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公告.docx
附件 3 上海海关学院 2021 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更好为海关教育、培训事 业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纳贤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上海海关学院是海关总署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等学校, 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其前身为创建于 1953 年的上海海关学校, 1980 年 5 月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 年 4 月更名为上海 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 年 3 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上海海关学 院,2012 年 12 月,获批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试点工作单 位,2018 年 4 月,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设有海关与公共管理学院、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 工商管理与关务学院、海关法律系、海关外语系、公共教学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检验检疫技术交流部等八个院(系) ;设置了 海关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审计学、国际商务、税收学、 应用统计学、法学、英语等 9 个本科专业和公共管理硕士、税 务硕士 2 个专业学位点,分属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等 4 个学科门类。海关管理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税 收学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同时,海关管理专业为 1 世界海关组织 PICARD 标准认证专业。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立足海关、面向社会,培养符合海关事 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型的高素质海 关管理专业人才以及服务口岸物流和国际商务的外经贸专业人 才,积极开展海关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流。学校同时承担海关系 统中、高级干部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等任务,并根 据世界海关组织(WCO)的分工和亚太区域国家和地区的要求, 逐步承担该区域海关人员培训任务,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 学校设有海关与国家安全、海关风险管理、报关、海关税 收、海关法等研究中心,紧密结合海关改革发展和双边、多边、 区域海关国际合作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2009 年,学校获准设立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上海发展战 略研究所工作室。公开出版学术期刊《海关与经贸研究》 。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专业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具备所需的专业背景及工作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 期未满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 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应聘程序 2 岗位需求可通过登录上海海关学院门户网站—师资建设— “人才引进”栏目查询。 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按照《上海海关学院人才引进暂行规 定(试行) 》执行,招聘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引进计划发布后,应聘人员可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招聘 邮箱(shcchr@shcc.edu.cn);也可通过推荐递交简历。 专任教师岗位招聘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文档名称请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发送到以下相关邮箱: 人员类别 高层次人才 部门 简历发放邮箱地址 联系电话 应聘截止日期 人事处 shcchr@shcc.edu.cn 021-28991038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学生处 wyx@shcc.edu.cn 021-28991064 海关与公共管理学院 hgx@shcc.edu.cn 021-28991724 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 jjgx@shcc.edu.cn 021-28991131 工商管理与关务学院 pxb@shcc.edu.cn 021-28991622 公共教学部 jcb@shcc.edu.cn 021-28991095 检验检疫技术交流部 jyjy@shcc.edu.cn 021-28991449 2021 年 10 月 31 日 其他专任教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方可进入面试考察范围。 (三)面试 3 1. 部门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直接进入部门面试考察环节。 部门面试由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入围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必须 携带身份证。 2. 学校面试 学校面试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 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考察人员要经原单位同意,学校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考察形式主要包括函调、查阅个人档案、与其原工作单位或学 习单位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等。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 上海海关学院从面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 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有关平台上公示,公示 期为 7 个工作日。 四、待遇 2021 年度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政策 规定和学校人才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本公告由上海海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一)监督举报 4 监督举报邮箱:jianchashi@126.com (二)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 5677 号上海海关学院人事处,邮 编:20120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