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重庆市社科规划博士培育项目结项条件的通知.doc
关于调整重庆市社科规划 博士培育项目结项条件的通知 各社科单位: 为进一步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 处,突出质量导向、减轻课题负责人负担,在广泛调研的基 础上,经研究决定,市社科规划博士培育项目阶段性成果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即可申请结项: 1.在 CSSCI 来源刊物(不含 CSSCI 扩展版)上刊发与项 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 1 篇或核心期刊 2 篇; 2.论文署名为项目负责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3.成果须标注市社科规划项目标识,且为唯一或第一资 助标识。 如不具备上述条件,仍按《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办 法》《重庆市社科规划博士培育项目立项通知书》和《重庆 市社科规划博士培育项目立项协议书》有关规定执行。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2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