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春学籍管理规定CDE(中).pdf
2018 年春语言生学籍管理规定- C/D/E 班 汉语培训部(123 办公室) 电话:021-62373507 1、换班 2、学习证明 第二周周一、二以及第一次月考后可至汉语培训 提前带学生卡到 123 办公室预约,周三、周四领 部(123 办公室)申请换班。 取。 换入低班需经班主任和汉语培训部同意,换入高 班需经班主任同意后(月考成绩在 90 分以上) ,到 123 办公室参加并通过考试。同层级不能换班。 准予换班的学生凭 “换(入)班通知单” 到新班 3、考试规定 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因故缺席不安排补考。 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上课。 4、休学退学 5、考勤纪律 因故不能继续学习的学生,需亲自到 123 办公室 病、事假:一周内向任课老师请假;一周以上向 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123 办公室请假。填写请假单。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 休学截止日期为开学后 5 周,办理手续时需出示医 院、公司等提供的正式证明,并需在下学期开学前 病、事假三节按旷课两节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 告知 123 办公室是否复学。所保留学费仅用于下学 旷课一节计。迟到或早退 15 分钟以上为旷课。 期相同项目学费的抵用。时间截止后,将不能办理 休学,也不能转其他项目和个辅。 缺课率超过三分之一,取消该门课的考试资格。 退学者需填写《汉语进修生退学申请单》 。开课后 一周内办理退学者,可得到 50%学费退款;从第二 周开始办理退学者,学费一概不退。除特殊情况外, 退学者本学期内不予以复学。 6、奖学金 7、结业证 期末,评选以下奖学金: 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获得结业证书: 优秀留学生奖:600 元/人 ① 出勤率在三分之二以上 学习进步奖:300 元/人 ② 必须参加且通过期末考试(包括笔试和口试) (奖学金不以现金方式兑现,获奖学生下学期可免 ③ 各门课的总评成绩分别达到 60 分以上 交与奖学金等额的学费,同时获赠奖品及证书) 优秀班级奖:奖状,每人一份礼品。 结业证书于结业典礼时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