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西北政法大学科研成果登记要点.doc
西北政法大学科研成果登记要点 一、科研成果署名 系统登记管理的科研成果须以“西北政法大学”为第一署 名单位。合作成果由主编或第一作者进行登记,第一作者非本 校的成果不予登记。 以团队、课题组、机构名义署名登记的成果,团队和课题 组的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应为我校人员,机构应为我校学术科研 机构。 二、科研成果类别 系统登记管理的科研成果包括: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 果、智库类成果和优秀网络文化成果。 (一)著作类成果 指公开出版的有 ISBN 国际标准书号的学术专著、编著、 译著、古籍整理、科普读物、工具书等,不包括只有内部准印 证的出版物。不包含教材、教辅、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著作类成果应在正文、作者简介、前言、后记等内容中体 现出作者在我校的工作关系。 使用同一书号的多卷本学术著作应在全部出版完成后做整 体申报登记。丛书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由第一作者登 记。 在国外(境外)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需获得国家新闻 出版署版权认证。 (二)论文类成果 指在被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定的学术期刊和有国际标准连续 出版物 ISSN 编号的正规外文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译 文;在国际及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并被 ISSHP(社会科学 和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 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收录的学术论 文;在有 ISBN 国际标准书号的国内外正式出版多人撰写的论 文集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译文;在中央媒体及地方党报党 刊上发表的理论文章。书评、会议综述和报道、学术动态等除 外。 在全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研主管部门,按 照学术期刊预警工作机制,发布的国内和国际学术期刊预警名 单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予登记。 系统登记管理的学术论文,在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应不少于 3000 字,在报纸上公开发表的应不少于 2000 字。 (三)研究报告类成果 指教师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 备性等政策研究撰写的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调研报告、立法 建议等在相关领域产生重要影响并被各级党政领导批示或被相 关部门采纳等。 申请研究报告类成果登记应提供成果原件(涉密的除外) 和采纳应用证明。证明包括以下类别: (1)明确成果名称,写清采纳时间和对相关领域产生重要 影响的采纳证明或表彰信、感谢信; (2)已经出台文件中对采纳应用成果的标注说明; (3)其他能够证明成果采纳应用情况的材料。 (四)优秀网络文化成果 指以网络为载体首次公开发表并被纸质媒体《新华文摘》、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人民大学 复印报刊资料》转载转摘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以及有一定积 极影响的时事评论等,字数一般不少于 2000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