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生以选修课学分代替专业学分的申请表.xls
境外生以选修课学分代替专业必修课程学分的申请表 根据我校《关于境外生学籍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境外生可将学院 确定的必修课10-15学分作为选修课,选修经学院认可的相关课程。 姓名 学号 生源 学院 专业 年级 选修课课程名称 选 修 课 课 程 学分 成绩 拟替代课程名称 学年学期 课程类型 拟 替 代 课 程 学院教务员审核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院领导审批 签名: 学务科审核归档 签名: 备注:1.请附上个人学分绩点表(包括有选修课程),教务员需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选修课程学分替代必修课程学分必须按课程类别来代替,不能跨类别替代。 境外生以选修课学分代替专业必修课程申请表 根据我校《关于境外生学籍管理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境外生可将学院必修课(学科 基础课和专业课)中的10-15学分由专业选修课或校选修课多修读出来的学分代替。 姓名 学号 生源 学院 专业 年级 选修课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拟替代课程名称 学分 学年学期 拟 替 代 必 修 课 程 ( 学 科 基 础 课 ) 选 修 课 课 程 拟 替 代 必 修 课 程 ( 专 业 课 ) 学院教务员审核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领导审批 学务科审核归档 备注:1.请附上个人学分绩点表(包括有选修课程),教务员需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选修课程学分替代必修课程学分必须按课程类型来代替,不能跨类型替代,课程类型可根据教学计划填写。 3.此表格审核后,请复印2份,原件由学务科存档,复印件由学院和学生本人各保存一份。 4.学生应在替分后符合毕业条件时办理,批量办理时间为每年4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