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服务器托管规定.doc
天津科技大学服务器托管规定 一、服务的对象和范围 天津科技大学各学院、处室及有关单位。 二、服务规定 1. 托管部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互 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国家法律及天津科技大学信息化办的相关管理规 定; 2. 托管部门须承诺服务器上运行的应用服务内容不违反上述规定,不得使 用该服务器从事法律法规和学校禁止的活动,包括私自开设代理服务器,使用 P2P 软件、黑客类软件、金融交易类软件等,尤其是不得发布含有色情、赌博、 反动内容的信息以及发送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垃圾邮件); 3. 托管服务器原则上只允许对外开放以 WWW 为主的互联网基本信息服务, 如需提供其他服务,需要申请时特别说明,经信息化办备案后,方可提供; 4. 托管部门自行解决服务器上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以及由此 造成的法律纠纷,并负责服务器上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5. 托管部门人员需要进入托管机房对服务器进行维护时,应在信息化办相 关人员的陪同下,按规范使用相关辅助设备、保持机房的整洁,不得擅自改变配 置和移动设备位置,遇到问题须及时与信息化办值班人员联系解决; 6. 为了规范校园网络管理,保障托管服务器的正常运行,在最快的时间内 进行故障排除和应用服务的恢复,服务器托管部门须提供机器的详细资料,包括: 负责人、联系人、服务启动的口令、操作系统类型、硬件基本配置、应用服务、 开放端口等,详见《天津科技大学信息系统备案审批登记表》或《天津科技大学 校园网二级网站备案审批登记表》; 7. 信息化办有权对服务器使用进行必要的监控,以保证学校网络线路的正 常运行; 8. 如因托管部门违反本规范中的相关条款,或出现因服务器中毒、被黑客 侵入等情况,信息化办将终止服务器运行; 9. 信息化办保留对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三、服务内容 1. 信息化办提供良好的机房环境,完备的机房设施; 2. 信息化办负责设备物理位置的摆放、IP 地址的分配、网段划分、网络流 量监控和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保证设备物理安全、网络畅通; 3. 信息化办负责托管服务器的安全检查、漏洞扫描和必要的技术支持; 4. 如有需要,信息化办可提供漏洞扫描的统计报表和相关安全性建议。 四、争议解决与不可抗力 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供电和通信不稳定而造成的网络故障以及软硬件 问题,信息化办不承担责任; 2. 由于 ISP(Internet Services Provider)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将由 信息化办负责与运营商联系,及时排除故障。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2016 年 5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