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五批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doc
渝人社〔2020〕210 号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第五批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 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 人事部、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组织部、人力社保 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中央 在渝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 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 持续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 不断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 中青年专家选拔办法(试行)》(渝人发〔2007〕52 号)规定, 现就组织开展第五批“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下 - 1 - 简称“突贡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和高技能人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和外籍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中的“两院”院士,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 人员,不再推荐。高技能人才中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命名专家,不再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原则上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或相应技能水平, 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196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二)业绩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具有重 大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以主要完成人取得重要科研成果; (2)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或社会效益,以主要完成人取得重要创新成果; (3)社会科学研究有独到见解,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 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以主要完成人取得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 要成果; - 2 - (4)在完成市(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以及 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应用高新技术中,创造性解决重大 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教书育人成绩卓著,教学改革成绩突出,起到带头和 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6)医学理论研究有重大突破或医疗技术精湛,成绩突出; 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 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7)在农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农业新产品、新工 艺、新材料研制中有重大突破或发现,成绩突出,取得重要科研 成果; (8)在信息、金融、财会、外经外贸、法律等领域,为学 科门类的创立及完善作出重要贡献,或提出的具有重大突破的意 见或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对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 大问题有显著作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9)在文化、艺术、新闻广播、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为文 化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国内或市内同行中有 较大影响; (10)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培养出在国家级以上的 重大赛事中成绩名列前三名,或打破国家纪录、全市纪录运动员 的著名教练员; - 3 - (11)在管理工作中,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创 新管理模式或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在全国或市内有较大影响的管理者; (12)长期在库区、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一 线艰苦创业,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为当地经济和 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得到业内认可者; (13)获得多项发明专利、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新产品、新 工艺等成果,且已被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完成 者; (14)主导国内外技术标准制定或修订者; (15)在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效;打造新商业模式、 创新标准流程,且获得广泛应用;创办(领办、主办)规模以上 企业,持续经营、效益良好; (16)在完成省(部)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 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大中型项目中,创造性地运用 国内外先进技术,自力更生解决重大难题或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 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7)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市内同行 中享有很高声誉者。 2.高技能人才应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并具备 下列条件之一: - 4 - (1)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获得者,在全国一、二类技 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以及 担任世界技能大赛专家组长; (2)获评重庆技能大师、全市技术能手、市级技能大师工 作室领衔专家; (3)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或预防排除重 大事故隐患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 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方法,得到广泛推广,取得重大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5)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推 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有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6)有被行业公认的绝招绝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国 际国内有较大影响,在带徒传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对符合上述条件,参与脱贫攻坚、一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 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人选。推 荐人选以近 5 年来取得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作为主要评选依据,其 - 5 - 实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重点推荐选拔在我市 科研、生产、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中青年创新 型人才。非公有制单位直接向纳税地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申报。 (二)推荐人选一般由所在单位推荐,并报主管部门同意。 对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推荐的人选,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对民营企业推荐的人选,应由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分别出具企业 经营情况、个人完税证明并作为上报附件。上报推荐人选前应集 体研究并进行公示。上报推荐人选时应按业绩和贡献排序,由区 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部门审查通过后,向市人力社保局报送,中 央在渝单位直接报市人力社保局。 (三)各区县、各单位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将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人才选拔出来。推荐人选要进一 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综合考虑候选人的论文、获奖、 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杜绝“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 项”等倾向,不搞一刀切。 四、推荐名额 本次突贡专家评选不超过 50 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 人员 40 名,高技能人才 10 名。 (一)各区县可推荐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 2 名(其中,企业 不少于 1 名)。 (二)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可推荐专业技术人才各 1 名。对 - 6 - 专业技术人员较多和投身疫情防控一线较多的主管部门推荐人 数可适当增加, 其中市教委不超过 10 名, 市卫生健康委不超过 10 名,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工 商联、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陆军军医大学各不超过 5 名,市委 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规划自 然资源局各不超过 2 名。其他市级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原则上推 荐 1 名。 (三)高技能人才各区县、各部门(单位)、各国有企业推 荐名额不超过 2 名。对技能人才较多和投身疫情防控一线较多的 主管部门推荐人数可适当增加,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卫生 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不超过 5 个。 五、有关要求 推荐突贡专家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区县、市级各部门、中央在渝单位推荐函 1 份(含单 位公示情况说明);《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表》 一式 2 份,《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 表》1 份,同时报电子版 1 份。填表时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及各 栏目的内容,突出贡献事迹一栏要写实;获奖和获专利情况一栏 只填写与证书一致的项目名称,无个人证书的不予填写,获得的 其他荣誉称号也不填入此栏;单位推荐意见一栏要签署材料是否 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 - 7 - (二)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有个 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或效益的证明材料 1 套。 (三)涉密推荐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 各区县、各部门推荐的突贡专家材料请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 前报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和职建处资格审查和初审。对报送材料 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的,不予受理。 专技处联系人:苏赋 联系电话:86868704、86868884(传真) 电子邮箱:sufu8@qq.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 99 号重庆市人力社保局 1512 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0 职建处联系人:赵兴楷 联系电话:88633736、88126972(传真) 电子邮箱:3449788747@qq.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 99 号重庆市人力社保局 2401 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0 - 8 - 附件:1.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表 2.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 情况一览表 中 共 重 庆 市 委 组 织 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6 月 1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9 - 附件 1 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 中青年专家推荐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部门: 中 共 重 庆 市 委 组 织 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0 - 制 填 表 须 知 1、本表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统一提供。 2、本表作为专家数据库信息源,并作为专家选拔、管理和 考核的存档材料。 3、本表须由组织填写,或由本人如实填写并经组织审核, 其中出国(境)在外人员一律由组织填写本表。 4、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置空。 5、表中各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字数填写,不得超长。 6、部门指区、县或市级主管部门。 7、填表前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 11 - 填 表 说 明 1、姓名:用字要固定、规范,长度在 2-10 个汉字之间, 超过 10 个汉字的,应做压缩处理。 2、出生日期:用公历,用“.”分隔年、月、日,如 1986.03.01。 3、出生地:只填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生在国(境) 外的,填出生国家(地区)名称。 4、文化程度: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5、学位: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 6、毕业时间: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填至月,如 1964 年 5 月 毕业填写 1964.05。 7、毕业学校: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文化程度、学位、毕业 时间和毕业学校应相互对应。 8、从事专业:指现正从事的专业。 9、工作单位:指专家的工作单位名称(以单位公章全称为 准,限 15 个汉字)。 10、工作时间:指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填至“月”,如 1965.09。 11、单位类别:填写下列类别之一:企业/事业 12、单位性质:填写下列性质之一:国有/民营/合资/外资/其 - 12 - 它。 13、党政职务:指现正在担任的最高行政职务。高等院校只 填至校(院)系两级。 14、联系电话:电话号码形式填写,如:89077236-2118。 15、邮政编码:指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16、回国年份:指曾在海外(含台、港、澳地区)定居的华 裔专家归国工作的时间。 17、何处归来:应与回国年份相对应。 18、博导年份: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的年份。 19、进博站年:进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作博士后的年份。 20、专业工作主要经历:简要填写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21、获奖情况:成果获奖情况只填写获国家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或国家部委批准奖励的情况,具体种类如:国家自然科学 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星火奖、省部级科 技进步(成果)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其它 省部级奖(填写出具体奖名称),获奖等级和排名应按获奖证书 的等级和排名填写,均要求以阿拉伯数字表示。 22、突出贡献事迹:指作出的突出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和取 得的经济、社会效益。(限 300 个汉字,含标点) 23、代表论文和著作:填写最能代表本人水平及成就的论文、 著作,注明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 - 13 - 24、照片规格:两寸数码免冠彩色头像。 - 14 - 人选基本情况: 姓 名 政治面貌 性别 出生日期 籍贯 民族 工作时间 学历 毕业学校和时间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学位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职称/职业资格 单位性质 单位类别 党政职务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回国年份 何处归来 博导年份 何时取得何国居留权 进博站年 通讯地址 本人工商银行开户账号信息 专 业 工 作 主 要 经 历 - 15 - 获国家或省(部)级奖励情况: 奖励种类 获奖项目 等级 排名 年度 获专利情况: 专利种类 - 16 - 专利名称 是否授权 年度 突出贡献事迹(限 300 字以内,含标点): 代表论文和著作: - 17 - 所 在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18 - 附件2 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地区或部门:(盖章) 姓名 工作 单位 性 别 年 龄 政治 面貌 行政 职务 职称 文化 程度 学位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毕业 时间 从事 专业 突 出 贡 献 事 迹 联系电话 注:本表“突出贡献事迹”栏中的内容与《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表》中“突出贡献事迹”的内容一致(字数限 300 字以内,含标点)。 - 19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 20 - 2020 年 6 月 2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