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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处】关于发布2018年度滨海新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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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处】关于发布2018年度滨海新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社科处】关于发布 2018 年度滨海新区社会发 展领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积极贯彻推进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科技对新区社会发展领域的引领与支撑作用,根据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津滨政发 〔2016〕2 号)和《天津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 》(津科计〔2017〕27 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委员会特发布 2018 年度滨海新区社会发展领域 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一、科学普及领域 本类项目旨在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科学技术 普及条例》,充分发挥新区科技、文化和教育资源优势,积极鼓励企业、高等院 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参与科普,进一步加强新区科普能力建设, 推动科普事业健康、可持续、多元化发展。 (一)支持方向 1.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类 支持新区范围内中小学校依托自身特色和优势,为提升中小学生科技教育水 平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教育专项活动。重点支持中小学创新实验室建设及 升级改造,支持“科普中国·校园 e 站”建设、开展科技教育特色课程(校本课 程)的研发与实践、实施创客教育课程等相关项目。 2.科普示范社区建设类 鼓励新区所辖各街镇结合各区域居住人群构成,强化社区科普活动场所和科 普展教设施水平,促进“科普中国·社区 e 站”建设。重点支持条件比较成熟的 社区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科普宣传、科技咨询、科普论坛和科技服务活动,大力 建设社区科普品牌,建立并发挥社区科普志愿者队伍作用等相关项目。 3.科普示范基地建设类 鼓励新区内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领域、产品和技术优势,提升科普场所展教 水平,定期开展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活动。重点支持国家、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申 报,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及升级改造,配置相应的科普展项和体验互动设施,创新 展示内容和展示方式,开展讲解员业务能力培训等相关项目。 4.科技周(全国科普日)活动项目类 鼓励新区企事业单位在科技周(全国科普日)期间围绕当年活动主题,开展 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和科普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新区内注册并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社 会组织,对科普工作重视,基础条件较好。 2.每个单位限申报 1 项。已承担新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未办理结题手续的项 目承担单位不得申请本次项目,相关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也不得参与本次申 报。 3.鼓励申报单位与区外机构合作开展科普工作及活动。合作方需签署明确的 合作协议。申报单位限于新区一方。 4.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领导或经营管理者,熟悉科普专业,非其他机 构人员。 5.项目选题富有创意,具有创新性,社会影响广泛、效益显著。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可以完成项目目标。已获得国家级、市级及新区资助单位的申报内容 不得重复。 (三)支持额度 根据申报项目的工作难度、工作任务量等情况确定最终支持额度。单个项目 支持额度 5-15 万元。 二、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1.区科工创新委支持的资金为引导性资金。申报农业和社会综合领域类项目 必须具有相应的配套资金,申请的资助金额占项目总投入的比例不高于 50%。 根据每个申报项目工作难度、工作任务量等情况确定最终支持额度。 2.申报单位在申请项目资助资金时,要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资助资金的 数量和比例。企业牵头申请资助资金额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 25%,且不超 过企业注册资金的 50%。 3.项目申报的区财政资助资金额不能全部资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 自筹解决。申请资助资金额与区科工创新委实际可能提供的资助金额差别较大, 预计申请单位增加自筹资金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 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4. 财政资助经费为前补助 70%,年底前进行项目实施效果评估,符合立项 目标要求后,再拨付剩余的 30%。项目资助经费由区科工创新委将佐证材料和 评估结果函告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根据相应材料,按照资金拨付流程进行相应操 作。 5.根据津滨政发〔2018〕 28 号文件精神,各功能区可根据自身发展实际, 自行制定符合本区域发展的相关政策。 三、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承担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计划项目,有未结题或未按要求执行科技计划 项目年度检查的。 3.承担国家或市、滨海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出现 问题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需下载并填写《滨海新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申报书》,并附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材料电子版请登录滨海新区科工网 http//www.bh.gov.cn/kgw/下载,项目申报时间截止至 9 月 6 日 17 点,请申 报的老师在此时间之前将相关材料送至社科处。 (二)材料受理 各申报单位填写并打印《滨海新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申报书》(含相关附 件)与电子材料一并报送。纸质版一式七份(申请人、申请单位签章并加盖街镇科 技主管部门公章),其中至少一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并在封面右上部标明。每份 项目申请书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申请书、可行性研究 报告及附件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 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相关要求 申请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需按要求填报承诺书。项目一旦立项,项目承担 单位须与区科工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严格执行项目管理与经费使用相关 规定。区科工创新委将分阶段组织对项目的督促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积极主动 配合,及时提供工作报告,确保项目进度和完成质量。项目执行期间,如发生项 目承担单位变更企业名称,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发生变化,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一周内上报区科工创新委进行调整。同时配合区财政、审计部 门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项目执行过程中及项目结项后,凡对外宣传, 均须在明显位置标注“滨海新区科工创新委支持项目”字样。 联系人:李明琪 电话:60600238 社科处 201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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