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2021级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培养方案.doc
西南政法大学 本科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培养方案 (供 2021 级使用) 一、专业简介 2012年8月,西南政法大学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 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全国22个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 地之一。2013年,开设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作为卓越法律 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探索“高校—实务部门 联合培养”、 “国内—国外合作培养”机制,在课程设置、教 学内容、师资队伍等方面都具有较强的国际化特色。实验班 学制四年,每年从全校一本专业新生中选拔30人。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规则,能 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促进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国内法律人才培养与国际法律事务参 与的衔接,从而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人才保证 和智力支撑。 三、培养要求 (一)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够自觉遵守宪 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过硬的政治素质与合 格的法律职业素养,有敬业品质、团队合作意识和务实创新 精神。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相关学科基本知识,具备良 好的国际交往能力和涉外法律实务处理能力,熟练掌握至少 一门外语。 (三)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备 健全的心理、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四)具备就业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和适应其它领域 工作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四、学制、修业年限与学位 (一)学制:标准学制为四年。 (二)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五、学分要求 最低修读 162 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16 学分,通识 必修课 22 学分,通识选修课最低修读 14 学分;专业必修课 70 学分,专业选修课最低修读 16 学分;实践实验实训教学 必修 18 学分,实践实验实训教学选修最低修读 6 学分。 六、课程体系与考核方式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共计 16 学分。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 学分,“大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1 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理论体系概论”5 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 学分,“思想 道德修养”2 学分,“形势与政策(含安全教育)”2 学分(每 学期不低于 8 学时)。 (二)通识必修课 共计 22 学分。包括:“信息技术应用”2 学分;“体育”4 学分;“大学英语”9 学分;“创新创业基础”1 学分(另 1 学分 设置在实践实验实训教学版块);“法律逻辑学”2 学分;“人 权概论”2 学分;“中华传统文化经典选读”1 学分;“马克思主 义法学经典著作选读”1 学分。 (三)通识选修课 通识选修课最低修读 14 学分。由学生在全校通识选修 课一览表中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的、有助于学生传承中华优秀 传统文化、形成基本人文修养、思想视野和精神感悟的选修 课。 (四)专业必修课 共计 70 学分,根据《法学类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开设 法理学、宪法学等必修课。 (五)专业选修课 学生要求最低修读专业选修课 16 学分,其中双语、全 英文、外教课最低修读 10 学分。 (六)实践实验实训教学 该专业实践实验实训教学共计 24 学分,包括必修部分 和选修部分。其中必修部分 18 学分,选修部分最低须修读 6 学分,方能完成学业 。 各专业必修实践教学环节设置如下: 1.“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安排在第 1 学期,共 4 学分。 2.“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1 学分。 3.“专业实习”安排在第 4-5 学期,5 学分。 4.“创新创业(含学年论文)”安排在第 5 学期,1 学分。 鼓励创新选题与形式,加强过程管理,以保障创新创业(含 学年论文)质量。 5.“毕业作品(毕业设计)”安排在第 6-8 学期,3 学分。 6.“第二课堂”与“公益学分”,2 学分。 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除修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内 学分外,必须取得“第二课堂”和“公益活动”至少各 1 学分。 学生可通过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成果、参加文 体活动、投身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服务工作获得“第二课堂” 和“公益活动”的学分。学分认定依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鼓励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积极参加思想政治理 论课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训练”或“训赛” 等方面的教育教学活动,勇于提升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 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方面的 课程由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统筹开发、管理和组织实施。 学生获得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学分、创新创业社会实 践课学分和创新创业“训练”或“训赛”学分,可等额冲抵通识 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实验实训必修或选修课(军事理论和 军事技能、毕业作品除外)、第二课堂、公益活动或创新创 业基础课学分。 7.第 8 学期学生必须参加为期 2 周的海外预备课程,该 环节为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必修环节。 (七)考核方式 学校鼓励和支持课程考核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必修课为 考试课程,原则上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选修课为 考查课程,由任课教师于课程结束后两周内组织,考查方式 (开卷或闭卷)由任课老师确定。如学校关于考核方式出台 新的管理办法,依照新的管理办法执行。 七、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课 程 序 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 时 开课 学期 课程归属 1 思想道德修养 2 32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 16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48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48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32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48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1-8 马克思主义学院 (安全教育由学 工部承担) 5 6 形势与政策 (含安全教育) 2(每 学期 0.25) 96 小计 16 320 1 大学英语(1) 3 48 1 外语学院 2 体育(1) 1 32 1 体育部 3 法律逻辑学 2 32 1 行政法学院 4 中华传统文化经典选读 1 16 1 新闻传播学院 5 大学英语(2) 3 48 2 外语学院 6 体育(2) 1 32 2 体育部 7 创新创业基础 1 16 2 国际法学院 8 信息技术应用 2 32 2 计算机教研室 9 人权概论 2 32 2 人权研究院 7 通 识 必 修 课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上)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下) 课程 类别 通识 选修 课 专 业 必 修 课 序 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 时 开课 学期 课程归属 10 大学英语(3) 3 48 3 外语学院 11 体育(3) 1 32 3 体育部 12 马克思主义法学经典著作选读 1 16 3 行政法学院 13 体育(4) 1 32 4 体育部 小 计 22 416 最低修读不少于 14 个学分。1.见全校通识任意选修课一览表(分为人文艺术类、社会科学类、 自然科学与技术类、就业创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四大模块,学生可结合兴趣任选)。2.选修与本 专业已开设课程的名称或内容重复或相近的课程,不计成绩与学分。 1 法理学(一) 2 32 1 行政法学院 2 宪法学 3 48 1 行政法学院 3 中国法律史(全英文) 3 48 1 行政法学院 4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治理论) 2 32 2 行政法学院 5 刑法学总论 3 48 2 法学院 6 民法学(一)(总论) 4 64 2 民商法学院 7 民法学(二)(物权法(不含担保物权)、债 法总则、合同总则) 5 80 3 民商法学院 8 刑法学分论 3 48 3 法学院 9 刑事诉讼法学 4 64 3 法学院 10 民事诉讼法学 4 64 4 法学院 1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4 64 3 行政法学院 12 民法学(三)(侵权责任法) 2 32 4 民商法学院 13 商法学 4 64 4 民商法学院 14 经济法学(一)(基础理论、竞争法) 2 32 4 经济法学院 15 法律职业伦理 1 16 4 人工智能法学院 16 知识产权法学 3 48 5 民商法学院 17 经济法学(二)(金融法、财税法) 3 48 5 经济法学院 18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2 32 5 经济法学院 19 国际法学 3 48 5 国际法学院 20 国际私法学 3 48 6 国际法学院 课程 类别 序 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 时 开课 学期 课程归属 21 国际经济法学 3 48 6 国际法学院 22 环境资源法学 3 48 6 经济法学院 23 法理学(二) 2 32 6 行政法学院 24 最高法指导性案例 2 32 6 国际法学院 70 1120 小计 专 业 选 修 课 实 践 实 验 实 训 必 修 课 1 自由贸易港区法律制度 2 32 2 国际法学院 2 空间与极地法律制度 2 32 2 国际法学院 3 外国法专题(含侵权法、国际知识产权法、比 较公司法等专题)(外教课) 12 128 1-6 国际法学院 4 法律与外交 2 32 2 国际法学院 5 法律大数据挖掘、分析与应用 2 32 2 人工智能法学院 6 国际组织法(双语) 1 16 3 国际法学院 7 英美法概论(全英文) 2 32 3 国际法学院 8 中国法律思想史 2 32 4 行政法学院 9 涉外投融资法 2 32 4 国际法学院 10 对外贸易法 1 16 5 国际法学院 11 海商法 2 32 5 国际法学院 12 证券法(双语) 2 32 5 经济法学院 13 国际民事诉讼法 2 32 5 国际法学院 14 海外专业课程学习 2 32 5 国外合作高校 15 外国投资法(全英文) 2 32 6 国际法学院 16 国际贸易法成案分析(全英文) 2 32 6 国际法学院 最低修读 16(其中双语课、全英文课、外教课 最低 10 学分) 1 军事理论 2 36 1 2 军事技能 2 112 1 3 第二课堂(含社会实践) 1 1—8 4 公益活动 1 1—8 5 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 1 3,6 商学院(3)、国 际法学院(6) (每 学期 0.5) 课程 类别 实 践 实 验 实 训 选 修 课 序 号 课程名称 学分 6 专业实习 7 总学 时 开课 学期 课程归属 5 4—5 国际法学院 创新创业(含学年论文) 1 5 国际法学院 8 法律职业技能 1 16 5 人工智能法学院 9 法律文书写作 1 16 5 法学院 10 毕业作品 3 6—8 国际法学院 小计 18 1 外交商务礼仪与谈判 1 16 2 国际法学院 (实务专家) 2 货物贸易进出口实务 2 32 2 国际法学院 3 商业模式创新实务 2 32 3 商学院 4 网络交易法律实务 2 32 3 经济法学院 5 涉外法律实务技能 2 32 4 国际法学院 (实务专家) 6 国际商事仲裁模拟法庭实训(双语) 2 32 4 国际法学院 7 涉外家事法律实务 1 16 5 国际法学院 8 WTO 模拟法庭技巧与辩论(双语) 2 32 6 国际法学院 最低修读 6(其中全英文、双语课程最低 2 学分) 培养方案制定负责人:宋渝玲 审核人:张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