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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区统计局权责清单数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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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区统计局权责清单数据 报送单位:海南区统计局 序号 1 权力名称 对拒绝提供统计资 料或者经催报后仍 未按时提供统计资 料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报送人:杨儒 设定依据 报送时间:2020-11-4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责任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计法》(2009年修订本)第四十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一条 第一款 第一项 作为统计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拒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海南区统计局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第四十一条 第二款 企业事业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第三款 个体工商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行政区域 代码 150303 对提供不真实或者 2 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的处罚 对拒绝答复或者不 3 如实答复统计检查 查询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计法》(2009年修订本)第四十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一条 第一款 第二项 作为统计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二)提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海南区统计局 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的。第四十一条 第二款 企业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第四十一条 第三款 个体工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计法》(2009年修订本)第四十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一条 第一款 第三项 作为统计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三)拒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海南区统计局 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查询书的。第四十一条 第二款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罚款。第四十一条 第三款 个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50303 150303 对拒绝、阻碍统计 4 调查、统计检查的 处罚 行政处罚 对转移、隐匿、篡 改、毁弃或者拒绝 提供原始记录和凭 5 证、统计台账、统 计调查表及其他相 关证明和资料的处 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计法》(2009年修订本)第四十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一条 第一款 第四项 作为统计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四)拒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海南区统计局 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第四十一条 第二款 企业事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第四十一条 第三款 个体工商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计法》(2009年修订本)第四十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一条 第一款 第五项 作为统计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五)转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海南区统计局 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资料的。第四十一条 第二款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罚款。第四十一条 第三款 个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50303 150303 对迟报统计资料, 或者未按照国家有 6 关规定设置原始记 录、统计台账的处 罚 行政处罚 对迟报、虚报、瞒 7 报或者拒报污染源 普查数据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计法》(2009年修订本)第四十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二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海南区统计局 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企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迟报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1.【行政法规】《全国污染源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查条例》(2007年10月9日中华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8号公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布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修正 国务院令第709号公布 )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第三十九条 污染源普查对象有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下列行为之一的,污染源普查领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同级人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民政府统计机构通报有关情况,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提出处理意见,由县级以上人民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一)迟报、虚报、瞒报或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者拒报污染源普查数据的;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海南区统计局 (二)推诿、拒绝或者阻挠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 (三)转移、隐匿、篡改、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毁弃原材料消耗记录、生产记录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污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的。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单位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计机构予以警告,可以处5万元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以下的罚款。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个体经营户有本条第一款所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可以处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1万元以下的罚款。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150303 150303 对推诿、拒绝或者 8 阻挠普查人员依法 进行调查的处罚 对转移、隐匿、篡 改、毁弃原材料消 耗记录、生产记录 、污染物治理设施 9 运行记录、污染物 排放监测记录以及 其他与污染物产生 和排放有关的原始 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1.【行政法规】《全国污染源普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查条例》(2007年10月9日中华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8号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国务院令第709号公布 )第三十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九条 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下列行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为之一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统计机构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处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海南区统计局 理意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对直接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二)推诿、拒绝或者阻挠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1.【行政法规】《全国污染源普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查条例》(2007年10月9日中华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8号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国务院令第709号公布 )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第三十九条 污染源普查对象有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下列行为之一的,污染源普查领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同级人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民政府统计机构通报有关情况,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提出处理意见,由县级以上人民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海南区统计局 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三)转移、隐匿、篡改、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毁弃原材料消耗记录、生产记录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污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的。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50303 150303 10 对拒绝或者妨碍接 受经济普查机构、 经济普查人员依法 进行的调查的处罚 对提供虚假或者不 11 完整的经济普查资 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1.【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条例》(2004年9月5日中华人民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5号公布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根据2018年8月11日《国务院关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的决定》修订)第三十六条 经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济普查对象(个体经营户除外)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给予处分: 海南区统计局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一)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的调查的;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5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款。个体经营户有本条第一款所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1.【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条例》(2004年9月5日中华人民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5号公布 根据2018年8月11日《国务院关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的决定》修订)第三十六条 经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济普查对象(个体经营户除外)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海南区统计局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给予处分: (二)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济普查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5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款。个体经营户有本条第一款所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150303 150303 12 13 对未按时提供与经 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经催报后仍未提 供的处罚 对拒绝或者妨碍普 查办公室、普查人 员依法进行调查的 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1.【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条例》(2004年9月5日中华人民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5号公布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根据2018年8月11日《国务院关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的决定》修订)第三十六条 经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济普查对象(个体经营户除外)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海南区统计局 给予处分: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三)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5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款。个体经营户有本条第一款所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1.【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条例》(2006年8月23日中华人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3号公布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第二款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有前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农业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生产经营户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海南区统计局 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项 农业普查对象有下列违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给予通报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处分:(一)拒绝或者妨碍普查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的。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150303 150303 对提供虚假或者不 14 完整的农业普查资 料的处罚 15 对未按时提供与农 业普查有关的资料 ,经催报后仍未提 供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1.【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条例》(2006年8月23日中华人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3号公布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第二款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有前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农业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生产经营户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海南区统计局 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第一项 农业普查对象有下列违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给予通报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处分:(二)提供虚假或者不完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整的农业普查资料的。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1.【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条例》(2006年8月23日中华人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3号公布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第二款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有前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农业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生产经营户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海南区统计局 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项 农业普查对象有下列违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给予通报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处分:(三)未按时提供与农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提供的。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150303 150303 16 对拒绝、推诿和阻 挠依法进行的农业 普查执法检查的处 罚 对在接受农业普查 执法检查时,转移 、隐匿、篡改、毁 17 弃原始记录、统计 台账、普查表、会 计资料及其他相关 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1.【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条例》(2006年8月23日中华人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3号公布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第二款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有前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农业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生产经营户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海南区统计局 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项 农业普查对象有下列违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给予通报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处分:(四)拒绝、推诿和阻挠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依法进行的农业普查执法检查的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1.【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条例》(2006年8月23日中华人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3号公布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第二款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有前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农业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生产经营户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海南区统计局 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第一项 农业普查对象有下列违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给予通报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处分:(五)在接受农业普查执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法检查时,转移、隐匿、篡改、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150303 150303 对伪造、变造或者 18 冒用统计调查证的 处罚 对经济普查中表现 19 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给予表彰和奖励 行政处罚 行政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1.【部门规章】《统计调查证管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理办法》(2017年6月26日中华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19号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发布 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办法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规定,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调查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予以通报。对非经营活动中发生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上述违法行为的,还可以处1000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元以下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发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生上述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 海南区统计局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可以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违法所得,还可以处1万元以下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的罚款。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有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关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可以予以通报,可以处1000元以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例》(2004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和国国务院令第415号公布 根据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2018年8月11日《国务院关于修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 海南区统计局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修订)第三十四条对在经济普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先进个人,由各级经济普查机构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给予表彰和奖励。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50303 150303 对在经济普查工作 20 中举报有功人员的 奖励 登记保存检查对象 的有关原始记录和 凭证、统计台账、 21 统计调查表、会计 资料及其他相关证 明和资料 行政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例》(2004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和国国务院令第415号公布 根据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2018年8月11日《国务院关于修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海南区统计局 》修订)第三十七条各级经济普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查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中单位和个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人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计法》(2009年修订本)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 第五项 县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调查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行政强制措施 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五) 海南区统计局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 、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条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8.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未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泄露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50303 150303 1.【部门规章】《统计执法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 检查办法》(2017年7月5日中华 1.立案。发现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查处。2.调查取证 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 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1号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前应当先拟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包括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公布 根据2019年11月14日《国 检查的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对未发现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同一 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 家统计局关于修改〈统计执法监 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应 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 督检查办法〉的决定》修订)第 当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 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 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 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等。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 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统计执 通知可于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应 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七 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 当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 3. 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 ,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专 审查。审查被调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 项检查、重点检查、实地核查等 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二)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 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方式,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 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 ,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条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 、本单位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计资料的行为;(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统计 统计台帐;(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统计调查项目 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执法监督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 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八)是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 第十四条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事 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 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项包括:(一)地方各级人民政 间等问题;(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 对统计执法的监督 22 行政监督检查 海南区统计局 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 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十)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 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 检查 及各单位及其负责人遵守、执行 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十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计规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告知。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依法作出统计 统计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 则、政令情况;(二)地方各级 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 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 部门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 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 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 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情况; 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对于需要向上一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 (三)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 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备案。 6.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 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9.执行。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 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 统计监督职权情况;(四)国家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项目。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 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的机构分离。除了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 )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 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 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 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统计调查制度情况;(五)依法 ,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 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 开展涉外统计调查和民间统计调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查情况;(六)法律法规规章规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定的其他事项。 150303 各地区汇聚权责清单数据导入 报送单位:海南区统计局 权力名称 对经济普查中表现突出 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和奖励 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举报 有功人员的奖励 权力类别 设定依据 行政奖励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 号)第三十四条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 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给予表彰和奖 励。 行政奖励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 号)第三十七条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 ,接受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中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 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 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 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 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 本) 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 第五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 行政强制措施 机构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 采取下列措施:(五)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 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 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对统计执法的监督检查 1.【部门规章】《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7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1号发布 自2017年9月1日 起施行)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 应当建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综合运用 “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 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 第十四条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事项包括:(一)地方各级人 行政监督检查 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及其负责人遵 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计规则、政令情况;(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 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情况;(三)统 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 监督职权情况;(四)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 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五)依法开展涉外统计调查和民 间统计调查情况;(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权责清单数据导入表 报送人:杨儒 责任事项 报税时间: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1月4日2020年 责任主体 行政区域代码 海南区统计局 150303 海南区统计局 150303 海南区统计局 150303 海南区统计局 1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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