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xlsx
五原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五原县政务服务局 行政 涉及行 中介服 审批 政审批 序号 务事项 实施 事项名 名称 部门 称 五原 1 县民 政局 设定依据、流程、条件、办理时限 设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 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三) 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 明。 办理流程:申请人备齐申请资料后提交属地盟市民政部门审核、审批。 受理条件: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社会团 社会团 、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体成立 体成立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等级验 登记 3.有固定的住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资报告 4.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市性社会团体不低于3万元活动资金; 5.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 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中介 机构 收费标 收费依据 准 具备 相应 资质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 《内蒙古 自治区会 计师事务 所业务收 费标准的 通知》( 内发改费 字 [2008]55 8号) 内蒙古 自治区 会计师 事务所 业务收 费标准 的简便 算法 备注 五原 2 县民 政局 设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 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 请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 社会团 社会团 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体法人 体变更 办理流程:申请人备齐申请资料后提交属地盟市民政部门审核、审批。 离任审 法人登 受理条件: 1.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法人的申请。 计报告 记 2.社会团体法人离任审计报告。 3.向登记部门提交变更申请。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五原 3 县民 政局 设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 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 清算工作。清算期间,社会团体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 社会团 办理流程:申请人备齐申请资料后提交属地盟市民政部门审核、审批。 体注销 体注销 受理条件:1.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的申请; 清算报 登记 2.社会团体资产清算报告; 告 3.向登记部门提交注销申请; 4.登报公告60个工作日后无债务纠纷的情况下办理注销手续。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备 相应 资质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 具备 相应 资质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 内蒙古 自治区 会计师 事务所 业务收 费标准 的简便 算法 《内蒙古 自治区会 计师事务 所业务收 费标准的 通知》( 内发改费 字 [2008]55 8号) 内蒙古 自治区 会计师 事务所 业务收 费标准 的简便 算法 《内蒙古 自治区会 计师事务 所业务收 费标准的 通知》( 内发改费 字 [2008]55 8号) 五原 4 县民 政局 设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申请民办非企业 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四)验资报告。 办理流程:申请人备齐申请资料后提交属地盟市民政部门审核、审批。 民办非 民办非 受理条件:1.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企业单 企业单 2.有固定的住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位成立 位成立 3.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市性社会团体不低于3万元活动资金。 等级验 等级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资报告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 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备 相应 资质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 内蒙古 自治区 会计师 事务所 业务收 费标准 的简便 算法 《内蒙古 自治区会 计师事务 所业务收 费标准的 通知》( 内发改费 字 [2008]55 8号) 五原 5 县民 政局 设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 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 ,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 民办非 民办非 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企业单 企业单 办理流程:申请人备齐申请资料后提交属地盟市民政部门审核、审批。 位法人 位变更 受理条件:1.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法人的申请。 离任审 法人登 计报告 记 2.社会团体法人离任审计报告。 3.向登记部门提交变更申请。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备 相应 资质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 内蒙古 自治区 会计师 事务所 业务收 费标准 的简便 算法 《内蒙古 自治区会 计师事务 所业务收 费标准的 通知》( 内发改费 字 [2008]55 8号) 五原 6 县民 政局 设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民办非企业单 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 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须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 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 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 民办非 民办非 件,收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企业单 企业单 办理流程:申请人备齐申请资料后提交属地盟市民政部门审核、审批。 位注销 位注销 受理条件: 清算报 登记 1.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的申请; 告 2.社会团体资产清算报告; 3.向登记部门提交注销申请; 4.登报公告60个工作日后无债务纠纷的情况下办理注销手续。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备 相应 资质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 内蒙古 自治区 会计师 事务所 业务收 费标准 的简便 算法 《内蒙古 自治区会 计师事务 所业务收 费标准的 通知》( 内发改费 字 [2008]55 8号) 7 8 五原 县自 然资 源局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2021年4月21日国务院第 1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 ; 目用地 编制选 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四、 预审与 五、六条; 址研究 选址意 报告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见书核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发 6.《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一条;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初审、审核。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办理时限: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有 相应 资质 的中 介服 务机 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价 方协商 议价 五原 县自 然资 源局 设定依据: 1.《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十条 建设项目用地呈报 土地勘 国有建 说明书应当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 测定界 2.由建设单位提 设用地 料: 图及勘 使用权 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测定界 划拨、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初审、审核。 技术报 出让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告书 办理时限: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有 相应 资质 的中 介服 务机 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价 方协商 议价 9 10 五原 县自 然资 源局 1.建设 工程规 划类许 可证核 发 编制建 2.乡村 设工程 建设规 划许可 设计 证核发 方案 3.建设 工程文 物保护 和考古 许可 (一)、设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 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3.《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初审、审核。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办理时限: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二)、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74号)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初审、审核。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办理时限: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三)、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关于加 强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的指导意见》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文物部门申请、初审、审核。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办理时限: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五原 建设工 设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 建设工 县自 程拔地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初审、审核。 程验线 然资 确位钉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审核 源局 桩证 办理时限: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有 相应 资质 的中 介服 务机 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方协商 价 议价 具有 相应 资质 的中 介服 务机 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价 方协商 议价 五原 县自 然资 源局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编制竣 2.《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 3. 工测量 规划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74号) 报告 件核实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初审、审核。 、竣工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图测绘 办理时限: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有 相应 资质 的中 介服 务机 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价 方协商 议价 五原 县市 12 场监 督管 理局 设定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 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食品生产工 试制食 品检验 食品生 艺流程等要求,核查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 合格报 产许可 核查时,可以根据食品添加剂品种特点,核查试制食品添加剂检验合格报 告、复配食品添加剂组成等。 告 办理流程:新办、或增加食品类别时企业联系具有检验资质的中介机构出 具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供现场核查时核查。 办理条件:资料齐全,试制产品符合要求 具备 相应 检验 资质 的中 介机 构 双方协 议(事 市场调节 业单位 价或内发 参照内 改费( 发改费 2006) (2006 1448号 )1448 号) 11 五原 县市 13 场监 督管 理局 设定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 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 试制食 品添加 食品添 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等要求,核查试制食品 剂检验 加剂生 检验合格报告。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食品添加剂 合格报 产许可 品种特点,核查试制食品添加剂检验合格报告、复配食品添加剂组成等。 办理流程:新办、或增加食品类别时企业联系具有检验资质的中介机构出 告 具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供现场核查时核查。 办理条件:资料齐全,试制产品符合要求 五原 县林 14 业和 草原 局 建设项 目使用 林地及 设定依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七条占用林地和临时 在森 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提出使用林地申请,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 林和野 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四)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出的建设项目 安全的 生动物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技术评 类型国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审核通过后,予以 价报 家级 审核审批。 自然保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护区建 设审批 (核) 具备 相应 检验 资质 的中 介机 构 双方协 议(事 市场调节 业单位 价或内发 参照内 改费( 发改费 2006) (2006 1449号 )1449 号) 具备 相应 资质 的中 介机 构 编制收 费=基价 参照《林 ×实物 业行业调 工作量 查规划项 (面积 目收费指 或长度 导意见》 )×调 整系数 五原 县林 15 业和 草原 局 在草原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修正本)第四十一条 在 占用征 上修建 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使用草原 用或使 直接为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修筑其他工程,需要将 用草原 草原保 草原转为非畜牧业生产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申报材 护和畜 前款所称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 料组件 牧业生 (一)生产、贮存草种和饲草饲料的设施; 及草原 产服务 (二)牲畜圈舍、配种点、剪毛点、药浴池、人畜饮水设施; 勘测定 的工程 (三)科研、试验、示范基地; 界、区 设施使 (四)草原防火和灌溉设施。 域坐标 用草原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审核通过后,予以 的审批 审核审批。 图 项目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具备 相应 资质 的中 介机 构 收费=基 价×实 参照《林 物工作 业行业调 量(面 查规划项 积或长 目收费指 度)× 导意见》 调整系 数 五原 16 县住 建局 特殊建 设工程 消防 设施验 设定依据: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51号 收、其 建设工 办理流程:申请人备齐申请资料后提交属地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审核、 他建 程消防 审批 设工程 验收或 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消防设 备案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施备 案抽查 的现场 评定 具备 相应 资质 的中 介机 构 消防设 计审查 验收 主管部 门实施 消防 设计审 查、消 防验 收、备 案和抽 市场调 查工 节价双 市场调节 作所需 价 方协商 经费, 议价 按照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行政许 可法》 等有 关法律 法规的 规定 执行。 五原 17 县住 建局 设定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明确规定:“将公安部指导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央编办关于建 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 2018〕169号)明确规定,核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重点用于 做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 特殊建 第十一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 程消防 设工程 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 设计图 消防设 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 纸技术 计审查 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 审查 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住建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予以办 结。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备 消防 、房 建和 市政 基础 设施 工程 施工 图审 查机 构 采取分 档累进 计收办 法具体 收费标 准为: 1000万 元以下 工程按 内计费字 1.8‰收 (2002) 取, 1007号文 1000件 5000万 元以下 工程按 1.2‰收 取5000 万元以 上按 1.0‰收 取 五原 18 县住 建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1996年10月29日 第八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6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 共和国主席令第78号公布 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2.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 定》修正)第二十一条: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 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 工程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修建。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 资掩蔽工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 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 〔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十八 应建防 建设工 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空地下 单位应当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提出项目建议书。人民防空 程人防 室的民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 设计图 用建筑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可行性 纸技术 项目报 研究报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审查 建审批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委托具有相应资 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施工许可证或者提出开工报告,并附有“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批准书”。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住建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予以办 结。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备 相应 资质 机构 采取分 档累进 计收办 法具体 收费标 准为: 1000万 元以下 工程按 内计费字 1.8‰收 (2002) 取, 1007号文 1000件 5000万 元以下 工程按 1.2‰收 取5000 万元以 上按 1.0‰收 取 五原 19 县住 建局 设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 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实施,根据2017年 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687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 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十三条、第四十六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 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人民防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建设工程质 空工程 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 质量监 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家国防动员 督手续 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 〔2003〕国人防办字第18 人防质 办理( 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人 量监督 可以与 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 施工许 量监督手续,并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人民防 可证合 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第九条、第十条:人 并办理 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按规定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 ) 机构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对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人防工程质量 监督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规定的,应当发给人防工程质 量监督受理书和监督方案。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住建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予以办 结。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备 相应 资质 机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价 方协商 议价 五原 20 县住 建局 建筑工 建设工 程施工 程施工 设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42号)、《房屋建 许可证 图设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3号) 核发 计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51号 (含建 审查(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住建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予以办 筑工程 含人 结。 施工许 防、消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可证 防工程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延期审 ) 批) 具备 相应 资质 机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方协商 价 议价 五原 21 县住 建局 设定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 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明确规定:“将公安部指导建 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央编办关于建设 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 建设工 建设工 2018〕169号)明确规定,核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重点用于 程消防 程消防 做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设施 验收或 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 及系统 备案 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检测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住建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予以办 结。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备 相应 资质 机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方协商 价 议价 五原 22 县住 建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主席令 第二十九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 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 商品房 房屋面 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 预销售 积测绘 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 许可新 报告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办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住建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予以办 结。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备 相应 资质 机构 国测财字 [2002]3 号文件 指导价 财建 [2009]17 号文件 五原 23 县住 建局 人民防 空工程 、兼顾 设定依据:《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国人防〔2014〕 人防工 人民 438号)《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人 程防护 防空需 防〔2017〕271号)。 设备 要的地 办理流程:申请单位准备材料向所辖水利部门申请、初审、审核。 质量检 下工程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测 竣工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验收备 案 具有 相应 资质 的中 介机 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价 方协商 议价 五原 县发 展和 24 改革 委员 会 设定依据:《政府投资条例》第九条,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 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 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 编制项 政府投 ,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单位应当加强政府投资项 目建议 资项目 目的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对项目建议书。 书文 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本 审批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予 以办结。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备 相应 资质 的中 介机 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方协商 价 议价 五原 县发 展和 25 改革 委员 会 设定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4号 编制节 节能审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予 能评估 查 以办结。 报告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备 相应 资质 的中 介机 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价 方协商 议价 五原 县发 展和 26 改革 委员 会 设定依据:《政府投资条例》第九条,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 编制可 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 行性研 政府投 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 究报 资项目 ,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单位应当加强政府投资项 告以及 可行性 目的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对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 研究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研究 报告审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予 报告的 以办结。 批 评估评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审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备 相应 资质 的中 介机 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方协商 价 议价 五原 县发 展和 27 改革 委员 会 设定依据:《政府投资条例》第九条,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 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 编制初 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 步设计 政府投 ,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单位应当加强政府投资项 以及 资项目 目的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对项目建议书。 初步设 初步设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计的评 计审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予 批 估评 以办结。 审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备 相应 资质 的中 介机 构 市场调 市场调节 节价双 价 方协商 五原 县发 展和 28 改革 委员 会 设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项目节能报告应包括下列 内容:分析评价依据;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方案的节能分析和比选, 固定资 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用能设备和能源计量器具等方面 产投资 固定资 ;选取节能效果好、技术经济可行的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项目能源消费 项目节 产投资 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效率等方面的分析;对所在地完成能源消耗总量 能评估 项目节 和强度“双控”目标的影响等方面的分析评价。 报告编 能审查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予 制 以办结。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中介 机构 (不 要求 资质 )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价 方协商 议价 29 设定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申请从事爆破作 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 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 件的,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爆破 作业单位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 理要求》8.1.1.1 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应向所在地 民用爆 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 炸物品 非经营 五原 性)申请表。 专用仓 性爆破 县公 办理流程:申请人备齐申请资料后提交属地盟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核、 库安全 作业单 安局 审批。 评估报 位许可 办理条件:1.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 告 2.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3.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 格的爆破作业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5.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有 相应 资质 的中 介服 务机 构 申请方 申请方与 与中介 中介机构 机构协 协定 定 五原 30 县水 利局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第十七条、第二 十七条、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本)第十九条、第三十八条 第 非防洪 一款。 工程建 建设项 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2012年修正本) 设项目 目洪水 第十一条。 洪水影 影响评 4、《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响评价 价报告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水利部门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报告 审批 办结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具有 相应 编制 资质 的机 构 《水利水 市场调 电工程设 节价双 计(估) 方协商 编制规定 议价 》 具有 相应 编制 资质 的机 构 《水利水 市场调 电工程设 节价双 计(估) 方协商 编制规定 议价 》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五原 31 县水 利局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本)第三十三条 第二款 在蓄滞洪区内建设的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 和管道,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其防洪工程设施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 蓄滞洪 验收。 区避洪 蓄滞洪 2.【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设施实 区避洪 (国务院412号令)第161项 项目名称: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实施 施方案 设施建 机关: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初步 设审批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水利部门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设计报 办结。 告)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五原 32 县水 利局 城市建 设填堵 水域、 城市建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第三十四条。 废除围 设填堵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水利部门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堤实施 水域、 办结。 方案( 废除围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初步设 堤审核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计报告 ) 具有 相应 编制 资质 的机 构 《水利水 市场调 电工程设 节价双 计(估) 方协商 编制规定 议价 》 五原 33 县水 利局 打水利 基建项 目、集 体经济 组织修 建水库 项目审 批 一、设定依据: 1、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 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 录第172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2、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规计[2003]344号现行规定 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办理程序:申请单位准备材料向所辖水利部门申请、受理、初审、审核、 1.水利 办结 基建项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 目初步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设计文 二、设定依据: 件审批 1、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 2.农村 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 集体经 录第172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 济组织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修建水 2、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规计[2003]344号现行规定 库项目 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初步设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灌 计文件 溉、排涝、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在容易发生盐碱化 审批 和渍害的地区,应当采取措施,控制和降低地下水的水位。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或者其成员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或者承包土地上投 资兴建水工程设施的,按照谁投资建设谁管理和谁受益的原则,对水工程 设施及其蓄水进行管理和合理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应当经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办理流程:申请单位准备材料向所辖水利部门申请、受理、初审、审核、 办结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有 相应 编制 水利 工程 初步 设计 报告 资质 的机 构 《水利水 市场调 电工程设 节价双 计(估) 方协商 编制规定 议价 》 五原 34 县水 利局 1.非防 洪建设 项目洪 水影 响评价 报告 编制洪 审批 水影响 2.河道 评价 管理范 类报告 围内建 设项 目工程 建设 方案审 批 一、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第88号) 办理流程:申请单位准备材料向所辖水利部门申请、受理、初审、审核、 办结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主席令第88号) 、 《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法》( 2016修正) 办理流程:申请单位准备材料向所辖水利部门申请、受理、初审、审核、 办结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备 相应 资质 机构 市场调 1.申请 节价双 市场调节 人可按 价 方协商 要求自 议价 行编 五原 35 县水 利局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主席令第三十九号 )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 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 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编制生 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第二十六 产建设 围内建 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 项目 设项 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 不得开工建设。 待方案 2.《巴彦淖尔市水利前期工作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管理办法(暂行)》( 巴水办发〔2021〕50号) 办理流程:申请单位准备材料向所辖水利部门申请、初审、审核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具有 相应 资质 的中 介机 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价 方协商 议价 五原 36 县水 利局 五原 37 县水 利局 设定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修改)附件第170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 工程设施审批。实施机关: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 占用农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业灌溉 )附件第28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备注:仅取消水 水源、 目工程 利部审批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仍然保留。 灌排工 建设 3.《农田水利条例》(国务院令第669号)第二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 程设施 建设工程确需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应当与取用水的 审批 单位、个人或者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人协商,并经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办理流程:申请单位准备材料向所辖水利部门申请、初审、审核。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设定依据: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条例》 (2010年12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 会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农村牧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工程应当符合农村牧区饮 区饮用 方案审 用水供水发展规划,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 批 水供水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后方可建设。 工程 办理流程:申请单位准备材料向所辖水利部门申请、初审、审核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具有 相应 资质 的中 介机 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价 方协商 议价 具有 相应 资质 的中 介机 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价 方协商 议价 五原 38 县水 利局 设定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2月21日中华人 编制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一条第二款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申请人 设项目 还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论证报告书应当包括取水水源、 水资 取水许 用水合理性以及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等内容。 源论证 可审批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材料向所属地水行政部门申请、受理、初审、审核、 报告书 办结。 (表)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具有 相应 编制 机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价 方协商 议价 五原 39 县水 利局 设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已经 2007年12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 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第一项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 水平衡 取水许 后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取水审批 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水平衡测试报告及审查意见; 测试 可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材料向所属地水行政部门申请、受理、初审、审核、 办结。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具有 相应 编制 机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方协商 价 议价 五原 40 县水 利局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 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 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 河道管 河道管 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有关水行 理范围 理范围 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内建设 内建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第十一条 修建开发 项目工 项目工 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 程建设 程建设 、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 方案审 方案 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未经河道主管 批 机关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办理流程:申请单位准备材料向所辖水利部门申请、初审、审核。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具有 相应 编制 资质 的机 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价 方协商 议价 五原 41 县气 象局 设定依据:《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九条气象主管机 构受理后,应当委托有关机构开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 有关机构开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 雷电防 雷电防 规程,出具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并对评价报告负责。 护装置 护装置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结论应当包含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文件是否 设计技 设计审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办理流程:申请人备齐申请资料后提交属地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审核、 术评价 核 审批 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备 能力 的防 雷技 术服 务机 构或 地方 性法 规明 确的 机构 按照国 务院清 理规范 中介服 务工作 要求转 为受理 后中介 服务, 不再要 求申请 人提供 ,改由 审批部 门委托 有关机 构开展 。 我县目前 未落实此 项资金, 此项服务 由巴彦淖 尔市气象 灾害防御 中心委托 五原县气 象灾害防 御中心开 展 五原 42 县气 象局 设定依据:《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十四条气象主管 受理后,应当委托取得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开展检测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和规程,出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负责。出具的雷电防护 雷电防 雷电防 装置检测报告必须全面、真实、可靠。 护装置 护装置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结论应当包含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是否按照核准的 竣工验 检测 施工图施工完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 收 用要求。 办理流程:申请人备齐申请 资料后提交属地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审核、审批 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取得 相应 雷电 防护 装置 检测 资质 的机 构 按照国 务院清 理规范 中介服 务工作 要求转 为受理 后中介 服务, 不再要 求申请 人提供 ,改由 审批部 门委托 有关机 构开展 。 我县目前 未落实此 项资金, 此项服务 由巴彦淖 尔市气象 灾害防御 中心委托 五原县气 象灾害防 御中心开 展 五原 县交 43 通运 输局 法律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 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 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公路水 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 运工程 文件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重点公路建设项 设计文 建设项 目初步设计上报交通运输部或由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由 件审查 目设计 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报告 文件审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结。 批 办理条件:1.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 2.按照相关规定招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 3.外业勘测、地质勘察满足深度要求并通过专项验收; 4.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定额的要求; 5.符合安全、环保、节约土地的要求; 6.勘察设计文件已编制完成并满足编制办法要求。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有 相应 资质 的审 查机 构 公路工程 双方协 建设项目 议 概算预算 编制办法 设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 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 的技术评价报告;(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五原 县交 44 通运 输局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审核通过专家评审合格,予 以批准。 安全性 涉路施 评价报 工许可 办理条件: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下 告 列材料:1.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2.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3.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 意见。 办理时限: 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有 公路 行业 资质 的设 计和 咨询 机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价 方协商 议价 五原 县交 45 通运 输局 1.道路 旅客运 机动车 输经营 综合性 许可 能检测 2.道路 合格证 危险货 物运输 明 经营许 可 (一)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 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 车辆;第二十三条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第三十条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 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 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 出申请,材料齐全、进行受理、审查、决定、办结制证。 办理条件:申请 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 具有 相应 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2.客 资质 车类型等级要求:从事一类、二类客运班线和包车客运的客车,其类型等 的机 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3.客车数量要求:①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 动车 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其中高级客车30辆以上;或者自有高 综合 性能 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 ②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其中 检测 中高级客车15辆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③经营三类客运 机构 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④经营四类客运班线 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⑤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 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⑥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 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从事货运经 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 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 材料。 市场调 节价双 方协商 议价 市场调节 价 五原 县交 46 通运 输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申请涉路 占用、 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一)符合有关技术标 挖掘公 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二)保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 路、公 的技术评价报告(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编制保 路用 障公路 地或者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准备材料向属地交通局、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予 、公 使公路 以办结。 改线审 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批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具备 相应 资质 的中 介机 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方协商 价 议价 巴彦 淖尔 市生 态环 境局 五原 县分 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编制本法第九条所 规定的范围内的规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 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 八条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 编制建 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 设项目 建设项 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 环境 目环境 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 影响报 影响评 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告书( 价审批 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 表) 门审批。 办理流程:申请人备齐申请资料后提交县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审批。 办理条件: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 响报告书(表),并在生态环境部信用评价平台注册的单位。 办理时限: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时限 纳入 生态 环境 部环 境影 响评 价信 用平 台的 中介 机构 市场调 节价双 市场调节 价 方协商 议价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