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评审2014-2015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doc

Queen°(女王)6 页 45.5 KB下载文档
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评审2014-2015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doc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评审2014-2015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doc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评审2014-2015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doc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评审2014-2015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doc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评审2014-2015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doc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评审2014-2015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doc
当前文档共6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经济与金融学院关于评审2014-2015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doc

关于评审2014-2015学年 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 法》、《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海 外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开展 2014-2015 学年新 生 “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及《华侨大学 海外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 班学生(含境外生、研究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1.境内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分为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三项。(只有成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才 有资格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本专科生国家 助学金标准为一等 400 元/月、二等 300 元/月、三等 250 元/月 三个等级,各个班级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月 300 元左右,资助时 间为 10 个月,从 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6 月。 2.境外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分为海外学生 助学金和勤工助学两项。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助学金的生活 补贴分为 800 元/月、500 元/月两个等级,本科生助学金的生活 —1— 补贴分为 500 元/月、300 元/月两个等级,资助时间为 10 个月, 从 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6 月。海外学生助学金的临时困难补助 分为 1500 元、800 元两个等级,临时困难补助的申请时间根据学 生具体情况而定,一次申请的连续发放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1.境内生: 各班级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的总数应控制在境内新生人 数的 15%,国家助学贷款人数最高不得超出境内新生人数的 10%。 (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不得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要申请国家助 学贷款的同学直接联系李雅婷老师 22693536 15906071278)请 各班级在评定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比例。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 接资助、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学生,如符合“阳光成长 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应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评励志奖 学金等其它奖助项目,并且“自立生”名额应包含在上述比例中。 2.境外生: 海外学生助学金的生活补贴每年评发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 全校海外学生总数的 5%;由学生处根据各学院海外学生总人数及 申报情况进行名额调配(学院海外学生人数在 20 人以下的,按 20 人的基数计算) 。 海外学生助学金的临时困难补助每年评发的总名额原则上 不超过 20 个。 —2—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 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做好政策宣 传、民主评议、调查核实、结果公示等环节,做到“公开、公平、 公正”。 2.落实“量身订做、套餐配比”原则,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 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 困有别、境内生与境外生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 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重点关注来自遭受地震、干旱、洪涝自然灾害地区学生和 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等,做到物质关怀与精神关爱并举。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与班级审核(10 月 22 日至 10 月 27 日) 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需经班主任——辅导员——学院逐级 审核。学生自主申请可与班级、学院审核交替进行,提升审核效 率。 1.学生自主申请: 境内生:申请加入的学生应提供《华侨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 查表》(需盖有民政局或者社会事务发展办公室公章,提交复印 件,原件自行留存)以及其他困难证明材料,由各班班长收齐, 班主任审核。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应按(附 件 3)的要求准备材料。 —3— 境外生:此次申请暂不通过“学工\研工管理信息系统”进 行申请。境外生申请“阳光成长计划”,需填写《华侨大学阳光 成长计划海外学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 4)一份、提交证件(护 照或通行证)复印件一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一份(由所在国家、 地区民政部门或高中母校出具,具体文本格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而定),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中文翻译件一份。境外生不参与境内 生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评选,先自行准备好材料,具体情况另行通 知。 2.班级审核: 班主任组织各班级评选,通过本班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名单。 3.学生网上申请及班主任审批: 所有申请阳光成长计划的学生须按照班级初步评定等级在 10 月 26 日前登陆“学工\研工管理信息系统”申请“阳光成长计 划” ,以便学院审核(超过此段时间网络将关闭无法申请) 。各位 班长应提前告知班主任于 10 月 27 日前完成网上班主任审批工作。 第二阶段:材料报送 10 月 27 日 17 点之前,各班级导出《“阳光成长计划”汇 总表》(附件 2),班主任签字后将表格连同所有申请材料的纸 质版与电子版报送给李雅婷老师(办公室经管楼 901,邮箱: liyating2013@qq.com)。 第三阶段:学院审核(10 月 28 日至 10 月 30 日) 1.辅导员审核:10 月 28 日至 10 月 29 日完成新生阳光成长 计划成员审核工作。 —4— 2.院系审核:10 月 30 日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在相 应范围内公示。 第四阶段:资助落实(11 月 8 日至 11 月下旬) 1.贷款审批及发放:11 月下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 行分别审批贷款材料,组织陈进强贷学金合同签字。 2.勤工助学申请:11 月下旬将进行新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 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3.国家助学金及海外学生助学金发放:2014-2015 学年国家 助学金从 9 月份开始发放, 请各学院于 2014 年 11 月 5 日前造表, 并补发 9、10 月。 六、几点说明 1.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 未按规定交缴学费的将不予注册。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 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 2014-2015 学年的学费。 2.贷款学生无论新贷、续贷都需要在学工系统中申请,被认 定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并申请贷款。 3.“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将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 助学金、困难补助资格认定条件。 4.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 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 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 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 合素质。 —5— 5.境内学生资助相关数据均以“学工\研工管理信息系统” 中的数据为准,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学工\研工管理信息系统”相 关信息。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14 年 10 月 22 日 —6—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