业或个人进行资格审核,由专家 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三)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 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发放采集证后,应当抄送环境保 、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 ,报自治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特许猎捕证。 评审报告。3.公示、转报阶段责任: 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 3 业和草原 害方面做出贡献 集体所有:(一)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划拨给国有 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任。 合格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给治理合格证明文件;对 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 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 。5发证责任: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任。 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使用草原十亩以下的,由旗县级 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申请单位的事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 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七条森检人员失职 国国务院令第46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和工作安排。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 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 局 评审组对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 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 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 护部门备案。 完成关系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并有重大应用价值 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 为了控制野生动物造成的危害,需要捕杀国家和自治区 评定委员会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候选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 的奖励 依法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 验收不合格的,从事营利性治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继续治理 处分。 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 企业、事业单位和用于军事用地的草原属于国家所有;(二 权证全部落实到户。6、事后监管责任 后不定期检查。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十亩以上一百亩以下的, 令第17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 、渎职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责任。 报企业或个人进行资格审核,由专家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成绩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 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三)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 ,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三款(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的植物新品种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 采集证的格式由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评审报告。3.公示、转报阶段责任: 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进行种群数量和危害情况调查, 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拟奖励企业名单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构 。 对验收合格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从事营利性治沙的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 )牧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草原属于集体所有,但依 :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申请以 由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者林业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评审组对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 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 评定委员会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候选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十三)违反职业 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 按上款规定办理。 ,在巴彦淖尔市主要新闻媒体和市林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治理合格证明文件,依法申请森林、林木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 法使用国家所有的草原除外。第九条已经确认使用权的国家 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审 一百亩以上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条 自治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森检工作。 (一)严格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法规,预防和除治措施 ,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三款(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评审报告。3.公示、转报阶段责任: 道德、社会公德;(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第五十 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拟奖励企业名单 处分。第二十六条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 业局门户网站上公示。经公示通过的 和林地权属登记。 所有的草原,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核发草原使用权 核或获取批准书的,按有关规定进行 乡(镇)人民政府补正。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各级森检工作分别由自治区、盟市、旗县(市)森林病虫害 评定委员会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候选 五条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 得力,在本地区或者经营区域内,连续五年没有发生森林病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十三)违反职业 ,在巴彦淖尔市主要新闻媒体和市林 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 拟奖励企业或个人名单,报市政府批 证;未确认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 处罚。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 》第二十三条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 备注 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汇总表 序号 四 五 六 七 类别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在植物检疫工 1.【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5月13日中华人民 4 作中成绩突出的 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8号发布 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 奖励 的决定》修正) 对林木良种推广 1.【部门规章】《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1997年6月 第十七条 在植物检疫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5 工作中成绩显著 15日林业部令第13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 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对在植树造林、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第2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和修 的奖励 6 2.【部门规章】《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保护森林、森林 第十二条 在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森林管理以及林业科学 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1994年7月26日林业部令第4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 对在自然保护区 管理以及林业科 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 第四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选育 7 林业局令第2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家林业局关于 根据2017年10月7 以及在有关的科 学研究等方面成 年9月2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奖励。 林木良种,并对选育林木良种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 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的) 对在野生植物资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 学研究中做出显 绩显著的单位或 奖励。 8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成绩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 源保护、科学研 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著成绩的单位和 者个人的奖励 1996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 者林业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 第九条 对建设、管理自然保护区以及在有关的科学研究中 个人的奖励 行政给付 究、培育利用和 共(5)项 (一)与违反森检法规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宣传教育方面成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二)在封锁、消灭森检对象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 退耕还林工程种 绩显著的单位和 1.【行政法规】《退耕还林条例》(2002年12月14日中华人 》修正) 1 (三)在森检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获得重大成果或者 苗造林补助、退 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野生植物科学研究、野生植物的就 个人的奖励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7号公布 显著效益的;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本) 给予防沙治沙单 耕补助、完善政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 地保护和迁地保护。 (四)防止危险性森林病、虫传播蔓延作出重要贡献的 位和个人资金补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 策补助 令第666号公布) 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培育利用和宣传教育 对推广使用林木 。 1.【部门规章】《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2011年1月 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防沙治沙。 助 第七条 国家对退耕还林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3 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3.【地方政府规章】《内蒙古自治区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办法 良种的单位或者 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公布 自2011年1月25日起施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防 负责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 对为选育林木良 个人给予适当的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本) (林业部分)》(1990年1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十三条 对推广使用林木良种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适 沙治沙的面积和难易程度,给予从事防沙治沙活动的单位和 4 取措施,保证退耕还林中央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组织落实 种建立测定林、 第十四条 第15号发布单位和个人因林业主管部门为选育林木良种建立 根据2010年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 经济补贴 当的经济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 个人资金补助、财政贴息以及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 补助粮食的调运和供应,加强退耕还林的复查工作,按期完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试验林、优树收 测定林、试验林、优树收集区、基因库等而减少经济收入的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单位和个人投资进行防沙治沙的,在投资阶段免征各种 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并逐级落实目标责任,签订责 给予森林生态效 第八条 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二)根据 集区、基因库而 ,批准建立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 令第17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 5 税收;取得一定收益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有关税收。 任书,实现退耕还林目标。 益补偿 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 减少经济收入的 补偿。 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政 第三十五条 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 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 单位和个人给予 府争取在财政拨款和农业发展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份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 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 行政裁决 共(1)项 经济补偿 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额,用于林木良种的推广使用。 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 根据2016年 (一)积极宣传、模范执行植物检疫法规,与违反植物检疫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 第三十七条 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由国务院计划、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林木、林地所有 林木良种的推广使用。 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 法规的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财政、林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核拨。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1 权和使用权争议 第十七条 规的决定》修正) (二)对森林植物检疫对象控制、扑灭等有显著成绩的;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林木良种推广使用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处理 第十五条 第三款 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经营者,有获得森 (三)在森林植物检疫技术研究和应用上有重大贡献的; 资金。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 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权利。 (四)对防止检疫性病虫传播、蔓延、挽回经济损失有突出 其他行政 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共(2)项 权力 成绩的;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 (五)积极配合森检工作,贯彻执行检疫法规成绩显著的。 草原承包经营权 1.【地方政府规章】《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 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流转备案 》(2006年3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公布)第 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 种子经营者按照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修订本) 二十一条草原承包经营权依法进行流转的,发包方应当在流 2 争议的林木。 经营许可证规定 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 转合同签定后,到旗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草原 2.【部门规章】《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1996年10 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 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行政处罚 的有效区域设立 共(29)项 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令第10号) 分支机构的备案 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 第四条 林权争议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对盗伐森林或者 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1 林业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 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 其他林木的处罚 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 政府设立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以下统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 对滥伐森林或者 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 2 )按照管理权限分别负责办理林权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 其他林木的处罚 第三十九条 第二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 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 对买卖林木采伐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 下的罚款。 3 许可证、木材运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 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 对在林区非法收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输证件、批准出 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林业主管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 4 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 购明知是盗伐、 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 口文件、允许进 第四十三条 部门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买卖 年修正本) 款。 对进行开垦、采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滥伐的林木的处 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 出口证明书的处 第三十九条 证件、文件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5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 石、采砂、采土 第四十四条 第一款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 罚 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 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 年修正本) 对收购没有林木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 、采种、采脂和 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 、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 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伪造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 第三十八条 采伐许可证或者 根据2018年 其他活动,致使 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 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 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倍的罚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 对毁林采种或者 其他合法来源证 森林、林木受到 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 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 7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 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 违反操作技术规 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 根据2018年 明的木材的处罚 次修正) 毁坏的处罚 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 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 程采脂、挖笋、 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 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掘根、剥树皮及 其他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 次修正) 。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 过度修枝,致使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 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 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照前两 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1.准备阶段责任:通知相关单位或个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法律】《公务员法》(2005年本)第五十二条公务 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一) 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 报企业或个人进行资格审核,由专家 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三)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 五原县林 1.准备阶段责任:通知相关单位或个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评审组对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 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 业和草原 人评奖条件,公布奖项申报起止日期 )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 评审报告。3.公示、转报阶段责任: ,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三款(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局 五原县林 1.准备阶段责任:通知相关单位或个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 和工作安排。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 评定委员会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候选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十三)违反职业 业和草原 人评奖条件,公布奖项申报起止日期 )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 报企业或个人进行资格审核,由专家 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 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拟奖励企业名单 道德、社会公德;(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第五十 局 五原县林 1.【法律】《公务员法》(2005年本)第五十二条公务 1.准备阶段责任:通知相关单位或个 和工作安排。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 评审组对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在巴彦淖尔市主要新闻媒体和市林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 五条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 业和草原 人评奖条件,公布奖项申报起止日期 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一) 报企业或个人进行资格审核,由专家 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 2.【法律】《公务员法》(2005年本)第五十二条公务 评审报告。3.公示、转报阶段责任: 业局门户网站上公示。经公示通过的 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 局 五原县林 1.准备阶段责任: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评奖条件,公布 1.准备阶段责任:通知相关单位或个 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 和工作安排。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 评审组对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评定委员会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候选 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一) 拟奖励企业或个人名单,报市政府批 可以免予处分。2.【部门规章】《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 业和草原 人评奖条件,公布奖项申报起止日期 奖项申报起止日期和工作安排。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 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三)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 报企业或个人进行资格审核,由专家 评审报告。3.公示、转报阶段责任: 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 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拟奖励企业名单 局 准。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以市政府 2.【法律】《公务员法》(2005年本)第五十二条公务 则(林业部分)》第三十一条森检人员在工作中徇私舞 报企业或个人进行资格审核,由专家评审组对其申报材 和工作安排。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 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 评审组对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 评定委员会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候选 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一) 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三)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 ,在巴彦淖尔市主要新闻媒体和市林 名义表彰。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 弊、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 料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报告。3.公示、转报阶段责任: 报企业或个人进行资格审核,由专家 ,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三款(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评审报告。3.公示、转报阶段责任: 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拟奖励企业名单 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 业局门户网站上公示。经公示通过的 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 行的其他责任。 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 五原县林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享受资金和应 《退耕还林条例》(2002年修订本)第五十七条:国家 评定委员会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核,确 评审组对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十三)违反职业 评定委员会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候选 ,在巴彦淖尔市主要新闻媒体和市林 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三)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 拟奖励企业或个人名单,报市政府批 ,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三款(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业和草原 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工作人员在退耕还林活动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 追究刑事责任。 定拟奖励企业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主要新闻媒体和市林 评审报告。3.公示、转报阶段责任: 道德、社会公德;(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第五十 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拟奖励企业名单 业局门户网站上公示。经公示通过的 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 局 准。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以市政府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十三)违反职业 五原县林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享受资金和应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四十五条防沙治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 五条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 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业局门户网站上公示。经公示通过的拟奖励企业或个人 评定委员会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候选 拟奖励企业或个人名单,报市政府批 ,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三款(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名义表彰。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 道德、社会公德;(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第五十 业和草原 ,在巴彦淖尔市主要新闻媒体和市林 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 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根据申 名单,报市政府批准。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以市政府 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 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拟奖励企业名单 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 业局门户网站上公示。经公示通过的 局 准。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以市政府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十三)违反职业 行的其他责任。 五条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 五原县林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一条种子行政管理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享受资金和应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 请材料,到现地逐一核实审查;3.决 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挤占、截留、挪用退 可以免予处分。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 拟奖励企业或个人名单,报市政府批 名义表彰。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名义表彰。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 道德、社会公德;(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第五十 业和草原 ,在巴彦淖尔市主要新闻媒体和市林 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 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或者违反本法 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第二十一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管理活动中滥 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根据申 定责任:对审查后决定给予补助的, 保护区条例》第四十一条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耕还林资金或者克扣补助粮食的;(二)弄虚作假、虚 业局门户网站上公示。经公示通过的 局 准。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以市政府 行的其他责任。 五条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 五原县林 可以免予处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一条种子行政管理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享受资金和应 规定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 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请材料,到现地逐一核实;3.决定责 进行张榜公布,履行公示制度。4.支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报冒领补助资金和粮食的;(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 名义表彰。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 业和草原 拟奖励企业或个人名单,报市政府批 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 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或者违反本法 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内蒙古自治区林 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林业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根据现地核实结果,对符合发补 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第五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 付责任:对审查后决定给予补助的, 任;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 局 准。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以市政府 行的其他责任。 可以免予处分。 1.受理责任:各级财政部门和林业主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规定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 木种苗条例》第三十七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木种苗 管部门收到单位或者个人为选育林木 助的,下发符合补助文件,并督促当 五原县林 名义表彰。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 由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支付经 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人员在退耕还林活动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 管部门要逐级联合向上级部门报送中 )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 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良种建立测定林、试验林、优树收集 业和草原 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林业主 地政府给予补助。4.支付责任:对符 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济补助并按时送达。5.事后监管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内蒙古自治区林 行的其他责任。 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申请。 ,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参与和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 局 管部门收到单位或者个人为选育林木 区、基因库而减少经济收入的经济补 合发补助的,督促当地政府给予补助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发放到位。6. 木种苗条例》第三十七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木种苗 正,退还分摊的和多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 申报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 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良种建立测定林、试验林、优树收集 活动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 偿申请后,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 并按时支付;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 存在的主要问题、年度任务和计划、 ,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参与和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区、基因库而减少经济收入的经济补 处分,同时没收林木种苗和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 行核实,确定是否给与补贴。3.决定 监督检查,确保发放到位。6.法律法 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 申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审查 2.《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林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旗县级以 活动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 偿申请后,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 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 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未及时处理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本 责任:林业主管部门收到中央财政森 处分,同时没收林木种苗和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 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 五原县林 行核实,确定是否给与补贴。3.决定 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 有关破坏退耕还林活动的检举、控告的;(二)向供应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 )第七十条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 业和草原 责任: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 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申请,按照国家 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面说明理由。4.支付责任:对符合要 补助粮食的企业和退耕还林者分摊粮食调运费用的;( 或不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局 级公益林区划界定结果核实国家级公 定,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 刑事责任:(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森林生态功能造 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 求的单位和个人,由林业部门会同财 三)不及时向持有验收合格证明的退耕还林者发放补助 )。2.调查取证:要对材料的真实性 益林补偿面积。确定补偿资金额度, ,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由本 成破坏的项目予以批准的;(二)挪用、挤占、截留生 面说明理由。4.支付责任:对符合要 政部门统一支付经济补贴并按时送达 粮食和生活补助费的;(四)在退耕还林合同生效时, 和案件进行调查核实。3.审理裁决责 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负 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三)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与承 对不符合规定的重新申请上报。汇总 求的单位和个人,由林业部门会同财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对自行采购种苗的退耕还林者未一次付清种苗造林补助 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组织相关 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上报上级主管部门。3.决定责任: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 担管护责任的公益林责任单位和个人签订公益林管护合 政部门统一支付经济补贴并按时送达 五原县林 1、受理责任:告知当事人所提交的材 确保发放到位。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费的;(五)集中采购种苗的,在退耕还林验收合格后 人员进行审理裁决。4.送达责任:将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 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决定予以补偿 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 同的;(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 业和草原 料,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未与退耕还林者结算种苗造林补助费的;(六)集中 裁决结果及时送达相关人员。5.法律 员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处分。 局 。4.支付责任: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和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本 公益林毁损的。 五原县林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 确保发放到位。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需补正的内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 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 采购的种苗不合格的;(七)集中采购种苗的,向退耕 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业和草原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 个人,由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 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七十条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 围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2、审查 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还林者强行收取超出国家规定种苗造林补助费标准的种 局 支付经济补偿并按时送达。5.事后监 或不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 定,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 苗费的;(八)为退耕还林者指定种苗供应商的;(九 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发放到 ,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由本 )。2.审查责任:林业主管部门收到 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 决定和命令;(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六)弄虚作假, )批准粮食企业向退耕还林者供应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五原县林 1、立案责任:接到举报等情形,填写 位。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 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负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单位或者个人在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 定责任:告知申请人准予备案或不予 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 的补助粮食或者将补助粮食折算成现金、代金券支付的 业和草原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报行 他责任。 )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 构的备案申请后,要对申请材料的真 备案的决定。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 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八)违反财经纪律,浪 ;(十)其他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 局 五原县林 1、立案责任:接到举报等情形,填写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政负责人审批,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 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费国家资财;(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业和草原 实性进行核实,确定是否给与备案。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报行 )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 :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 员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处分。 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 3.决定责任: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 织的合法权益;(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一) 局 五原县林 1、立案责任:接到举报等情形,填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政负责人审批,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 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 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二)参与或者支持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 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 业和草原 登记;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 写《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报 )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 :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 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 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 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三)违反职业道德、 【法律】《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 记并书面说明理由。4.送达责任:对 局 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五原县林 1、立案责任:接到举报等情形,填写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行政负责人审批,是否立案2.调查责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 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 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听取 十三号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社会公德;(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 业和草原 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备案并按时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报行 )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 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 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 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 【法律】《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 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录。执法人员 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 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 局 送达。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 五原县林 1、立案责任:接到举报等情形,填写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政负责人审批,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 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 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听取 十三号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查 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 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 业和草原 其他责任。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报行 )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 :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 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 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 【法律】《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 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录。执法人员 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 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 为。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 局 五原县林 1、立案责任:接到举报等情形,填写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政负责人审批,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 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 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听 十三号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查 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 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 业和草原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报行 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 :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 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 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 【法律】《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 取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录。执法人 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 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 局 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五原县林 1、立案责任:接到举报等情形,填写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政负责人审批,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 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 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听取 十三号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 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 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 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 业和草原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报行 )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 :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 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 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 【法律】《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 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录。执法人员 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 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 局 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方式补充调查 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 政负责人审批,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 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听取 十三号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查 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 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 )。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托处罚的规定的。第五十八条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 :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 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 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 2.【法律】《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录。执法人员 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 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 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 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方式补充调查 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 前,应制作《行政处罚通知书》送达 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 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听取 六十三号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查 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 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 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 )。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托处罚的规定的。第五十八条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 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 五原县林 业和草原 人评奖条件,公布奖项申报起止日期 和工作安排。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 局 备注 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汇总表 序号 类别 设定依据 对草原围栏建设 1.【地方政府规章】《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阻断道路致使草 》(1998年6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 对非法开垦草原 原造成碾压破坏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修正本)第 ,2006年3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公布,自 9 六十六条非法开垦草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或基本草原的处 的处罚 2006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二条违反本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 对破坏基本草原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 罚 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草原监督管 10 行为的处罚 2016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 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修正本)第 对擅自在草原上 会公告第十九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违反本 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 11 六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 开展经营性旅游 违法所得的,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草原 对外国人在中国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活动,破坏草原 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 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 12 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地方性法规】《 境内采集、收购 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第二 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 植被的处罚 财物和违法所得,并按下列规定处罚;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1984年6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1984年6 对违法实施草原 国家重点保护草 十七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 13 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11月26日内蒙古 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建设项目、建设 原野生植物,或 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或者未经批准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重点保护野 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 究刑事责任:(一)开垦基本草原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 对未经批准或者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修正本)第 小面积人工草地 2004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者未经批准对农 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 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 14 六倍以上十二倍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 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 采取欺骗手段骗 六十五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使用草 及建设旱作人工 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八条违 业行政主管部门 集、收购的野生植物和考察资料,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二条在草原上开展经营 以下的罚款;(二)擅自改变基本草原用途的,处以每亩 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处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对未取得采集证 取批准,非法使 草地行为的处罚 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草原建设项目 15 管理的国家重点 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 性旅游活动,应当符合有关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并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毁坏围栏、人畜饮水 罚:(三)非法开垦草原的。3.【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 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第二 或者未按照采集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退还非 用草原的处罚 、建设小面积人工草地及建设旱作人工草地的,由草原监督 保护野生植物进 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2016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 事先征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设施等草原建设保护设施的,责令限期修复,并处以实际损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1984年6 在草原上超过核 证的规定采集、 法使用的草原,对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擅自将草 16 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可以并处每亩 行野外考察的处 十三条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 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失三倍以下的罚款;(四)挖鱼塘、挖沟渠、铲草皮、挖草 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自2011 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定的载畜量放牧 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 收购国家重点保 原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 草原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给 罚 炭的,处以每亩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建造坟 对不签订草畜平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1984年6 2004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或禁牧休牧的草 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 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 护草原野生植物 17 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 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墓的,责令限期迁出,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 衡责任书的处罚 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六条违 原上放牧的处罚 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的处罚 年平均产值六倍以上十二倍以下的罚款。2.【地方性法规】 。 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按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1984年6 对违法实施草原 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超载放牧的,由草原监督管理机 2004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18 ,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1984年6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 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建设项目、建设 下列规定处罚;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 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构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每个超载羊 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11月26日内蒙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1984年6 对采集、收购、 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开 2004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小面积人工草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不签订草畜平衡 19 单位30元的罚款。第二十三条草原承包经营者应当履行合理 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2.【地方性 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加工、 销售发 垦基本草原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 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地及建设旱作人 责任书的,由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签订;逾期仍不签 利用草原的义务,不得超过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载畜量 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2016年3月30日 ,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 对饲草饲料基地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 2004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菜和采集、收购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实 工草地的处罚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五条 20 订的,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2.【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九 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有关规定 2016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建设不符合基本 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带根野生麻黄草 2016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禁止在基本草原上实施下列行为:(一)开垦基本草原;( 施草原建设项目、建设小面积人工草地及建设旱作人工草地 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 处罚:(二)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使 对未取得草原野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草原规划或者饲 会公告第十九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 的处罚 21 二)擅自改变基本草原用途;(三)毁坏围栏、人畜饮水设 的,由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 会公告第十九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违反本 规定,未取得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许可证或者未按照采 用草原的。3.【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 生植物采集、收 第二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饲草饲料基地建设不符合基本草原规 草饲料种植种类 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 二款规定,采集、收购、加工、销售发菜和采集、收购带根 施等草原建设保护设施;(四)擅自钻井提取工业用水;( ,可以并处每亩草原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最高不得 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草 集、收购许可证的规定采集、收购草原野生植物的,由旗县 条例》(2016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对在基本草原上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1984年6 十三条 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 购许可证或者未 不符合规定的处 超过5万元;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划或者饲草饲料种植种类不符合规定的,由旗县级以上草原 22 野生麻黄草的,由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五)挖鱼塘、挖沟渠、铲草皮、挖草炭等破坏草原植被的行 原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在 级以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超过核定的载畜 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按照采集、收购 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 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罚 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 为;(六)建造坟墓;(七)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倾倒 赔偿责任。 基本草原上超过核定的载畜量放牧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1984年6 对在实行禁牧休 量放牧的处罚 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2004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 许可证的规定采 23 ,处以每亩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排放固体、液体、气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或者造成环境噪声污 未改正的,处以每个超载羊单位100元的罚款;(二)在实行 取批准,非法使用基本草原的,由旗县级以上草原监督管理 牧的基本草原上 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集、收购草原野 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许可证的,吊销草原野生植物采集 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 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染、粉尘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波辐射污染;(八)其他 禁牧休牧的基本草原上放牧的,处以每个羊单位30元的罚款 、收购许可证;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 对草原围栏建设 1.【地方政府规章】《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机构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基本草原,限期拆除在非法使用基 2004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放牧的处罚 24 例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 生植物的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破坏基本草原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自治区依法实行草畜平衡制度和禁牧休牧轮牧 承担赔偿责任。3.【地方政府规章】《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野 中因阻断道路对 》(1998年6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 本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并处以 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超载放牧的,由 管理部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 制度,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落实制度的农牧民给 对买卖或者以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修正)第六十 生植物采集收购管理办法》(2008年12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 草原造成碾压破 第四十六条 ,2006年3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公布,自 该基本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九倍以上十二倍以下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超载放牧的,由 25 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 2. 予奖励补助。 他形式非法转让 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草原,构成犯罪的,依 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坏的处罚 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处以每个超载羊单位30元的罚款。 【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2016 对非法开垦草原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六条:“非法开垦草原 草原的处罚 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旗县级以上人 26 处以每个超载羊单位30元的罚款。 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的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 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 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 第二十三条 草原承包经营者应当履行合理利用草原的义务 告第十九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 对未经批准或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7 例》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不得超过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载畜量。 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许可证 2002年12月 未按照规定的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 六)未取得草原野生植物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进 2.【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 或者未按照采集、收购许可证的规定采集、收购草原野生植 对在荒漠、半荒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 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 间、区域和采挖 行采集的;4.【部门规章】《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 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五万 28 2016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2.【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 物的,由旗县级以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 漠和严重退化、 一次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2号公布,自2003 方式在草原上进 2001年10月16日农业部令第1号公布)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 元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 会公告第十九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6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 第 对离开道路在草 沙化、盐碱化、 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八条: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 行采土、采砂、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修正本) 29 承担赔偿责任。” 规定,采集甘草和麻黄草造成草原生态环境破坏的,根据国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会公告第十九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下的罚款;有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许可证的,吊销草原 七十条非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 原上行驶或者未 石漠化、水土流 的时间、区域和采挖方式在草原上进行采土、采砂、采石等 ) 采石等活动的处 务院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集 的,由旗县级以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按照下列 行政强制 按照确认的行驶 野生植物采集、收购许可证;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 行驶,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未事先向所在 失的草原,以及 共(3)项 活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 罚 证,并责令恢复植被,拒不恢复的,指定有关单位和个人代 措施 规定处罚:(一)在基本草原上超过核定的载畜量放牧的,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地方政府规章】《内 区域和行驶路线 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未按照报告的行 生态脆弱区的草 第三十八条 第六十七条: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 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 为恢复植被,所花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可处以违法所得1倍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每个超载羊单位100元的 的,由旗县级以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按照下列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蒙古自治区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管理办法》(2008年12月 在草原上行驶, 查处假冒授权品 原上采挖植物或 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由县级 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 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 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第二十七条违 罚款;(二)在实行禁牧休牧的基本草原上放牧的,处以每 规定处罚:(一)在基本草原上超过核定的载畜量放牧的, 1997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3号公布方人 1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 破坏草原植被的 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 1 种案件的强制措 者从事破坏草原 物或者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 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 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采集证或不按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出 个羊单位30元的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每个超载羊单位100元的 根据2014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国务 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 被,可以并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三倍以上九倍以下 处罚 施 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 植被的其他活动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售甘草和麻黄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依法实行草畜平衡制度和禁牧休牧轮牧 罚款;(二)在实行禁牧休牧的基本草原上放牧的,处以每 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 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 的处罚 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制度,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落实制度的农牧民给 个羊单位30元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 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 偿责任。 2.【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 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 。 第三十四条 第二款 对伐区作业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发放采 自的职权在查处品种权侵权案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2 收缴采伐许可证 》的有关规定处罚: (六)未取得草原野生植物采集证或者 例》(2016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伐许可证的部门有权收缴采伐许可证,终止其采伐,直到纠 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依法实行草畜平衡制度和禁牧休牧轮牧 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在查处假冒授权品种案件时, 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进行采集的; 4.【部门规章】《甘草 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九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正为止。 制度,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落实制度的农牧民给 根据需要,可以封存或者扣押与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 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2001年10月16日农业部令第1号公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非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 2.【行政法规】《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1987年8月25日 予奖励补助。 材料,查阅、复制或者封存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及有关 布)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采集甘草和麻黄草造 辆离开道路在基本草原上行驶,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 国务院批准 根据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通 文件。 成草原生态环境破坏的,根据国务院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 察等活动,未事先向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 过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政府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集证,并责令恢复植被,拒不 门报告或者未按照报告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基本草原上 8 八 权利名称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五原县林 1.立案责任:对草原围栏建设阻断道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国 业和草原 路致使草原造成碾压破坏的行为予以 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局 五原县林 1.立案责任:对非法开垦草原或基本 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一条草原行政主管部 、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 业和草原 草原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门工作人员及其他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 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 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局 五原县林 1.立案责任:对破坏基本草原行为的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用职权,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 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草原行 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业和草原 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 政主管部门、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 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 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局 五原县林 1.立案责任:对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 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 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 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一条草原行政主管部 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业和草原 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听取当 营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的行为 门工作人员及其他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 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 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 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录。执法人员应 局 五原县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野生 1.立案责任: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 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 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截留 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查案 用职权,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 业和草原 法证件,听取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 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 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草原野生植物 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 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 、挪用草原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植被 录。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 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 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局 五原县林 1.立案责任:对违法实施草原建设项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国家机关工 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 ,或者未经批准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 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查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 、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恢复费和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费的;(二)无权批准或 业和草原 ,听取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录。执 目、建设小面积人工草地及建设旱作 作人员和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管理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 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 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 者超越批准权限批准征收、征用、使用和临时占用基本 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 局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 五原县林 1.立案责任: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一条草原行政主管部 人工草地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 ,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外考察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 :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 草原的;(三)违反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征用、使用和临 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 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 业和草原 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听 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使用草原的行 门工作人员及其他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 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 取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录。执法人 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时占用基本草原的;(四)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局 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 证据不足时,以适当方式补充调查) 五原县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野生 1.立案责任:对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 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 用职权,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 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一)截留、挪用草原改良、人工种草和草种生产资 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 五)对检举和控告破坏基本草原的违法行为不予受理或者 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 业和草原 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收购国家重 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 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 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金或者草原植被恢复费的;(二)无权批准征收、征用 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 局 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 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六)有其他 方式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 五原县林 ,应制作《行政处罚通知书》送达当 1.立案责任:对在草原上超过核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一条草原行政主管部 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 点保护草原野生植物的行为予以审查 ,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 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 和使用草原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和使用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业和草原 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方式补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 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 载畜量放牧或禁牧休牧的草原上放牧 门工作人员及其他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 ,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 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 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 示执法证件,听取当事人辩解陈述并 草原的;(三)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和使 执法证件,听取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 局 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 充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 五原县林 1.立案审查责任:发现违法行为,予 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 、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国家机关 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用职权,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 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 护条例》第四十一条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草原监督管理 作记录。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用草原的,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征用和使用草 记录。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 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业和草原 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 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通知书 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 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工作人员和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 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 机构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听取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录。执法 3.审查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 原的;(四)擅自对草原承包经营期内的草原进行调整 局 审查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 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方式补充调 五原县林 》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 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 1.立案审查责任:发现违法行为,予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国家机关 5.决策责任: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的, 2.调查取证责任:现场执法人员不得 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 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 的;(五)未及时提供草原生产与生态监测预警信息, 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 业和草原 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 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 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 听证告知书》。5.决策责任:作出重 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工作人员和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 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作出具 少于两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听取 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听取当事人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 局 、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 或者接到预警信息后未及时采取相应防止和控制措施的 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 五原县林 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通知书》送 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 1.立案审查责任:发现违法行为,予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国家机关 大行政处罚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集 2.调查取证责任:现场执法人员不得 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体处罚内容的决策。6.决定责任:制 当事人辩解陈述,制作询问笔录,提 任:(一)截留、挪用草原改良、人工种草和草种生产 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 辩解陈述并作记录。执法人员应保守 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截留、挪用草原补偿费、安置补 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 ;(六)在国家投资的草原建设、生态建设中使用不合 业和草原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 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 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 知书》。5.决策责任:作出重大行政 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工作人员和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 体讨论,作出具体处罚内容的决策。 少于两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听取 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 取相关证据。 资金或者草原植被恢复费的;(二)无权批准征收、征 证件,听取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录 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查案件调 助费、附着物补偿费、植被恢复费和草原生态保护奖励 局 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 格草种的。 五原县林 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 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草原行 1.立案责任:发现买卖或者以其他形 处罚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 2.调查取证责任:现场执法人员不得 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6.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辩解陈述,制作询问笔录,提 任:(一)截留、挪用草原改良、人工种草和草种生产 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 3.审核意见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 用和使用草原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和使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 补助费的;(二)无权批准或者超越批准权限批准征收、 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业和草原 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 适当方式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 当方式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作 ,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政主管部门、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 式非法转让草原的违法行为,予以审 ,作出具体处罚内容的决策。6.决定 少于两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听取 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 取相关证据。 资金或者草原植被恢复费的;(二)无权批准征收、征 内容。7.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 用草原的;三)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和使 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 局 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 征用、使用和临时占用基本草原的;(三)违反法定程序 (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方式补充 五原县林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 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第二十九条 1、立案责任:接到举报等情形,填写 》。5.决策责任:作出重大行政处罚 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 查,决定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 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 当事人辩解陈述,制作询问笔录,提 任:(一)截留、挪用草原改良、人工种草和草种生产 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7.送达责任: 3.审核意见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 用和使用草原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和使 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8.执 用草原的,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征用和使用草 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 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 批准征收、征用、使用和临时占用基本草原的;(四)未 业和草原 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自由裁 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 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报行 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作 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 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 取相关证据。 资金或者草原植被恢复费的;(二)无权批准征收、征 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 ,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 用草原的;三)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和使 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量、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 原的;(四)擅自对草原承包经营期内的草原进行调整 局 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 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 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五)对检举和控告破坏基本 五原县林 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通知书》 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1.立案审查责任:发现违法行为,予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国家机关 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 、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 政负责人审批,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 出具体处罚内容的决策。6.决定责任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截留 查取证,与当事人有厉害关系的应当 证情况等内容。7.送达责任:行政处 3.审核意见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 用和使用草原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和使 达当事人。8.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 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自由裁 用草原的,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征用和使用草 执行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 的;(五)未及时提供草原生产与生态监测预警信息, 业和草原 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 不足时,以适当方式补充调查)。4. 草原的违法行为不予受理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 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 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工作人员和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 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 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 :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 、挪用草原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植被 回避。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调查时出 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 ,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 用草原的;三)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和使 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没收 量、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 原的;(四)擅自对草原承包经营期内的草原进行调整 局 等处罚项目。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 移送司法机关。 或者接到预警信息后未及时采取相应防止和控制措施的 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方 五原县林 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 造成严重后果的;(六)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 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 1、立案责任:接到举报等情形,填写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国家机关 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策责任:作 2.调查取证责任:现场执法人员不得 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罚听证告知书》。5.决策责任:作出 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 原保护条例》 第四十一条 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草原监 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 恢复费和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费的; (二)无权批准或 示执法证件,听取当事人辩解陈述并 人。8.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 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自由裁 用草原的,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征用和使用草 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项目。9.其他 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 的;(五)未及时提供草原生产与生态监测预警信息, 定应履行的责任。 ;(六)在国家投资的草原建设、生态建设中使用不合 业和草原 式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 制作《行政处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私舞弊行为的。《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第二十 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报行 工作人员和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 出重大行政处罚的,依照相关规定进 少于两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听取 重大行政处罚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 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 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 况等内容。7.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 者超越批准权限批准征收、征用、使用和临时占用基本 作记录。执法人员保守有关秘密。 3. 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量、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 原的;(四)擅自对草原承包经营期内的草原进行调整 局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移送司法机关。 或者接到预警信息后未及时采取相应防止和控制措施的 4.告知责任:制作送达《责令整改通 格草种的。 五原县林 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通 ,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 九条农牧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1.立案审查责任:发现违法行为,予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 书》。5.决策责任:作出重大行政处 政负责人审批,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 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行集体讨论,作出具体处罚内容的决 当事人辩解陈述,制作询问笔录,提 任: 集体讨论,作出具体处罚内容的决策 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听取 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草原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征用、使用和临 审查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 得、罚款等处罚项目。9.其他法律法 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 的;(五)未及时提供草原生产与生态监测预警信息, ;(六)在国家投资的草原建设、生态建设中使用不合 业和草原 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 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 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 、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作人员和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罚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 :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 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策。6.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 取相关证据。 (一)截留、挪用草原改良、人工种草和草种生产 。6.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录。执法人员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8.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 时占用基本草原的; (四)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 局 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移送司法机关。 或者接到预警信息后未及时采取相应防止和控制措施的 4.告知责任:制作送达《责令整改通 格草种的。 五原县林 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 1、立案阶段责任:草原监理机构接到 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调查取证责任:现场执法人员不得 ,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作出具体处罚内容的决策。6.决定责 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 任: 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 3.审核意见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 资金或者草原植被恢复费的;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 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查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截留、挪用草原补偿费、 定,执行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五)对检举和控告破坏基本草原的违法行为不予受理或 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 ;(六)在国家投资的草原建设、生态建设中使用不合 业和草原 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 力等,符合听证条件的,制作并送达 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 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举报或是督查检查发现买卖或以其他 策责任: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的,依照 少于两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听取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 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 (一)截留、挪用草原改良、人工种草和草种生产 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7.送达责 ,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 (二)无权批准征收、征用和使用草原的单位或者 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7.送达责任 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 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植被恢复费和草原生态保 局 罚款等处罚项目。9.其他法律法规规 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有其 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 4.告知责任:制作送达《责令整改通 格草种的。 五原县林 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一条草原行政主管部 1.立案阶段责任:发现涉嫌违法行为 证告知书》。5.决策责任:作出重大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形式非法转让草原,经初步认定,违 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作出具体处 当事人辩解陈述,制作询问笔录,提 :(一)截留、挪用草原改良、人工种草和草种生产资 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 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听取 资金或者草原植被恢复费的; 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 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自由裁 个人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和使用草原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 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 (二)无权批准或者超越批准权限批准 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 护奖励补助费的; 业和草原 出处理意见。 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 力等,符合听证条件的,制作并送达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门工作人员及其他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 (或者下级农业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 行政处罚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体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法事实符合立案条件,按照买卖或非 罚内容的决策。6.决定责任:制作行 取相关证据。 金或者草原植被恢复费的;(二)无权批准征收、征用 情况等内容。7.送达责任:行政处罚 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录。执法人员 (二)无权批准征收、征用和使用草原的单位或者 式送达当事人。8.执行责任:依照生 量、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 (三)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和使用草 局 送达当事人。8.执行责任:依照生效 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征收、征用、使用和临时占用基本草原的; (三)违反法 处罚决定前,制作《行政处罚通知书 五原县林 移送的违法案件等),应及时制止( 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通知书》。 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1.立案阶段:发现涉嫌违法行为(或 载明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当事人陈 用职权,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 讨论,作出具体处罚内容的决策。6. 法流转草原案件予以立案。2、调查取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3.审核意见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 和使用草原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和使用 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查 个人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和使用草原的; 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原的,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征用和使用草原的 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没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 定程序批准征收、征用、使用和临时占用基本草原的; 业和草原 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 》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 力等,符合听证条件的,制作并送达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者下级林业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 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发现违法行为 述申辩或听证情况等。符合听证条件 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对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 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 证阶段责任:通过查阅草原权属证明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 草原的;(三)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和使 。8.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 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 (三)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和使用草 局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项目。9. 移送司法机关。 ; 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项目。9.其 (四)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五)对检举和控告破 五原县林 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方式补充调查 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通知书》。 1.立案阶段:在接到举报或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一条草原行政主管部 载明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当事人陈 或接到举报不予处理的; 2.未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 的违法案件等),应及时制止(对正 且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 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予以审 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 和草原承包合同,确认买卖或者非法 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 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自由裁 用草原的,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征用和使用草 决定,执行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 原的,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征用和使用草原的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四)擅自对草原承包经营期内的草原进行调整的 业和草原 )。 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坏基本草原的违法行为不予受理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 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门工作人员及其他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 时,执法人员经初步调查,发现涉嫌 述申辩或听证情况等。符合听证条件 ,未在法定时限内办结; 3.未按规定履行告知责任; 在实施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 会。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的依照相关规 查,决定是否立案。 者听证情况等内容。7.送达责任:行 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流转的土地类型是否属于草场,确认 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8.执行责 量、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 原的;(四)擅自对草原承包经营期内的草原进行调整 局 、罚款等处罚项目。9..其他法律法规 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 。 4.告知责任:制作送达《责令整改通 五原县林 前,应制作《行政处罚通知书》送达 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 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 1、立案责任:接到举报等情形,填写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 载明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当事人陈 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用职权,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 且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 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予以审查, 4.未按规定作出给予处罚决定、不予处罚决定; 定,作出具体处罚内容的决策。 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 草原所有者、使用者和承包经营者; 5.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5.其他 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 的(五)未及时提供草原生产与生态监测预警信息,或 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 (四)擅自对草原承包经营期内的草原进行调整的 业和草原 2.调查阶段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 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 (五)未及时提供草原生产与生态监测预警信息, 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 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 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报行 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 述申辩或听证情况等。符合听证条件 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填写《立案审批表》 报监督所负责 会。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的依照相关规 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对立案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 当事人。8.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 检查是否签订草原流转合同,是否报 6.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局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 移送司法机关。 者接到预警信息后未及时采取相应防止和控制措施的; 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方式补充调查 ; 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或者接到预警信息后未及时采取相应防止和控制措施的 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 第二十九条 农牧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 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 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政负责人审批,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 且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 人审批。 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定,作出具体处罚内容的决策。 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 6.送达责任:按规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没收违 7.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 发包方同意或备案。草原流转合同签 罚项目。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 (六)在国家投资的草原建设、生态建设中使用不合格 )。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五)未及时提供草原生产与生态监测预警信息, 力等,符合听证条件的,制作并送达 ; 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 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 :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 会。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的依照相关规 2.调查取证阶段:执法人员调查收集 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书。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 法所得、罚款等处罚项目。9.其他法 订的内容是否与原承包合同相符,流 8.不使用罚款单据或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单据的 履行的责任。 4.告知责任:制作送达《责令整改通 草种的。 前,应制作《行政处罚通知书》送达 或者接到预警信息后未及时采取相应防止和控制措施的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通知书》。 (六)在国家投资的草原建设、生态建设中使用不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 1.调查责任:全面调查取证,行政机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其他法律法规 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 定,作出具体处罚内容的决策。 证据时不得少于二人,出示证件,表 五原县林 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按规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7.执行处罚决定: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 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转期限是否超过原承包合同剩余期限 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 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 ;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合格草种的。 共和国主席令制度第四十九号2011年6月30日通过,自 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 5. 决策责任: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的, 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 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 业和草原 明身份,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 书。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 决定,执行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9.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的; 。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制作询问笔录 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 (六)在国家投资的草原建设、生态建设中使用不 载明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当事人陈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 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 局 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作出具 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听取 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2.《中华人民共 6.送达责任:按规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关系的应当回避,处罚机关应当对案 7.执行处罚决定: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 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罚款等处罚项目。 3.审查阶段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 10.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 。收集物证。现场勘验并制作《现场 力等,符合听证条件的,制作并送达 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合格草种的。 述申辩或听证情况等。符合听证条件 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 有关人员出示证件。严禁刑讯逼供或 有体罚内容的决策。6.决定责任:制作 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录。执法人员 和国草原法》(2013年修正本) 第六十一条草原行政主 书。 件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 决定,执行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 3.审查阶段:审理案件调查报告,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 ,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 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勘验检查笔录》录。3、违法处罚通知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 1.调查责任:全面调查取证,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通知书》。 。 且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 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 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五原县林 7.执行处罚决定: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 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查 管部门工作人员及其他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收集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 罚款等处罚项目。 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 任。 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 国主席令制度第四十九号2011年6月30日通过,自2012年1月 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 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阶段责任:按照经处罚机关负责人审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5. 决策责任: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的, 会。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的依照相关规 依法给予处分:(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 收集证据。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 业和草原 决定,执行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的内 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 、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 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并制作检查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 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 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 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 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核同意后的《草原违法行为处理意见 载明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当事人陈 局 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作出具 定,作出具体处罚内容的决策。 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三)违反法定程 录。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并详实记录 容。7·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 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 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罚款等处罚项目。 笔录和询问笔录。 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 员出示证件。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 任。 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 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 书》制作《草原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述申辩或听证情况等。符合听证条件 有体罚内容的决策。6.决定责任:制作 序实施行政强制的;(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 。2.审查责任:案件审核、审批负责 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 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 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 3.审查阶段:执法人员在调查结束后 ,提出处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 ,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自送 且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 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 6.送达责任:按规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五)对居民生活采 人对办案人员提出的采取(解除)采 8·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听取当事 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 任。 ,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 式补充调查)。 4.告知阶段:作出行政 4.告知阶段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达之日起3日内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会。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的依照相关规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的内 书。 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 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理由、法律 方式的;(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四)违反 人陈述申辩并详实记录。2.审查责任: 定执行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 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方式补充调查 当制作《案件处理意见书》,报动物 处罚决定前,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 前,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 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可以要 定,作出具体处罚内容的决策。 容。7·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 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 案件审核、审批负责人对办案人员提出 7.执行处罚决定: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 行相关行政决定的;(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 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理决定等方面进 款等处罚项目。 )。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审批。 备注 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汇总表 序号 类别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无证运输木材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野生动植物及 第三十七条 第三款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 其产品的强制措 可以在林区设立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对未取得 施 运输证件或者物资主管部门发给的调拨通知书运输木材的, 行政强制 木材检查站有权制止。 九 共(5)项 执行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 对在临时占用的 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修正本)第 根据2018年 基本草原上修建 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 七十一条第一款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 1 永久性建筑物、 筑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 次修正) 构筑物或者临时 权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 第三十七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林区设 占用期满未拆除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修正本)第 由违法者承担。2.【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 代为恢复草原植 立的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无证运输木材的,木 七十一条第二款临时占用草原,占用期届满,用地单位不予 临时性建筑物、 保护条例》(2011年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 2 材检查站应当予以制止,可以暂扣无证运输的木材,并立即 被 恢复草原植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 构筑物的强制执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 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恢复;逾期不恢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 行 行)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临时占 3.【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 用的基本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临时占用期 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第三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 担。 3 代为补种树木 第三十九条 满未拆除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旗县级以上草原监督 告第44号 2000年8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 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 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四十二条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木材检查站,负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修正本) 第四十四条 第四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 办理林业行政、 责检查木材、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运输。无证运输上述物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 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4 治安案件加处罚 第四十五条 品的,木材检查站应当予以制止,可以暂扣无证运输的物品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滞纳金 。 款或滞纳金 ,并立即报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加处罚款或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 或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金钱给付义务数额。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修正本) 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 根据2018年 5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恢复原状 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 (四)恢复原状。 次修正)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 十 行政征收 共(2)项 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 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收取自然保护区 1.【行政法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1 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至3倍的 保护管理费 》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发布) 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倍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 第十三条 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 2 征收育林费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 第八条 第一款 第四项 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 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省、自 行政监督 主管部门组织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施:(四)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 治区、直辖市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同意。任何部门、团体、 十一 共(10)项 检查 单位与国外签署涉及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协议,接待外国人到 对森林资源的保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1 国家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必须征得林业部的同意;涉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森林资源的 护、利用、更新 第十三条 及地方自然保护区的,必须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 对经营利用野生 ,实行管理和监 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 2 管部门的同意。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上述活动的,必 例》(1992年3月1日林业部发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 动物或者其产品 督 须遵守本办法和有关规定,并交纳保护管理费。 对集贸市场以外 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 的监督管理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 3 经营野生动物或 例》(1992年3月1日林业部发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 次修正) 木材、野生动植 者其产品的监督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 4 林法〉办法》(2000年8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 物及其制品的运 管理 次修正) 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 对狩猎活动和野 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公布) 输及经营加工监 第二十七条 第二款 对进入集贸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经营利用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 5 动物保护法>办法》(1991年1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 生动物及其产品 第四十四条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可以进入货场、车站、餐馆 督检查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在集贸市场以外经营 其产品的监督管理。 对经营利用国家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的收购、出售、 、市场和木材经营加工等场所,对木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 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 6 二级保护野生植 根据2016年5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加工、运输、邮 1996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 品的运输及经营加工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对从事采集、出 物的活动的检查 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 寄、进出口进行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珍稀林木保护条例》( 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7 售、收购、加工 2000年12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修正) 监督检查 对自然保护区的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 、运输珍稀林木 会公告第53号公布 根据2012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 》修正) 第二十七条 各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行政管 8 管理的监督检查 根据2017年10月7 的单位和个人进 年9月2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 2012年3月31日 第十九条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经营利用国家二级 理、物价、经贸、公安、环境保护、草原监理、交通、邮电 1.【地方政府规章】《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 行监督检查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对草原野生植物 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商业、供销、医药、海关等部门,对狩猎活动和野生动物 管理办法》(2008年12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3 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采集、收购的监 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9 及其产品的收购、出售、加工、运输、邮寄、进出口进行监 号公布)第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条 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五)》修正) 督管理 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 本行政区域内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旗 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 第十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 检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要出示自治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依 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主管的自 关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从事采集、出售、收购、加工、运输 门及有关管理部门制发的检查证件。 法负责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 珍稀林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 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者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主席令制度第四十九号2011年6月30日通过,自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 有关人员出示证件。严禁刑讯逼供或 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 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 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收集证据。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 依法给予处分:(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 1.催告责任:审查当事人是否逾期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实 五原县林 录。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并详实记录 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三)违反法定程 业和草原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对未按期限履行 序实施行政强制的;(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 。2.审查责任:案件审核、审批负责 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 的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制作催告书 局 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五)对居民生活采 人对办案人员提出的采取(解除)采 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并予以公告;2.决定责任:听取当 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 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理由、法律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1.催告责任:审查当事人是否逾期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实 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 五原县林 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理决定等方面进 ;(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三)违 行相关行政决定的;(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 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 由依据,进行记录和复合,做出是否 业和草原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对未按期限履行 形的。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 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 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四)违反本法规定,在 的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制作催告书 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局 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制作行政强制 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 :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 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五)对居 ,并予以公告;2.决定责任:听取当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执行决定书;3.执行责任:送达执法 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登记保存。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修正 1.调查责任:依法到现地调查,告知 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 五原县林 文书,实施强制执法或委托没有厉害 ;(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三)违 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 强制措施的理由、法律依据及当事人 本)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 将恢复到原状态的材料;2.催告责任 (一)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二)使用或者 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四)违反本法规定,在 业和草原 由依据,进行记录和复合,做出是否 关系的第三方代履行;4.事后监管责 政强制情形的。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行政机关有 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三)在查封 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4.执行 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 :审查当事人是否逾期不履行强制责 局 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制作行政强制 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五)对居 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 、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查 责任: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任,对未按照限期完成治理,恢复原状 执行决定书;3.执行责任:送达执法 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 执行结案。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 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封、扣押的;(四)在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不作出 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1.调查责任:依法到现地调查,告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修正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 的,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制作催告 五原县林 文书,实施强制执法或委托没有厉害 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 行的其他责任。 予处分:(一)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二) 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第六十三条行政 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将恢复到原状态的材料;2.催告责任 、条件、方式的;(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 书;对恢复到原状态的现状进行审查 本)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 业和草原 关系的第三方代履行;4.事后监管责 政强制情形的。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行政机关有 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三 机关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 制作并送达先行登记保存通知单。在 :审查当事人是否逾期不履行强制责 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 局 ,随机确定现场审查专家,组织现场 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 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 )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任,对未按照限期完成治理,恢复原状 政强制执行的(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 审核,对专家组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审 执行结案。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 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时解除查封、扣押的;(四)在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修正 1.调查责任:依法到现地调查,告知 ,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 的,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制作催告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 五原县林 毁或者转移证据。5.法律法规规定应 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 核,提出审核意见,并提交部门领导 行的其他责任。 予处分:(一)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二) 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第六十 本)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 将恢复到原状态的材料;2.催告责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履行的其他责任 业和草原 书;对恢复到原状态的现状进行审查 (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第六十四条行 决定;3.决定责任:在作出决定前履 、条件、方式的;(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 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三 三条行政机关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划拨的存款、汇 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 :审查当事人是否逾期不履行强制责 局 职或者开除的处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随机确定现场审查专家,组织现场 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 行法定告知责任;4.执行责任:下达 ;(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 )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 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截留、私分或者变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任,对未按照限期完成治理,恢复原状 利,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据为己有的, 审核,对专家组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审 政强制执行的(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 五原县林 强制执行时,应载明:当事人的姓名 取利益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 时解除查封、扣押的;(四)在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 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 的,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制作催告 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记大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或者名称、地址;强制执行的理由和 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 业和草原 核,提出审核意见,并提交部门领导 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第六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 、条件、方式的;(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 书;对恢复到原状态的现状进行审查 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违 决定;3.决定责任:在作出决定前履 (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第六十四条行 局 。 依据;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申请 三条行政机关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划拨的存款、汇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 ;(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 ,随机确定现场审查专家,组织现场 反本法规定,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指令金融机构将款项 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 行法定告知责任;4.执行责任:下达 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 )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 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截留、私分或者变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 务上的便利,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据为 政强制执行的(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 审核,对专家组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审 划入国库或者财政专户以外的其他账户的,对直接负责 强制执行时,应载明:当事人的姓名 取利益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 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1. 受理责任:受理采伐林木单位和个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 或不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 己有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 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 核,提出审核意见,并提交部门领导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或者名称、地址;强制执行的理由和 )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 ;5.事后监管责任:监督检查治理、 人申报销售木材种类、数量等材料,并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 )。2.审查责任:对进行文审,文审 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 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第六十四条 (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第六十四条行 决定;3.决定责任:在作出决定前履 依据;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申请 。 恢复原状情况。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按征收对象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 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 符合条件的,随机确定现场审查专家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 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 行法定告知责任;4.执行责任:下达 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 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2.审核责任:审核应缴款人申报材料 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 务上的便利,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据为 ,组织现场审核。对专家组提出的审 谋取利益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取利益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 强制执行时,应载明:当事人的姓名 五原县林 1.抽查责任;向被抽查的单位告知监 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核实销售木材种类、数量,确定审核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己有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 查意见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或者名称、地址;强制执行的理由和 业和草原 督检查相关内容范围、实施规范或实 ;5.事后监管责任:监督检查治理、 )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 结果。3决定责任:根据审核结果,作出 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第六十四条 提交部门领导决定。3.决定责任:作 局 分。 依据;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申请 五原县林 .抽样责任:向被抽查企业告知监督抽 恢复原状情况。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 施细则等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抽样。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 征收决定,下达缴款通知书,由政务受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 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不予许 业和草原 查性质、抽查范围和实施细则等相关 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 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年修订)第四十二条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 2.检查责任:按照检查程序安排对森 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 理中心通知缴款人办理征缴手续。4. 谋取利益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可应当告知理由)。对涉及申请人、 局 五原县林 1.抽样责任:向被抽查企业告知监督 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 信息,再进行抽样监督检查。2.检查 关部门、机关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现违法行为 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管理和监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事后监管责任:对征收的数额、程序及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 业和草原 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的,或者需要依 ;5.事后监管责任:监督检查治理、 年修订)第四十二条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 抽查性质、抽查范围和实施细则等相 责任:对抽样的企业按照物种、性质 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或者不依法查处, 督进行检查。3.复检责任:对需要复 2.【地方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森林法办法》第五 其育林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5.法 局 分。 法听证的,在作出决定前履行法定告 五原县林 1.抽查责任;向被抽样的单位告知监 恢复原状情况。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关信息,再进行抽样监督检查。2.检 关部门、机关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现违法行为 、规模、场地等进行检查。3.处置责 或者有滥用职权等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的,由本 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按原监督抽查 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 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业和草原 知责任。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企 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国森林法〉办法》第五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 督检查相关内容范围、实施规范或实 查责任:对抽样的企业按照物种、性 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或者不依法查处, 任:将检查结果告知企业,进行整改 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机关责令改正 方案组织复检,并出书面复检结论为 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局 五原县林 业的证后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 1.抽样责任:向被抽查企业告知监督 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 施细则等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抽样。 质、规模、场地等进行检查。3.处置 或者有滥用职权等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的,由本 。对检查整改后仍不具备条件或不合 ,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结果。4.处置责任:向抽查不合格单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业和草原 提出行政许可证书延续、撤销、注销 年修订)第四十二条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 抽查性质、抽查范围和实施细则等相 2.检查责任:按照检查程序查验木材 责任:将检查结果告知企业,进行整 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机关责令改正 格的企业予以注销并公示。4.移送责 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 位下达整改的意见书,限期改正。5.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局 五原县林 等处理决定。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 .抽样责任:向被抽查企业告知监督抽 关部门、机关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现违法行为 关信息,再进行抽样监督检查。2.检 运输证和木材经营加工是否凭许可证 改。对检查整改后仍不具备条件或不 任:抽查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 或者开除处分。 移送责任:抽查单位构成犯罪的,依 ,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业和草原 履行的其他责任。 年修订)第四十二条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 查性质、抽查范围和实施细则等相关 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或者不依法查处, 查责任:对抽样的企业按照物种、性 开展,监督检查.3.结果处理责任:负 合格的企业予以注销并公示。4.移送 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 司法机关。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 局 法移送司法机关。6.事后监管责任: 五原县林 1.抽样责任:向被抽查单位和个人告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关部门、机关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现违法行为 信息,再进行抽样监督检查。2.检查 或者有滥用职权等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的,由本 质、规模、场地等进行检查。3.结果 责监督检查查禁无证木材上市,查禁 或者开除处分。 行的其他责任。 对被抽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业和草原 责任:抽查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 知监督抽查性质、抽查范围和实施细 )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 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或者不依法查处, 责任:对抽样的企业按照物种、性质 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机关责令改正 处理责任:将检查结果告知企业,进 止收购贩卖无证木材等。向抽查不合 送司法机关。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 局 进行通报.对被抽查单位有重大问题的 五原县林 1.抽样责任:向被抽查单位告知监督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 则等相关信息,再进行抽样监督检查 或者有滥用职权等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的,由本 、规模、场地等进行检查。3.结果处 ,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行整改。4.信息公开责任:对检查整 履行的其他责任。 业和草原 格单位下达整改的意见书,限期改正 ,专题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同时上报 1994年9月2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根据2017 抽查性质、抽查范围和实施细则等相 。2.检查责任:对抽样的单位和个人 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 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机关责令改正 理责任:将检查结果告知企业,进行 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 改后仍不具备条件或不合格的企业予 。4.监管责任:对被抽查单位提出整 局 上级主管部门.7.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 1、检查责任:检查机构按照检查法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 关信息,再进行抽样监督检查。2.检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 按照物种、性质、规模、场地等进行 ,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整改。4.信息公开责任:对检查整改 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国 五原县林 以注销并公示。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或者开除处分。 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被抽查单 的其他责任。 程序进行检查。2、处置责任:对检查 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三 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 检查。3.结果处理责任:将检查结果 业和草原 查责任:对抽样的单位按照物种、性 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 后仍不具备条件或不合格的企业予以 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位有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同级人民 【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珍稀林木保护条例》( 不合格企业项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十七条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 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 局 质、规模、场地等进行检查。3.结果 告知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4.信息 或者开除处分。 注销并公示。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 政府,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5.法 2012年修订)第二十四条从事珍稀林木资源保护和管理 ,限期改正。3、移送责任:构成犯罪 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 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处理责任:将检查结果告知单位,进 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 公开责任:对检查整改后仍不具备条 履行的其他责任。 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17、法律法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 行整改。4.信息公开责任:对检查整 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 件或不合格的企业予以注销并公示。 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一)未经批准在自然保 决定和命令;(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六)弄虚作假, 改后仍不具备条件或不合格的企业予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 究刑事责任。 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 护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二)开设与自然保护区 以注销并公示。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任。 1.调查责任:全面调查取证,行政机 五原县林 业和草原 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 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 局 备注 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汇总表 序号 类别 10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检查责任:检查机构按照检查法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一条草原行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修正本)第 五原县林 对草原、基本草 八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 业和草原 程序进行检查。2、处置责任:对检查 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其他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玩忽 原的监督检查 行政区域内草原监督管理工作。第五十一条在草原上种植牧 不合格企业项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职守、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 局 ,限期改正。3、移送责任:构成犯罪 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草或者饲料作物,应当符合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县 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6、法律法规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防止草原沙化和水土流失。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国务院草原行 政主管部门和草原面积较大的省、自治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设立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草原 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的 行为进行查处。2.【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 条例》(1984年6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 次会议通过,2004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 域内的草原监督管理工作。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 管部门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负责草原监督管理具体工 作。下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接受上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的工 作监督和指导。苏木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 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可以设专 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监督检查工作。第三十三条实施草 原建设项目以及草原承包经营者建设小面积人工草地需要改 变草原原生植被的,应当符合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3.【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 2011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公告第31号公布根据2016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 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第六条旗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基本草原 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 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草原保护监督 管理的具体工作。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 内基本草原保护的监督检查。4.【地方政府规章】《内蒙古 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8年8月4日内蒙古自治 区人民政府令第86号发布2006年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 府第2次常务会议修订2006年3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令第145号公布)第三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 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草原监督管理工作。旗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负责草原 监督管理具体工作。下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接受上级草原监 督管理机构的工作监督和指导。苏木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 对本行政区域内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根 据需要可以设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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