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权责清单.xlsx
五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汇总表 序号 类别 权利名称 一 行政许可 共(10)项 1 2 3 4 5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 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3年8月5日中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6号公布 自2004年1月1日 起施行)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第九条 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修正本) 医师执业证书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 业注册工作。 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1.【行政法规】《护士条例》(2008年1月23日国务 第十条 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2 护士执业证书核发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 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日起施行,根据2020年3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部门组织实施。 院令第72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 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一)已经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修正本)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 第八条第一款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 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二)在村医疗卫生 第三十三条 第二款 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 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 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三)按照省、自治区、 、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必须经过县 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 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 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修正本) 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应的合格证书。 ,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 第三十二条 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 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 第十一条 对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 证书。 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 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不符合本条例第十条 法》(2001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8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 第 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 页,共 249 页 省、自 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 序号 类别 6 7 8 9 10 二 行政处罚 1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 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 根据2016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 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 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1.【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一九八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 第十一条 七年四月一日国务院发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 、公共交通工具外)卫生许可 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 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 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 决定》修改)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行政部门申请;(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 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 年修正本)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 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 第二十九条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饮用水供 申请。 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 2.【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饮用水供水单位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九号 2016年12月25日) 第 中医诊所备案 (2011年3月10日卫生部令第80号公布 根据2016年1 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第十六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 十三条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社会 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 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 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 第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正 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 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 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 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本) 医疗广告审查核准 行政部门审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场所; 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 第四十六条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 2.【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 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 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 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 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 )第204项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共(491)项 管理的有关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 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 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 3.【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 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 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不得发布。 1996年9月1日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发布 根据 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 1.【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1月18 对血站、单采血浆站违反条例 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 2.【部委规章】《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06年11月 2016年4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 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 规定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 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 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 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6号发布 2015年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1号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 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 部门公布。 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 第五十七条 血站、单采血浆站违反本条例规定,有 改)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生活 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 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 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 开展医疗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 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 订,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2、【 血浆仍然采集的行为的处罚 第 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 2 页,共 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 249 页 。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 第四条 生行政部门办理。 序号 类别 2 3 4 5 6 7 8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1.【部门规章】《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2月14日 对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 卫生部令第53号公布) 品,情节严重的的行为处罚 第五十八条 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情节严 重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对单采血浆站对供血浆者未履 1.【部门规章】《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 ,给予警告;并由所在医疗机构或者其上级单位给予 行事先告知义务,未经供血浆 正本) 纪律处分。 者同意开展特殊免疫的行为的 第六十二条 单采血浆站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 处罚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 对单采血浆站不按照规定记录 1.【部门规章】《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 政部门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对 或者保存工作记录的行为的处 正本) 供血浆者未履行事先告知义务,未经供血浆者同意开 第六十二条 单采血浆站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 罚 展特殊免疫的。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 1.【部门规章】《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 对单采血浆站未按照规定保存 政部门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六)不 正本) 按照规定记录或者保存工作记录的。 血浆标本的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二条 单采血浆站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 对单采血浆站未按照规定建立 1.【部门规章】《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 政部门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七)未 供血浆者档案管理及屏蔽、淘 正本) 按照规定保存血浆标本的。 第六十二条 单采血浆站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 汰制度的行为的处罚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 对单采血浆站未按照规定制订 1.【部门规章】《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 政部门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 各项工作制度或者不落实的行 正本) 按照规定建立供血浆者档案管理及屏蔽、淘汰制度的 第六十二条 单采血浆站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 为的处罚 。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 对单采血浆站工作人员未取得 1.【部门规章】《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 政部门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 相关岗位执业资格或者未经执 正本) 按照规定制订各项工作制度或者不落实的。 业注册从事采供血浆工作的行 第六十二条 单采血浆站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 为的处罚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 第 政部门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工 3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9 10 11 12 13 14 15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单采血浆站隐瞒、阻碍、拒 1.【部门规章】《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 绝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 正本) 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行为的 第六十二条 单采血浆站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 处罚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 对承担单采血浆站技术评价、 1.【部门规章】《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 政部门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隐 检测的技术机构出具虚假证明 正本) 瞒、阻碍、拒绝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不如 第六十七条 承担单采血浆站技术评价、检测的技术 文件的行为的处罚 实提供有关资料的。 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 对放射工作单位未给从事放射 1.【部门规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 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 (2007年6月3日卫生部第55号令公布)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九条 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未给从事放 员证》的处罚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由卫生行 对医疗机构未办理放射诊疗科 1.【部门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和 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3万元以下 目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校 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2016年修正本) 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验的行为的处罚 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 对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变更 1.【部门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和 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 放射诊疗项目或者超出批准范 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2016年修正本)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行为的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二)未办理诊疗科目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 处罚 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 对医疗机构未取得放射诊疗许 1.【部门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和 校验的。 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 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行为的 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2016年修正本)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处罚 (三)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者超 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 对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 1.【部门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和 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 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 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 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2016年修正本)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 行为的处罚 (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 事放射诊疗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 。 第 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4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16 17 18 19 20 21 22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使用安 1.【部门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和 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 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2016年修正本)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处罚 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 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对放射 1.【部门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和 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使 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 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2016年修正本) 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施进行检测和检查的处罚 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 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对放射 1.【部门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和 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 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 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2016年修正本) 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 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 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 和健康档案的处罚 1.【部门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和 对医疗机构发生放射事件并造 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对 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2016年修正本) 成人员健康严重损害的处罚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的。 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 对医疗机构购置、使用不合格 1.【部门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和 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发生放射事件 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 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2016年修正本) 并造成人员健康严重损害的。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射诊疗设备的处罚 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 对医疗机构发生放射事件未立 1.【部门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和 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购置、使用不 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 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2016年修正本) 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的。 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处罚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 1.【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六)发生放射事件 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 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处 18 号 2017年修订) 报告的。 罚 第三十八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 第 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 5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23 24 25 26 27 28 29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 1.【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 18 号 2017年修订) 第三十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 、缓报、谎报的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 1.【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 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报、谎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 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处 18 号 2017年修订) 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罚 第三十六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对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 1.【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 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 18 号 2017年修订) 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进行卫生检测的处罚 第三十六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对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 1.【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二) 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 、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 18 号 2017年修订)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 第三十七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 1.【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 、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一) 作他用的处罚 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 18 号 2017年修订) 生信誉度等级的处罚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 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 第三十七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对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 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 1.【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三)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 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 所卫生知识培训,或者安排未 18 号 2017年修订) 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 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 经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 第三十七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 1.【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 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的从业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 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至吊销卫生许可证:(八)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 员上岗的处罚 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 生许可证复核手续的处罚 18 号 2017年修订) 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 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 第三十七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 第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6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30 31 32 33 34 35 36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新建 1.【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18 号 2017年修订) 卫生审查手续的处罚 第三十七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1.【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 18 号 2017年修订) 而投入使用的处罚 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 第三十七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对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 1.【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至吊销卫生许可证:(六)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新 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 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 18 号 2017年修订) 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的。 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 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 第三十七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对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 1.【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 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 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 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 18 号 2017年修订) 料的处罚 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 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 第三十七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对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 1.【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施设备的处罚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至吊销卫生许可证:(四)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 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 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18 号 2017年修订) 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 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 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的处 第三十七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 1.【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 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对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五)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 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 的处罚 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 18 号 2017年修订) 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的。 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 第三十五条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 1.【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 对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 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 18 号 2017年修订) 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 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 第三十五条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 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的。 元以下罚款:(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第 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7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37 38 39 40 41 42 43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1.【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对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政部门处罚的处罚 18 号 2017年修订) 第三十五条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 1.【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对未按照规定履行监测职责的 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 处罚 18 号 2017年修订) 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 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 1.【部门规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元以下罚款:(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 对医疗机构未建立抗菌药物管 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 2012年4月24日卫生部令第84号公布) 门处罚的。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 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九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 1.【部门规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报批评,并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2012年4月24日卫生部令第84号公布)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二) 管理混乱的行为的处罚 第四十九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的。 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 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执行抗 1.【部门规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报批评,并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抗菌药 2012年4月24日卫生部令第84号公布)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三) 物处方权限管理、药师抗菌药 第四十九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混乱的。 物调剂资格管理或者未配备相 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 对医疗机构未建立抗菌药物管 1.【部门规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为的处罚 报批评,并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理组织机构或者未指定专(兼 2012年4月24日卫生部令第84号公布)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四) )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 第四十九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抗菌 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 作的行为的处罚 对药师未按照规定私自增加抗 1.【部门规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或者 报批评,并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的行为的 2012年4月24日卫生部令第84号公布) 未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一) 第五十三条 药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 处罚 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组织机构或者未指定专(兼)职 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构成犯罪的, 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 第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按照规定私自增加抗菌 8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44 45 46 47 48 49 50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调剂 1.【部门规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处方,情节严重的行 2012年4月24日卫生部令第84号公布) 第五十三条 药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 为的处罚 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构成犯罪的, 对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1.【部门规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审核、调剂抗 ,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 2012年4月24日卫生部令第84号公布) 菌药物处方,情节严重的。 服务站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 第五十四条 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 静脉输注行为的处罚 、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 对医疗机构未对抗菌药物处方 1.【部门规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输注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 、医嘱实施适宜性审核,情节 2012年4月24日卫生部令第84号公布) 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 第五十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严重的行为的处罚 一万元以下罚款。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根据情 对医疗机构非药学部门从事抗 1.【部门规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 菌药物购销、调剂活动的行为 2012年4月24日卫生部令第84号公布)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给予处分:(二) 第五十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的处罚 未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适宜性审核,情节严重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根据情 对医疗机构将抗菌药物购销、 1.【部门规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的。 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 临床应用情况与个人或者科室 2012年4月24日卫生部令第84号公布)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给予处分:(三) 经济利益挂钩的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非药学部门从事抗菌药物购销、调剂活动的。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根据情 对医疗机构在抗菌药物购销、 1.【部门规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 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2012年4月24日卫生部令第84号公布)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给予处分:(四) 第五十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处罚 将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情况与个人或者科室经济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根据情 对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抗菌药 1.【部门规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利益挂钩的。 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 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 2012年4月24日卫生部令第84号公布)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给予处分:(五) 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 第五十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在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抗菌药物处方的行为的处罚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根据情 第 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 9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51 52 53 54 55 56 57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 1.【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计生主管部 2016年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1号) 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 收而擅自供水的处罚 1.【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对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 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 2016年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1号) )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计生 而擅自供水的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主管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 对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 1.【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 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 2016年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1号) )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标准的处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 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 1.【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四 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 2016年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1号) )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 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的处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水卫生标准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 罚 对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 1.【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 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 2016年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1号)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或进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 的产品的处罚 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的; 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县级以 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 1.【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进,并 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 2016年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1号) 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 、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 第二十五条 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 元,或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 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 对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 1.【部门规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 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处罚 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 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 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 第四十条 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 处罚 期改进,并可对供水单位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 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 罚款。 第 ,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 10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58 59 60 61 62 63 64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按规定 1.【部门规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 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 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 ,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 第三十九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调查工作的行为的处罚 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传 1.【部门规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 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 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 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 人进行现场调查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九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 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瞒报、缓 1.【部门规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 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 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 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 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进行传染病疫 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 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指定相关部门和 1.【部门规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 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在 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 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 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 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工作的处罚 的。 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 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对医疗机构瞒报、缓报、谎报 1.【部门规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 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瞒 ;情节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 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 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 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 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 第三十八条 者、疑似病人的处罚 似病人的。 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 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1.【部门规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 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 对医疗机构未建立传染病疫情 ;情节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 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 究刑事责任:(二)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 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 报告制度的处罚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 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 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对医疗机构未按规定上报疫情 1.【部门规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 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 ;情节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 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 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 究刑事责任:(三)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 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 第三十九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罚 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 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 第 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11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65 66 67 68 69 70 71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个体或私营医疗保健机构瞒 1.【部门规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 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 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对造成 第四十一条 个体或私营医疗保健机构瞒报、缓报、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 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由县级以上 对消毒服务机构未取得卫生许 1.【部门规章】《消毒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元以上500元 传播流行的处罚 可证从事消毒服务业务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 消毒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 以下罚款;对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传播、 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 的处罚 流行的,责令停业整改,并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 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发生 1.【部门规章】《消毒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其经营者、主管人员和直 对消毒服务机构消毒后的物品 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二)未 第四十四条 消毒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 接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罚 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消毒服务业务的。 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 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发生 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取 1.【部门规章】《消毒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消 得卫生许可证从事消毒服务业 第四十三条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 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 十一、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 务的处罚 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 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无生 1.【部门规章】《消毒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 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新消毒产 第四十三条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 下的罚款。 品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处罚 十一、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 第三十一条 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 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 对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 1.【部门规章】《消毒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当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 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 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 第四十一条 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 下的罚款。 、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计生 未达到灭菌要求的处罚 实,不得出现或者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第三十二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消毒产品:(一)无生 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消毒产品:(一)无生 1.【部门规章】《消毒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消毒管 第三十二条 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新消毒产品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理组织,未制定消毒管理制度 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新消毒产品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 的;(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或产品卫生质量不 罚款。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的;(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或产品卫生质量不 、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计生 符合要求的。 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 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 和规定,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 符合要求的。 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 菌效果检测工作的处罚 第 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12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72 73 74 75 76 77 78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 1.【部门规章】《消毒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 规定,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 、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 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 对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 1.【部门规章】《消毒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 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 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未随时 罚款。 、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计生 度的处罚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 进行消毒处理的处罚 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 对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 1.【部门规章】《消毒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按 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报告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 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 罚款。 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采 、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 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 取有效消毒措施的处罚 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 对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未接 1.【部门规章】《消毒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 。 识,未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 、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 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 离制度的处罚 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 1.【部门规章】《消毒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 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明书)不符合卫生部的有关规 第四十三条 消毒措施。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 罚款。 十一、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 定的处罚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 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 对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 1.【部门规章】《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2009 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 机构有未履行告知程序擅自进 年2月16日卫生部令第64号公布) 。 下的罚款。 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行为的处 第十七条 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 第三十一条 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 罚 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对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 1.【部门规章】《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2009 当符合卫生部的有关规定。 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机构有未按规定进行实验室质 年2月16日卫生部令第64号公布) 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 二)未履行告知程序擅自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 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 量监测、检查的行为的处罚 第十七条 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第 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13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79 80 81 82 83 84 85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机 1.【部门规章】《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2009 构有违反《新生儿疾病筛查技 年2月16日卫生部令第64号公布) 第十七条 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 术规范》的行为的处罚 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对血站采血前未向献血者、特 1.【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殊血液成分捐赠者履行规定的 第六十一条 第一款 血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一)违反《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 告知义务的行为的处罚 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 对血站工作人员未取得相关岗 1.【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位执业资格或者未经执业注册 第六十一条 第一款 血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而从事采供血工作的行为的处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采血前未向献血者、特殊 罚 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 对血站擅自涂改、毁损或者不 1.【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血液成分捐赠者履行规定的告知义务的。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按规定保存工作记录的行为的 第六十一条 第一款 血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 处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工作人员未取得相关岗位 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 对血站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 1.【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执业资格或者未经执业注册而从事采供血工作的。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检查不合格者血液以及超量、 第六十一条 第一款 血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频繁采集血液的行为的处罚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九)擅自涂改、毁损或者不按 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 对血站违反输血技术操作规程 1.【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规定保存工作记录的。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有关质量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 第一款 血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 的处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 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 1.【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查不合格者血液以及超量、频繁采集血液的。 对血液检测实验室未取得相应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第六十一条 第一款 血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资格即进行检测的行为的处罚 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违反输血技术操作规程、 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 有关质量规范和标准的。 第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14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86 87 88 89 90 91 92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于血站未按有关规定处理检 1.【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测不合格或者报废的血液的行 第六十一条 第一款 血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 为的处罚 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 对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 1.【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血站违反有关技术规范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 第一款 血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 的处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对检测不合格或者报废 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 对血站未经批准擅自与外省、 1.【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的血液,未按有关规定处理的。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自治区、直辖市调配血液的行 第六十一条 第一款 血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 为的处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六)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 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 对血站未经批准向境外医疗机 1.【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特殊血站违反有关技术规范的。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构提供血液或者特殊血液成分 第六十一条 第一款 血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 的行为的处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擅自与外省、自治区、 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 1.【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直辖市调配血液的。 对血站未按规定保存血液标本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第六十一条 第一款 血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的行为的处罚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未经批准向境外医疗机 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 对血站使用的药品、体外诊断 1.【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构提供血液或者特殊血液成分的。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试剂、一次性卫生器材不符合 第六十一条 第一款 血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五)未按规定保存血液标本 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 1.【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的。 对于血站重复使用一次性卫生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第六十一条 第一款 血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器材的行为的处罚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使用的药品、体外诊断试 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 剂、一次性卫生器材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第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15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93 94 95 96 97 98 99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1.【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对血站擅自采集原料血浆、买 第六十一条 第一款 血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卖血液的行为的处罚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 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 对血站采集血液前,未按照国 1.【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家颁布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 第六十一条 第一款 血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检测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擅自采集原料血浆、买卖 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 的行为的处罚 对血站超出执业登记的项目、 1.【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血液的。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内容、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行 第六十一条 第一款 血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 为的处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采集血液前,未按照国家 令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 对医疗机构具有未按照要求开 1.【部门规章】《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颁布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展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 》(2011年5月4日卫生部令第81号公布) 检测的。 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事件报告、调查、评价和处理 第六十条 第一款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执业登记的项目、内 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的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具有不配合严重药 1.【部门规章】《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容、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 不改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 品不良反应和群体不良事件相 》(2011年5月4日卫生部令第81号公布) 后果的,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 第六十条 第一款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关调查工作的行为的处罚 政处分:(二)未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 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对医疗机构具有无专职或者兼 1.【部门规章】《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体不良事件报告、调查、评价和处理的。 不改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 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 》(2011年5月4日卫生部令第81号公布) 后果的,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 第六十条 第一款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应监测工作的行为的处罚 政处分:(三)不配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和群体不良 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1.【部门规章】《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事件相关调查工作的。 对医疗卫生机构造成传染病传 不改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 2010年修正本) 后果的,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 播的行为的处罚 第十五条 有《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 政处分:(一)无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 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医疗卫生机构造 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 第 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16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1.【部门规章】《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 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发布医疗 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广告的行为的处罚 生部决定修改,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发布医疗广告,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对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给患者精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责令 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核发《医疗机 神造成伤害的行为的处罚 ) 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可 第八十二条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轻微的,给予 对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以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 警告,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 ,造成其它危害后果的行为的 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二)出具 ) 处罚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布医疗广告的,按 虚假证明文件给患者精神造成伤害的。 第八十二条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轻微的,给予 非法行医处罚。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对出具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延误 警告,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 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三)造成 诊治的行为的处罚 ) 其他危害后果的。 第八十二条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轻微的,给予 对除急诊和急救外,医疗机构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警告,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 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 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一)出具 ) 范围的行为的处罚 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延误诊治的; 第八十条 除急诊和急救外,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对任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 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有下 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 者造成伤害的行为的处罚 ) 下罚款;(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 第八十一条 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累计收入在三千元以下;(二)给患者造成伤害。 对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 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罚款,并吊销《 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 款,并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 第八十一条 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 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三千元以上;(二)给患 任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 第 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17 页,共 249 页 者造成伤害;(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 序号 类别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不按期办理校验《医疗机构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执业许可证》又不停止诊疗活 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 动的处罚 第七十八条 对不按期办理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对转让或者出借《医疗机构执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证》又不停止诊疗活动的,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 业许可证》是以营利为目的行 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在限期内仍不办理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 ) 为的处罚 许可证》。 第七十九条 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对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 许可证》,受让方或者承借方 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三千元以上五 给患者造成伤害的行为的处罚 ) 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七十九条 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对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二)转让或者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以营 ,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 许可证》给非卫生技术专业人 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利为目的。 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三千元以上五 ) 员》的行为的处罚 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七十九条 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三)受让方或者承借方给患者造成伤害。 对出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 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三千元以上五 》的行为的处罚 ) 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七十九条 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四)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非卫生 ,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 法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 2012年6月7日卫生部令第85号公布) 技术专业人员。 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三千元以上五 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行为的处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 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县级 罚 对医疗机构使用未经卫生行政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一)出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患者健 部门指定的血站供应的血液的 2012年6月7日卫生部令第85号公布) 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 行为的处罚 ,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 血站供应的血液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 给予处分。 第 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 18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对医疗机构违反办法关于应急 2012年6月7日卫生部令第85号公布) 用血采血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关于应急用血采血 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 对医疗机构具有未拟定临床用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血计划或者一年内未对计划实 2012年6月7日卫生部令第85号公布) 3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具有未建立科室和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 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2012年6月7日卫生部令第85号公布) 重后果的,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的行为的处罚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未 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对医疗机构具有将经济收入作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拟定临床用血计划或者一年内未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 ,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 为对输血科或者血库工作的考 2012年6月7日卫生部令第85号公布) 评估和考核的。 重后果的,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核指标的行为的处罚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六)未 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对医疗机构具有未建立血液发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建立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的。 ,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 放和输血核对制度的行为的处 2012年6月7日卫生部令第85号公布) 重后果的,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罚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七)将 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经济收入作为对输血科或者血库工作的考核指标的。 对医疗机构具有未建立临床用 ,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 2012年6月7日卫生部令第85号公布) 血申请管理制度的行为的处罚 重后果的,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三)未 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对医疗机构具有未建立医务人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建立血液发放和输血核对制度的。 ,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 员临床用血和无偿献血知识培 2012年6月7日卫生部令第85号公布) 重后果的,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训制度的行为的处罚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四)未 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的。 第 ,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 19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医疗机构具有未设立临床用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血管理委员会或者工作组的行 2012年6月7日卫生部令第85号公布)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为的处罚 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对借医疗气功之名损害公民身 1.【部门规章】《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 心健康、宣扬迷信、骗人敛财 7月10日卫生部令第12号发布) 重后果的,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 的行为的处罚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 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活动 1.【部门规章】《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工作组的。 对非医疗气功人员开展医疗气 ,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7月10日卫生部令第12号发布) 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 功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借医疗气功之名损害公民 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活动 对制造、使用、经营、散发宣 1.【部门规章】《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身心健康、宣扬迷信、骗人敛财的。 ,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称具有医疗气功效力物品的行 7月10日卫生部令第12号发布) 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 为的处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非医疗气功人员开展医疗 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活动 对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开展大型 1.【部门规章】《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气功活动的。 ,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医疗气功讲座、大型现场性医 7月10日卫生部令第12号发布) 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 疗气功活动,或未经批准擅自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制造、使用、经营、散发 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必 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活动 对医疗气功人员在注册的执业 1.【部门规章】《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宣称具有医疗气功效力物品的。 须严格管理的其它医疗气功活 ,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地点以外开展医疗气功活动的 7月10日卫生部令第12号发布) 动的行为的处罚 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 行为的处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开展大 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活动 对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 1.【部门规章】《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型医疗气功讲座、大型现场性医疗气功活动,或未经 ,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 (2003年10月15日卫生部令第36号发布) 批准擅自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必须严格管理的 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 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 第四十三条 其它医疗气功活动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医疗气功人员在注册的执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 、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 业地点以外开展医疗气功活动的。 第 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 20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 1.【部门规章】《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 (2003年10月15日卫生部令第36号发布) 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 第四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 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 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 1.【部门规章】《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处 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 对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疗废 (2003年10月15日卫生部令第36号发布)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 罚 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第四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 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将医疗废物 1.【部门规章】《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触犯《中华人民共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 (2003年10月15日卫生部令第36号发布) 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第四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容器的处罚 ,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使用的医疗废 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 刑事责任。 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暂 1.【部门规章】《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 (2003年10月15日卫生部令第36号发布) ,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第四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符合卫生要求的处罚 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将医疗废物 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 对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物交 1.【部门规章】《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 (2003年10月15日卫生部令第36号发布) ,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者个人的处罚 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医疗废物暂时 》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条例及 1.【部门规章】《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 本办法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 (2003年10月15日卫生部令第36号发布) 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 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 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 》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对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 1.【部门规章】《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 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 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 (2003年10月15日卫生部令第36号发布) 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将 水处理系统的处罚 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 第四十一条 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 》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进行管理和处置的处罚 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 第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 21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 1.【部门规章】《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废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 (2003年10月15日卫生部令第36号发布) 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罚 》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1.【部门规章】《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 对医师资格考生由他人代考、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 7月16日卫生部令第4号发布) 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 偷换答卷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对医师资格考生假报姓名、年 1.【部门规章】《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 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 、取消单元考试资格、取消当年考试资格的处罚或处 龄、学历、工龄、民族、身份 7月16日卫生部令第4号发布) 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由他人 违反本办法,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证明、学籍等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 代考、偷换答卷。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 1.【部门规章】《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 对医师资格考生伪造有关资料 、取消单元考试资格、取消当年考试资格的处罚或处 圾的。 7月16日卫生部令第4号发布)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假报姓 ,弄虚作假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名、年龄、学历、工龄、民族、身份证明、学籍等。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1.【部门规章】《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 对医师资格考试严重舞弊行为 、取消单元考试资格、取消当年考试资格的处罚或处 7月16日卫生部令第4号发布)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伪造有 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关资料,弄虚作假;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1.【部门规章】《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 对医师资格考生违反考场纪律 、取消单元考试资格、取消当年考试资格的处罚或处 7月16日卫生部令第4号发布) 、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处罚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其他严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重舞弊行为。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不按照规定 1.【部门规章】《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 、取消单元考试资格、取消当年考试资格的处罚或处 向劳动者公开职业病诊断程序 生部令第91号,自2013年4月10日起施行)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考 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 的处罚 场纪律、影响考场秩序。 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 第 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可以根据情节 22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职业病诊断机构泄露劳动者 1.【部门规章】《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 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 生部令第91号,自2013年4月10日起施行) 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 料处罚 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 1.【部门规章】《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 对职业病诊断机构未建立职业 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可以根据情节 生部令第91号,自2013年4月10日起施行) 轻重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泄露劳动者涉及 病诊断管理制度的处罚 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 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 对单位和个人非法经营、出售 1.【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 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可以根据情节 用于预防传染病菌苗、疫苗等 办法》(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 轻重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职业病诊 第六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非法经营、出售用于预防传 生物制品的行为的处罚 断管理制度。 染病菌苗、疫苗等生物制品的,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 对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 1.【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 政部门可以处相当出售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危害严 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办法》(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 重,出售金额不满五千元的,以五千元计算;对主管 ,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 第六十六条 第一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根据情 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 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 1.【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 节,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散的工作的处罚 对单位自备水源未经批准与城 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 办法》(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 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 镇供水系统连接的处罚 第六十六条 第一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八)准许或者纵容 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 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故 1.【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 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 意传播传染病,造成他人感染 办法》(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 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 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 第六十六条 的处罚 的工作的; 第一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二)单位自备水源 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 前款所称情节较严重的,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对造成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 1.【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 未经批准与城镇供水系统连接的; 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 一)造成甲类传染病、艾滋病、肺炭疽传播危险的; 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 办法》(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 前款所称情节较严重的,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 (二)造成除艾滋病、肺炭疽之外的乙、丙类传染病 第六十六条 第一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病性微生物扩散的处罚 一)造成甲类传染病、艾滋病、肺炭疽传播危险的; 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九)传染病病人、 暴发、流行的;(三)造成传染病菌(毒)种扩散的 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 (二)造成除艾滋病、肺炭疽之外的乙、丙类传染病 病原携带者故意传播传染病,造成他人感染的; 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 第 ;(四)造成病人残疾、死亡的;(五)拒绝执行《 23 页,共 249 页 暴发、流行的;(三)造成传染病菌(毒)种扩散的 序号 类别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生产、经营、使用消毒药剂 1.【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 和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卫生 办法》(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 材料、一次性医疗器材、隐形 第六十六条 第一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眼镜、人造器官等不符合国家 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 对未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标准 1.【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 卫生标准,可能造成传染病的 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 修建公共卫生设施致使垃圾、 办法》(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 传播、扩散或者造成传染病的 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 粪便、污水不能进行无害化处 第六十六条 第一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七)生产、经营、 传播、扩散的处罚 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 理的处罚 对违章养犬或者拒绝、阻挠捕 1.【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 使用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卫生材料、一 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 杀违章犬,造成咬伤他人或者 办法》(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 次性医疗器材、隐形眼镜、人造器官等不符合国家卫 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 第一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导致人群中发生狂犬病的处罚 第六十六条 生标准,可能造成传染病的传播、扩散或者造成传染 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三)未按城市环境 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 1.【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 对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 病的传播、扩散的; 卫生设施标准修建公共卫生设施致使垃圾、粪便、污 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 前款所称情节较严重的,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乙类 办法》(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 水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 第六十六条 第一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病人 一)造成甲类传染病、艾滋病、肺炭疽传播危险的; 前款所称情节较严重的,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十二)违章养犬或 (二)造成除艾滋病、肺炭疽之外的乙、丙类传染病 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 拒绝进行隔离治疗的处罚 1.【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 对招用流动人员的用工单位, 一)造成甲类传染病、艾滋病、肺炭疽传播危险的; 者拒绝、阻挠捕杀违章犬,造成咬伤他人或者导致人 暴发、流行的;(三)造成传染病菌(毒)种扩散的 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 办法》(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 未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未采 (二)造成除艾滋病、肺炭疽之外的乙、丙类传染病 群中发生狂犬病的。 ;(四)造成病人残疾、死亡的;(五)拒绝执行《 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 第六十六条 第一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取卫生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 暴发、流行的;(三)造成传染病菌(毒)种扩散的 前款所称情节较严重的,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传染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屡经教育仍继续违 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十)甲类传染病病 ;(四)造成病人残疾、死亡的;(五)拒绝执行《 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 、流行的处罚 一)造成甲类传染病、艾滋病、肺炭疽传播危险的; 法的。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 1.【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 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乙类传染病中 传染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屡经教育仍继续违 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 (二)造成除艾滋病、肺炭疽之外的乙、丙类传染病 、污物、粪便不按规定进行消 办法》(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 艾滋病、肺炭疽病人拒绝进行隔离治疗的; 法的。 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 暴发、流行的;(三)造成传染病菌(毒)种扩散的 第六十六条 第一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毒处理的处罚 前款所称情节较严重的,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十一)招用流动人 ;(四)造成病人残疾、死亡的;(五)拒绝执行《 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 1.【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 对被甲类和乙类传染病病人、 一)造成甲类传染病、艾滋病、肺炭疽传播危险的; 员的用工单位,未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未采取卫生 传染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屡经教育仍继续违 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 办法》(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 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 (二)造成除艾滋病、肺炭疽之外的乙、丙类传染病 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 法的。 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 第六十六条 第一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污染的场所、物品未按照卫生 暴发、流行的;(三)造成传染病菌(毒)种扩散的 前款所称情节较严重的,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对被传染病病 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 防疫机构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卫 ;(四)造成病人残疾、死亡的;(五)拒绝执行《 一)造成甲类传染病、艾滋病、肺炭疽传播危险的; 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不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 生处理的处罚 第 传染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屡经教育仍继续违 24 页,共 249 页 (二)造成除艾滋病、肺炭疽之外的乙、丙类传染病 序号 类别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 1.【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 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 办法》(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 第六十六条 第一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用水卫生标准》的处罚 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 对在自然疫源地和可能是自然 1.【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 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 疫源地的地区兴建大型建设项 办法》(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 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 目未经卫生调查即进行施工的 第六十七条 在自然疫源地和可能是自然疫源地的地 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一)集中式供水单 行为的处罚 区兴建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即进行施工的,由 对个体行医人员在执行职务时 1.【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 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 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 ,不报、漏报、迟报传染病疫 办法》(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 标准》的; 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 第二款 个体行医人员在执行职务时, 情的行为的处罚 前款所称情节较严重的,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不报、漏报、迟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 对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 一)造成甲类传染病、艾滋病、肺炭疽传播危险的; 1.【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 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限期内不改的,可以处一 卫生防疫人员和责任单位,不 (二)造成除艾滋病、肺炭疽之外的乙、丙类传染病 办法》(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 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 报、漏报、迟报传染病疫情的 暴发、流行的;(三)造成传染病菌(毒)种扩散的 第七十一条 第一款 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 ,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造成病人残疾、死亡的;(五)拒绝执行《 行为的处罚 生防疫人员和责任单位,不报、漏报、迟报传染病疫 对城镇所有驻地单位未实行包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 传染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屡经教育仍继续违 情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门前卫生、包绿化美化硬化、 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法的。 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 包管理的“门前三包制度的处 10号 1998年9月28日起施行) 关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爱卫 罚 对设明显禁烟标志的指定地点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 会办公室,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违反本条例第 吸烟和未设明显禁烟标志的处 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十六条规定的,对单位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 10号 1998年9月28日起施行) 罚 正,并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爱卫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 第十六条 城镇所有驻地单位要实行包门前卫生、包 (三)违反本条例 对城市市区内饲养家禽家畜的 会办公室,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绿化美化硬化、包管理的“门前三包制度”。 第十七条规定的,对单位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 处罚 10号 1998年9月28日起施行) 改正,并可以处以五十元至一百元罚款;对个人处以 第二十五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爱卫 十元至三十元罚款;不听劝告拒不改正的可以加倍罚 第 会办公室,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四)违反本条例第 25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各级爱卫会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 的部署,参加除四害等病媒生 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物及消除其孳生场所的活动的 10号 1998年9月28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爱卫 处罚 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自觉维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 会办公室,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五)违反本条例第 护公共卫生,不爱护公共卫生 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除四害工作不认真,达不到标准 10号 1998年9月28日起施行) 设施的处罚 的,对单位责任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 第二十五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爱卫 对生产和销售灭鼠药物、杀灭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 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 会办公室,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 病媒生物的药品、器械,必须 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以处以三百元以下罚款。 十五条规定的,对单位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 自1998年9月28日起施行) 无批准文号、商标、使用说明 10号 第十九条 城镇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各级爱卫 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十元至一百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爱卫 书、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依法履 会的部署,参加除四害等病媒生物及消除其孳生场所 元罚款;不听劝告拒不改正的可以加倍罚款。 经营许可证以及厂名、厂址; 会办公室,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六)违反本条例第 年修正本) 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职责 的活动,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第十五条 所有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灭鼠毒饵必须有剧毒标记和鲜 二十条规定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 第六十八条 ,爱护公共卫生设施。不得在公共场所乱堆乱放,乱 以非法所得一倍至三倍的罚款。对经营假冒伪劣药品 明的警戒色的处罚 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 病疫情的行为的处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主动收 贴乱画,乱挖乱占,乱搭乱建,乱倒垃圾和污水,乱 、器械造成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 年修正本) 集传染病疫情信息,或者对传 丢废弃物,不得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未及 第六十八条 第二十条 加强消杀病媒生物药械的管理。生产和销 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 时进行分析、调查、核实的行 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 售灭鼠药物、杀灭病媒生物的药品、器械,必须具有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依法 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 为的处罚 批准文号、商标、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生产许可 病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 年修正本) 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职责,或者隐瞒、谎报、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 证、经营许可证以及厂名、厂址。灭鼠毒饵必须有剧 第六十八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取规定的措施的行为的处罚 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 毒标记和鲜明的警戒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经 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故意泄露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未主动 营灭鼠药物、杀灭病媒生物的药品、器械。 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 年修正本) 收集传染病疫情信息,或者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 第六十八条 报告未及时进行分析、调查、核实的。 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 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 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传 的行为的处罚 第 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 26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依法履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行为的处 年修正本) 第六十八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罚 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 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 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 年修正本)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 缓报传染病疫情的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九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对医疗机构在医疗救治过程中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法 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 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 年修正本) 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 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第六十九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的行为的处罚 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对医疗机构故意泄露传染病病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 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 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 年修正本) 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 第六十九条 ,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 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行为的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对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时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 处罚 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 ,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 年修正本) 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 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 第六十九条 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 、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对本单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 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行为的处 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 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 年修正本) 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 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罚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 第六十九条 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 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 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行为的处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对医疗 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 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 罚 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 年修正本) 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 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 第六十九条 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 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 毁,再次使用的行为的处罚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 第 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 27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承担本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年修正本) 、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 第六十九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行为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对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兴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的处罚 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 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 年修正本) 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 第七十六条 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兴建水利、交 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 进行施工的,或者未按照疾病 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进行 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 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 施工的,或者未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 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 年修正本) 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 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行 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范的行为的处罚 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 为的处罚 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 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 年修正本)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据职 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范的行为的处罚 责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 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对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 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 年修正本) 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 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 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毒处理的行为的处罚 对生物制品生产单位生产的血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法追究刑事责任:(三)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 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 年修正本) 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行为的处罚 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 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 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 年修正本) 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 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规范的行为的处罚 进行消毒处理的。 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 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法追究刑事责任:(五)生物制品生产单位生产的血 第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 28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采集、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传染 年修正本) 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 本的行为的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批评,给予警告,已取得许可证的,可以依法暂扣或 构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 年修正本) 者吊销许可证;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以及其他严重 因输入血液、使用血液制品引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 批评,给予警告,已取得许可证的,可以依法暂扣或 的处罚 构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 年修正本) 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者吊销许可证;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以及其他严重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 第七十四条 刑事责任:(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采集、保藏、 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技术标准,对传染病病原体样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 携带、运输和使用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 本未按照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对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 批评,给予警告,已取得许可证的,可以依法暂扣或 本的。 年修正本) 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者吊销许可证;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以及其他严重 造成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 出卖血液的行为的处罚 第七十条 第二款 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 刑事责任:(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未执 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扩散的行为的处罚 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对采供血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 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使用血液制品引 ,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 年修正本) 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 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 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款 采供血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 、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未执 第七十条 刑事责任:(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从 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 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未 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 对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在医疗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 血液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 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引起经血液传播 技术标准,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未按照规定进行严格 机构以外开展心理治疗活动的 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疾病发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 的行为的处罚 管理,造成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的。 十九次会议通过) 行为的处罚 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 第七十六条 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对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从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 事精神障碍的诊断的行为的处 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 十九次会议通过) 罚 并可以依法吊销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构成犯罪 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 第七十六条 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后果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 第 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 29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为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 精神障碍患者开具处方或者提 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通过) 供外科治疗的行为的处罚 第七十六条 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对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治疗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 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 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的 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 十九次会议通过) 行为的处罚 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 第七十六条 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 后果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 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 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 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至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四)专门从事心理 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 十九次会议通过) 的行为的处罚 治疗的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具处方或者提供外科治 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 第七十三条 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擅自从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 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住 疗的。 后果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 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 院治疗的患者未及时进行检查 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至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营业执照:(一)心理咨询人员 行政部门责令停止相关诊疗活动,给予警告,并处五 评估或者未根据评估结果作出 十九次会议通过) 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的。 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 第七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 处理的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 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对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作 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法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的 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十九次会议通过) 出诊断的行为的处罚 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吊销其执业证书。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 第七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 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 者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责令有关医务人员暂停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反规定,强迫精神障碍患者劳 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执业活动:(二)对依照本法 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十九次会议通过) 动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未及时进行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 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 检查评估或者未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处理的。 者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责令有关医务人员暂停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 第二款 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 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反规定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外 第三十条 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执业活动:(一)拒绝对送诊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或 十九次会议通过) 科手术或者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 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作出诊断的。 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 其实施住院治疗:(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 行为的处罚 务人员,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 第 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 30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 反规定侵害精神障碍患者的通 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讯和会见探访者等权利的行为 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 反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将非精 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或 神障碍患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 十九次会议通过) 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 者的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 务人员,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 反规定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 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重的,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有关医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或 十九次会议通过) 性医疗措施的行为的处罚 务人员的执业证书:(四)违反本法规定,侵害精神 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 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违 障碍患者的通讯和会见探访者等权利的。 务人员,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 反本法规定,出具有关虚假医 修正本) 重的,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有关医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或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法规定 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第三十七条 务人员的执业证书:(五)违反精神障碍诊断标准, 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 ,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 情节严重的行为的处罚 将非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的。 对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 务人员,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 由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行政 证书的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行 修正本) 重的,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有关医 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 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 为的处罚 务人员的执业证书:(一)违反本法规定实施约束、 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 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的。 对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 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 证书的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 修正本) 者处以罚款:(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 学证明的行为的处罚 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 对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 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 证书的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 修正本) 者处以罚款:(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 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 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 。 技术鉴定的行为的处罚 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 第 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 31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 位未按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 修订本) 、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 第一百二十六条 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 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附随 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将不符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 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 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 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 会议通过) 者的行为的处罚 吊销许可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 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将 对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 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 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县级以上 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 修正本) 检验;(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 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患者健康造 第二款 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 第九十条 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 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 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 安全管理人员;(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其他利益的行为的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 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卫生 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 修正本)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或者非医师行医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对违 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 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 制度;(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 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 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 处置方案;(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 修正本)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3年修正本) 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 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 证书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六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 第九十一条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 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 校验;(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 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未经患 2015年修正本)第九十条】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事责任。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 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 修正本) 。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 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行为的处 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七)食品经 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八)保健食品生产企 罚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由于不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业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 修正本) 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 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 追究刑事责任:(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 处罚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 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第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32 页,共 249 页 案;(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 序号 类别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修正本)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 的处罚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使用未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 修正本)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 和医疗器械的行为的处罚 追究刑事责任:(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不按照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的。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 修正本)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 追究刑事责任:(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品的行为的处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修正本)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疗责任事故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 追究刑事责任:(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发生医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 修正本)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 追究刑事责任:(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行为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利用职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的处罚 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 修正本)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 追究刑事责任:(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 的行为的处罚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发生自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 修正本) 规定报告的。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 追究刑事责任:(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 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行第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33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未经亲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 修正本) 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 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隐匿、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行为的处罚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 修正本)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 有关资料的列行为的处罚 追究刑事责任:(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卫生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 修正本) 等证明文件的。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的处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 追究刑事责任:(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罚 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 修正本)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 重后果的处罚 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 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 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 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虚假 年修正本) 医师执业证书:(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二 第八十条 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 证明文件的处罚 )受刑事处罚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 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法规定 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 罚的;(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 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超出资质 年修正本) 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五)中止医师执业活 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 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 认可或者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卫 第八十条 动满二年的;(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 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 生技术服务或者职业病诊断的 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法规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 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 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 处罚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 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 年修正本) 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 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 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认可或者批准机关取 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 法院提起诉讼。 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 擅自施工的处罚 消其相应的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第 第四十一条 34 页,共 249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本法第十 页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 序号 类别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 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 年修正本) 定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 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价报告,或者放射性职业病危 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 对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 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 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用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 年修正本) 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 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 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规定验收合格的处罚 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 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 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 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二)医 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年修正本) 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 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第六十九条 规定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放射性 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 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 和使用的处罚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对职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 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六)建 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开工建设的; 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 年修正本) 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 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 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制效果评价的处罚 照规定验收合格的。 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 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 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三)建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职 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年修正本) 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 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 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处罚 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 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 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五)未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 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年修正本) 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 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处罚 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 第七十四条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 评价的。 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 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 对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 1.【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1月18 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一)未 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 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 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 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 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 第六十一条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从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 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 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第 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 35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非法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 1.【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1月18 、器官、细胞、骨髓等行为的 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三十六条 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 处罚 骨髓等的,应当进行艾滋病检测;未经艾滋病检测或 对提供、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 1.【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1月18 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不得采集或者使用。但是,用 检疫机构检疫的进口人体血液 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 于艾滋病防治科研、教学的除外。 、血浆、组织、器官、细胞、 第五十九条 第一款 未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采集或者使 进口的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 骨髓等行为的处罚 对血站、单采血浆站违反条例 1.【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1月18 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由县级人民政 ,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禁止入境或者监 规定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 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 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 督销毁。提供、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疫的 血液、血浆,或者艾滋病检测 第五十七条 血站、单采血浆站违反本条例规定,有 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有执业许可证件的,由原 进口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 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供应给 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 1.【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1月18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对 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没收违法物品以 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 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 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 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物品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 的行为的处罚 照献血法和《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 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 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技术指导的行为的处罚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免 1.【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1月18 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 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的行为 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 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血站、单采血浆 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 第五十五条 第一款 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 的处罚 站的执业许可证:(二)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 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 定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1.【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1月18 对医疗卫生机构推诿、拒绝治 液、血浆,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供 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 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 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 应给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 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 第一款 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 病病人的其他疾病,或者对艾 第五十五条 责任:(八)未按照规定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 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 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 定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及其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的。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对艾滋病病 1.【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1月18 、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 未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 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进行 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 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 的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五条 第一款 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 医学随访的行为的处罚 事责任:(二)未按照规定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 定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的。 、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 第 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36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医疗卫生机构对临时应急采 1.【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1月18 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 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 对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未 第五十五条 第一款 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 进行核查,或者将艾滋病检测 定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遵守标准防 1.【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1月18 阳性的血液用于临床的行为的 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护原则,或者未执行操作规程 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 处罚 ;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 和消毒管理制度,发生艾滋病 第五十五条 第一款 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 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 医院感染或者医源性感染的行 定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采取有效的 1.【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1月18 、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 为的处罚 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 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 第五十五条 第一款 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 的行为的处罚 事责任:(三)对临时应急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 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 定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检测,对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未进行核查,或者 1.【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1月18 、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履行艾滋病 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将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用于临床的。 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 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 监测职责的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五条 第一款 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 事责任:(四)未遵守标准防护原则,或者未执行操 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 定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对保藏机构未依照规定储存实 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发生艾滋病医院感染或者医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 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例》(2016年修正本) 验室送交的菌(毒)种和样本 源性感染的。 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 保藏机构未依照规定储存实验室送交的 ,或者未依照规定提供菌(毒 第六十八条 事责任:(五)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 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 )种和样本的行为的处罚 菌(毒)种和样本,或者未依照规定提供菌(毒)种 健措施的。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经批准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 和样本的,由其指定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收回违法提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 例》(2016年修正本) 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供的菌(毒)种和样本,并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 第六十二条 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 )种或样本的行为的处罚 事责任:(一)未履行艾滋病监测职责的。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 毒)种或者样本,或者承运单位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 对承运单位经批准运输高致病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未履行保护义务,导 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 例》(2016年修正本)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 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被盗、被 样本未履行保护义务的行为的 第六十二条 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抢、丢失、泄漏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 处罚 毒)种或者样本,或者承运单位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 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采取措施 第 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未履行保护义务,导 37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253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拒绝接受卫生主管部门、兽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医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有关高致 例》(2016年修正本) 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的调查取 第六十六条 拒绝接受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 证、采集样品等活动或者依照 依法开展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的调查取证、 对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条例规定采取有关预防、控制 采集样品等活动或者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有关预防、 、丢失、泄漏,承运单位、护 例》(2016年修正本) 控制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 措施的行为的处罚 送人、保藏机构和实验室的设 第六十七条 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 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 立单位未依照条例的规定报告 漏,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和实验室的设立单 对实验室未依照规定制定实验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成传染病传播、流行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实验室 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的行为的处罚 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备案的 例》(2016年修正本) 的设立单位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造成 第六十条 实验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行为的处罚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实验室的 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 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 对实验室未向原批准部门报告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设立单位或者承运单位、保藏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对 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实 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的 例》(2016年修正本) 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第六十条 实验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行为的处罚 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 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 追究刑事责任。 对实验室工作人员未遵守实验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 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实 室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 例》(2016年修正本) (八)未依照规定制定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备 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第六十条 实验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程的行为的处罚 案的。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 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 对实验室未依照规定建立或者 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实 例》(2016年修正本) (二)未向原批准部门报告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 保存实验档案的行为的处罚 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第六十条 实验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况的。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 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 对实验室未依照规定采集病原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 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实 微生物样本,或者对所采集样 例》(2016年修正本)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未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规 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实验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 第六十条 范和操作规程的。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 未作详细记录的行为的处罚 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 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 第 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实 38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254 255 256 257 258 259 260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实验室新建、改建或者扩建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一级、二级实验室未向设区的 例》(2016年修正本) 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 第六十条第四项 实验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为的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 对实验室未依照规定定期对工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处罚 作人员进行培训,或者工作人 例》(2016年修正本) ,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 员考核不合格允许其上岗,或 第六十条 实验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 者批准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 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 对实验室未依照规定在明显位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 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实 进入实验室的行为的处罚 置标示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 例》(2016年修正本) 证件:(四)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 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实验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 第六十条 未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 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 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该实验 部门备案的。 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 志的行为的处罚 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实 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 例》(2016年修正本) (五)未依照规定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或者工 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该实验室从事的病 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 第六十五条 作人员考核不合格允许其上岗,或者批准未采取防护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 体征,以及实验室发生高致病 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对经依法批准从事高致病性病 措施的人员进入实验室的。 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可证件: 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 ,以及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 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 例》(2016年修正本) (一)未依照规定在明显位置标示国务院卫生主管部 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负 室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的 经依法批准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 室的设立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 第六十一条 门和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 责实验室感染控制的专门机构 专门机构或者人员未依照规定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 保卫制度,或者未采取安全保 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保卫 验室级别标志的。 对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 采取控制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 或者人员未依照规定报告,或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制度,或者未采取安全保卫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 卫措施的行为的处罚 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 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 者未依照规定采取控制措施的 例》(2016年修正本) 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 实验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行为的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 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对三级、四级实验室未依照条 的,由其设立单位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 生物菌(毒)种、样本被盗、被抢或者造成其他严重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 例》(2016年修正本) 例的规定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 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该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 依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有关活动,监督其将用于实 第五十六条 三级、四级实验室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 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 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造成传染病传播 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并给予 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 ,或者已经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流行的,该实验室设立单位的主管部门还应当对该 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但是未经批准从事某种高致病第 或者已经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但是未经批准从事某种高 39 页,共 249 页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序号 类别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 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 4月1日国务院发布 2016年修订) 自营业的处罚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 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 1.【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 对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 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四)未取 4月1日国务院发布) 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处罚 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 1.【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 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二)未获 4月1日国务院发布) 对拒绝卫生监督的处罚 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 1.【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 对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 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三)拒绝 4月1日国务院发布) 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处罚 卫生监督的;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 对医疗机构允许未取得护士执 1.【行政法规】《护士条例》(2008年1月23日国务 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一)卫生 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 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 第二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 对医疗机构护士的配备数量低 1.【行政法规】《护士条例》(2008年1月23日国务 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 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国务院卫 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 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规定的护理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和在医疗卫生机构合 护士配备标准的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 法执业的护士数量核减其诊疗科目,或者暂停其6个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 1.【行政法规】《护士条例》(2008年1月23日国务 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对医疗机构未履行护士管理职 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国务院卫 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 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和在医疗卫生机构合 责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 法执业的护士数量核减其诊疗科目,或者暂停其6个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 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条 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第 期改正,给予警告:(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护 40 页,共 249 页 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 序号 类别 268 269 270 271 272 273 274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医疗机构未制定、实施本机 1.【行政法规】《护士条例》(2008年1月23日国务 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或者未保 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证护士接受培训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 1.【行政法规】《护士条例》(2008年1月23日国务 对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 期改正,给予警告:(一)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 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在职培训计划或者未保证护士接受培训的。 者隐私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 对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生自 1.【行政法规】《护士条例》(2008年1月23日国务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 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 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 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 第三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执业证书:(三)泄露患者隐私的。 ,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 对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 1.【行政法规】《护士条例》(2008年1月23日国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 行为的处罚 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 第三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行为的处罚 执业证书:(四)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 对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医 1.【行政法规】《护士条例》(2008年1月23日国务 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 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 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疗救护的。 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 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的,未及 第十七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 执业证书:(一)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 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 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 1.【行政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对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 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的。 要时,未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 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盗、被抢、丢失案件的单位, 2016年修正本)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 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 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 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 违反条例规定未采取必要的控 第八十条 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提出或者 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 制措施或者未依照条例规定报 失案件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采取必要的控制 1.【行政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对依法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 报告的行为的处罚 措施或者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由药品监督管 告的行为的处罚 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倒卖、 2016年修正本) 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 转让、出租、出借、涂改麻醉 第八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依法取得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或者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 药品和精神药品许可证明文件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 款;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 的行为的处罚 第 运输等资格的单位,倒卖、转让、出租、出借、涂改 41 页,共 249 页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 序号 类别 275 276 277 278 279 280 281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 1.【行政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条例的规定未对麻醉药品和第 2016年修正本) 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的 第七十三条 第三款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本 行为的处罚 条例的规定未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 对医务人员具有摘取活体器官 1.【行政法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2007年3月 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 前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 31日国务院令第491号公布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书。 定履行说明、查验、确认义务 第二十八条 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 的行为的处罚 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 对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 1.【行政法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2007年3月 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 员参与尸体器官捐献人的死亡 31日国务院令第491号公布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动;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第三十条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参与尸体器 判定的行为的处罚 :(二)摘取活体器官前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 官捐献人的死亡判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 对医务人员具有对摘取器官完 1.【行政法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2007年3月 定履行说明、查验、确认义务的; 生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毕的尸体未进行符合伦理原则 31日国务院令第491号公布 第十九条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 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 的医学处理,恢复尸体原貌的 第二十八条 员摘取活体器官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向活 。 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 行为的处罚 1.【行政法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2007年3月 对医务人员具有未经人体器官 体器官捐献人说明器官摘取手术的风险、术后注意事 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 31日国务院令第491号公布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 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等,并与活体器 动;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 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 会审查同意摘取人体器官的行 官捐献人签署知情同意书;(二)查验活体器官捐献 :(三)对摘取器官完毕的尸体未进行符合伦理原则 人同意捐献其器官的书面意愿、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 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 为的处罚 1.【行政法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的医学处理,恢复尸体原貌的。 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 对出厂碘盐未予包装或者包装 受人存在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关系的证明材料;(三) 》(1994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3号 动;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处罚 确认除摘取器官产生的直接后果外不会损害活体器官 发布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 捐献人其他正常的生理功能。 :(一)未经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 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应当保存活体器官 对在缺碘地区生产、销售的食 1.【行政法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会审查同意摘取人体器官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厂碘盐未予包装 捐献人的医学资料,并进行随访。 品和副食品中添加非碘盐的处 》(1994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3号 或者包装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发布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 罚 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该碘盐产品价值 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3倍以下的罚款。 第 第二十九条 42 页,共 249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缺碘地区生产、 页 序号 类别 282 283 284 285 286 287 288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在碘盐的加工、运输、经营 1.【行政法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过程中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 》(1994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3号 发布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 处罚 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1.【行政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碘盐的加工、运 对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采 第二十七条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2010年修订) 输、经营过程中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由县级以上 取控制措施的处罚 第五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责任者改正,可以并处该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 1.【行政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盐产品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 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 的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 2011年修订) 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第五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的处罚 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 1.【行政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 对医疗卫生机构拒绝接诊病人 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 2011年修订)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依照本条例的规 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的处罚 第五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 对医疗卫生机构拒不服从突发 1.【行政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 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 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处 2011年修订)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未依照本条例的规 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第五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罚 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 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 1.【行政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 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 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 2011年修订)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拒绝接诊病人的。 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第五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缓报或者谎报的处罚 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 对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 1.【行政法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 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 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 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 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条例规 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的行为的 第三十八条 (五)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 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 处罚 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 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 第 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 43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289 290 291 292 293 294 295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 1.【行政法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 反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或者伪 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 造卫生统计资料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八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条例规 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 对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发 1.【行政法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 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 现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 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 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 第三十八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条例规 规定报告的行为的处罚 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三)违反规 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 对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执 1.【行政法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 定出具医学证明,或者伪造卫生统计资料的。 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 业活动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 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 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 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行 第三十八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条例规 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四)发现传 为的处罚 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 对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 1.【行政法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 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规定报告的。 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 反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 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 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 动,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 第三十九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 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一)执业活 器械和卫生材料的行为的处罚 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 1.【行政法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 动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 对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 和卫生材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 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 。 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 第四十二条 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 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乡村 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 对乡村医生变更执业的村医疗 1.【行政法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 医生执业证书。 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违法 卫生机构,未办理变更执业注 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 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 第四十条 乡村医生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未 册手续的行为的处罚 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 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对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 1.【行政法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 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具、保健用品,不符合国家有 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 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自1990年6月4日起施 关卫生标准的处罚 刑事责任。 行) 第 第三十五条 44 页,共 249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 页 序号 类别 296 297 298 299 300 301 302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学校未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 1.【行政法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 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 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 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自1990年6月4日起施 用水的处罚 行) 对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不符合 1.【行政法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 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 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 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 运动强度不适合学生的生理承 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自1990年6月4日起施 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 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的处罚 行) 对学校未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 1.【行政法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 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 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致使学 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 第七条 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 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 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自1990年6月4日起施 生健康受到损害的处罚 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 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 行) 澡等卫生设施。 学 1.【行政法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 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 对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新 第三十四条 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 第十条 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 建、改建、扩建校舍的处罚 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 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自1990年6月4日起施行 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 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进。 ) 1.【行政法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 对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 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 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 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 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 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 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自1990年6月4日起施行 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 设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处 ) 第三十三条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 对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 1.【行政法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卫生部令第 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 罚 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 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 1号,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自1990年6月4日起 第六条第二款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 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 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 施行) 处罚 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 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 第三十六条 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 1.【行政法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对未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 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六条 第一款 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 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 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 本) 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 供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 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教育行政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省、自治区、 《单采血浆许可证》,非法从 第三十四条 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强卫生防护。 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事组织、采集、供应、倒卖原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单采血浆许可 料血浆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第 证》,非法从事组织、采集、供应、倒卖原料血浆活 45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 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 本) 、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 第四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将医疗废物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 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 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 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 本) 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 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 第四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者容器的处罚 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使用符合标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 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 本) 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 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 第四十六条 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 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送其他物品的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安装污染物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 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 2.【部门规章】《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本 本) 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 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 办法于2004年5月27日以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第四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2.【部门规章】《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本 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 令第21号发布 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并于2010年 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办法于2004年5月27日以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 对医疗卫生机构贮存设施或者 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 12月22日被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废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令第21号发布 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并于2010年 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 本) 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 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 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 12月22日被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废 第四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求的处罚 其他物品的。 改) 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 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2.【部门规章】《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本 第十一条 第一款 有《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 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 改)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未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危险废物 办法于2004年5月27日以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形,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 本) 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 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 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处罚 令第21号发布 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并于2010年 ,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 第四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 12月22日被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废 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 对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物交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 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 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 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 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 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 本) 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 改) 的罚款。 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 下的罚款:(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 第四十七条 2.【部门规章】《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本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 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 置的处罚 办法于2004年5月27日以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 第 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 46 页,共 249 页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并于2010年 令第21号发布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 序号 类别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处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 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 本) 第四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卫生标准、规范的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 对医疗卫生机构在运送过程中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 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 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 本) 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 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 第四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 对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 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 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 圾的处罚 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 本) 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 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 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 第四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对医疗 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进行管理和处置的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条例 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 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 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 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 规范的。 本) 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 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 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 第四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运送 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 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 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 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 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 本) 中处置单位未对有关人员进行 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 处理系统的处罚 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 2.【部门规章】《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本 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对收治 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办法于2004年5月27日以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对从事医疗 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 令第21号发布 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并于2010年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的处罚 本) 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 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 12月22日被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废 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 2.【部门规章】《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本 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未按照 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 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 办法于2004年5月27日以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处罚 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 改)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对医疗废物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 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 令第21号发布 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并于2010年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 第七条 第一款 医疗卫生机构有《条例》第四十七 本) 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 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12月22日被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废 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 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的处罚 2.【部门规章】《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本 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 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 2.【部门规章】《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本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办法于2004年5月27日以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改) 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 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第 办法于2004年5月27日以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47 页,共 249 页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令第21号发布 并于2010年 第七条 第一款 医疗卫生机构有《条例》第四十七 序号 类别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的医疗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 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 本) 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洁的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健全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 本) 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 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五) 员的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 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及时收集、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本) 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 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 运送医疗废物的处罚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2.【部门规章】《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本 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定期对医疗 办法于2004年5月27日以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并于2010年 本) 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 令第21号发布 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 12月22日被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废 2.【部门规章】《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本 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六)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 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 对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 办法于2004年5月27日以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 改)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档、报告的处罚 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并于2010年 本) 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 令第21号发布 第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 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 第五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 12月22日被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废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七) 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 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 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对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 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 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 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 改) 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四)对使用后的 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 本) 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 医疗卫生机构有《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 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 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处罚 第二条 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 第五十一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 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 、报告的。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 行消毒和清洁的。 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条例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 求处置医疗废物的处罚 2.【部门规章】《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本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对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改正,给予 3.【部门规章】《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 办法于2004年5月27日以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健 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 ) 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 (2003年10月15日卫生部令第36号发布) 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令第21号发布 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并于2010年 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 为的处罚 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 12月22日被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废 兼)职人员的。 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 》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 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 3.【部门规章】《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四十八条 第 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 48 页,共 249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 页 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 序号 类别 324 325 326 327 328 329 330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对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 ) 范围的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 开展诊疗活动。 对违反条例规定,未取得《医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 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 的行为的处罚 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 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对医疗机构未经医师(士)亲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 自诊查病人或未经医师(士) ) 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出具虚假 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 证明文件的行为的处罚 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 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 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 ) 罚款。 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卖、转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出具虚假 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 对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 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50 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处 ) 警告;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 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逾期不校 罚 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 执业许可证》。 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 予行政处分。 对医疗机构及其他有关机构涂 1.【行政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2月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 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 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 改、出卖、转让、出借。 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五十八条 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 料的行为的处罚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及时申明 第二十二条 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 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 对承担尸检任务的医疗机构及 ,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1.【行政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2月 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 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其他有关机构没有正当理由, 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 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 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 拒绝进行尸检的处罚的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 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 。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二 处罚 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 )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 第 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49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331 332 333 334 335 336 337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未经卫生主管部门依法指定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擅自从事接种工作的行为的处 2016年修正本) 第六十八条 未经卫生主管部门依法指定擅自从事接 罚 种工作的,由所在地或者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持有的疫 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 2016年修正本) 苗的,没收违法持有的疫苗;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配送疫苗的疫苗批发企业未在 第六十六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 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 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 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未在规定的冷藏条 对违反条例规定发布接种第二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降级的处 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 疫苗的行为的处罚 类疫苗的建议信息的行为的处 2016年修正本) 分。 正,给予警告,对所储存、运输的疫苗予以销毁;由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发布接种第二类疫苗的 罚 卫生主管部门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主要 建议信息的,由所在地或者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通过大众媒体消除影响,给予警 位违反条例规定,从疫苗生产 2016年修正本) 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 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 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第六十条 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接种单位的接种资格;由药品 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 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 责任。 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 类疫苗的行为的处罚 2016年修正本) 位未依照规定对包装无法识别 疫苗的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处违反规定储存、运 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第六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 、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 输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受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 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 后果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或者撤销疫苗进口批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种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 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 疫苗进行登记、报告,或者未 准证明文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位接种疫苗未遵守预防接种工 2016年修正本)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由原发 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依照规定记录销毁情况的行为 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 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 第六十条 证部门吊销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证书;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受 的处罚 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的行为的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违反本条例规 种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 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 处罚 2016年修正本) 位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 定,从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由原发 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第六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未依 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的。 证部门吊销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证书;构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受 照规定及时处理或者报告的行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未依照规定对 种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 为的处罚 第 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 50 页,共 249 页 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 序号 类别 338 339 340 341 342 343 344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位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2016年修正本) 第六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 行为的处罚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 位违反条例规定,未通过省级 2016年修正本) 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疫苗的 第六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受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 行为的处罚 对卫生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种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 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 制机构、接种单位以外的单位 2016年修正本)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由原发 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卫生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 或者个人违反规定进行群体性 第七十一条 证部门吊销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证书;构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受 种单位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群体 预防接种的行为的处罚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对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擅自进行群体 种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 性预防接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 2016年修正本) 定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承担预 性预防接种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由原发 令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持有的疫苗,并处违法持有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防接种工作的村医疗卫生机构 第五十八条 证部门吊销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证书;构 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 的行为的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依照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条例规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没收违法所得。 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 定建立并保存疫苗购进、储存 定,未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疫苗的。 2016年修正本) 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分发、供应记录的行为的处 第五十八条 第一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情形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一)未 罚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收或者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按照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下级疾病预防控制 ,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 购进疫苗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 2016年修正本) 机构、接种单位、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二)未依 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第一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情形 度监测记录,接收、购进不符 第五十八条 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 合要求的疫苗,或者未依照规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按照 的;(三)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度 (二)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购进、储存、分发 ,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 定报告的行为的处罚 2016年修正本) 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 监测记录,接收、购进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或者未依 、供应记录的。 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第五十八条 第一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情形 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 照规定报告的。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 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第一类疫 单位、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行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三)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度监测 ,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 为的处罚 第 苗分发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依 51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345 346 347 348 349 350 351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接种单位未依照规定建立并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或 2016年修正本) 第五十九条 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 者购进记录的行为的处罚 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对接种单位未依照规定对接种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 疫苗的情况进行登记并报告的 2016年修正本) 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 第五十九条 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 行为的处罚 员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执业活动:(二) 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对接种单位未在其接种场所的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或者购 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 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 2016年修正本) 进记录的。 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 种和接种方法的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九条 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 员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执业活动:(六) 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对接种单位医疗卫生人员在接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未依照规定对接种疫苗的情况进行登记并报告的。 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 种前,未依照条例规定告知、 2016年修正本) 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 询问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有关 第五十九条 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 员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执业活动:(三) 情况的行为的处罚 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对接种单位实施预防接种的医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未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 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 疗卫生人员未依照规定填写并 2016年修正本) 接种方法的。 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 保存接种记录的行为的处罚 第五十九条 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 员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执业活动:(四) 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对接种单位接收或者购进疫苗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医疗卫生人员在接种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告知、询 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 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度监测记 2016年修正本) 问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有关情况的。 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 录,接收、购进不符合要求的 第五十九条 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 员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执业活动:(五) 疫苗,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的 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对胎儿性别鉴定两次以上的或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 实施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未依照规定填写并保存 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 行为的处罚 者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胎儿性别 法》(2017年修正本) 接种记录的。 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 鉴定的行为的处罚 员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执业活动:(一) 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医 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度监测记录, 第 疗、保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52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352 353 354 355 356 357 358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食物中 例》(2016年修正本) 毒病人,或者疑似食源性疾病 第八条 第一款 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 病人、疑似食物中毒病人的, 源性疾病病人、食物中毒病人,或者疑似食源性疾病 对中医医疗机构有获得城镇职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未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 病人、疑似食物中毒病人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 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2003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 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疾病信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疾病信息。 资格,未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 第三十二条 中医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报告 息的处罚 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行为的处 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 对中医医疗机构有不符合中医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有关疾病信息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 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 罚 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行为的处 2003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 告。 整顿,直至由原审批机关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 中医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 罚 、取消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对使用非医疗气功人员开展医 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 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予纪律处分:(二)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整顿,直至由原审批机关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疗气功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 医疗机构资格,未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 、取消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第八十一条 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 1.【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 对单位和个人出售、运输被传 服务的。 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染病病原体污染和来自疫区可 办法》(2002年修订) 予纪律处分:(一)不符合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 单位和个人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 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 第六十八条 。 款,并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 、旧衣物生活用品的行为的处 污染和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旧 对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条例规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二) 衣物及生活用品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 罚 ,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 年修正本) 任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 令限期进行卫生处理,可以处出售金额一倍以下的罚 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 第六十九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 款;造成传染病流行的,根据情节,可以处相当出售 行为的处罚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7 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危害严重,出售金额不满二千 对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 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 2.【部门规章】《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年修订) 元的,以二千元计算;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 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出卖血液的行为的处罚 7月10日卫生部令第12号发布) 第七十条 第二款 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 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使用非医疗气功人员开展 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2.【部门规章】《消毒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 第 医疗气功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53 页,共 249 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 页 第四十二条 序号 类别 359 360 361 362 363 364 365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 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 修正本) 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 第三十五条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 断、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 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对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和医学技术鉴定或者出具有关 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 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 2015年修正本) 医学证明的行为的处罚 款:(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 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 工终止妊娠的行为的处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 对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 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 2015年修正本) 上款第(三)项出具的有关医学证明无效。 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 划生育证明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 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 法》(2017年修正本)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 对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 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 第四十条 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取得母婴保健 2015年修正本) 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利用 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 术的行为的处罚 技术许可,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 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 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和医学技术鉴定或者出具有关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 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 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 对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 医学证明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 2.【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2015年修正本) 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进行 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 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 证明的行为的处罚 例》(2016年修正本) 第三十七条 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 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 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 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 2.【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对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 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 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例》(2016年修正本) 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 规定予以处罚:(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 会议通过) 准和要求的行为的处罚 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 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 第二十条 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国 2.【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对血站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 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责任。 规定予以处罚:(三)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 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例》(2016年修正本) 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的行为的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2.【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生育证明的。 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 会议通过) 的处罚 例》(2016年修正本) 元以下的罚款。 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 第二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 血站违反本法的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供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 2.【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规定予以处罚:(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第 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54 页,共 249 页 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 序号 类别 366 367 368 369 370 371 372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对已被注消的血站,仍开展采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供血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会议通过)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对已取得设置批准但尚未取得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 《血站执业许可证》即开展采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供血活动,或者《血站执业许 会议通过) 任:(一)非法采集血液的;(二)血站、医疗机构 可证》有效期满未再次登记仍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对租用、借用、出租、出借、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 开展采供血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 变造、伪造《血站执业许可证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液的。 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开展采供血活动的行为的处 会议通过) 2.【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任:(一)非法采集血液的;(二)血站、医疗机构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罚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采集血液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血站,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液的。 开展采供血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献血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会议通过) 2.【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任:(一)非法采集血液的;(二)血站、医疗机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已被注消的血站,仍开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采集血液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 展采供血活动的。 对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液的。 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血的血液的行为的处罚 献血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会议通过) 2.【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任:(一)非法采集血液的;(二)血站、医疗机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已取得设置批准但尚未 第十八条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采集血液 对单采血浆站12个月内2次发生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 取得《血站执业许可证》即开展采供血活动,或者《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液的。 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再次登记仍开展采供血 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献血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会议通过) 五条所列违法行为的处罚 2.【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活动的。 任:(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租用、借用、出租、出 第十九条 第五十九条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采集血液 对单采血浆站同时有《血液制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2.【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借、变造、伪造《血站执业许可证》开展采供血活动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 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3项以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第六十条 血站出售无偿献血血液的,由县级以上地 的。 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 献血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会议通过) 上违法行为的处罚 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献血法》第十八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血 第十九条 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 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第 站,开展采供血活动的; 55 页,共 249 页 事责任。 序号 类别 373 374 375 376 377 378 379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单采血浆站卫生计生行政部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门责令限期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通过) 行为的处罚 第十九条 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 对单采血浆站造成经血液途径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传播的疾病传播或者造成其他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 严重伤害后果的行为的处罚 会议通过)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 对单采血浆站存在国家规定检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测项目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血浆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2.【行政法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 不清除、不及时上报的的行为 会议通过) 本)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的处罚 第十九条 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 单采血浆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对单采血浆站采集非划定区域 第三十五条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内的供血浆者或者其他人员的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 2.【行政法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 会议通过) 血浆的,或者不对供血浆者进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第八项所列行为的, 本)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 行身份识别,采集冒名顶替者 或者有下列其他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 单采血浆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对单采血浆站存在污染的注射 第三十五条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单采血浆许可 、健康检查不合格者或者无《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器、采血浆器材及不合格血浆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 2.【行政法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 供血浆证》者的血浆的行为的 证》;构成犯罪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会议通过) 等不经消毒处理,擅自倾倒,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第八项所列行为的, 本)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采集血浆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处罚 第十九条 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 污染环境,造成社会危害的行 或者有下列其他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 单采血浆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前,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健康检查标准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对单采血浆站未使用有产品批 第三十五条第八项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单采血浆许可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为的处罚 对供血浆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化验的;(二)采集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准文号并经国家药品生物制品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行政法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证》;构成犯罪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 非划定区域内的供血浆者或者其他人员的血浆的,或 会议通过) 检定机构逐批检定合格的体外 ,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第八项所列行 本)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采集血浆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者不对供血浆者进行身份识别,采集冒名顶替者、健 第十九条 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 诊断试剂以及合格的一次性采 为的,或者有下列其他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由省、 第三十五条 单采血浆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对单采血浆站未按照国家规定 前,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健康检查标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单采血 康检查不合格者或者无《供血浆证》者的血浆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血浆器材的行为的处罚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 对供血浆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化验的;(二)采集 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包装、储存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2.【行政法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浆许可证》;构成犯罪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 三)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血浆采集技术操 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第八项所列行为的, 非划定区域内的供血浆者或者其他人员的血浆的,或 、运输原料血浆的行为的处罚 会议通过) 本)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标准和程序,过频过量采集血浆的;(四)向医疗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或者有下列其他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 者不对供血浆者进行身份识别,采集冒名顶替者、健 第十九条 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 第三十五条 单采血浆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八)对国家规定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血浆不 机构直接供应原料血浆或者擅自采集血液的;(五)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单采血浆许可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第 康检查不合格者或者无《供血浆证》者的血浆的;( 56 页,共 249 页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 清除、不及时上报的。 未使用单采血浆机械进行血浆采集的;(六)未使用 序号 类别 380 381 382 383 384 385 386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单采血浆站违反国务院卫生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行政部门制定的血浆采集技术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操作标准和程序,过频过量采 会议通过) 第十九条 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 集血浆的行为的处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对单采血浆站重复使用一次性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 采血浆器材的行为的处罚 会议通过)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 对单采血浆站向与其签订质量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责任书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以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2.【行政法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 外的其他单位供应原料血浆的 会议通过) 本)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为的处罚 第十九条 第三十五条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 单采血浆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对单采血浆站向医疗机构直接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 供应原料血浆或者擅自采集血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2.【行政法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第八项所列行为的, 会议通过) 液的行为的处罚 本)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或者有下列其他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 第十九条 第三十五条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 单采血浆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对单采血浆站未使用单采血浆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单采血浆许可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 机械进行血浆采集的行为的处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2.【行政法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证》;构成犯罪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第八项所列行为的, 会议通过) 罚 本)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违反国务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或者有下列其他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 第十九条 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 单采血浆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血浆采集技术操作标准和程序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 对单采血浆站采集血浆前,未 第三十五条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单采血浆许可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过频过量采集血浆的。 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 2.【行政法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证》;构成犯罪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 3.【部门规章】《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 会议通过) 的健康检查标准对供血浆者进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第八项所列行为的, 本)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重复使用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正本) 第十九条 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 行健康检查和血液化验的行为 或者有下列其他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 单采血浆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一次性采血浆器材的。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 对擅自仿制中药保护品种及伪 第三十五条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单采血浆许可 第六十三条 第一款 单采血浆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的处罚 3.【部门规章】《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 修正本) 造《中药保护品种证书》及有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 2.【行政法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证》;构成犯罪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按照《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予以处 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 正本) 第七十三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 关证明文件进行生产销售的处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第八项所列行为的, 本)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向与其 罚:(三)超量、频繁采集血浆的。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或者有下列其他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 第六十三条 第一款 单采血浆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 罚 第三十五条 单采血浆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签订质量责任书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予以处 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第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单采血浆许可 57 页,共 249 页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 供应原料血浆的。 序号 类别 387 388 389 390 391 392 393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港澳医师未取得《港澳医师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短期行医执业证书》行医或者 修正本) 未按照注册的有效期从事诊疗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 活动的,以及对台湾医师未取 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得《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 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 对非医疗机构或非医师开展医 修正本) 书》行医或者未按照注册的有 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 疗气功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 效期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的处 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中医医疗 罚 事责任。 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 机构或者未按照规定通过执业 修正本) 2.【部门规章】《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 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 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 第三十九条 短期行医管理规定》(2008年12月29日卫生部令第62 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试取得执业许可,从事中医医 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 号公布)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事责任。 疗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对医师未按规定开具药品处方 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 第十八条 港澳医师未取得《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 修正本) 2.【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 国 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 的处罚 证书》行医或者未按照注册的有效期从事诊疗活动的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 务院令第149号) 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按照《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处理。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对医师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 事责任。 3.【部门规章】《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的处 修正本) 2.【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 国 规定》(2009年1月4日卫生部令第63号公布)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 罚 务院令第149号) 第十八条 台湾医师未取得《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 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 证书》行医或者未按照注册的有效期从事诊疗活动的 对医师使用未经国家药品监督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处理。 管理部门批准的抗菌药物的行 修正本) 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三 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 为的处罚 )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 罚款。 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对医师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 3.【部门规章】《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 修正本) 应目录以外的品种、品规,造 7月10日卫生部令第12号发布) 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三 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六)使用未经批准使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非医疗机构或非医师开展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 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的处罚 )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 罚款。 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 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七)不按照规 医疗气功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 3.【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 四条和《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第 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 58 页,共 249 页 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 2003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 序号 类别 394 395 396 397 398 399 400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修正本)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 的处罚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对医疗气功人员在医疗气功活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动中违反医学常规或医疗气功 修正本)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基本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 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的行为的处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 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处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修正本) 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三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罚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 )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 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对香港、澳门、台湾医师未按 ,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 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 修正本) 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三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执业范围从事诊疗活动的行 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六)使用未经批准使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 )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 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 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七)不按照规 为的处罚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 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 ,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 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 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年修正本) 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按照《 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 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三 性药品的;(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第八十条 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六)使用未经批准使 )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 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 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 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法规定 》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处罚 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七)不按照规 ,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 严重后果的;(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 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 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 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 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十一)发生 年修正本) 2.【部门规章】《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 性药品的;(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 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 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处罚 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六)使用未经批准使 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 第七十九条 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 短期行医管理规定》(2008年12月29日卫生部令第62 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 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 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七)不按照规 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 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 号公布) 1.【行政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对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麻醉药 严重后果的;(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 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 政部门调遣的;(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 准擅自从事职业病诊断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港澳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 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十一)发生 品、精神药品处方的行为的处 2016年修正本) 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 性药品的;(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 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 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别、执业范围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 第七十三条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 罚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认可或者批准机关取 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 规定报告的。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 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 格的执业医师,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 消其相应的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严重后果的;(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 2.【部门规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 政部门调遣的;(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 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 第 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处理 59 页,共 249 页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 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十一)发生 2012年4月24日卫生部令第84号公布) 序号 类别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 1.【行政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 2016年修正本) 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 药品处方的行为的处罚 对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1.【行政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 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违 2016年修正本) 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 反条例的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 第七十三条 第一款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 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开具麻醉 1.【行政法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 2.【部门规章】《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2月14日 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 对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 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 卫生部令第53号公布) 导原则的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 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反条例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八条 第五十六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条例规 医师和药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 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 品的行为的处罚 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 对单采血浆站已知其采集的血 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1.【行政法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 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 浆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向血液 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一)未取得麻 本) 证书。执业医师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 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 制品生产单位供应的行为的的 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 第三十六条 单采血浆站已知其采集的血浆检测结果 第二类精神药品或者未使用专用处方开具第二类精神 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一)执业活 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 处罚 呈阳性,仍向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的,由省、自治 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 1.【行政法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动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 对涂改、伪造、转让《供血浆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单采血浆许 书。 本) ;(二)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 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 证》的行为的处罚 2.【部门规章】《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2月14日 第三十七条 涂改、伪造、转让《供血浆证》的,由 处方药品的;(三)违反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或者伪 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 卫生部令第53号公布)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收缴《供血浆证》,没收 1.【行政法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对单采血浆站租用、借用、出 造卫生统计资料的;(四)发现传染病疫情、中毒事 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传播、人身伤害等危害,构成 第五十六条 医师和药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 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 本) 租、出借、变造、伪造《单采 件不按规定报告的。 犯罪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省、自治区、 血浆许可证》开展采供血浆活 2.【部门规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二)具有麻醉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2年4月24日卫生部令第84号公布)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单采血浆许可 动的行为的的处罚 2.【部门规章】《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麻醉 对单采血浆站未取得《单采血 1.【行政法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2.【部门规章】《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 第五十二条 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 证》,非法从事组织、采集、供应、倒卖原料血浆活 正本)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卫生部制定 本) 浆许可证》开展采供血浆活动 正本) 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 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 第六十四条 单采血浆站已知其采集的血浆检测结果 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省、自治区、 的行为的处罚 第六十五条 涂改、伪造、转让《供血浆证》的,按 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 缔,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器材、设备,并 呈阳性,仍向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的,按照《血液 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单采血浆许可 照《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 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证》,非法从事组织、采集、供应、倒卖原料血浆活 第 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 60 页,共 249 页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 序号 类别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单采血浆站《单采血浆许可 1.【行政法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证》已被注销或者吊销仍开展 本) 采供血浆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单采血浆许可 对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麻醉药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证》,非法从事组织、采集、供应、倒卖原料血浆活 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 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 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 缔,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器材、设备,并 精神药品处方的行为的处罚 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对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药学专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 ) 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经血液 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 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八条 途径传播的疾病传播、人身伤害等危害,构成犯罪的 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 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处方权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 2【部门规章】《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16年修 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 ) 执业许可证》。 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 正本)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 开具处方的行为的处罚 2.【部门规章】《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2月14日 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 第六十一条 单采血浆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对医疗机构聘用未经内地短期 卫生部令第53号公布) 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血液制品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 行医执业注册的香港、澳门、 第五十四条 执业许可证》。 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二) 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 台湾医师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 2.【部门规章】《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2月14日 《单采血浆许可证》已被注销或者吊销仍开展采供血 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 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 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的处罚 浆活动的;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对医疗机构未经省、自治区、 卫生部令第53号公布) 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 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第五十四条 执业许可证》。 (二)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 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 指定擅自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 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 2.【部门规章】《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2月14日 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 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 开展诊疗活动。 病筛查实验室检测的行为的处 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 卫生部令第53号公布)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 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四十七条 罚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的行为的 ) 执业许可证》。 (三)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 处罚 2.【部门规章】《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 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 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 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 开展诊疗活动。 短期行医管理规定》(2008年12月29日卫生部令第62 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 第四十七条 第 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61 页,共 249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 页 号公布) 序号 类别 415 416 417 418 419 420 421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人类精子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库,采集、提供精子的医疗机 )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 构的行为的处罚 开展诊疗活动。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 对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 第四十七条 ) 医疗气功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 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 开展诊疗活动。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 生殖技术的非医疗机构的行为 ) 业许可证》。 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 的处罚 2.【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 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人类精子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 ) 库,采集、提供精子的非医疗 ) 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第八十条 除急诊和急救外,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 机构的行为的处罚 2.【部门规章】《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 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有下 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7月10日卫生部令第12号发布)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 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 第四十四条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 违反本规定,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 证》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 ) 罚款。 下罚款;(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展医疗气功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 技术专业人员行为的处罚 2.【部门规章】《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累计收入在三千元以下;(二)给患者造成伤害。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 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2001年2月20日卫生部令第14号公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罚款,并吊销《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 证》擅自执业的以行医为名骗 ) 罚款。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类辅助生殖技术的非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 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三千元以上;(二)给患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 取患者钱物的行为的处罚 2.【部门规章】《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2001年2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 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处罚;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医 者造成伤害;(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 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月20日卫生部令第15号公布)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 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 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置人 证》擅自执业的擅自执业时间 ) 罚款。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的规定处罚。 3.【部门规章】《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2001年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类精子库,采集、提供精子的非医疗机构,按照《医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 在三个月以上的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 2.【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月20日卫生部令第15号公布)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 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罚;对有上述 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置人 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 第 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 62 页,共 249 页 ) 类精子库,采集、提供精子的非医疗机构,按照《医 序号 类别 422 423 424 425 426 427 428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证》擅自执业的给患者造成伤 )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 害的行为的处罚 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 证》擅自执业的使用假药、劣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 药蒙骗患者的行为的处罚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 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 证》擅自执业的因擅自执业曾 ) 罚款。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 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2.【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 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的处罚 对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 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 人员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 ) ) 罚款。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 给当事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 第七十七条 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 2.【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 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 果的行为的处罚 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对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 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 、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 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 ) 人员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 ) 罚款。 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的药品、器 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 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的处 第七十七条 2.【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四)给患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出具虚假 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 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 罚 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者造成伤害; 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 、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 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 员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因 ) ) 警告;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 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的药品、器 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 延误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行 第七十七条 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 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 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五)使用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出具虚假 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 为的处罚 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 予行政处分。 假药、劣药蒙骗患者。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8号)第六十六 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 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 对擅自进出口血液制品或者出 、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 条:“违反《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擅自 警告;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 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的药品、器 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口原料血浆的处罚 法》(2001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8 出口原料血浆的,按照《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 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 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因擅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出具虚假 号发布) 二条规定予以处罚。 予行政处分。 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 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 第 第四十一条 63 页,共 249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虚假 页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 序号 类别 429 430 431 432 433 434 435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实验室使用新技术、新方法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 例》(2016年修正本) 实验活动未经国家病原微生物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实验室所在地的 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论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 对实验室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在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活 证的行为的处罚 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 例》(2016年修正本) 动,监督其将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造 灭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实验室所在地的 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 的行为的处罚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 对实验室在未经指定的专业实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 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活 验室从事在我国尚未发现或者 例》(2016年修正本)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 动,监督其将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造 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相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实验室所在地的 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 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 关实验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对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 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实 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 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活 例》(2016年修正本) 立安全区域内同时从事两种或 验室使用新技术、新方法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 动,监督其将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造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实验室所在地的 者两种以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 关实验活动未经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 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 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 物的相关实验活动的行为的处 委员会论证的。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对实验室在相关实验活动结束 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未 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 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活 罚 例》(2016年修正本) 后,未依照规定及时将病原微 经批准擅自从事在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 动,监督其将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造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实验室所在地的 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 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 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 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 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的行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 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在 托幼机构违反《托儿所幼儿园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年卫生部教 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 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活 为的处罚 未经指定的专业实验室从事在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 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育部令76号)第十九条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 动,监督其将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造 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 ,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 的处罚 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 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 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 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在 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一 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 给予行政处罚:(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 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同时从事两种 人员收受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 条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 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 或者两种以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的 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处罚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收受职业病诊断争议 的处分;有许可证件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许 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三)未定期 。 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 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实 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 第 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取 64 页,共 249 页 验室在相关实验活动结束后,未依照规定及时将病原 序号 类别 436 437 438 439 440 441 442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 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 :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 、公布的处罚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 对未采取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 以下的罚款: :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处罚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 存档、上报、公布的;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 对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 以下的罚款: 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 (二)未采取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 施的; 的处罚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 对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 以下的罚款: 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 : (三)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 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 督促措施的处罚 对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 以下的罚款: 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 : (四)未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未按照规定报送毒性鉴定资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 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 料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 对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 的; 以下的罚款: 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的处罚 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 条: (五)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害的项目的处罚 的化学材料,未按照规定报送毒性鉴定资料以及经有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 对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 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的; 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 条: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处罚 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 第 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65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443 444 445 446 447 448 449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 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 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情况的处罚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 对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 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 条: (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 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病危害真实情况的; 者的处罚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 对未依照本法规定在劳动者离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 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 条: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护档案复印件的处罚 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 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 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 条: (五)未依照本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生标准的处罚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 行政部门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 对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 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 条: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 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 行政部门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 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 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 条: 求的处罚 (二)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 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 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 行政部门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 对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 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运行、使用状态的处罚 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 条: ; (三)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处罚 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 行政部门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 ,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 第 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66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450 451 452 453 454 455 456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 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 条: 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处 行政部门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 对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 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罚 、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 条: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处罚 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 行政部门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 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 害因素的作业的; 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病危害事故时,未立即采取应 条: (六)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 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进行诊治的; 规定及时报告的处罚 行政部门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 对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 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 条: (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 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 行政部门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 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 告的; 2.【部门规章】《工作场所 对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条: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 (八)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 监督检查的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第五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 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 行政部门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 对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 2.【部门规章】《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条: 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 (2012年) (九)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 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 第五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 2.【部门规章】《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行政部门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 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 权限责令关闭: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 对未按照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 (2012年) (六)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处罚 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 条: 、鉴定费用和职业病病人的医 第五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 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 (十)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疗、生活保障费用的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 报告的。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 权限责令关闭: 行政部门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 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 (七)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 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67 页,共 249 页 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 序号 类别 457 458 459 460 461 462 463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 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 条 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 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 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 对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四 警示说明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 处罚 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 条 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 业病的处罚 似职业病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 对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 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 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 条 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 的处罚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 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 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对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 条 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况的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 : 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 (一)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 毒、有害工作场所、放射工作 条 危害而采用的; 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场所或者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 : 、贮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六规 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 (二)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的;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 定的处罚 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 条 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 材料的处罚 : 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 (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 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 条 、放射工作场所或者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不符 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 合本法第二十六规定的; : 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 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处罚 第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 68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464 465 466 467 468 469 470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 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的 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 处罚 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 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 条 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 : 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 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 (六)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 业或者禁忌作业的处罚 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 条 救援设施的; 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 处罚 : 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已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七 (七)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 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 条 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 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 损害的处罚 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 : 严重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 对违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 【法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 (八)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 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 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的处 九条 施的作业的。 权限责令关闭,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 罚 。 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违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 【法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 1.未按照规定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 督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的 条 2.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 处罚 织,或者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 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违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 【法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 ; 1.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 督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 一条 3.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 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 的处罚 程的; 2.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 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4.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 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 第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 69 页,共 249 页 监护档案的; 序号 类别 471 472 473 474 475 476 477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及 【法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2012年国家 时、如实地申报职业病危害项 安全监管总局第令48号)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如实地 目的违法行为 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用人单位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 【法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2012年国家 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化,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 安全监管总局第令48号) 。 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的违 用人单位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未按照本办法的规 法行为 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 【部门规章】《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对用人单位未建立或者落实职 可以并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2年) 业健康监护制度的处罚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安全评价机构及有关人员违 【部门规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 (一)未建立或者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 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 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2015 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 年修订)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在申请资质、资质延续、接受监督检查时,采取弄虚 的检查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 【部门规章】《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的,给予警告,不予颁发证书或者 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 》第二十七条: 不予延续。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 十八条 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 【部门规章】《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一)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 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 》第二十七条: 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 十八条 (二)未按照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 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医疗机构未依照《中华人民共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 (一)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 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八条: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 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 八条规定报告有关疾病信息的 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食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 (二)未按照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 处罚 物中毒病人,或者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人、疑似食物中 元以下的罚款; 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 第 毒病人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70 页,共 249 页 (一)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 序号 类别 478 479 480 481 482 483 484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医疗机构未制定、实施本机 1.【行政法规】《护士条例》(2008年1月23日国务 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或者未保 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证护士接受培训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 1.【行政法规】《护士条例》(2008年1月23日国务 对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 期改正,给予警告:(一)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 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在职培训计划或者未保证护士接受培训的。 者隐私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 1.【行政法规】《护士条例》(2008年1月23日国务 对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 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 者隐私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执业证书:(三)泄露患者隐私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 对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生自 1.【行政法规】《护士条例》(2008年1月23日国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 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 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 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 第三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执业证书:(三)泄露患者隐私的; ,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 对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 1.【行政法规】《护士条例》(2008年1月23日国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 行为的处罚 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 第三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行为的处罚 执业证书:(四)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 对违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 【行政法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 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 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的处 四十八条 疗救护的。 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 1.未按照规定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 罚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 执业证书:(一)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 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的; 对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未依 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1.【行政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的。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 2.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 照规定报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2016年修正本) 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职业卫生培训的。 品的进货、库存、使用数量的 第七十二条 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 行为的处罚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 第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71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485 486 487 488 489 490 491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紧急 1.【行政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借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2016年修正本) 第七十二条 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 品后未备案的行为的处罚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 对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未依 1.【行政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2016年修正本) 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 第七十二条 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 品的行为的处罚 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 对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未依 1.【行政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四)紧急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照规定购买、储存麻醉药品和 2016年修正本) 借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后未备案的。 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 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行为的处罚 第七十二条 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 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 检疫传染病病人、疑似检疫传 1.【行政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 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五)未依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染病病人以及与其密切接触者 第四十五条 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 隐瞒真实情况、逃避交通卫生 检疫传染病病人、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以及与其密切 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检疫的处罚 接触者隐瞒真实情况、逃避交通卫生检疫的,由县级 对突发事件发生期间,个体行 1.【条例条令】《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一)未依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医人员违反《内蒙古自治区突 急办法》第二十七条: 照规定购买、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拒绝接受交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第 突发事件发生期间,个体行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通卫生检疫和必要的卫生处理的,给予警告,并处 二十七条的检查 : 对违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 1.【部门规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执行职务时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 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 行办法》: (二)拒绝执行应急处理指挥部调集其参加突发事件 第四十五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 五条的处罚 应急处理工作的决定、命令的; 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职业卫生专职技术人员同时在 【规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三)暂停营业期间擅自营业的。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依照法律、行政法 两个以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 》(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规的规定撤销其相应资质;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 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构从业的处罚 理: 第四十六条:职业卫生专职技术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 (一)泄露服务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 第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业的,责令改正,对职业卫 72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权利名称 三 行政强制措施 共(8)项 1 2 3 4 5 6 设定依据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年修订本) ,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 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可 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 对实验室发生工作人员感染事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以采取封闭公共饮用水源、封 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如不及时采取控制 故或者病原微生物泄漏事件; 例》(2016年修正本) 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 措施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可以采取封闭公 或者发现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 第四十六条 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接到关 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 共饮用水源、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 物相关实验活动造成实验室感 于实验室发生工作人员感染事故或者病原微生物泄漏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 临时控制措施,并予以检验或者进行消毒。经检验, 染事故的封闭和隔离 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规定的 事件的报告,或者发现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 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公布 根据 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应当予以销毁;对未被污染的食 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验活动造成实验室感染事故的,应当立即组织疾病预 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 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解除控制措施 防控制机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以及其他 的决定》修订) 。 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 1.【行政法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 有关机构依法采取下列预防、控制措施:(一)封闭 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根据2014年7月 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 8月17日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 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 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四 9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1月13日 制毒化学品 的强制措施 扩散的场所;(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三)对病 )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 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 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四) 1.【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运输工具和物品。 封存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 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五)进行现场消毒; 国国务院令第457号2006年公布)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食品药品 病毒污染的物品 (六)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采取隔离、扑杀等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出入境 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 措施;(七)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检验检疫机构可以封存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 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 1.【行政法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 门、卫生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 污染的物品,并予以检验或者进行消毒。经检验,属 证明职业中毒危害状态可能导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 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 于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应当进行卫生处理或者 致事故发生时,封存造成职业 第五十四条 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职业 门和海关,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予以销毁;对未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或者经消毒 中毒事故或者可能导致事故发 中毒危害状态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时,卫生行政部门有 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 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及时解除封存。 生的物品 第 权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一)责令暂停导致职业 73 页,共 249 页 产、经营、购买、运输、价格以及进口、出口的监督 序号 类别 7 8 四 行政确认 五 行政给付 1 2 六 行政奖励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可能流 1.【行政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入非法渠道的麻醉药品和精神 2016年修订) 第六十条 第二款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 药品 门发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麻醉药品和精神 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 1.【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 药品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其立即排除或者 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 限期排除;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应当 第十五条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 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在7日内作出 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下 行政处理决定,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列职权:(四)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 共(0)项 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共(2)项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15年修正本) 失独、伤残家庭特别扶助 第二十七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 。 本) 对精神障碍者的医疗救助 2.【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 例》(2016年修正本) 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 第四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 生服务。 共(2)项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 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 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户籍 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一次性发给相当于当地上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城镇职工 第 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牧民人均纯收 74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1 2 七 行政征收 八 行政监督检查 1 2 3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对农村牧区实行计划生育家庭 例》(2016年修正本) 的奖励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养老 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障制度;在农村牧区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牧民自愿 2016年修正本) 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 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促进计划生 第四十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 育。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 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牧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 的夫妻,可以继续享受下列奖励:(一)每月十元以 共(0)项 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农村 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牧民独女户夫妻每月二 牧区的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在土地及草牧场承 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子女年满十四周 包、宅基地划分、就业培训、合作医疗、改水改厕、 岁止;(二)适当补助托幼费;(三)退休时,夫妻 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扶贫开发、移民搬迁、危旧 共(53)项 双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 房改造和社会救济等生产、生活各方面应当给予优待 旗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具体奖励标准。 和照顾。 第一款所列奖励经费按照下列办法发放:(一) 1.【部门规章】《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 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 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 监督管理 单位发给;(二)农牧民、城镇无业居民等其他人员 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 第11号) 的奖励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分级负担;(三) 第三十条 县以上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 1.【法律】《职业病防治法》(2017年修订) 区域内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对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活动 流动人口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地负责。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后,自愿只生一 。 监督检查 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 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 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 证》每年校验一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 对爱国卫生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督检查。 1998年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由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办理。 第八十七条 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 检查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第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部门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 第 以下简称爱卫会),统一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 75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4 5 6 7 8 9 10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督导检 2012年6月7日,卫生部令第85号公布) 查 第二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 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 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 县 对母婴保健工作的监督检查 法》(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0号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 ) 区域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的督导检查。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 1.【部门规章】《消毒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 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消毒工作 对消毒工作监督检查 当建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评价制度,定期对医疗机构 监督管理职责:(一)依照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以及 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对有关机构、场所和物 临床用血工作进行评价。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对从事 品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消毒产品生产企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 1.【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实施许可,并核发相应的 业执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进行监督 当建立临床合理用血情况排名、公布制度。对本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8号 2016年修订) 对计划免疫工作监督检查 许可证书;(二)对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检查;(三)对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区域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和不合理使用等情况进行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在各自职 进行监督检查;(三)对违反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的 四)对消毒服务机构的消毒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排名,将排名情况向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公布, 责范围内履行下列监督检查职责:(一)对医疗卫生 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四)负责母婴保健工作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五)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六)对 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机构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 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 年修订)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 训、技术指导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对医疗卫 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监督检查职责: (一)对下级 1.【部门规章】《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 生机构分发和购买疫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履行本法规定的传染病防治职 令33号 2002年) 产前诊断技术监督检查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主要通过对医疗卫生机构依照 责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 第七条第四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本条例规定所作的疫苗分发、储存、运输和接种等记 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 本行政区域内产前诊断技术应用的日常监督管理。 录进行检查,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必要时,可以进行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 现场监督检查。卫生主管部门对监督检查情况应当予 例》(2016年修订) 避孕药具市场监督检查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检 以记录,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改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 查,并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 正。 政部门负责对避孕药具供应、发放的监督管理,配合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五)对 第 有关部门对避孕药具市场进行监督。 76 页,共 249 页 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 序号 类别 11 12 13 14 15 16 17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0号 2001年) 第二十二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1.【部门规章】《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012年11月 负责对地方病防治措施落实及防治效果的监督检查和 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9号公布) 对性病防治监督 评估;负责地方病病(疫)情及有关卫生学监测;参与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 地方病防治有关工程的设计、水源选择、工程验收等 区域内性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性病防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 工作。 对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病鉴 治工作绩效考核与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内容包括:( 年修订)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性病防治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定办事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 (二)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工作职责落实情 工,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情况的 1.【部门规章】《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况;(三)不具备开展性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发现 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12号) 对医疗气功的监督检查 疑似性病患者的转诊情况;(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 第三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气功的监督 与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性病防治培训情况。 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 管理。 1.【部门规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负责 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 (2007年 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 本辖区内医疗气功的监督管理 督检查 第三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 第六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应 督管理工作。 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和 1.【部门规章】《血站管理办法》(2005年 中华人 当按照本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医疗气功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 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二)查阅 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对血站的监督检查 的日常监督检查。 第44号 2016年第二次修订) 区域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 第六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血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必须严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 资料和采集样品;(三)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 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本 1.【部门规章】《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16年 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 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区域内血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定的各项规定。 第二次修订) 对医疗美容服务监督检查 职业健康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 2.【部门规章】《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采 第四条 卫生部(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 有关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二)放射防护措施落实 2013年 卫生部令第91号) 供血活动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临床用血储存、 美容服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情况;(三)人员培训、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监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职 配送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二)对下级卫生计生 第 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 77 页,共 249 页 测及其档案管理情况;(四)《放射工作人员证》持 业病诊断机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对职业病诊断 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 序号 类别 18 19 20 21 22 23 24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1.【部门规章】《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监督检 (200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14号令) 查 第四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监 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 1.【部门规章】《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2001年中 责本行政区域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日常监督管理。 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15号) 对人类精子库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必须在经过批准并进行 第四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人类精子库的监督管理工作 登记的医疗机构中实施。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 1.【行政法规】《护士条例》(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域内人类精子库的日常监督管理。 国国务院令第517号 ) 对护士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实施供精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 第十九条 精子库采集精子后,应当进行检验和筛查 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 技术及其各种衍生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卫生部批准 。精子冷冻6个月后,经过复检合格,方可向经卫生 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 的人类精子库签订供精协议。严禁私自采精。 1.【行政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行政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提供 对执业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精 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在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时应当索取精 2016年第二次修订) ,并向医疗机构提交检验结果。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 神药品处方的情况的监督检查 子检验合格证明。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 格的,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第十七条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不得进 执业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的情况进行监 严禁精子库向医疗机构提供新鲜精子。 1.【行政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 督检查。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相关实验 行性别选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严禁精子库向未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 例》(2016年修订) 第三十八条 第二款 医疗机构应当将具有麻醉药品 活动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提供精子。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 第二十一条 人类精子库应当建立供精者档案,对供 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分工,履行下列职责:(一)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公布 情况,定期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 精者的详细资料和精子使用情况进行计算机管理并永 对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 主席令第93号) 对献血工作的监督检查 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久保存。 进行监督检查;(二)对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 第四十二条 医疗机构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和第一 人类精子库应当为供精者和受精者保密,未经供精者 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是否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 理献血工作。 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 和受精者同意不得泄漏有关信息。 1.【法律】《执业医师法》(1999年) 监督检查;(三)对实验室或者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培 第八条 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 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 对医师工作的监督检查 训、考核其工作人员以及上岗人员的情况进行监督检 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 ,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 查(四)对实验室是否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 ,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 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和操作规程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进行监督检 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 第 第十九条 78 页,共 249 页 查。 序号 类别 25 26 27 28 29 30 31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根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 据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 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的监督检查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2011年1月8日公布并实施。) 1.【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 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 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 第四条 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公布 根据 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 中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 救治工作。 的决定》修订) 1.【部门规章】《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2.【部门规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监 第五条 (200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 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7号,2006年 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 督检查 第三条 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 8月24日修改)) 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条 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 对单采血浆站、供血浆者、原 1.【行政法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1996年12月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 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 2016年修订) 料血浆的采集及血液制品经营 30日国务院令第208号发布发布 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的原料血浆的采 单位的监督检查 ,按照职责分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 第三十三条 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 集、供应和血液制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1.【部门规章】《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 门应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 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 。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 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对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 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 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 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 令第26号) 期抽查。 第三十四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 政区域内的原料血浆的采集、供应和血液制品的生产 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 第四条 第二款 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 第三十四条 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和抽查的主要 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经营活动,依照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职责实施监 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等情况进行定期监督 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内容是:(一)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 年修订) 督管理。 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 第三十条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内处置的工作状况;(三)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 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监督检查职责:(四)对用于传 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单采血浆站、供血 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 资料和记录;(四)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 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 浆者、原料血浆的采集及血液制品经营单位的监督管 年修订) 对职业病防治的卫生监督检查 )对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情况,现场监测, 的安全防护工作(五)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 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 理。 调查取证;(二)查阅或者复制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 第九条 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及调查处理情况;(六)进行现 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条 资料,采集样品;(三)责令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 场卫生学监测。 2.【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四)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 第 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监 79 页,共 249 医疗卫生机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检 页 第三十八条 序号 类别 32 33 34 35 36 37 38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 对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检查 院令第149号 2016年修订)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 监督管理职权:(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 1.【行政法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 业登记和校验;(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 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 对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查指导; (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 (四 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 例》(2016年修订) 第二十八条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 第二十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 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一)对新建、改建、扩建 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 1.【行政法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二)对学校内影 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检查 理工作。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 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和考核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 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三)对学 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 育工作,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 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1.【部门规章】《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 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 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接受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 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卫生和 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 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 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 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9号 2016年) 监督、检查 生育、生殖保健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划生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五条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对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作业 1.【行政法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 (一)监管并组织、协调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及职业中毒危害检测、评价活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 2005年) 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查处工作。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 动进行监督检查 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要求,依据职责 1.【部门规章】《处方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 对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 划分,对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及职业中毒危害 国卫生部令第53号 2007年) 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 卫生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不得收取费用,不 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得接受用人单位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对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 第 80 页,共 249 页 序号 类别 39 40 41 42 43 44 45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16年 修正本) 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第十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 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1.【部门规章】《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 第92号 2013年) 对结核病防治监督 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 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结核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 2.【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对蒙药材中药材和蒙药中药医 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2010年7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结核病 院制剂质量的监督检查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18 号 2017年) 防治能力建设,逐步构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 第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蒙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部门规章】《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蒙医药中医药管理工作。 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42号) 对医师外出会诊的监督检查 2005年 合的防治服务体系。 第三十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蒙中医药行政管理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 第三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师外出会诊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结核病防 门应当加强对蒙药材中药材和蒙药中药医院制剂质量 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的监督管理。 治工作行使下列监管职责:(一)对结核病的预防、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的监督管理。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患者发现、治疗管理、疫情报告及监测等管理措施落 (1987年12月3日以国务院国发[1987]105号发布自发 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实情况进行监管;(二)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责令被 布之日起施行) 。 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限期进行改进,依法查处;(三)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尘肺病防治工作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 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精神障碍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 负责预防与控制结核病的其他监管事项。 的领导。在制定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 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 诊断、治疗的医疗机构进行检 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 要统筹安排尘肺病防治工作。 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次会议通过 主席令第62号) 查 对相关单位以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管:(一)结核 第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分工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 第八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精神卫生工 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管理和信息录入等工 1.【部门规章】《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令48 协作,互相配合,对企业、事业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 门应当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促进 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 作;(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结核病疫情监测与处 2006年) 对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 号 作进行监督。 公共场所自身卫生管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 区域的精神卫生工作。 置、流行病学调查、高发和重点行业人群防治、实验 第四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 第十六条 第三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卫生标准的监测;劳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室检测和质量控制、实验室生物安全、督导、培训和 作。 部门负责劳动卫生工程技术标准的监测。 应当根据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公共场所的卫 、教育、卫生、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 第 健康促进等工作;(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 81 页,共 249 页 工会组织负责组织职工群众对本单位的尘肺病防 生信誉度等级和日常监督频次。 序号 类别 46 47 48 49 50 51 52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从事计 1.【部门规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 (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6号 2004年修订) 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对计划生育药具采购合同的履 1.【部门规章】《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负责提出对本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 第10号 2006年) 批准后,负责其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二)负责 第三十八条 第二款 计划生育药具采购合同生效后 对计生统计调查工作进行执法 1.【部门规章】《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 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许 ,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计划生育药具 (200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 监督检查 可、登记和许可证明文件的校验;(三)对本行政区 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号) 域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行条例和 第三十条 各级计划生育统计和行政监察工作机构负 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四)负责本行政区 1.【行政法规】《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 责对计生统计调查工作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对违反有 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工作;(五)对本行政区 对血吸虫病防治的监督检查 和国国务院令第463号 2006年) 关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统计调查行为予以纠正或 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出现的事故、并发症、不良 第三条 第二款 有血吸虫病防治任务的地区(以下 处理。 反应进行调查处理;(六)负责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 称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 1.【行政法规】《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1998年 第三十一条 县及县以上计划生育统计和行政监察工 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管理工作;(七)对在本行政区 农业或者兽医、水利、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 1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4号发布) 对交通卫生检疫监督管理 作机构应当建立统计调查监督举报制度,在职权范围 域内开展的涉及人群的计划生育科学技术项目和国际 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血吸虫病防治及其监督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国内交通卫生 内负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统计调查进行核实,及时 合作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八)对违反条例及本细则 管理工作。 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予以纠正或处理。 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九)负责本行政区域 1.【行政法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血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卫 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内交通卫生检疫监督管理 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1994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3号 吸虫病监测、预防、控制、治疗和疫情的管理工作, 工作。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的卫生主 生监督和碘盐的卫生监督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 发布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 对杀灭钉螺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门应配备科技管理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由具有相关 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1.【部门规章】《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中华 分别会同国务院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 专业学历并经计划生育技术执法和管理培训合格的人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医疗 第二十一条 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4号 2009年) 规定的职责划分,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国内交通卫 员担任,依法履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执法监 门负责对本地区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卫生监督 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 生检疫工作。 督职责 和碘盐的卫生监督以及防治效果评估;县级以上地方 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 各级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负责对本地区碘盐加工、 第 进行监督检查。 82 页,共 249 页 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检查,检 序号 类别 53 九 行政裁决 1 十 其他行政权力 1 2 权利名称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 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 根据2016 校验 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 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二十二条 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 共(1)项 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 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 1.【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 。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修 医疗机构名称核准的裁决 改) 第四十九条 两个以上申请人向同一核准机关申请相 同的医疗机构名称,核准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 共(2)项 。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申请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核准机关作出裁决。 1.【部门规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 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因已经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 对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的备 生部令第84号) 称相同发生争议时,核准机关依照登记在先原则处理 案 第二十二条 第三款 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 。属于同一天登记的,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 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成的,由核准机关报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作出裁 1.【部门规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 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决。 生部令第84号) 的备案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 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 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 菌药物的品种、品规。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 规,医疗机构不得采购。 第 83 页,共 249 页 清单汇总表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受理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 行政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段责任: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公示依法 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应当提交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1.受理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生 的材料; 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公示 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 一次性告 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 医师执业 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 知补正的 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 证书核发 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 1.受理责 、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材料;依 《护士条例》第八条第一款 依法应当 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公示 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 法受理或 ,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 提交的材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 医师执业 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 不予受理 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 料、一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 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 证书核发 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 (不予受 行政 1.受理阶 性告知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 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 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 依法应当 (六)依 理就当告 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段责任: 正材料、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 提交的材 知理由) 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公示依法 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依法受理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料、一次 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 。 2.审 书面说明理由。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应当提交 或不予受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1.受理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 行政 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新修订的《护士条例》 性告知补 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 查阶段责 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 的材料; 理(不予 ;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公示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护理工作发展实际需求,对原 正材料、 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 任:对申 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 一次性告 受理的应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婚前医学 卫生部2008年5月6日公布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 依法受理 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请材料进 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 知补正的 当告知理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检查技术 或不予受 法》进行了修改。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 第七十四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 行审核并 、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材料;依 由)。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服务执业 第 84(一)对符合法定条件 页,共 249 页 理(不予 一是根据《护士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护士执业注 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查验有关 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受理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 行政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段责任: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公示依法 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应当提交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1.受理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 行政 的材料; 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段责任: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次性告 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 公示依法 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知补正的 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 应当提交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1.受理阶 行政 材料;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 、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的材料; 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段责任: 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 法受理或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次性告 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 公示依法 不予受理 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 知补正的 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 应当提交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 (不予受 法律责任 1.受理阶 、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材料;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八章 的材料; 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 理就当告 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及其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段责任: 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 法受理或 第五十三条 一次性告 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 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知理由) 公示 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 不予受理 他有关部门未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的,由本级人民 知补正的 (三)在受理、审查 。 2.审 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 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 依法应当 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 (不予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十二条:广告审查 1.受理责 材料;依 、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 查阶段责 提交的材 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理就当告 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 任:公示 机关对违法的广告内容作出审查批准决定的,对负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受理或 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 任:对申 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 料;一次 ,依法给予处分。 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知理由) 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 医疗广告 不予受理 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 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请材料进 性告知补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 。 2.审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审查核准 (不予受 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 行审核并 第七十四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 正的材料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未履行本 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 查阶段责 依法应当 刑事责任。 理就当告 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 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查验有关 ;依法受 办法规定的职责,对符合备案条件但未及时发放备 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 任:对申 提交的材 第七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在履行广告监测职 知理由) 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证明材料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理或不予 案证或者逾期未告知需要补正材料、未在规定时限 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请材料进 料、一次 。 2.审 责中发现的违法广告行为或者对经投诉、举报的违 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 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件。 受理(不 内公开辖区内备案的中医诊所信息、未依法开展监 第七十四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 行审核并 1.《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 1.立案责 法广告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对负有责任的主 性告知补 查阶段责 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 3.决定阶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 予受理就 督管理的,按照《中医药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予 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查验有关 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正材料、 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任:对申 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 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段责任: 当告知理 以处理。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证明材料 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 血站、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的有关 依法受理 请材料进 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作出行政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 由)。 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件。 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 采血浆站 或不予受 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行审核并 第七十四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 许可或者 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审查阶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 3.决定阶 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违反条例 第 85 页,共 249 页 理(不予 查验有关 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不予行政 ,依法给予处分。 (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 卫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药师未按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照规定调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1.立案责 剂处方药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血站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 品,情节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单采血浆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严重的违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站对供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1.立案责 法行为(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浆者未履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第六十四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或者以其 《血站管理办法》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行事先告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单采血浆 他途径移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分: 知义务,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站不按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送的违法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1.立案责 未经供血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记录 案件等)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第六十四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浆者同意 《血站管理办法》 或者保存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予以审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 单采血浆 者得到许可的; 开展特殊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工作记录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查,决定 )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站未按照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免疫的违 1.立案责 的违法行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是否立案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规定保存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法行为( 《血站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为(或者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血浆标本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或者以其 单采血浆 以其他途 者得到许可的; 2.调查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的违法行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他途径移 站未按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径移送的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责任:对 1.立案责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或者 的; 送的违法 规定建立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违法案件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立案的案 《血站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以其他途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案件等) 供血浆者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等),予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件,指定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单采血浆 者得到许可的; 径移送的 决定的; ,予以审 档案管理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以审查,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专人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站未按照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违法案件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 查,决定 1.立案责 及屏蔽、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决定是否 的; ,及时组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规定制订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等),予 重后果的; 是否立案 任:发现 《血站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淘汰制度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立案。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织调查取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各项工作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以审查, (七)其他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 。 单采血浆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的违法行 者得到许可的; 2.调查 决定的; 证,与当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制度或者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决定是否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的。 2.调查 站工作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为(或者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责任:对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 事人有直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落实的 的; 立案。 责任:对 员未取得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第 86 页,共 249 页 以其他途 立案的案 重后果的; 接利害关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血站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 单采血浆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站隐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1.立案责 阻碍、拒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血站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 绝卫生行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承担单采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政部门监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血浆站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1.立案责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督检查或 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术评价、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者不如实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不履行 检测的技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放射工作 者得到许可的; 提供有关 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术机构出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单位未给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资料的违 卫 1.立案责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虚假证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从事放射 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2.《放射诊疗管理 法行为(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明文件的 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对不符合条 规定》第四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 工作的人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或者以其 医疗机构 者得到许可的; 违法行为 件的医疗机构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或者不 员办理《 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发放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他途径移 未办理放 履行法定职责,造成放射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或者以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卫 1.立案责 放射工作 《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造 的; 送的违法 射诊疗科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其他途径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对不符合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人员证》 成放射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案件等) 目登记或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移送的违 件的医疗机构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或者不 医疗机构 违法行为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决定的; ,予以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者未按照 法案件等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履行法定职责,造成放射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 未经批准 (或者以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 查,决定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卫 1.立案责 规定进行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予以 的;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擅自变更 其他途径 重后果的; 是否立案 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对不符合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校验的违 审查,决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放射诊疗 移送的违 (七)其他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 。 医疗机构 件的医疗机构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或者不 法行为(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定是否立 决定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项目或者 法案件等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的。 2.调查 未取得放 履行法定职责,造成放射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 分: 或者以其 案。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卫 1.立案责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超出批准 ),予以 责任:对 射诊疗许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他途径移 ( 2.调查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重后果的; 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对不符合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范围从事 审查,决 立案的案 可从事放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送的违法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责任:对 (七)其他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 件的医疗机构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或者不 医疗机构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放射诊疗 定是否立 件,指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射诊疗工 案件等)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立案的案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的。 履行法定职责,造成放射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 使用不具 分: 工作的违 案。 专人负责 作的违法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予以审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件,指定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备相应资 第 87 页,共 249 页 ( 法行为( 2.调查 ,及时组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卫 1.立案责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对不符合条 医疗机构 件的医疗机构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或者不 未按照规 履行法定职责,造成放射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 卫 1.立案责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定使用安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对不符合条 全防护装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 件的医疗机构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或者不 置和个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未按照规 履行法定职责,造成放射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 卫 1.立案责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防护用品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定对放射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的违法行 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对不符合条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诊疗设备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为(或者 件的医疗机构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或者不 、工作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未按照规 履行法定职责,造成放射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 以其他途 分: 1.立案责 卫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所及防护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定对放射 径移送的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设施进行 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对不符合条 诊疗工作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案件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医疗机构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检测和检 件的医疗机构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或者不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人员进行 等),予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发生放射 履行法定职责,造成放射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 分: 查的违法 1.立案责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卫 个人剂量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以审查,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事件并造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行为(或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对不符合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监测、健 决定是否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成人员健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者以其他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件的医疗机构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或者不 医疗机构 康检查、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立案。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康严重损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途径移送 履行法定职责,造成放射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 购置、使 分: 建立个人 2.调查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卫 1.立案责 害的违法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的违法案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用不合格 剂量和健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责任:对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对不符合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行为(或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件等), 或国家有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康档案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立案的案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件的医疗机构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或者不 医疗机构 者以其他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予以审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关部门规 违法行为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件,指定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履行法定职责,造成放射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 发生放射 途径移送 分: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决定是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 1.立案责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定淘汰的 (或者以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专人负责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事件未立 的违法案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否立案。 任:发现 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放射诊疗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其他途径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及时组 即采取应 件等),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2.调查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 公共场所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设备的违 移送的违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织调查取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急救援和 予以审查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责任:对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经营者安 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分: 法行为( 法案件等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证,与当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控制措施 ,决定是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 88 页,共 249 页 立案的案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排未获得 ( 或者以其 ),予以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事人有直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 公共场所 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 经营者对 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1.立案责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 发生的危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 害健康事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未按照规 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 故未立即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定对顾客 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公共场所 1.立案责 采取处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 用品用具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措施,导 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 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进行清洗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未按照规 致危害扩 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消毒、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定对公共 大,或者 任。 1.立案责 公共场所 保洁,或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场所的空 隐瞒、缓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者重复使 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 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气、微小 报、谎报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未按照规 用一次性 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气候、水 的违法行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定设置与 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用品用具 任。 1.立案责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 质、采光 为(或者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其经营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的违法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照明、 以其他途 : 模、项目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为(或者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未按照规 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噪声、顾 径移送的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 相适应的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以其他途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定公示公 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任。 客用品用 违法案件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 1.立案责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 清洗、消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 径移送的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共场所卫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具等进行 等),予 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 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毒、保洁 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违法案件 : 生许可证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卫生检测 以审查, 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未按照规 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 、盥洗等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等),予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 、卫生检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的违法行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决定是否 定组织从 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设施设备 任。 以审查,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 1.立案责 测结果和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为(或者 立案。 业人员进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和公共卫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决定是否 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 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卫生信誉 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以其他途 : 2.调查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行相关卫 生间,或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立案。 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 未按照规 度等级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 径移送的 责任:对 生法律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者擅自停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2.调查 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定办理公 违法行为 任。 违法案件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 立案的案 识和公共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 止使用、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责任:对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共场所卫 第 89 页,共 249 (四)违反本 页 (或者以 行 等),予 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件,指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 未按照规 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 定对公共 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1.立案责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 场所新建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 、改建、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公共场所 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 扩建项目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集中空调 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1.立案责 公共场所 办理预防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 通风系统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性卫生审 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 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未经卫生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未按照规 查手续的 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检测或者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定配备预 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违法行为 任。 公共场所 1.立案责 评价不合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 防控制鼠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行 (或者以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格而投入 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 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蚊、蝇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其他途径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未按照规 使用的违 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蟑螂和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移送的违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定索取公 法行为( 任。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 1.立案责 其他病媒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 法案件等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共卫生用 或者以其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生物的设 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予以 :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品检验合 他途径移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 未按照规 施设备以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审查,决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格证明和 送的违法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定建立卫 及废弃物 任。 定是否立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 1.立案责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 其他相关 案件等)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生管理制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存放专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案。 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 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资料的违 ,予以审 : 度、设立 设施设备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2.调查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公共场所 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法行为( 查,决定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卫生管理 ,或者擅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责任:对 擅自营业 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任。 或者以其 是否立案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 1.立案责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 部门或者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 自停止使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立案的案 时间在三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他途径移 。 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 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配备专( 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用、拆除 : 件,指定 个月以上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送的违法 2.调查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涂改、转 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 兼)职卫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预防控制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 专人负责 的违法行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案件等)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责任:对 让、倒卖 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生管理人 任。 鼠、蚊、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 ,及时组 为(或者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予以审 立案的案 、伪造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 90 页,共 249 (四)违反本 页 行 员,或者 蝇、蟑螂 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织调查取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 擅自营业 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 曾受过卫 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1.立案责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 生计生行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 政部门处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未依法取 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 罚(或者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得公共场 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1.立案责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 以其他途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所卫生许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径移送的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可证擅自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违法案件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营业的的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未建立抗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任。 等),予 1.立案责 违法行为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 菌药物管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以审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或者以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理规章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决定是否 医疗机构 其他途径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度的违法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立案。 抗菌药物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移送的违 任。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1.立案责 行为(或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调查 临床应用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法案件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者以其他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责任:对 管理混乱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予以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医疗机构 途径移送 :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 立案的案 的违法行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审查,决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未按照规 的违法案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 件,指定 1.立案责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为(或者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定是否立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定执行抗 件等),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 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 专人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以其他途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案。 :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菌药物分 予以审查 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 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及时组 医疗机构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径移送的 : 2.调查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级管理、 ,决定是 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织调查取 未建立抗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违法案件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 责任:对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 1.立案责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医师抗菌 否立案。 证,与当 菌药物管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等),予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 立案的案 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药物处方 2.调查 事人有直 理组织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以审查, 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 件,指定 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药师未按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 权限管理 责任:对 接利害关 构或者未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决定是否 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专人负责 照规定私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 、药师抗 立案的案 系的应当 指定专(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立案。 ,及时组 自增加抗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第 91 页,共 249 页 (三)违 菌药物调 件,指定 回避。执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药师未按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照规定审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1.立案责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核、调剂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抗菌药物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未经县级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处方,情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卫生行政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1.立案责 节严重的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部门核准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村卫生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医疗机构 (或者以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 室、诊所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未对抗菌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其他途径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 1.立案责 、社区卫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药物处方 移送的违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生服务站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医嘱实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法案件等 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 医疗机构 擅自使用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 施适宜性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予以 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非药学部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 抗菌药物 1.立案责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审核,情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审查,决 门从事抗 开展静脉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节严重的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定是否立 菌药物购 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输注的违 (四)违反本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医疗机构 违法行为 : 案。 销、调剂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法行为( 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将抗菌药 (或者以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 2.调查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1.立案责 活动的违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或者以其 物购销、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其他途径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 责任:对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法行为(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他途径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临床应用 移送的违 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 立案的案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医疗机构 或者以其 : 送的违法 情况与个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法案件等 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件,指定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在抗菌药 他途径移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 案件等) 1.立案责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人或者科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予以 专人负责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物购销、 送的违法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 任:发现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予以审 室经济利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审查,决 ,及时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临床应用 案件等) 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 查,决定 医疗机构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益挂钩的 : 定是否立 织调查取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中牟取不 ,予以审 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是否立案 使用未取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违法行为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 案。 证,与当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正当利益 查,决定 。 得抗菌药 第 92 页,共 249 页 (三)违 (或者以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2.调查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事人有直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新建、改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建、扩建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的饮用水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供水项目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供水单位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未经卫生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取得卫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1.立案责 计生主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生许可证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部门参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而擅自供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供水单位 选址设计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水的违法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应的饮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审查和竣 预防、控制措施的; 1.立案责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行为(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用水不符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工验收而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者以其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合国家规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擅自供水 为不及时查处的; 在饮用水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途径移送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定的生活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违法行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水源保护 预防、控制措施的; 的违法案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饮用水卫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为(或者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区修建危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件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标准的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以其他途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害水源水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为不及时查处的; 予以审查 生产或者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违法行为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径移送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卫生的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决定是 销售无卫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或者以 预防、控制措施的; 违法案件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1.立案责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设施或进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否立案。 生许可批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其他途径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等),予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有碍水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2.调查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准文件的 移送的违 为不及时查处的; 以审查,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集中式供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源水质卫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责任:对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及饮用 法案件等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决定是否 分: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水单位安 预防、控制措施的; 生的违法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立案的案 1.立案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 水卫生安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予以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立案。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排未取得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行为(或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件,指定 任:发现 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未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全的产品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审查,决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2.调查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体检合格 为不及时查处的; 者以其他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专人负责 执行职务 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 的违法行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定是否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责任:对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证的人员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途径移送 分: ,及时组 的医疗卫 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 预防、控制措施的; 为(或者 案。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立案的案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从事直接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的违法案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织调查取 生人员瞒 、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 第 93 页,共 249 页 以其他途 2.调查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件,指定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未 疾病预防 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 控制机构 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 1.立案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 未按规定 、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未 建立专门 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 疾病预防 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 的流行病 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 控制机构 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 1.立案责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调查队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 在接到传 、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七条: 突 伍,进行 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未 染病疫情 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 疾病预防 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 传染病疫 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 报告后, 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 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 控制机构 门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 情的流行 1.立案责 未按规定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 瞒报、缓 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对政府主要领导 病学调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派人进行 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未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七条: 突 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 报、谎报 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 工作的违 医疗机构 现场调查 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 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 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 发现的传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行为( 未指定相 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 的违法行 门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 1.立案责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染病病人 或者以其 关部门和 、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 为(或者 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对政府主要领导 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未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七条: 突 、病原携 他途径移 人员负责 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 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 以其他途 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 医疗机构 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 带者、疑 送的违法 传染病疫 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 径移送的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 瞒报、缓 门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 似病人的 案件等) 1.立案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 情报告管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案件 、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 报、谎报 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对政府主要领导 行为的违 ,予以审 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未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理工作的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七条: 突 等),予 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 发现的传 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 法行为( 查,决定 医疗机构 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 违法行为 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 以审查, 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 染病病人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或者以其 是否立案 未建立传 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 (或者以 门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 决定是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 1.立案责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病原携 他途径移 。 染病疫情 、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 其他途径 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对政府主要领导 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未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立案。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七条: 突 带者、疑 送的违法 2.调查 报告制度 移送的违 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 2.调查 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 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 疾病预防 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 似病人的 案件等) 责任:对 的违法行 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 法案件等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对 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 控制机构 门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 违法行为 ,予以审 立案的案 为(或者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予以 立案的案 、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 未按规定 第 94 页,共 249 页 (或者以 查,决定 件,指定 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对政府主要领导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未 个体或私 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 营医疗保 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健机构瞒 、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报、缓报 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 消毒服务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谎报传 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 机构未取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1.立案责 染病疫情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得卫生许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或突发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七条: 突 可证从事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消毒服务 公共卫生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 消毒服务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构消毒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事件;对 门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 1.立案责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业务的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后的物品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造成突发 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对政府主要领导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为的违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未达到卫 性公共卫 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 消毒产品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行为(或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生标准和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事件和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生产经营 预防、控制措施的; 者以其他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要求的违 传染病传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单位未取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途径移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法行为(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播流行的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得卫生许 为不及时查处的; 的违法案 消毒产品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或者以其 违法行为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证从事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件等), 生产经营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他途径移 预防、控制措施的; (或者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1.立案责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消毒服务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予以审查 单位无生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送的违法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其他途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业务的违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决定是 产企业卫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案件等) 为不及时查处的; 移送的违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医疗卫生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法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否立案。 生许可证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予以审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法案件等 机构使用 预防、控制措施的; 或者以其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2.调查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或新消毒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查,决定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予以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的进入人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他途径移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责任:对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产品无卫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是否立案 审查,决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体组织或 为不及时查处的; 送的违法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立案的案 医疗卫生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生许可批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定是否立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菌器官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案件等) 分: 件,指定 机构未建 准文件的 预防、控制措施的; 2.调查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案。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的医疗用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予以审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专人负责 立消毒管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第 95 页,共 249 页 违法行为 责任:对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2.调查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医疗卫生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机构的环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境、物品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不符合国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医疗卫生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家有关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构购进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1.立案责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范、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消毒产品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和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未建立并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医疗卫生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排放废弃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执行进货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机构发生 预防、控制措施的; 的污水、 1.立案责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检查验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感染性疾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污物未按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制度的违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病暴发、 为不及时查处的; 照国家有 医疗卫生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法行为(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流行时,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关规定进 机构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预防、控制措施的; 或者以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1.立案责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未及时报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行无害化 人员未接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他途径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告当地卫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处理,运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受消毒技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为不及时查处的; 送的违法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消毒产品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生计生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送传染病 术培训、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案件等)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的命名、 预防、控制措施的; 政部门,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病人及其 1.立案责 1、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掌握消毒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予以审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标签(含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并采取有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污染物品 》办法第三十六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从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知识,未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查,决定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说明书) 为不及时查处的; 效消毒措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的车辆、 开展新生 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在母婴保健及相关工 按规定严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是否立案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符合卫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施的违法 分: 工具未随 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 儿疾病筛 格执行消 预防、控制措施的; 。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1、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立案责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生部的有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行为(或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时进行消 查的医疗 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毒隔离制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2.调查 》办法第三十六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从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规定的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者以其他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毒处理的 机构有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度的违法 为不及时查处的; 责任:对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在母婴保健及相关工 开展新生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违法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途径移送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违法行为 履行告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行为(或 立案的案 分: 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 儿疾病筛 预防、控制措施的; (或者以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的违法案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或者以 程序擅自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者以其他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件,指定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查的医疗 第 96 页,共 249 页 其他途径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件等), 其他途径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办法第三十六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从 开展新生 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在母婴保健及相关工 儿疾病筛 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 1.立案责 查的医疗 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血站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 机构有违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血站采血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反《新生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 前未向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1.立案责 儿疾病筛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血者、特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第六十四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查技术规 《血站管理办法》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殊血液成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血站工作 范》的违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分捐赠者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人员未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法行为( : 1.立案责 履行规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得相关岗 或者以其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第六十四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的告知义 《血站管理办法》 位执业资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途径移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血站擅自 者得到许可的; 务的行为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格或者未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送的违法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涂改、毁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的违法行 1.立案责 经执业注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等)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损或者不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为(或者 任:发现 《血站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册而从事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予以审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按规定保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以其他途 血站采集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采供血工 者得到许可的; 查,决定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存工作记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径移送的 冒名顶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作的违法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是否立案 1.立案责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录的行为 的; 违法案件 者、健康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行为(或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 《血站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的违法行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等),予 检查不合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者以其他 2.调查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血站违反 者得到许可的; 为(或者 决定的; 以审查, 格者血液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途径移送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责任: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输血技术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以其他途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 决定是否 1.立案责 以及超量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违法案 的; 立案的案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操作规程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径移送的 重后果的; 立案。 任:发现 《血站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频繁采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件等),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件,指定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有关质 违法案件 (七)其他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 2.调查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血液检测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集血液的 者得到许可的; 予以审查 决定的; 专人负责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量规范和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等),予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的。 责任:对 实验室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违法行为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决定是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 ,及时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准的违 的; 以审查, 立案的案 取得相应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第 97 页,共 249 页 (或者以 否立案。 重后果的; 织调查取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血站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 血站未按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1.立案责 处理检测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血站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 不合格或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脐带血造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者报废的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血干细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1.立案责 血液的违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库等特殊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第六十四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法行为( 《血站管理办法》 血站违反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血站未经 者得到许可的; 或者以其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有关技术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批准擅自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他途径移 1.立案责 规范的违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外省、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送的违法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第六十四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法行为( 《血站管理办法》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自治区、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案件等) 血站未经 或者以其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者得到许可的;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直辖市调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予以审 批准向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他途径移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1.立案责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配血液的 的; 查,决定 外医疗机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送的违法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血站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为的违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是否立案 构提供血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案件等)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血站未按 者得到许可的; 法行为( 决定的; 。 液或者特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予以审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规定保存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或者以其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 2.调查 1.立案责 殊血液成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决定 的;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血液标本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他途径移 重后果的; 责任:对 任:发现 《血站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分的违法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是否立案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的违法行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送的违法 (七)其他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 立案的案 血站使用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行为(或 者得到许可的; 。 决定的;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为(或者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案件等)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的。 件,指定 的药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者以其他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2.调查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 1.立案责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其他途 的; ,予以审 专人负责 体外诊断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途径移送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责任:对 重后果的; 《血站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径移送的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查,决定 ,及时组 试剂、一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的违法案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立案的案 (七)其他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血站重复 者得到许可的; 违法案件 决定的; 是否立案 织调查取 次性卫生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件等),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件,指定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使用一次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等),予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 。 证,与当 器材不符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予以审查 的; 专人负责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性卫生器 第 98 页,共 249 页 以审查, 重后果的; 2.调查 事人有直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血站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 血站擅自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采集原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1.立案责 血浆、买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血站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 卖血液的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血站采集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违法行为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血液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1.立案责 第六十四条: (或者以 《血站管理办法》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照国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其他途径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家颁布的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血站超出 移送的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者得到许可的; 献血者健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执业登记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法案件等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1.立案责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康检查要 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六十一 的项目、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予以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求对献血 条: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 内容、范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审查,决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医疗机构 者得到许可的; 者进行健 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不良反 围开展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定是否立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造成严重后 具有未按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康检查、 1.立案责 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六十一 务活动的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案。 的; 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照要求开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检测的违 任:发现 条: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违法行为 者得到许可的; 2.调查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 展药品不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法行为( 医疗机构 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不良反 (或者以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责任:对 决定的;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良反应或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或者以其 具有不配 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造成严重后 其他途径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立案的案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 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六十一 1.立案责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者群体不 的; 他途径移 合严重药 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移送的违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件,指定 重后果的; 条: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良事件报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送的违法 品不良反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 法案件等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专人负责 (七)其他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 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不良反 医疗机构 : 告、调查 决定的; 案件等) 应和群体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予以 的; ,及时组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的。 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造成严重后 具有无专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评价和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 ,予以审 1.立案责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不良事件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审查,决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织调查取 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职或者兼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处理的违 重后果的; 查,决定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相关调查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定是否立 决定的; 证,与当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 职人员负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法行为( (七)其他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 是否立案 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 医疗卫生 工作的违 : 案。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 事人有直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责本单位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或者以其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的。 。 机构造成 的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 法行为(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2.调查 重后果的; 接利害关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药品不良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行 他途径移 2.调查 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 传染病传 第 99 页,共 249 页 或者以其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责任:对 (七)其他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 系的应当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十二条:广告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查机关对违法的广告内容作出审查批准决定的,对 医疗机构 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 违反规定 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发布医疗 究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广告的违 第七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在履行广告监测职 出具虚假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法行为( 责中发现的违法广告行为或者对经投诉、举报的违 证明文件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 1.立案责 法广告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对负有责任的主 或者以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给患者精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他途径移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神造成伤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的有关 送的违法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害的违法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出具虚假 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案件等) 1.立案责 行 行为(或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定的。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证明文件 ,予以审 ,依法给予处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者以其他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造成其 有前两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决定 出具虚假 途径移送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它危害后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是否立案 证明文件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的违法案 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1.立案责 定的。 果的违法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 造成延误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件等), 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 行为(或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2.调查 诊治的违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予以审查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除急诊和 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者以其他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责任:对 法行为(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决定是 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急救外, 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 途径移送 分: 立案的案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或者以其 定的。 否立案。 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医疗机构 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的违法案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件,指定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他途径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 2.调查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诊疗活动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件等),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专人负责 任用的非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送的违法 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责任:对 法给予行政处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超出登记 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 予以审查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及时组 卫生技术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案件等) 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 立案的案 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1.立案责 定的。 的诊疗科 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 ,决定是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织调查取 人员给患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予以审 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件,指定 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 目范围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 否立案。 证,与当 者造成伤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查,决定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专人负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任用两名 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违法行为 法给予行政处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2.调查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事人有直 害的违法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是否立案 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 ,及时组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以上非卫 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 (或者以 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 责任:对 接利害关 定的。 行为(或 。 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 织调查取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生技术人 第 100 页,共 249 页 其他途径 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立案的案 系的应当 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不按期办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理校验《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医疗机构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执业许可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转让或者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证》又不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出借《医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立案责 行 停止诊疗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定的。 疗机构执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活动的违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 业许可证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转让、出 法行为(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是以营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借《医疗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或者以其 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 行 1.立案责 利为目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定的。 机构执业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他途径移 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的违法行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 许可证》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送的违法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转让、出 为(或者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受让方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案件等) 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借《医疗 以其他途 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或者承借 定的。 ,予以审 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机构执业 径移送的 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方给患者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 查,决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许可证》 违法案件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出卖《医 造成伤害 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是否立案 法给予行政处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给非卫生 等),予 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疗机构执 的违法行 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 。 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 1.立案责 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定的。 技术专业 以审查, 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业许可证 为(或者 2.调查 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 人员》的 决定是否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 》的违法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以其他途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责任: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医疗机构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违法行为 立案。 法给予行政处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行为(或 径移送的 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 立案的案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及其医务 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 (或者以 2.调查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 1.立案责 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者以其他 定的。 违法案件 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 件,指定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 人员违反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其他途径 责任:对 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途径移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 等),予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 专人负责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移送的违 立案的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医疗机构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的违法案 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以审查, 法给予行政处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及时组 将不符合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法案件等 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 件,指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使用未经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件等), 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 决定是否 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 织调查取 国家规定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 ),予以 专人负责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 卫生行政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第 101 页,共 249 页 予以审查 立案。 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证,与当 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医疗机构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违反办法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1.立案责 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关于应急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用血采血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 医疗机构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规定的违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具有未拟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1.立案责 法行为( 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定临床用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或者以其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血计划或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 医疗机构 他途径移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者一年内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具有未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送的违法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1.立案责 未对计划 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立科室和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案件等) 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实施情况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医师临床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 ,予以审 医疗机构 进行评估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用血评价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查,决定 具有将经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和考核的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1.立案责 及公示制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是否立案 济收入作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违法行为 任。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度的违法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 为对输血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 (或者以 医疗机构 行为(或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2.调查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科或者血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其他途径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具有未建 者以其他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责任:对 1.立案责 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库工作的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移送的违 立血液发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途径移送 任。 立案的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考核指标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法案件等 放和输血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 的违法案 件,指定 医疗机构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的违法行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予以 核对制度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件等), 专人负责 具有未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为(或者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审查,决 1.立案责 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的行为违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予以审查 ,及时组 立临床用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以其他途 任。 任:发现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定是否立 法行为(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决定是 织调查取 血申请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 径移送的 案。 医疗机构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或者以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否立案。 证,与当 理制度的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违法案件 2.调查 具有未建 他途径移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2.调查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事人有直 违法行为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等),予 责任:对 立医务人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第 102 页,共 249 页 送的违法 责任:对 接利害关 任。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 医疗机构 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具有未设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立临床用 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血管理委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 借医疗气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员会或者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功之名损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立案责 行 工作组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害公民身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违法行为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心健康、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非医疗气 (或者以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宣扬迷信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功人员开 其他途径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1.立案责 行 、骗人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定的。 展医疗气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移送的违 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财的违法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功活动的 法案件等 制造、使 行为(或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违法行为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予以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用、经营 者以其他 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定的。 (或者以 审查,决 、散发宣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途径移送 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其他途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 定是否立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称具有医 的违法案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未经批准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移送的违 案。 疗气功效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件等), 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 擅自组织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案件等 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 2.调查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定的。 力物品的 予以审查 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 开展大型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予以 责任:对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违法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 ,决定是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 医疗气功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审查,决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立案的案 医疗气功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或者以 否立案。 法给予行政处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讲座、大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定是否立 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 件,指定 人员在注 其他途径 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 2.调查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 1.立案责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 型现场性 定的。 案。 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 专人负责 册的执业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移送的违 责任:对 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医疗气功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 2.调查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 ,及时组 地点以外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法案件等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立案的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医疗卫生 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 活动,或 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责任:对 法给予行政处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织调查取 开展医疗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予以 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 件,指定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机构发生 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 未经批准 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 立案的案 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 证,与当 气功活动 定的。 审查,决 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 专人负责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 医疗废物 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 第 103 页,共 249 页 擅自开展 件,指定 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事人有直 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医疗卫生 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 机构无正 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 1.立案责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 当理由, 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阻碍卫生 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危 医疗卫生 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 行政主管 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 机构使用 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 1.立案责 部门执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 ,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 的医疗废 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人员执行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 物运送工 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危 医疗卫生 职务,拒 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 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具不符合 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 机构未将 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 绝执法人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1.立案责 要求的违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 ,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 医疗废物 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 员进入现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法行为(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 按类别分 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危 场,或者 医疗卫生 或者以其 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 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置于专用 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 不配合执 机构医疗 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 他途径移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1.立案责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 包装物或 ,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 法部门的 废物暂时 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 送的违法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者容器的 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 检查、监 贮存地点 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危 案件等) 医疗卫生 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 违法行为 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测、调查 、设施或 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 ,予以审 机构将医 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 (或者以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取证的违 1.立案责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 者设备不 ,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 查,决定 疗废物交 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 其他途径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行为(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符合卫生 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 是否立案 给未取得 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危 移送的违 或者以其 医疗卫生 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 要求的违 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 经营许可 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 法案件等 他途径移 机构未按 法行为(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2.调查 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 1.立案责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 证的单位 ,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 ),予以 送的违法 照条例及 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 或者以其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发现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对 或者个人 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 审查,决 案件等) 本办法的 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危 他途径移 立案的案 医疗卫生 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 的违法行 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定是否立 ,予以审 规定对污 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 送的违法 件,指定 机构收治 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 为(或者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案。 查,决定 水、传染 ,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 案件等) 专人负责 的传染病 第 104 页,共 249 页 以其他途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调查 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 是否立案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在医疗卫 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 生机构内 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 1.立案责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卫生行政 丢弃医疗 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在考试中弄虚 废物和在 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危 医师资格 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 非贮存地 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 考生由他 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1.立案责 点倾倒、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卫生行政 ,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 人代考、 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堆放医疗 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在考试中弄虚 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 偷换答卷 第三十八条:为申请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出具 医师资格 废物或者 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 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的违法行 伪证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者的法律责任。执业医 考生假报 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将医疗废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1.立案责 为(或者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卫生行政 师出具伪证的,注销注册,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姓名、年 刑事责任。 物混入其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以其他途 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在考试中弄虚 》。对出具伪证的机构主要负责人视情节予以降职 龄、学历 第三十八条:为申请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出具 他废物和 医师资格 径移送的 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 、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龄、 伪证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者的法律责任。执业医 生活垃圾 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考生伪造 违法案件 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承担 1.立案责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卫生行政 民族、身 师出具伪证的,注销注册,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的违法行 有关资料 刑事责任。 等),予 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 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在考试中弄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份证明、 》。对出具伪证的机构主要负责人视情节予以降职 为(或者 ,弄虚作 ,取消承担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资格,五年 第三十八条:为申请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出具 以审查, 医师资格 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 学籍等的 、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其他途 假的违法 伪证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者的法律责任。执业医 决定是否 内不得再次申请承担实践技能考试指定机构或组织 考试严重 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的违法行 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承担 径移送的 1.立案责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卫生行政 行为(或 师出具伪证的,注销注册,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立案。 。 舞弊行为 刑事责任。 为(或者 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 违法案件 任:发现 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在考试中弄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者以其他 》。对出具伪证的机构主要负责人视情节予以降职 2.调查 的违法行 第三十八条:为申请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出具 以其他途 ,取消承担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资格,五年 等),予 医师资格 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 途径移送 、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对 为(或者 伪证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者的法律责任。执业医 径移送的 内不得再次申请承担实践技能考试指定机构或组织 以审查, 考生违反 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的违法案 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承担 立案的案 1.立案责 以其他途 师出具伪证的,注销注册,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违法案件 。 决定是否 考场纪律 刑事责任。 件等), 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 件,指定 任:发现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径移送的 》。对出具伪证的机构主要负责人视情节予以降职 等),予 立案。 、影响考 第三十八条:为申请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出具 予以审查 ,取消承担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资格,五年 专人负责 职业病诊 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 违法案件 、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审查, 2.调查 场秩序的 伪证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者的法律责任。执业医 ,决定是 内不得再次申请承担实践技能考试指定机构或组织 ,及时组 断机构不 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等),予 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承担 决定是否 责任:对 违法行为 师出具伪证的,注销注册,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否立案。 。 织调查取 按照规定 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 第 105 页,共 249 页 以审查, 立案。 立案的案 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 职业病诊 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 断机构泄 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1.立案责 露劳动者 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 涉及个人 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职业病危 职业病诊 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 隐私的有 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 断机构未 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1.立案责 关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除的处分。 建立职业 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资料违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六条: 病诊断管 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职业病危 单位和个 行为(或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理制度的 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 人非法经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者以其他 1.立案责 违法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除的处分。 营、出售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途径移送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或者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六条: 用于预防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的违法案 准许或者 其他途径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传染病菌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件等), 纵容传染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移送的违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苗、疫苗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予以审查 病病人、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法案件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等生物制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决定是 病原携带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予以 单位自备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品的违法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否立案。 者和疑似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查,决 水源未经 行为(或 预防、控制措施的; 2.调查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传染病病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定是否立 批准与城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者以其他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责任: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人,从事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案。 镇供水系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途径移送 为不及时查处的; 立案的案 传染病病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国务院卫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2.调查 统连接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违法案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件,指定 人、病原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生行政部 预防、控制措施的; 责任:对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违法行为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件等),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专人负责 携带者故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门规定禁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立案的案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或者以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予以审查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及时组 意传播传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止从事的 为不及时查处的; 件,指定 造成传染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其他途径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决定是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七条: 织调查取 染病,造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易使该传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专人负责 病的医源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移送的违 预防、控制措施的; 否立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 证,与当 成他人感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染病扩散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及时组 性感染、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第 106 页,共 249 页 法案件等 2.调查 传染病防治和保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 事人有直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生产、经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营、使用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消毒药剂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和消毒器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未按城市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械、卫生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卫生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1.立案责 用品、卫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设施标准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生材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修建公共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违章养犬 一次性医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卫生设施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或者拒绝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疗器材、 预防、控制措施的; 1.立案责 致使垃圾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阻挠捕 隐形眼镜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粪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杀违章犬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人造器 为不及时查处的; 甲类传染 污水不能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造成咬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官等不符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病病人、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进行无害 预防、控制措施的;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伤他人或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合国家卫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病原携带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化处理的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者导致人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生标准, 者或者疑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违法行为 为不及时查处的; 招用流动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群中发生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可能造成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七条: 似传染病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或者以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人员的用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预防、控制措施的; 狂犬病的 传染病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1.立案责 病人,乙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其他途径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工单位,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违法行为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传播、扩 传染病防治和保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类传染病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移送的违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未向卫生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为不及时查处的; (或者以 散或者造 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被传染病 中艾滋病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法案件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七条: 防疫机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途径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成传染病 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病原体污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肺炭疽 预防、控制措施的; ),予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报告并未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移送的违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的传播、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染的污水 病人拒绝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审查,决 传染病防治和保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取卫生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法案件等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扩散的违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污物、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进行隔离 为不及时查处的; 定是否立 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 被甲类和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措施,造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予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七条: 法行为(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粪便不按 治疗的违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案。 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乙类传染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成传染病 预防、控制措施的; 审查,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 或者以其 规定进行 法行为(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2.调查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病病人、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第 107 页,共 249 页 传播、流 定是否立 传染病防治和保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 他途径移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集中式供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水单位供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应的饮用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水不符合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在自然疫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国家规定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源地和可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1.立案责 的《生活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能是自然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饮用水卫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疫源地的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个体行医 生标准》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地区兴建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员在执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的违法行 预防、控制措施的; 1.立案责 大型建设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行职务时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为(或者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项目未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不报、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以其他途 为不及时查处的; 执行职务 卫生调查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漏报、迟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径移送的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的医疗保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预防、控制措施的; 即进行施 1.立案责 1、《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九条:爱 报传染病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违法案件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健人员、 工的违法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任:发现 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严重失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疫情的违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等),予 卫生防疫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为不及时查处的; 行为(或 城镇所有 失责的,由同级爱卫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取消其爱 法行为(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以审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七条: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员和责 者以其他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驻地单位 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资格。 或者以其 预防、控制措施的; 决定是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 1.立案责 1、《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九条:爱 任单位,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途径移送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未实行包 爱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滥用职 他途径移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立案。 传染病防治和保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 任:发现 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严重失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不报、漏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的违法案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门前卫生 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同级爱卫会建议其 送的违法 为不及时查处的; 2.调查 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 设明显禁 失责的,由同级爱卫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取消其爱 报、迟报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件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七条: 、包绿化 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案件等)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责任:对 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烟标志的 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资格。 预防、控制措施的; 传染病疫 予以审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 1.立案责 1、《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九条:爱 美化硬化 责任。 ,予以审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立案的案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指定地点 爱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滥用职 情的违法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决定是 传染病防治和保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 任:发现 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严重失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包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查,决定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件,指定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吸烟和未 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同级爱卫会建议其 为不及时查处的; 行为(或 否立案。 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 城市市区 失责的,由同级爱卫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取消其爱 的“门前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是否立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七条: 专人负责 设明显禁 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者以其他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2.调查 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内饲养家 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资格。 三包制度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 ,及时组 烟标志的 责任。 途径移送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责任:对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禽家畜的 爱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滥用职 第 108 页,共 249 页 的违法行 2.调查 传染病防治和保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 织调查取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九条:爱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严重失职 单位和个 失责的,由同级爱卫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取消其爱 人未按照 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资格。 1.立案责 1、《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九条:爱 各级爱卫 爱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滥用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严重失职 会的部署 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同级爱卫会建议其 所有单位 失责的,由同级爱卫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取消其爱 ,参加除 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和个人, 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资格。 1.立案责 四害等病 1、《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九条:爱 责任。 不自觉维 爱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滥用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媒生物及 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严重失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护公共卫 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同级爱卫会建议其 生产和销 消除其孳 失责的,由同级爱卫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取消其爱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生,不爱 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售灭鼠药 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资格。 生场所的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立案责 护公共卫 1、《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九条:爱 责任。 物、杀灭 爱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滥用职 违法行为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生设施的 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严重失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病媒生物 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同级爱卫会建议其 (或者以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疾病预防 违法行为 失责的,由同级爱卫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取消其爱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的药品、 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其他途径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控制机构 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资格。 (或者以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立案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器械,必 责任。 移送的违 任。 未依法履 爱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滥用职 其他途径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任:发现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须无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法案件等 行传染病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同级爱卫会建议其 移送的违 疾病预防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文号、商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予以 疫情报告 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法案件等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控制机构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标、使用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审查,决 1.立案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通报职 责任。 ),予以 任。 未主动收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说明书、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定是否立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或者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审查,决 集传染病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生产日期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案。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疾病预防 隐瞒、谎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定是否立 疫情信息 、生产许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2.调查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控制机构 报、缓报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案。 1.立案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或者对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可证、经 任。 责任:对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发现传染 传染病疫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2.调查 任:发现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传染病疫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营许可证 立案的案 病疫情时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情的违法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责任:对 疾病预防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情信息和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以及厂名 件,指定 ,未依据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为(或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立案的案 控制机构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疫情报告 预防、控制措施的; 、厂址; 专人负责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职责及时 者以其他 任。 件,指定 故意泄露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第 109 页,共 249 页 未及时进 灭鼠毒饵 ,及时组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疾病预防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控制机构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1.立案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未依法履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行传染病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医疗机构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监测职责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照规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1.立案责 的违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定报告传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为(或者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染病疫情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医疗机构 以其他途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或者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医疗救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径移送的 预防、控制措施的; 1.立案责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瞒、谎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治过程中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违法案件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缓报传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未按照规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等),予 为不及时查处的; 医疗机构 染病疫情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定保管医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审查,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故意泄露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的违法行 预防、控制措施的; 1.立案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学记录资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决定是否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传染病病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为(或者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任:发现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料的违法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立案。 人、病原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以其他途 为不及时查处的; 医疗机构 行为(或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2.调查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携带者、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径移送的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发现传染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者以其他 预防、控制措施的; 责任: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1.立案责 疑似传染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违法案件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病疫情时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途径移送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立案的案 任:发现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病病人、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等),予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未按照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的违法案 为不及时查处的; 件,指定 医疗机构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密切接触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以审查, 规定对传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件等),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专人负责 未按照规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者涉及个 预防、控制措施的; 决定是否 1.立案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染病病人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予以审查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及时组 定对本单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人隐私的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立案。 任:发现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疑似传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决定是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织调查取 位内被传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有关信息 为不及时查处的; 2.调查 医疗机构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染病病人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否立案。 证,与当 染病病原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资料的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责任:对 未按照规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提供医疗 预防、控制措施的; 2.调查 事人有直 体污染的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违法行为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立案的案 定对医疗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第 110 页,共 249 页 救护、现 责任:对 接利害关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医疗机构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未按照规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1.立案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定承担本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单位的传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在国家确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染病预防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认的自然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1.立案责 、控制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疫源地兴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作、医院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建水利、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涉及饮用 感染控制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交通、旅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水卫生安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任务和责 预防、控制措施的; 1.立案责 游、能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全的产品 任区域内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等大型建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不符合国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的传染病 为不及时查处的; 用于传染 设项目,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家卫生标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预防工作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病防治的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未经卫生 预防、控制措施的; 1.立案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准和卫生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的违法行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消毒产品 调查进行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任:发现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规范的违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为(或者 不符合国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施工的, 为不及时查处的; 出售、运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法行为(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以其他途 家卫生标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或者未按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输疫区中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或者以其 预防、控制措施的; 径移送的 1.立案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准和卫生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照疾病预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被传染病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他途径移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违法案件 任:发现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规范的违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防控制机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病原体污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送的违法 为不及时查处的; 等),予 生物制品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法行为(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构的意见 染或者可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等)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以审查, 生产单位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或者以其 预防、控制措施的; 采取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1.立案责 能被传染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予以审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决定是否 生产的血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他途径移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的传染病 任:发现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病病原体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查,决定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立案。 液制品不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送的违法 为不及时查处的; 预防、控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饮用水供 污染的物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是否立案 2.调查 符合国家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等)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制措施的 水单位供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品,未进 预防、控制措施的; 。 责任:对 质量标准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予以审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违法行为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应的饮用 第 111 页,共 249 页 行消毒处 2.调查 立案的案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违反国家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有关规定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1.立案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采集、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保藏、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疾病预防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带、运输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控制机构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1.立案责 和使用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医疗机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染病菌种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构未执行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疾病预防 、毒种和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国家有关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控制机构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传染病检 预防、控制措施的; 1.立案责 规定,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医疗机 测样本的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致因输入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构和从事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违法行为 为不及时查处的; 非法采集 血液、使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病原微生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或者以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血液或者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用血液制 预防、控制措施的; 1.立案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物实验的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其他途径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组织他人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品引起经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任:发现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单位,不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移送的违 出卖血液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血液传播 为不及时查处的; 采供血机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符合国家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法案件等 的违法行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疾病发生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构未按照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规定的条 预防、控制措施的; ),予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二条: 县 1.立案责 为(或者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的违法行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规定报告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件和技术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审查,决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依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以其他途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为(或者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传染病疫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标准,对 为不及时查处的; 定是否立 照本法规定履行精神卫生工作职责,或者滥用职权 从事心理 径移送的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以其他途 情,或者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传染病病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案。 治疗的人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 违法案件 预防、控制措施的; 径移送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二条: 县 1.立案责 隐瞒、谎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原体样本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2.调查 员在医疗 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 等),予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任:发现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依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违法案件 报、缓报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未按照规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责任:对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 机构以外 以审查, 为不及时查处的; 等),予 照本法规定履行精神卫生工作职责,或者滥用职权 专门从事 传染病疫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定进行严 立案的案 开展心理 、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决定是否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以审查, 心理治疗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 情,或者 预防、控制措施的; 格管理, 件,指定 治疗活动 罚法》第五十六条: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 立案。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决定是否 的人员从 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 第 112 页,共 249 页 未执行国 造成实验 专人负责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二条: 县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依 专门从事 照本法规定履行精神卫生工作职责,或者滥用职权 心理治疗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二条: 县 的人员为 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依 精神障碍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 心理咨询 照本法规定履行精神卫生工作职责,或者滥用职权 患者开具 、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人员从事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 县 1.立案责 处方或者 1.《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二条: 罚法》第五十六条: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 心理治疗 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提供外科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依 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 或者精神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 不符合规 治疗的违 照本法规定履行精神卫生工作职责,或者滥用职权 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障碍的诊 、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定条件的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 法行为( 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 1.立案责 县 断、治疗 1.《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二条: 罚法》第五十六条: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 医疗机构 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 或者以其 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的违法行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依 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 擅自从事 他途径移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医疗机构 为(或者 照本法规定履行精神卫生工作职责,或者滥用职权 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精神障碍 、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送的违法 及其工作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 以其他途 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二条: 县 诊断、治 罚法》第五十六条: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 案件等) 人员对住 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 径移送的 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依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疗的违法 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 ,予以审 院治疗的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 违法案件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医疗机构 照本法规定履行精神卫生工作职责,或者滥用职权 行为(或 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查,决定 患者未及 、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等),予 及其工作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 者以其他 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 是否立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二条: 县 1.立案责 时进行检 罚法》第五十六条: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 以审查, 人员拒绝 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 途径移送 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依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查评估或 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 决定是否 对送诊的 的违法案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调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 照本法规定履行精神卫生工作职责,或者滥用职权 医疗机构 者未根据 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立案。 疑似精神 、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件等), 责任:对 及其工作 评估结果 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 2.调查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 1.《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二条: 县 1.立案责 障碍患者 罚法》第五十六条: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 予以审查 立案的案 人员,违 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 作出处理 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责任:对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依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作出诊断 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 ,决定是 件,指定 反规定,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 的违法行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立案的案 照本法规定履行精神卫生工作职责,或者滥用职权 医疗机构 的违法行 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否立案。 专人负责 强迫精神 、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为(或者 件,指定 及其工作 为(或者 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 2.调查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 ,及时组 障碍患者 罚法》第五十六条: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 以其他途 专人负责 人员,违 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 第 113 页,共 249 页 以其他途 责任:对 织调查取 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二条: 县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依 医疗机构 照本法规定履行精神卫生工作职责,或者滥用职权 及其工作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二条: 县 人员,违 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依 反规定侵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 医疗机构 照本法规定履行精神卫生工作职责,或者滥用职权 害精神障 、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及其工作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 1.立案责 县 碍患者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二条: 罚法》第五十六条: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 人员,违 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通讯和会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依 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 反精神障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 医疗机构 见探访者 照本法规定履行精神卫生工作职责,或者滥用职权 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碍诊断标 、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及其工作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 等的违法 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 1.立案责 准,将非 1.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罚法》第五十六条: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 人员,违 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 行为(或 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精神障碍 》办法第三十六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从 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 反规定实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 者以其他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从事母婴 患者诊断 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在母婴保健及相关工 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施约束、 、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途径移送 保健工作 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 为精神障 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 1.立案责 1.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隔离等保 罚法》第五十六条: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 的违法案 的人员违 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碍患者的 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办法第三十六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从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护性医疗 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 件等), 反本法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行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未取得国 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在母婴保健及相关工 措施的违 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予以审查 定,出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行 (或者以 家颁发的 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 法行为( 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 ,决定是 1.立案责 1.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有关虚假 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 其他途径 有关合格 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或者以其 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否立案。 》办法第三十六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从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医学证明 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 移送的违 证书的施 他途径移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调查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取得国 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在母婴保健及相关工 或者进行 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 法案件等 行终止妊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行 送的违法 责任:对 家颁发的 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 胎儿性别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 ),予以 1.立案责 1.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娠手术的 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 案件等) 立案的案 有关合格 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鉴定情节 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审查,决 》办法第三十六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从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违法行为 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 ,予以审 件,指定 证书的出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重的违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定是否立 未取得国 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在母婴保健及相关工 (或者以 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 查,决定 专人负责 具本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行 法行为( 案。 家颁发的 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 其他途径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 是否立案 ,及时组 定的有关 或者以其 2.调查 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 有关合格 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第 114 页,共 249 页 移送的违 。 织调查取 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 餐具、饮 理、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有下列 具集中消 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 毒服务单 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位未按规 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 医疗机构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定用水, 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 的医务人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1.立案责 使用洗涤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 (一)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 员将不符 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剂、消毒 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二)未按规定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 合国家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医疗机构 剂,或者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安全事故报告未及时处理,造成事故扩大或者蔓延 定标准的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的负责人 出厂的餐 ; 1.立案责 血液用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药品采 具、饮具 (三)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患者的违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购人员、 未按规定 、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 未经批准 法行为(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医师等有 检验合格 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不良社会影响; 擅自开办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或者以其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 1.立案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关人员收 并附随消 (四)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或者超越 医疗机构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他途径移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受药品生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毒合格证 或者非医 法定职权准予许可;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送的违法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以不正当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产企业、 明,或者 (五)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食 师行医的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案件等)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手段取得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药品经营 未按规定 品安全事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 1.立案责 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予以审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师执业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企业或者 在独立包 第一百四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或者以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查,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证书的违 其代理人 装上标注 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医师在执 其他途径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是否立案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法行为( 给予的财 相关内容 行政等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的,对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业活动中 移送的违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或者以其 物或者其 的违法行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未经患 法案件等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2.调查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他途径移 他利益的 为(或者 、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者或者其 ),予以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责任:对 医师在执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送的违法 违法行为 以其他途 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家属同意 审查,决 立案的案 业活动中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案件等) (或者以 径移送的 (一)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后,未按规定向上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对患者 定是否立 件,指定 ,由于不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 115 页,共 249 页 ,予以审 其他途径 违法案件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级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或者未按规定相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医师在执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业活动中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 ,泄露患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者隐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医师在执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造成严重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业活动中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1.立案责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后果的违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 ,使用未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行为(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经批准使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医师在执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或者以其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用的药品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业活动中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他途径移 1.立案责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消毒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按照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送的违法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剂和医疗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规定使用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行 案件等) 医师在执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器械的违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麻醉药品 ,予以审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业活动中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法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 1.立案责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医疗用 查,决定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医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或者以其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毒性药品 是否立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疗责任事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他途径移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医师在执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精神药 。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故的违法 送的违法 业活动中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品和放射 2.调查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 1.立案责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行为(或 案件等)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医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性药品的 责任:对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者以其他 ,予以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疗事故或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违法行为 立案的案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医师在执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途径移送 查,决定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者发现传 (或者以 件,指定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业活动中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的违法案 是否立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 1.立案责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染病疫情 其他途径 专人负责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利用职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件等),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患者涉 移送的违 ,及时组 行 务之便,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予以审查 2.调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医师在执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嫌伤害事 法案件等 织调查取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索取、非 ,决定是 责任:对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业活动中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件或者非 ),予以 证,与当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法收受患 否立案。 立案的案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自 第 116 页,共 249 页 正常死亡 审查,决 事人有直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医师在执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业活动中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 ,未经亲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自诊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医师在执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调查,签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业活动中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1.立案责 署诊断、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隐匿、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治疗、流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伪造或者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医师在执 行病学等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擅自销毁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业活动中 证明文件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1.立案责 医学文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卫生 或者有关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及有关资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政规章 出生、死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行 医疗、预 料的违法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制度或者 亡等证明 防、保健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行为(或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技术操作 文件的违 机构未依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者以其他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规范,造 法行为( 照规定履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途径移送 承担职业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成严重后 或者以其 行报告职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的违法案 健康检查 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果的违法 他途径移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责,导致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件等), 、职业病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行为(或 送的违法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严重后果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予以审查 诊断的医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者以其他 案件等) 承担职业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 的违法行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决定是 疗卫生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途径移送 ,予以审 健康检查 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为(或者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否立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1.立案责 构出具虚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的违法案 查,决定 、职业病 以其他途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2.调查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假证明文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件等), 是否立案 诊断的医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径移送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责任:对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 医疗机构 件的违法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予以审查 。 疗卫生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违法案件 立案的案 放射性职 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行为(或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决定是 2.调查 构超出资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等),予 件,指定 业病危害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第 117 页,共 249 页 者以其他 否立案。 责任:对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医疗机构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 可能产生 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放射性职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业病危害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建设项目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 的建设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竣工投入 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1.立案责 目未按照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生产和使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建 规定提交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用前,职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设项目的 放射性职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业病防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职业病防 业病危害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1.立案责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设施未按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护设施未 预评价报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建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照规定验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按照规定 告,或者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设单位未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收合格的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与主体工 放射性职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按照规定 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违法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1.立案责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程同时设 业病危害 对职业病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或者以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计、同时 预评价报 防护设施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其他途径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 建设单位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施工、同 告未经卫 进行职业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移送的违 未按照规 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时投入生 生行政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 1.立案责 病危害控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法案件等 定进行职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产和使用 门审核同 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制效果评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予以 业病危害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的违法行 意,开工 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医疗卫生 价的违法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审查,决 预评价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为(或者 建设的违 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 机构未按 行为(或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定是否立 1.立案责 1.《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 违法行为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以其他途 法行为( 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职业病危 照规定报 者以其他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任:发现 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案。 (或者以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径移送的 或者以其 告职业病 途径移送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2.调查 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 公共场所 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 其他途径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违法案件 他途径移 除的处分。 、疑似职 的违法案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责任:对 的经营者 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 移送的违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等),予 送的违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六条: 业病的的 件等), 立案的案 未查验服 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第 118 页,共 249 页 法案件等 以审查, 案件等)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对非 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 法采集或 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 者使用人 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 1.立案责 1.《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 体组织、 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 器官、细 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提供、使 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 胞、骨髓 究刑事责任。 用未经出 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 1.立案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等行为的 1.《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 入境检验 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予以审查 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 检疫机构 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血站、单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 ,决定是 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 检疫的进 究刑事责任。 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 采血浆站 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否立案。 1.立案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口人体血 1.《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 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违反条例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2.调查责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液、血浆 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 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规定将未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任:对立 医疗卫生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 、组织、 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 究刑事责任。 经艾滋病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案的案件 机构未按 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 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器官、细 1.《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 1.立案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检测的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指定专 照规定对 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胞、骨髓 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体血液、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人负责, 感染艾滋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的违法行 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 医疗卫生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 血浆,或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及时组织 病病毒的 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为(或者 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 机构未按 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者艾滋病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调查取证 1.《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 1.立案责 孕产妇及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以其他途 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照规定免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检测阳性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与当事 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其婴儿提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径移送的 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费提供咨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的人体血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有直接 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 医疗卫生 供预防艾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违法案件 究刑事责任。 询和初筛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液、血浆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利害关系 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 机构推诿 滋病母婴 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等),予 1.立案责 1.《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检测的违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供应给医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的应当回 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拒绝治 传播技术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以审查, 任:发现 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行为(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疗机构和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避。执法 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疗艾滋病 指导的违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决定是否 医疗卫生 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 或者以其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血液制品 预防、控制措施的; 人员不得 究刑事责任。 病毒感染 法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立案。 机构未对 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 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他途径移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生产单位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少于2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者或者艾 或者以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2.调查 艾滋病病 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第 119 页,共 249 页 送的违法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的违法行 为不及时查处的; ,调查时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 医疗卫生 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 机构对临 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 1.立案责 1.《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 时应急采 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 集的血液 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医疗卫生 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 未进行艾 究刑事责任。 机构未遵 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 1.立案责 滋病检测 1.《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守标准防 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对临床 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护原则, 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医疗卫生 用血艾滋 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 或者未执 究刑事责任。 机构未采 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 病检测结 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1.立案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行操作规 1.《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 取有效的 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果未进行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程和消毒 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 卫生防护 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核查,或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医疗卫生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 管理制度 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 措施和医 究刑事责任。 者将艾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机构未履 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 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发生艾 1.立案责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疗保健措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病检测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行艾滋病 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滋病医院 任:保藏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施的违法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性的血液 监测职责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感染或者 机构未依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行为(或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 用于临床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的违法行 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医源性感 照规定储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者以其他 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的违法行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1.立案责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为(或者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染的违法 存实验室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途径移送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为(或者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任:发现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以其他途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行为(或 送交的菌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的违法案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以其他途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病原微生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径移送的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者以其他 (毒)种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件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径移送的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物实验室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违法案件 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途径移送 1.立案责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和样本,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予以审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违法案件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未经批准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等),予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的违法案 任:发现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或者未依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决定是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等),予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运输高致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以审查,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件等), 承运单位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照规定提 因违法作出批准决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否立案。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以审查, 预防、控制措施的; 病性病原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决定是否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予以审查 经批准运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供菌(毒 的,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 2.调查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决定是否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微生物菌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立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决定是 输高致病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第 120 页,共 249 页 )种和样 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对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立案。 为不及时查处的;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拒绝接受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卫生主管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1.立案责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部门、兽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对发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医主管部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生病原微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门依法开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生物被盗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1.立案责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展有关高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被抢、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致病性病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丢失、泄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实验室未 因违法作出批准决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原微生物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漏,承运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依照规定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的,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 扩散的调 1.立案责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单位、护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制定实验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查取证、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送人、保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室感染应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第五十八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对符 采集样品 实验室未 因违法作出批准决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藏机构和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急处置预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等活动或 合法定条件的实验室不颁发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 向原批准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实验室的 的,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1.立案责 案并备案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或者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者依照条 部门报告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设立单位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的违法行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规定采 实验活动 构为了检验检疫工作的紧急需要,申请在实验室对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未依照条 第五十八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对符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实验室工 为(或者 因违法作出批准决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取有关预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结果以及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例的规定 合法定条件的实验室不颁发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作人员未 以其他途 的,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 防、控制 开展进一步检测活动,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 1.立案责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工作情况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或者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报告的行 遵守实验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径移送的 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措施的违 准决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 任:发现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的违法行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予以审 构为了检验检疫工作的紧急需要,申请在实验室对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室生物安 违法案件 第五十八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对符 法行为( 正,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 实验室未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为(或者 因违法作出批准决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查,决定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全技术规 等),予 合法定条件的实验室不颁发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 或者以其 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依照规定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以其他途 的,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 是否立案 开展进一步检测活动,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 1.立案责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范和操作 以审查, 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或者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他途径移 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建立或者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径移送的 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准决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 任:发现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规程的违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决定是否 构为了检验检疫工作的紧急需要,申请在实验室对 送的违法 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存实验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违法案件 第五十八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对符 2.调查责 正,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 实验室未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因违法作出批准决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法行为( 立案。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案件等) 档案的违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等),予 合法定条件的实验室不颁发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 任:对立 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依照规定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的,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 或者以其 2.调查 开展进一步检测活动,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 ,予以审 法行为(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以审查, 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或者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案的案件 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采集病原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第 121 页,共 249 页 他途径移 责任:对 准决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 查,决定 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实验室新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建、改建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1.立案责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或者扩建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一级、二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实验室未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级实验室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依照规定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1.立案责 未向设区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定期对工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的市级人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人员进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实验室未 民政府卫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因违法作出批准决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行培训,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依照规定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生主管部 的,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 1.立案责 或者工作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在明显位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门或者兽 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人员考核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置标示国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医主管部 第五十八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对符 实验室工 不合格允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因违法作出批准决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务院卫生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门备案的 合法定条件的实验室不颁发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 作人员出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许其上岗 的,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 1.立案责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主管部门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违法行为 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或者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现该实验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或者批 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任:发现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和兽医主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或者以 室从事的 构为了检验检疫工作的紧急需要,申请在实验室对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准未采取 第五十八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对符 经依法批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管部门规 因违法作出批准决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其他途径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病原微生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防护措施 合法定条件的实验室不颁发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 准从事高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定的生物 的,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 移送的违 开展进一步检测活动,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 1.立案责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物相关实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的人员进 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或者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致病性病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危险标识 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案件等 准决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 任:发现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验活动有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入实验室 构为了检验检疫工作的紧急需要,申请在实验室对 原微生物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和生物安 第五十八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对符 ),予以 正,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 不符合相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关的感染 因违法作出批准决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的违法行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相关实验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全实验室 合法定条件的实验室不颁发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 审查,决 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应生物安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临床症状 的,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 为(或者 开展进一步检测活动,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 1.立案责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活动的实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级别标志 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或者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定是否立 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全要求的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或者体征 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其他途 准决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 任:发现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验室的设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违法行 构为了检验检疫工作的紧急需要,申请在实验室对 案。 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验室从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以及实 第五十八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对符 径移送的 正,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 三级、四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立单位未 因违法作出批准决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为(或者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2.调查 事病原微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验室发生 合法定条件的实验室不颁发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 违法案件 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级实验室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建立健全 的,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 以其他途 开展进一步检测活动,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 责任:对 生物相关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高致病性 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或者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等),予 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未依照条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第 122 页,共 249 页 安全保卫 径移送的 准决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 立案的案 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公共场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 未取得“ 办事。 卫生许可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1.立案责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公共场 证”,擅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 自营业的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 未获得“ 办事。 违法行为 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健康合格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1.立案责 公共场 (或者以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证”,而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其他途径 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 任。 从事直接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 拒绝卫生 移送的违 办事。 为顾客服 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监督的违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法案件等 1.立案责 公共场 务的违法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法行为(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予以 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行为(或 任。 或者以其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 审查,决 卫生质量 者以其他 办事。 他途径移 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定是否立 不符合国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途径移送 1.立案责 1.《护士条例》第二十七条: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 送的违法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案。 家卫生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的违法案 : 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案件等) 任。 2.调查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 准和要求 件等), 医疗机构 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 ,予以审 责任:对 ,而继续 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予以审查 允许未取 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查,决定 立案的案 1.立案责 1.《护士条例》第二十七条: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 营业的违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决定是 得护士执 事责任。 是否立案 件,指定 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法行为( 任。 否立案。 业证书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 专人负责 医疗机构 或者以其 2.调查 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 人员或者 2.调查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 ,及时组 护士的配 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他途径移 责任:对 1.立案责 1.《护士条例》第二十七条: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 允许未依 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责任:对 织调查取 备数量低 事责任。 送的违法 立案的案 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照条例规 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立案的案 证,与当 于国务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案件等) 件,指定 医疗机构 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 定办理执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件,指定 事人有直 卫生主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 ,予以审 专人负责 未履行护 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业地点变 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专人负责 接利害关 部门规定 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查,决定 ,及时组 士管理职 事责任。 第 123 页,共 249 页 更手续、 ,及时组 系的应当 责任。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护士条例》第二十七条: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 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 未制定、 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1.立案责 1.《护士条例》第二十七条: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 实施本机 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 构护士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护士在执 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 职培训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 业活动中 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1.立案责 划或者未 1.《护士条例》第二十七条: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 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泄露患 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保证护士 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 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者隐私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对护士在 接受培训 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 执业活动 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的违法行 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1.立案责 (或者以 1.《护士条例》第二十七条: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 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中,发生 事责任。 为(或者 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其他途径 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 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自然灾害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以其他途 护士在执 移送的违 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公共卫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径移送的 业活动中 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法案件等 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1.立案责 1.《护士条例》第二十七条: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 生事件等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违法案件 ,发现患 事责任。 ),予以 责任。 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护 严重威胁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等),予 者病情危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审查,决 士在执业 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 公众生命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以审查, 急未立即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 定是否立 活动中, 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健康的突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决定是否 1.立案责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通知医师 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案。 发现医嘱 事责任。 发事件, 任。 立案。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的违法行 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调查 违反法律 不服从安 2.调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发生麻醉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 为(或者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责任:对 、法规、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 排参加医 责任:对 药品和精 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以其他途 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立案的案 1.立案责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规章或者 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疗救护的 立案的案 神药品被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径移送的 责任。 任:发现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件,指定 诊疗技术 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违法行为 件,指定 盗、被抢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案件 专人负责 依法取得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 规范的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或者以 专人负责 、丢失案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 等),予 ,及时组 麻醉药品 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定的,未 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其他途径 ,及时组 件的单位 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以审查, 织调查取 和精神药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第 124 页,共 249 页 及时向开 移送的违 织调查取 责任。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 处方的调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 配人、核 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1.立案责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三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 对人违反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人员在人体器官移植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 条例的规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务人员 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定未对麻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 具有摘取 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1.立案责 醉药品和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三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 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活体器官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第一类精 人员在人体器官移植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 (二)未到场监督销毁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 前未依照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从事人体 神药品处 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药品的; 本条例第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器官移植 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方进行核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发现而未发现 1.立案责 十九条的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三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的医务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对的违法 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未依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规定履行 人员在人体器官移植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员参与尸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行为(或 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医务人员 说明、查 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体器官捐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者以其他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具有对摘 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验、确认 任。 1.立案责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三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 献人的死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途径移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取器官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义务的违 任:发现 人员在人体器官移植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亡判定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的违法案 毕的尸体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法行为( 医务人员 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违法行为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件等),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未进行符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或者以其 具有未经 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或者以 任。 予以审查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1.立案责 1.《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 合伦理原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他途径移 人体器官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其他途径 ,决定是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则的医学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送的违法 移植技术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移送的违 否立案。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出厂碘盐 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处理,恢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案件等) 临床应用 法案件等 2.调查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任。 未予包装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复尸体原 任。 ,予以审 1.立案责 1.《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 与伦理委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予以 责任:对 或者包装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貌的违法 任:发现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查,决定 员会审查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审查,决 立案的案 不符合国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行为(或 是否立案 在缺碘地 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同意摘取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定是否立 件,指定 家卫生标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者以其他 。 区生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体器官 任。 案。 专人负责 准的违法 途径移送 2.调查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销售的食 第 125 页,共 249 页 的违法行 2.调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及时组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在碘盐的 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加工、运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五条:县级 输、经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 过程中不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医疗卫生 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 符合国家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机构未依 、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政府 1.立案责 卫生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五条:县级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照《突发 主要领导人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的违法行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公共卫生 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 医疗卫生 为(或者 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事件应急 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政府 机构未依 以其他途 任。 1.立案责 ,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条例》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五条:县级 主要领导人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 照《突发 径移送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刑事责任。 规定及时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 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 公共卫生 违法案件 医疗卫生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采取控制 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 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事件应急 等),予 、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政府 机构拒绝 府及其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完成突发事 措施的违 1.立案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五条:县级 ,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条例》的 以审查, 主要领导人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 接诊病人 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 法行为(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刑事责任。 规定履行 决定是否 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 违法行为 等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对政府主要 或者以其 医疗卫生 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突发事件 立案。 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或者以 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 他途径移 、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政府 机构拒不 府及其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完成突发事 监测职责 2.调查 1.立案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五条:县级 ,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其他途径 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 送的违法 服从突发 主要领导人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 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 的违法行 责任:对 任:发现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移送的违 刑事责任。 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 案件等) 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 事件应急 等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对政府主要 为(或者 立案的案 医疗卫生 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法案件等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予以审 处理指挥 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 以其他途 件,指定 机构未依 、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政府 府及其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完成突发事 ),予以 第四十七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查,决定 1.立案责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7月30日国务 ,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部调度的 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 径移送的 专人负责 照本条例 主要领导人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 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 审查,决 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 是否立案 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违法行为 刑事责任。 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 违法案件 ,及时组 的规定履 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 等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对政府主要 定是否立 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对 。 违反规定 第四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按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或者以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等),予 织调查取 行报告职 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 案。 2.调查 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 使用乡村 照乡村医生培训规划、计划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的, 府及其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完成突发事 其他途径 第四十七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以审查, 证,与当 责,隐瞒 ,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 2.调查 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对 医生基本 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 第 126 页,共 249 页 移送的违 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 决定是否 事人有直 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7月30日国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对乡 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四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按 村医生在 执业活动 照乡村医生培训规划、计划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的, 1.立案责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7月30日国务 中,违反 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对乡 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 规定出具 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村医生在 第四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按 医学证明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执业活动 照乡村医生培训规划、计划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的, 1.立案责 ,或者伪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7月30日国务 第四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 中,发现 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对乡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 造卫生统 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 传染病疫 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村医生在 第四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按 计资料的 书,或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 情、中毒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执业活动 照乡村医生培训规划、计划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的, 书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行为予以 1.立案责 事件不按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7月30日国务 第四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 中,执业 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 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收回或者补发乡村医生执业 审查,决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对乡 规定报告 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 活动超出 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证书,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定是否立 村医生在 第四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按 的行为予 书,或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 规定的执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案。 执业活动 照乡村医生培训规划、计划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的, 以审查, 书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1.立案责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7月30日国务 业范围, 第四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2.调查责 中,违反 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 决定是否 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收回或者补发乡村医生执业 任:对未 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或者未按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 任:对立 规定进行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立案。 证书,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经注册在 第四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按 照规定进 书,或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案的案件 实验性临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调查责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村医疗卫 照乡村医生培训规划、计划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的, 行转诊的 书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指定专 1.立案责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7月30日国务 床医疗活 第四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 任:对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生机构从 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 行为予以 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收回或者补发乡村医生执业 分: 人负责, 任:对乡 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动,或者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 案的案件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事医疗活 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审查,决 证书,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 及时组织 村医生变 第四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按 重复使用 书,或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 ,指定专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动的行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定是否立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调查取证 更执业的 照乡村医生培训规划、计划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的, 一次性医 书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人负责,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的予以审 第四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 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行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 ,与当事 村医疗卫 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 疗器械和 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收回或者补发乡村医生执业 及时组织 分: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查,决定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 2.调查责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人有直接 生机构, 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卫生材料 证书,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调查取证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 供学生使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是否立案 书,或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 任:对立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六条:行政 利害关系 未办理变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的行为予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与当事 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用的文具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书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案的案件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的应当回 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 更执业注 第四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 以审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人有直接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 、娱乐器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第 127 页,共 249 页 2.调查责 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收回或者补发乡村医生执业 ,指定专 分: 避。执法 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学校未按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照有关规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定为学生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提供充足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学校体育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的符合卫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场地和器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立案责 行 生标准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定的。 材不符合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饮用水的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 卫生和安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学校未按 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全要求、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照规定提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或者以 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 1.立案责 行 运动项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定的。 供必要的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其他途径 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和运动强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 安全和卫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移送的违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未经卫生 度不适合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生防护措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法案件等 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 行政部门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学生的生 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施,致使 定的。 ),予以 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 许可的新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理承受能 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学生健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 审查,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 建、改建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力和体质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学校教学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受到损害 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定是否立 法给予行政处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扩建校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健康状况 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 建筑、环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的违法行 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 案。 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 舍的违法 定的。 的违法行 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 境噪声、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为(或者 2.调查 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行为(或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 为(或者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 室内微小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以其他途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责任: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拒绝或者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者以其他 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以其他途 法给予行政处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气候、采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径移送的 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 立案的案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妨碍学校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途径移送 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 径移送的 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 1.立案责 1.《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光、照明 定的。 违法案件 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 件,指定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 卫生监督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 的违法案 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违法案件 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等环境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 等),予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 专人负责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员依照本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件等),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等),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 未取得省 舞弊、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量以及黑 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以审查, 法给予行政处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及时组 条例实施 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 予以审查 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 以审查, 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自治区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板、课桌 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 决定是否 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 织调查取 卫生监督 定的。 ,决定是 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 决定是否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 、直辖市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第 128 页,共 249 页 椅的设置 立案。 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证,与当 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医疗卫生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 机构、医 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 1.立案责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 疗废物集 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中处置单 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 医疗卫生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 位发生医 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机构未将 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 1.立案责 疗废物流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 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 医疗废物 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失、泄漏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 按照类别 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 医疗卫生 、扩散时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 故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分置于专 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 机构未使 ,未采取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 1.立案责 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 用包装物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 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 用符合标 紧急处理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 或者容器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 准的专用 措施,或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医疗卫生 故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的违法行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 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车辆运送 者未及时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 机构未安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 为(或者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 1.立案责 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 医疗废物 向卫生行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 装污染物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其他途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或者使用 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 政主管部 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 排放在线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径移送的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 医疗卫生 故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运送医疗 门和环境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监控装置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违法案件 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 机构贮存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 废物的车 保护行政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 1.立案责 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 或者监控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等),予 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 设施或者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辆运送其 主管部门 任。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装置未经 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以审查, 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 设备不符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他物品的 报告的违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 医疗卫生 故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常处于正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决定是否 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合环境保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违法行为 法行为( 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 机构执行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 常运行状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立案。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 1.立案责 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 护、卫生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或者以 或者以其 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 危险废物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态的违法 任。 2.调查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要求的违 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其他途径 他途径移 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 转移联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行为(或 责任:对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 医疗卫生 故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法行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移送的违 送的违法 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管理制度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者以其他 立案的案 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 机构、医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 或者以其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法案件等 案件等) 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 的违法行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途径移送 件,指定 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 疗废物集 第 129 页,共 249 页 他途径移 任。 ),予以 ,予以审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医疗卫生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 机构医疗 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 1.立案责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 废物的处 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置不符合 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 医疗卫生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 国家规定 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机构在运 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 1.立案责 的环境保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 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 送过程中 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护、卫生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 丢弃医疗 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 医疗卫生 标准、规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 故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废物,在 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 机构收治 范的违法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 1.立案责 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 非贮存地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 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 的传染病 行为(或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 点倾倒、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 病人或者 者以其他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医疗卫生 故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堆放医疗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 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疑似传染 途径移送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 机构未按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 废物或者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 1.立案责 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 病病人产 的违法案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 照本条例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将医疗废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的生活 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 件等), 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 的规定对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物混入其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 医疗卫生 故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垃圾,未 予以审查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污水、传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他废物和 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 机构、医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 按照医疗 ,决定是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 1.立案责 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 染病病人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生活垃圾 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 疗废物集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废物进行 否立案。 任。 任:发现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或者疑似 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的违法行 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 中处置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管理和处 2.调查 医疗卫生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 故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传染病病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为(或者 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位未对有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置的违法 责任:对 机构、医 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 人的排泄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以其他途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 1.立案责 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 关人员进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为(或 立案的案 疗废物集 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物,进行 任。 径移送的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相关法 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者以其他 件,指定 中处置单 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严格消毒 违法案件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 医疗卫生 故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律和专业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途径移送 专人负责 位未对从 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或者未 等),予 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 机构、医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 技术、安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的违法案 ,及时组 事医疗废 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达到国家 以审查, 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 疗废物集 第 130 页,共 249 页 全防护以 任。 件等), 织调查取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医疗卫生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 机构使用 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 1.立案责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 后的医疗 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废物运送 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 医疗卫生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 工具或者 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机构未建 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 1.立案责 运送车辆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 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 立、健全 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未在指定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 医疗废物 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 医疗卫生 地点及时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 故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管理制度 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 机构未及 进行消毒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 1.立案责 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 ,或者未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 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 时收集、 和清洁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 设置监控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 运送医疗 违法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医疗卫生 故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部门或者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 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废物的违 (或者以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机构未定 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 专(兼)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 1.立案责 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 法行为( 其他途径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期对医疗 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人员的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或者以其 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 移送的违 废物处置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 违法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 医疗卫生 故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他途径移 法案件等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设施的环 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或者以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 机构无正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 送的违法 ),予以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 1.立案责 境污染防 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 其他途径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 当理由,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等) 审查,决 任。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治和卫生 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 移送的违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 阻碍卫生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予以审 定是否立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 不具备集 学效果进 故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法案件等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行政主管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查,决定 案。 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 中处置医 行检测、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 ),予以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 部门或者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是否立案 2.调查 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 疗废物条 评价,或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查,决 任。 任:发现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环境保护 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 责任:对 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 件的农村 者未将检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定是否立 医疗机构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故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行政主管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2.调查 立案的案 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医疗卫 测、评价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案。 使用非卫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 部门执法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责任:对 件,指定 生机构未 效果存档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调查 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 生技术人 分: 第 131 页,共 249 页 人员执行 任。 立案的案 专人负责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医疗机构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诊疗活动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超出登记 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范围的行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违反《医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为的违法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疗机构管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1.立案责 行为(或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理条例》 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者以其他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规定,未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医疗机构 途径移送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取得《医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未经医师 的违法案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1.立案责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疗机构执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分: (士)亲 件等),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业许可证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自诊查病 予以审查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出卖、转 》擅自执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人或未经 ,决定是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让、出借 业的违法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医师(士 否立案。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分: 《医疗机 行为(或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助产 2.调查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构执业许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者以其他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逾期不校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人员亲自 责任:对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可证》的 途径移送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验《医疗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接产出具 立案的案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卫生行政部 1.立案责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违法行为 的违法案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机构执业 分: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虚假证明 件,指定 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或者以 件等),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许可证》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文件的违 专人负责 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 医疗机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其他途径 予以审查 仍从事诊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法行为( ,及时组 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 及其他有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移送的违 ,决定是 1.立案责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卫生行政部 疗活动的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或者以其 织调查取 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 关机构涂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法案件等 任:发现 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否立案。 违法行为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他途径移 证,与当 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有关罪的规定,依 改、伪造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予以 2.调查 承担尸检 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 (或者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送的违法 事人有直 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 、隐匿、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审查,决 责任:对 任务的医 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 其他途径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案件等) 接利害关 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销毁病历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定是否立 立案的案 疗机构及 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 第 132 页,共 249 页 移送的违 ,予以审 系的应当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对未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经卫生主 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 管部门依 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 1.立案责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法指定擅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自从事接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疾病预防 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 种工作的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控制机构 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 1.立案责 行为的予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 、接种单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以审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位、疫苗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疾病预防 决定是否 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 生产企业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控制机构 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 立案。 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1.立案责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 、接受委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接种单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2.调查责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托配送疫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位违反条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任:对立 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报的; 疾病预防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 苗的疫苗 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 例规定,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案的案件 (三)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 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 控制机构 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批发企业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1.立案责 从疫苗生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 ,指定专 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接种单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 未在规定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产企业、 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负责,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位未依照 (四)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报的; 的冷藏条 疾病预防 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 县级疾病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 及时组织 (五)违反本条例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规定对包 (三)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 件下储存 控制机构 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 预防控制 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调查取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1.立案责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 装无法识 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 、运输疫 、接种单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机构以外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 ,与当事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别、超过 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苗的违法 位接种疫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的单位或 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报的; 人有直接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疾病预防 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 有效期、 (五)违反本条例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行为(或 苗未遵守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者个人购 (三)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 利害关系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控制机构 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 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脱离冷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者以其他 1.立案责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预防接种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 进第二类 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 的应当回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接种单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 、经检验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途径移送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工作规范 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苗的违 (四)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避。执法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位发现预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报的; 不符合标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的违法案 疾病预防 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 、免疫程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 法行为( (五)违反本条例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人员不得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防接种异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 准、来源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件等), 控制机构 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 序、疫苗 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或者以其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少于2人 常反应或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 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 不明的疫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予以审查 、接种单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第 133 页,共 249 页 使用指导 他途径移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调查时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疾病预防 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 控制机构 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 1.立案责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接种单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位违反条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疾病预防 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 例规定,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控制机构 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 1.立案责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 未通过省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接种单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级公共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位违反条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卫生主管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 源交易平 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 例规定,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 部门、疾 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台采购疫 1.立案责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 未通过省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病预防控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 苗的违法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级公共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制机构、 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报的; 行为(或 乡级医疗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 源交易平 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接种单位 (三)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 者以其他 卫生机构 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 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台采购疫 1.立案责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 以外的单 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 途径移送 未依照规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 苗的违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位或者个 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违法案 定将第一 (四)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报的; 行为(或 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 疾病预防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 人违反规 (五)违反本条例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件等), 类疫苗分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 者以其他 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 控制机构 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定进行群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予以审查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1.立案责 发到承担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 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 途径移送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未依照规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 体性预防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决定是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预防接种 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的违法案 定建立并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报的; 接种的违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否立案。 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 疾病预防 工作的村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 (五)违反本条例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件等),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保存疫苗 (三)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 法行为(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2.调查 控制机构 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 医疗卫生 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予以审查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1.立案责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 购进、储 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 或者以其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责任:对 接收或者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机构的违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决定是 任:发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存、分发 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他途径移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立案的案 购进疫苗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法行为( 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报的;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否立案。 疾病预防 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 、供应记 (五)违反本条例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送的违法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件,指定 时未依照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或者以其 (三)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2.调查 控制机构 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 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录的违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案件等) 专人负责 规定索要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 他途径移 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责任:对 、未按照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第 134 页,共 249 页 行为(或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予以审 ,及时组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对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种单位未 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 依照规定 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 1.立案责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建立并保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对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存真实、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种单位未 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 完整的疫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依照规定 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 1.立案责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 苗接收或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对接种疫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对接 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者购进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苗的情况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种单位未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 录的行为 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 进行登记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 在其接种 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的予以审 1.立案责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 并报告的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场所的显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 查,决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对接 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为的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著位置公 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报的; 是否立案 种单位医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 以审查, 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示第一类 (三)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 。 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 疗卫生人 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决定是否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1.立案责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 疫苗的品 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 2.调查责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员在接种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 立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任:对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种和接种 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对立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前,未依 (四)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报的; 2.调查责 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 种单位实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 方法的行 (五)违反本条例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案的案件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照条例规 (三)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 任:对立 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 施预防接 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为的予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指定专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1.立案责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 定告知、 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 案的案件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种的医疗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 审查,决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人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 任:对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询问受种 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指定专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卫生人员 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报的; 定是否立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及时组织 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 种单位接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 者或者其 (五)违反本条例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人负责,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未依照规 (三)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 案。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调查取证 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 收或者购 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监护人有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及时组织 1、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立案责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 定填写并 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 2.调查责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与当事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进疫苗时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 关情况的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调查取证 》办法第三十六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从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保存接种 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任:对立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人有直接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未依照规 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报的; 行为的予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与当事 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在母婴保健及相关工 胎儿性别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 记录的行 (五)违反本条例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案的案件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利害关系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定索要温 (三)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 以审查,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人有直接 鉴定两次 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 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为的予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指定专 的应当回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 度监测记 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 决定是否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利害关系 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以上的或 第 135 页,共 249 页 审查,决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人负责, 避。执法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办法第三十六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从 医疗机构 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在母婴保健及相关工 发现其接 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第三十一条:负 收的病人 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中医药管理工作 属于食源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医医疗 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 性疾病病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机构有获 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 1.立案责 人、食物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第三十一条:负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得城镇职 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中毒病人 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中医药管理工作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工基本医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 中医医疗 ,或者疑 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疗保险定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 机构有不 似食源性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1.立案责 点医疗机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 符合中医 疾病病人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构资格,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 医疗机构 、疑似食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使用非医 未按照规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设置标准 物中毒病 疗气功人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定向参保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1.立案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的违法行 人的,未 员开展医 分: 人员提供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为(或者 及时向所 疗气功活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基本医疗 单位和个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以其他途 在地县级 动的违法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服务的违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人出售、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径移送的 人民政府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为(或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法行为( 运输被传 分: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违法案件 卫生行政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者以其他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或者以其 染病病原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等),予 部门报告 医疗卫生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途径移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他途径移 体污染和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以审查, 有关疾病 机构违反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的违法案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送的违法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来自疫区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决定是否 信息的违 条例规定 分: 件等),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任:发现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案件等) 可能被传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立案。 法行为( ,公开艾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予以审查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予以审 非法采集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染病病原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2.调查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或者以其 滋病病毒 (三 ,决定是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查,决定 血液或者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体污染的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责任:对 他途径移 感染者、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否立案。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是否立案 组织他人 分: 第 136 页,共 249 页 皮毛、旧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立案的案 送的违法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办法第三十六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从 医疗、保 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在母婴保健及相关工 健机构或 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 者人员未 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 取得母婴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利用超声 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 保健技术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 技术和其 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 1.立案责 许可,擅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他技术手 没收违法所得: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自从事婚 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段为他人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进行假医 前医学检 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进行非医 ; 学鉴定、 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 查、遗传 : 1.立案责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学需要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 出具假计 没收违法所得: 病诊断、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胎儿性别 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 划生育证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产前诊断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非法为他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 鉴定或者 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 明的违法 ; 、终止妊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 人施行计 社会抚养费的; 选择性别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 行为(或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娠手术和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没收违法所得: 划生育手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 的人工终 任:发现 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者以其他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医学技术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术的违法 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止妊娠的 伪造、变 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 途径移送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 鉴定或者 ; 行为(或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 违法行为 造、买卖 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 的违法案 社会抚养费的; 出具有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 1.立案责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者以其他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或者以 计划生育 没收违法所得: 件等),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 医学证明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途径移送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其他途径 证明的违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予以审查 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的违法行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临床用血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 的违法案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移送的违 法行为( ; ,决定是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 为(或者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的包装、 社会抚养费的; 件等), : 法案件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 1.立案责 或者以其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否立案。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以其他途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储存、运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 予以审查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予以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他途径移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2.调查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 径移送的 》 第六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输,不符 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决定是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审查,决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血站向医 送的违法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 责任:对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违法案件 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 合国家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 否立案。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定是否立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疗机构提 案件等) 社会抚养费的; 立案的案 : 等),予 定的卫生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2.调查 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案。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供不符合 第 137 页,共 249 页 ,予以审 件,指定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以审查,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已被注消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的血站,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 仍开展采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供血活动 》 第六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已取得设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的违法行 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 置批准但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1.立案责 卫生行 为(或者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 2.《血站管理办法 尚未取得 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以其他途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血站执 》 第六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租用、借 径移送的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业许可证 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用、出租 违法案件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责 卫生行 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 》即开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出借、 等),予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采供血活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变造、伪 》 第六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以审查, 者得到许可的; 未经批准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动,或者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 造《血站 决定是否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擅自设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血站执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 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 执业许可 立案。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置血站,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业许可证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证》开展 2.调查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开展采供 》 第六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者得到许可的; 》有效期 血站、医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采供血活 责任:对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血的违法 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满未再次 疗机构出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动的违法 立案的案 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 1.立案责 行为(或 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登记仍开 售无偿献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行为(或 件,指定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者以其他 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展采供血 血的血液 》 第六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者以其他 者得到许可的; 专人负责 决定的;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单采血浆 途径移送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活动的违 的违法行 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 途径移送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及时组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站12个月 的违法案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 法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 1.立案责 为(或者 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 的违法案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织调查取 重后果的;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内2次发 件等),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或者以其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以其他途 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件等), 证,与当 (七)其他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 》 第六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生《血液 予以审查 者得到许可的; 决定的; 他途径移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对单采血 径移送的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予以审查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事人有直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的。 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 制品管理 ,决定是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 送的违法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浆站同时 违法案件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决定是 的; 接利害关 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 条例》第 否立案。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重后果的; 案件等)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有《血液 第 138 页,共 249 页 等),予 否立案。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系的应当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单采血浆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站卫生计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 生行政部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门责令限 》 第六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单采血浆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期改正而 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 站造成经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卫生行 1.立案责 拒不改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 血液途径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的违法行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传播的疾 》 第六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单采血浆 为(或者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病传播或 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站存在国 以其他途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行 1.立案责 者造成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家规定检 径移送的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他严重伤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 第六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测项目检 违法案件 者得到许可的; 单采血浆 害后果的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 测结果呈 等),予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站采集非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违法行为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 1.立案责 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 阳性的血 以审查,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划定区域 (或者以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浆不清除 决定是否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内的供血 》 第六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其他途径 者得到许可的; 单采血浆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不及时 立案。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 浆者或者 移送的违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站存在污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报的违 2.调查 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 1.立案责 其他人员 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 法案件等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染的注射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法行为( 责任:对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的血浆的 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予以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器、采血 》 第六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者得到许可的; 或者以其 立案的案 决定的;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单采血浆 ,或者不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审查,决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浆器材及 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他途径移 件,指定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 站未使用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对供血浆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定是否立 的;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 不合格血 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送的违法 专人负责 重后果的; 有产品批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者进行身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案。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浆等不经 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案件等) ,及时组 (七)其他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 准文号并 》 第六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份识别, 者得到许可的; 2.调查 决定的; 单采血浆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消毒处理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予以审 织调查取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的。 经国家药 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 采集冒名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责任:对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 站未按照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擅自倾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 查,决定 证,与当 品生物制 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 顶替者、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立案的案 重后果的; 国家规定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第 139 页,共 249 页 倒,污染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是否立案 事人有直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单采血浆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站违反国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 务院卫生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行政部门 》 第六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单采血浆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制定的血 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 站重复使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卫生行 1.立案责 浆采集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 用一次性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术操作标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采血浆器 》 第六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单采血浆 准和程序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材的违法 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站向与其 ,过频过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行 1.立案责 行为(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签订质量 量采集血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者以其他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 第六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责任书的 浆的违法 者得到许可的; 单采血浆 途径移送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 血液制品 行为(或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站向医疗 的违法案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 1.立案责 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 生产单位 者以其他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机构直接 件等),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以外的其 途径移送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 第六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供应原料 予以审查 者得到许可的;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单采血浆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他单位供 的违法案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 血浆或者 ,决定是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站未使用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原料血 件等), 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 1.立案责 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 擅自采集 否立案。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单采血浆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浆的违法 予以审查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血液的违 2.调查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 第六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机械进行 者得到许可的; 行为(或 ,决定是 决定的; 单采血浆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法行为( 责任:对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 血浆采集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者以其他 否立案。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 站采集血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或者以其 立案的案 的;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 药 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 的违法行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途径移送 2.调查 重后果的; 浆前,未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他途径移 件,指定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品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 为(或者 (三)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的违法案 责任:对 (七)其他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 按照国务 》 第六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 者得到许可的; 送的违法 专人负责 决定的; 擅自仿制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以其他途 (四)对符合条件的设置及执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件等), 立案的案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的。 院卫生行 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 案件等) ,及时组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 中药保护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径移送的 的; 予以审查 件,指定 政部门颁 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 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予以审 织调查取 重后果的; 品种及伪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 第 140 页,共 249 页 违法案件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决定是 专人负责 (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查而使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 卫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港澳医师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未取得《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 卫 港澳医师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短期行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非医疗机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执业证书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构或非医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卫 1.立案责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行医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 师开展医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者未按照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疗气功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未经批准 分: 注册的有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动的违法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擅自开办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效期从事 卫 1.立案责 行为(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中医医疗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诊疗活动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者以其他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机构或者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 的,以及 医师未按 途径移送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分: 未按照规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对台湾医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规定开具 的违法案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 卫 定通过执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师未取得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处方 件等),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业医师或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台湾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的违法行 予以审查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 医师未取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者执业助 分: 师短期行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为(或者 ,决定是 )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得处方权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理医师资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医执业证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 卫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以其他途 否立案。 或者被取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格考试取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书》行医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径移送的 2.调查 消处方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得执业许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 或者未按 医师使用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分: 违法案件 责任:对 后开具药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可,从事 )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照注册的 未经国家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等),予 立案的案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 卫 品处方的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中医医疗 有效期从 药品监督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以审查, 件,指定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违法行为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活动的违 事诊疗活 管理部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 决定是否 专人负责 医师使用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或者以 分: 法行为( 动的违法 批准的抗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立案。 ,及时组 本机构抗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其他途径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或者以其 行为(或 菌药物的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2.调查 织调查取 菌药物供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 141 页,共 249 页 移送的违 ( 他途径移 者以其他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 卫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医师未按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照规定开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 卫 具抗菌药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物处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医疗气功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造成严重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人员在医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卫 1.立案责 后果的违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疗气功活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法行为(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动中违反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 或者以其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分: 医学常规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发生医疗 他途径移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卫 1.立案责 或医疗气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的违 送的违法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功基本操 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法行为( 案件等)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 香港、澳 作规范, 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分: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或者以其 ,予以审 )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门、台湾 造成严重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他途径移 查,决定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师未按 后果的违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送的违法 是否立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照注册的 法行为(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 承担职业 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分: 案件等) 。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执业地点 或者以其 )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健康检查 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予以审 2.调查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执业类 他途径移 、职业病 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职业病危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查,决定 责任:对 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别、执业 送的违法 诊断的医 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 是否立案 立案的案 医疗卫生 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分: 范围从事 案件等) 疗卫生机 除的处分。 )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 件,指定 机构未经 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诊疗活动 ,予以审 1.立案责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构不按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六条: 2.调查 专人负责 批准擅自 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职业病危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的违法行 查,决定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中华人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对 ,及时组 从事职业 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 为(或者 是否立案 药师未按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 民共和国 立案的案 织调查取 病诊断的 除的处分。 )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以其他途 。 照规定调 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职业病防 件,指定 证,与当 违法行为 径移送的 2.调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六条: 剂麻醉药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第 142 页,共 249 页 治法》规 专人负责 事人有直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 未取得麻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 醉药品和 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1.立案责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第一类精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 神药品处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有麻醉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 方资格的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 药品和第 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1.立案责 执业医师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7月30日国务 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一类精神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对乡 擅自开具 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 (二)未到场监督销毁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处方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医生在 第四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按 麻醉药品 药品的; 资格的执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 执业活动 照乡村医生培训规划、计划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的, 和第一类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发现而未发现 1.立案责 业医师, 1.《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卫生行政部 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中,违反 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 精神药品 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未依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违反条例 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 (二)未到场监督销毁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 条例规定 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处方的违 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单采血浆 的规定开 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 药品的; 的行为的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行为(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站已知其 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具麻醉药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发现而未发现 1.立案责 1.《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卫生行政部 予以审查 第四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 或者以其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采集的血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品和第一 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未依照 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决定是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 他途径移 浆检测结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类精神药 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单采血浆 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 否立案。 书,或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 送的违法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果呈阳性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品处方,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站租用、 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调查责 书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案件等)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1.立案责 1.《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卫生行政部 ,仍向血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或者未按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借用、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任:对立 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收回或者补发乡村医生执业 ,予以审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任:发现 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液制品生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照临床应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租、出借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案的案件 证书,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查,决定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单采血浆 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 产单位供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用指导原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变造、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指定专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是否立案 任。 站未取得 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应的违法 任。 则的要求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1.立案责 1.《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卫生行政部 伪造《单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人负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 《单采血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行为(或 使用麻醉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任:发现 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血浆许 及时组织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2.调查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浆许可证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者以其他 药品和第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单采血浆 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 可证》开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调查取证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责任:对 》开展采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途径移送 一类精神 任。 站《单采 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展采供血 任。 ,与当事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立案的案 供血浆活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的违法案 药品的违 血浆许可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第 143 页,共 249 页 浆活动的 人有直接 件,指定 分: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卫生行政部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 单采血浆 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 站《单采 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血浆许可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证》已被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医疗机构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注销或者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使用未取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1.立案责 吊销仍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得麻醉药 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展采供血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 品和第一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医疗机构 浆活动的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三 类精神药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使用未取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违法行为 任。 1.立案责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品处方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得药学专 分: (或者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格的医师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业技术职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其他途径 医疗机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开具麻醉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务任职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移送的违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使用未取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药品和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1.立案责 格的人员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法案件等 分: 得处方权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一类精神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从事处方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予以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的人员、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药品处方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医疗机构 调剂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审查,决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被取消处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的违法行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聘用未经 的违法行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定是否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1.立案责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方权的医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为(或者 分: 内地短期 为(或者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案。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师开具处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以其他途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行医执业 以其他途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2.调查 医疗机构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方的违法 径移送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注册的香 径移送的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责任:对 未经省、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行为(或 违法案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1.立案责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港、澳门 违法案件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立案的案 自治区、 分: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者以其他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等),予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台湾医 等),予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件,指定 直辖市人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途径移送 以审查,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未经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师从事诊 以审查, 专人负责 民政府卫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的违法案 决定是否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擅自开展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疗活动的 决定是否 ,及时组 生行政部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件等), 立案。 分: 人类辅助 第 144 页,共 249 页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违法行为 立案。 织调查取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未经批准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擅自设置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人类精子 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 库,采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医疗机构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三 、提供精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未经批准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1.立案责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子的医疗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擅自开展 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机构的违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 医疗气功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未经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法行为(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三 活动的违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擅自开展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或者以其 1.立案责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法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人类辅助 分: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他途径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或者以其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生殖技术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送的违法 未经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他途径移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的非医疗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案件等)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擅自设置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送的违法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机构的违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予以审 分: 人类精子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案件等)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法行为(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查,决定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库,采集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予以审 未取得《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或者以其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是否立案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提供精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查,决定 医疗机构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他途径移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子的非医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是否立案 执业许可 分: 送的违法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2.调查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疗机构的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证》擅自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案件等)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责任:对 未取得《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违法行为 2.调查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执业的人 (三 ,予以审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立案的案 医疗机构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或者以 责任: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1.立案责 员为非卫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查,决定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件,指定 执业许可 分: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其他途径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立案的案 生技术专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是否立案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专人负责 证》擅自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移送的违 件,指定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未取得《 业人员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 ,及时组 执业的以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法案件等 专人负责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医疗机构 违法行为 2.调查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织调查取 行医为名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予以 ,及时组 分: 执业许可 第 145 页,共 249 页 (或者以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责任:对 证,与当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未取得《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医疗机构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执业许可 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 证》擅自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未取得《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三 执业的给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医疗机构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1.立案责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患者造成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执业许可 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伤害的违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证》擅自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未取得《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法行为(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执业的使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医疗机构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或者以其 1.立案责 用假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分: 执业许可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他途径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劣药蒙骗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证》擅自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送的违法 从事母婴 患者的违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执业的因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案件等) 保健技术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法行为(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擅自执业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予以审 服务的人 分: 或者以其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曾受过卫 查,决定 员出具虚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他途径移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从事母婴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生行政部 是否立案 假医学证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送的违法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保健技术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门处罚的 。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明文件,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案件等)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服务的人 分: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违法行为 2.调查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给当事人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予以审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员出具虚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或者以 责任:对 从事母婴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 身心健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查,决定 假医学证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其他途径 立案的案 保健技术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造成严重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 是否立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卫生行 1.立案责 明文件,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移送的违 件,指定 服务的人 分: 后果的违 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 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任:对在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造成其他 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案件等 专人负责 员出具虚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法行为( 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 2.调查 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 卫生监督 严重后果 2.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予以 ,及时组 假医学证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 或者以其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 责任:对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管理中发 的违法行 》办法第三十六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从 审查,决 织调查取 明文件,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 他途径移 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立案的案 分。 2.《血站管理办法 现的、卫 第 146 页,共 249 页 为(或者 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在母婴保健及相关工 定是否立 证,与当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实验室使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用新技术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1.立案责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新方法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实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从事高致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验室未经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病性病原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批准擅自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1.立案责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微生物相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从事在我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实验活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国尚未发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实验室在 因违法作出批准决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动未经国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现或者已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未经指定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的,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 家病原微 1.立案责 经宣布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的专业实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物实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灭的病原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验室从事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第五十八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对符 室生物安 同一个实 微生物相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因违法作出批准决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在我国尚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全专家委 合法定条件的实验室不颁发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验室的同 关实验活 的,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 1.立案责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未发现或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或者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员会论证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一个独立 动的违法 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任:发现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者已经宣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违法行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安全区域 构为了检验检疫工作的紧急需要,申请在实验室对 行为(或 第五十八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对符 实验室在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布消灭的 因违法作出批准决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为(或者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内同时从 者以其他 合法定条件的实验室不颁发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 相关实验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病原微生 的,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 以其他途 开展进一步检测活动,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 1.立案阶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事两种或 途径移送 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或者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活动结束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物相关实 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径移送的 准决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 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段责任: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者两种以 的违法案 构为了检验检疫工作的紧急需要,申请在实验室对 后,未依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验活的违 第五十八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对符 违法案件 正,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 对违反《 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因违法作出批准决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上高致病 件等),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照规定及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法行为( 合法定条件的实验室不颁发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 等),予 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托儿所幼 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的,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 性病原微 予以审查 开展进一步检测活动,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1.立案责 时将病原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或者以其 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或者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以审查, 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儿园卫生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物的相 ,决定是 准决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微生物菌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他途径移 构为了检验检疫工作的紧急需要,申请在实验室对 决定是否 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健管理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第五十八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对符 关实验活 否立案。 正,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职业病诊 (毒)种 因违法作出批准决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送的违法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立案。 办法》第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的违法行 合法定条件的实验室不颁发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 2.调查 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断鉴定委 和样本就 的,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 案件等) 开展进一步检测活动,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 2.调查 十九条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或者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为(或者 责任:对 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员会组成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第 147 页,共 249 页 地销毁或 ,予以审 准决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 责任:对 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工作场所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职业病危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害因素检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测、评价 分。 未采取本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结果没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法第二十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1.立案责 存档、上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条规定的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报、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职业病防 分。 未按照规 的违法行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治管理措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定公布有 为(或者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1.立案责 施的违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关职业病 以其他途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行为(或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分。 防治的规 径移送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未按照规 者以其他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章制度、 违法案件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定组织劳 途径移送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操作规程 等),予 动者进行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的违法案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职业病 以审查, 分。 职业卫生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件等), 队国内首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危害事故 决定是否 培训,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予以审查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次使用或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应急救援 立案。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者未对劳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决定是 者首次进 。 措施的违 2.调查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动者个人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否立案。 口与职业 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法行为( 责任:对 未按照规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职业病防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2.调查 病危害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或者以其 立案的案 定及时、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护采取指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责任: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1.立案责 关的化学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他途径移 件,指定 如实向卫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导、督促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立案的案 材料,未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送的违法 专人负责 生行政部 分。 措施的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件,指定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未实施由 按照规定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案件等) ,及时组 门申报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法行为(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人负责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报送毒性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予以审 织调查取 生职业病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或者以其 ,及时组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的职业病 第 148 页,共 249 页 鉴定资料 查,决定 证,与当 。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订立或者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变更劳动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合同时,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未告知劳 分。 未按照规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动者职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定组织职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1.立案责 病危害真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业健康检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实情况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查、建立 分。 未依照本 违法行为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职业健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法规定在 (或者以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1.立案责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监护档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劳动者离 其他途径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或者未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分。 开用人单 移送的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未工作场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检查结果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位时提供 法案件等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职业病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书面告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1.立案责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职业健康 ),予以 危害因素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 劳动者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监护档案 审查,决 的强度或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分。 违法行为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未提供职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复印件的 定是否立 者浓度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或者以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业病防护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违法行为 案。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过国家职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其他途径 设施和个 。 (或者以 2.调查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业卫生标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移送的违 分。 人使用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其他途径 责任:对 对职业病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准的违法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法案件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职业病防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移送的违 立案的案 防护设备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行为(或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予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1.立案责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护用品, 法案件等 件,指定 、应急救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者以其他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审查,决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或者提供 ),予以 专人负责 援设施和 分。 途径移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定是否立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未按照规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的职业病 审查,决 ,及时组 个人使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的违法案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定对工作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防护设施 定是否立 织调查取 的职业病 件等), 2.调查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场所职业 第 149 页,共 249 页 和个人使 案。 证,与当 。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工作场所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职业病危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害因素经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治理仍然 分。 未按照规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达不到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定安排职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1.立案责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家职业卫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业病病人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生标准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疑似职 分。 发生或者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卫生要求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业病病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可能发生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时,未停 1.立案责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进行诊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急性职业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 止存在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的违法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病危害事 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业病危害 未按照规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为(或者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故时,未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素的作 定在产生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以其他途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1.立案责 立即采取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业的违法 严重职业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 径移送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应急救援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行为(或 病危害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分。 违法案件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拒绝职业 和控制措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者以其他 作业岗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等),予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卫生监督 施或者未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途径移送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醒目位置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以审查,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管理部门 按照规定 。 的违法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设置警示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决定是否 分。 监督检查 及时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件等), 隐瞒、伪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标识和中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立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的违法行 的违法行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予以审查 造、篡改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文警示说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2.调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1.立案责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为(或者 为(或者 ,决定是 、毁损职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明的违法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对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以其他途 以其他途 否立案。 业健康监 分。 行为(或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立案的案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未按照规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径移送的 径移送的 2.调查 护档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者以其他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件,指定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定承担职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违法案件 违法案件 责任:对 工作场所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途径移送 专人负责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业病诊断 第 150 页,共 249 页 等),予 等),予 立案的案 。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向用人单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位提供可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能产生职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业病危害 分。 用人单位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的设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和医疗卫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1.立案责 材料,未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生机构未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按照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按照规定 分。 隐瞒技术 提供中文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报告职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工艺、 说明书或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1.立案责 病、疑似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设备、材 者设置警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职业病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分。 料所产生 示标识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隐瞒本单 违法行为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的职业病 中文警示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位职业卫 (或者以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1.立案责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危害而采 说明的违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生真实情 其他途径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用的违法 法行为( 分。 况的违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移送的违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可能发生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行为(或 或者以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行为(或 法案件等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急性职业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者以其他 他途径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1.立案责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者以其他 ),予以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损伤的有 。 途径移送 送的违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途径移送 审查,决 分。 毒、有害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的违法案 案件等)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使用国家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的违法案 定是否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工作场所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件等), ,予以审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明令禁止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件等), 案。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放射工 予以审查 查,决定 使用的可 。 予以审查 2.调查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作场所或 ,决定是 是否立案 分。 能产生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决定是 责任:对 将产生职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者放射性 否立案。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业病危害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否立案。 立案的案 业病危害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同位素的 2.调查 2.调查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的设备或 2.调查 件,指定 的作业转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第 151 页,共 249 页 运输、贮 责任:对 责任:对 。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擅自拆除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停止使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用职业病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防护设备 分。 安排未经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或者应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职业健康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1.立案责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救援设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检查的劳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的违法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动者、有 分。 违章指挥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为(或者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职业禁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和强令劳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以其他途 1.立案责 的劳动者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动者进行 。 径移送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未成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分。 没有职业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违法案件 生产、经 工或者孕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病防护措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等),予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营或者进 期、哺乳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施的作业 以审查,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口国家明 期女职工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的违法行 决定是否 分。 令禁止使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从事接触 生产、经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为(或者 立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用的可能 职业病危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营或者进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以其他途 2.调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1.立案责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产生职业 害的作业 口国家明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 径移送的 责任: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病危害的 或者禁忌 令禁止使 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违法案件 立案的案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生产、经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设备或者 作业的违 用的可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等),予 件,指定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营或者进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材料的违 法行为(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产生职业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以审查, 专人负责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口国家明 。 法行为( 任:发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或者以其 病危害的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决定是否 ,及时组 分。 令禁止使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或者以其 他途径移 生产、经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设备或者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立案。 织调查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用的可能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他途径移 送的违法 营或者进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材料的违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2.调查 证,与当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产生职业 送的违法 案件等) 口国家明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第 152 页,共 249 页 法行为( 责任:对 事人有直 。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生产、经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营或者进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口国家明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令禁止使 分。 生产、经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用的可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营或者进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1.立案责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产生职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口国家明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病危害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令禁止使 分。 用人单位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设备或者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用的可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未建立或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材料的违 1.立案责 产生职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者落实职 。 法行为(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病危害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分。 业健康监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或者以其 用人单位 设备或者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护制度的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他途径移 未建立或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材料的违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1.立案责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违法行为 送的违法 者落实职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法行为(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或者以 案件等) 业健康监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分。 或者以其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用人单位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其他途径 ,予以审 护制度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他途径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未建立或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移送的违 查,决定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违法行为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送的违法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者落实职 。 法案件等 是否立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或者以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案件等) 分。 业健康监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予以 。 用人单位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其他途径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予以审 护制度的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查,决 2.调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未建立或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移送的违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查,决定 1.立案责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违法行为 定是否立 责任:对 者落实职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法案件等 。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是否立案 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或者以 案。 立案的案 业健康监 分。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予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四条: 。 用人单位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 其他途径 2.调查 件,指定 护制度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审查,决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调查 未建立或 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移送的违 责任:对 专人负责 违法行为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定是否立 责任:对 者落实职 第 153 页,共 249 页 法案件等 立案的案 ,及时组 。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护士条例》第二十七条: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 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 未制定、 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1.立案责 1.《护士条例》第二十七条: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 实施本机 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 构护士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护士在执 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 职培训计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业活动中 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1.立案责 划或者未 1.《护士条例》第二十七条: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泄露患 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保证护士 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者隐私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护士在执 接受培训 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违法行为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业活动中 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的违法行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1.立案责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或者以 1.《护士条例》第二十七条: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 ,泄露患 事责任。 为(或者 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其他途径 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 者隐私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以其他途 对护士在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移送的违 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 违法行为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径移送的 执业活动 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法案件等 1.《护士条例》第二十七条: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 1.立案责 (或者以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违法案件 中,发生 事责任。 任。 ),予以 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其他途径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等),予 自然灾害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审查,决 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 护士在执 移送的违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以审查, 、公共卫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定是否立 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业活动中 法案件等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决定是否 1.立案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生事件等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案。 事责任。 ,发现患 ),予以 任。 立案。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严重威胁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2.调查 者病情危 审查,决 2.调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护士在执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公众生命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责任:对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急未立即 定是否立 责任:对 业活动中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健康的突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立案的案 1.立案责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通知医师 案。 立案的案 ,发现患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发事件, 任。 任:发现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件,指定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的违法行 2.调查 件,指定 者病情危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不服从安 专人负责 取得印鉴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为(或者 责任:对 专人负责 急未立即 任。 排参加医 ,及时组 卡的医疗 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以其他途 立案的案 ,及时组 通知医师 疗救护的 织调查取 机构未依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第 154 页,共 249 页 径移送的 件,指定 织调查取 任。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立案责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 取得印鉴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 卡的医疗 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1.立案责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机构紧急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 借用麻醉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得印鉴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 药品和第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 卡的医疗 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1.立案责 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一类精神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机构未依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二)未到场监督销毁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后未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 照规定销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得印鉴 药品的; 备案的违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 毁麻醉药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 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卡的医疗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发现而未发现 法行为( 1.立案责 品和精神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 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机构未依 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未依照 或者以其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发现 药品的违 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 (二)未到场监督销毁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照规定购 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他途径移 取得印鉴 法行为( 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药品的;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 买、储存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送的违法 卡的医疗 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 或者以其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发现而未发现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 1.立案责 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麻醉药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案件等) 机构未依 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职业病危 他途径移 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未依照 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和第一类 (二)未到场监督销毁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 ,予以审 照规定购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 送的违法 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取得印鉴 药品的; 精神药品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查,决定 买、储存 除的处分。 案件等)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 卡的医疗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发现而未发现 的违法行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是否立案 1.立案责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5 麻醉药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六条: ,予以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职业病危 机构未依 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未依照 为(或者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 任:发现 年修正本)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和第一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决定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 照规定购 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以其他途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2.调查 取得印鉴 第四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 精神药品 是否立案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除的处分。 买、储存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径移送的 任。 责任:对 卡的医疗 舞弊、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未依法履 的违法行 。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5 1.立案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六条: 麻醉药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 违法案件 立案的案 机构未依 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职责 为(或者 2.调查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年修正本) 任:发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和第一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等),予 件,指定 照规定购 的,依法给予处分。 以其他途 责任:对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第四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 取得印鉴 精神药品 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以审查, 专人负责 买、储存 径移送的 立案的案 任。 舞弊、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未依法履 卡的医疗 的违法行 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 决定是否 ,及时组 麻醉药品 违法案件 件,指定 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职责 机构未依 第 155 页,共 249 页 为(或者 立案。 织调查取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催告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做出 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 行政强制 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 决定前,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 1.催告责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告知当事 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做出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人违法事 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 行政强制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实,强制 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决定前,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1.催告责 措施内容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告知当事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做出 、陈述申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人违法事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行政强制 辩及听证 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实,强制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的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 决定前, 权利。 预防、控制措施的; 1.催告责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措施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行政 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 告知当事 2.决定责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做出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陈述申 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 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 人违法事 任:经卫 为不及时查处的; 行政强制 因违法作出批准决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辩及听证 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时采取减少危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 实,强制 生计生监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决定前,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的,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 权利。 1.催告责 1.《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 、渎职行为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 措施内容 督部门负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告知当事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决定责 任:做出 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陈述申 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 责人批准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人违法事 (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第五十八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对符 任:经卫 行政强制 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 环境污染事故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 辩及听证 实施行政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行 实,强制 (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 合法定条件的实验室不颁发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 生计生监 决定前, 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 权利。 强制措施 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1.催告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措施内容 (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 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或者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督部门负 告知当事 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决定责 。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 任:做出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陈述申 行政强制执行的; 构为了检验检疫工作的紧急需要,申请在实验室对 责人批准 人违法事 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行 任:经卫 3.执行责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行政强制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 辩及听证 (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实施行政 实,强制 究刑事责任。 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 生计生监 任:制作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决定前, 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权利。 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 开展进一步检测活动,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 强制措施 措施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 督部门负 并送达《 (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告知当事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第 156 页,共 249 页 2.决定责 (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 准决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 。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催告责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药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做出 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行政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 决定前, 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1.催告责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 告知当事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做出 规定》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滥用职权或者有其他 人违法事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强制 渎职行为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 实,强制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 决定前, 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措施内容 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告知当事 予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其 、陈述申 (二)未到场监督销毁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 人违法事 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辩及听证 药品的; 实,强制 人员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发现而未发现 权利。 措施内容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 2.决定责 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未依照 、陈述申 规定》第十四条: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 任:经卫 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辩及听证 、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属 生计生监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于其他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 权利。 1、受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 督部门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条 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 2.决定责 阶段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人批准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 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因不立即处理或者推诿 任:经卫 :公示、 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 实施行政 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 造成后果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 生计生监 一次性告 强制措施 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 1、受理 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 督部门负 知补正材 违法所得: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 阶段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人批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 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 料、依法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3.执行责 (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 :公示、 实施行政 受理或不 ; 任:制作 (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 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 一次性告 强制措施 予受理( (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 并送达《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收违法所得: 知补正材 。 不予受理 卫生监督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行政强制执行的;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料、依法 3.执行责 的应当告 (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 意见书》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受理或不 任:制作 知理由) 社会抚养费的; 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 。妥善保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予受理( 并送达《 第 157 页,共 249 页 2、审查 管封存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 (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受理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由相 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关单位或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 组织将符 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1.受理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 合表奖范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由相 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围和条件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关单位或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 者的推荐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组织将符 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材料进行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合表奖范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汇总,上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围和条件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报卫生计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 者的推荐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生行政部 他人谋取私利; 材料进行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门。 汇总,上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2.评审公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 报卫生计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 示责任: 法权益; 他人谋取私利; 生行政部 1.检查责 卫生计生 1、《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三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门。 任:根据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部门 十三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外经贸行政部门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 2.评审公 职责定期 对符合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批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 法权益; 示责任: 或不定期 件的推荐 构的设置和变更的,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动;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卫生行政 1.检查责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卫生计生 检查。不 人员进行 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医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行政部门 妨碍被检 评审,确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 疗机构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或者不履行法 职责定期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 对符合条 查人正常 定最终人 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定职责,造成放射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或不定期 动; 件的推荐 《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九条:爱国 1.检查责 的生产经 选并向社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 检查。不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人员进行 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严重失职失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会公示。 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期不归; 妨碍被检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 评审,确 职责定期 不得索取 责的,由同级爱卫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取消其爱国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查人正常 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定最终人 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资格。 或不定期 或者收受 3.表彰责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的生产经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 选并向社 爱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爱国卫生监督员滥用职 检查。不 第 158 页,共 249 页 被检查人 任:通过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检查责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县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管 职责定期 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或不定期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 1.检查责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检查。不 开除等行政处分。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办法第三十六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从事 妨碍被检 职责定期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在母婴保健及相关工作 查人正常 或不定期 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 1.检查责 的生产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检查。不 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妨碍被检 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责定期 不得索取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查人正常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或不定期 或者收受 1.检查责 的生产经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县 检查。不 被检查人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妨碍被检 的财务, 职责定期 不得索取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人正常 不得谋取 或不定期 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管 或者收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1.检查责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的生产经 其他利益 检查。不 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 被检查人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营活动, 。 妨碍被检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 的财务,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职责定期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不得索取 2.处置责 查人正常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 不得谋取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或不定期 预防、控制措施的; 或者收受 任:监督 1.检查责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的生产经 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 其他利益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检查。不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被检查人 检查部门 办法第三十六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从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妨碍被检 为不及时查处的; 的财务, 下达《卫 职责定期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在母婴保健及相关工作 不得索取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 2.处置责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人正常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不得谋取 生监督意 或不定期 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 或者收受 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任:监督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 1.检查责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的生产经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其他利益 见书》, 检查。不 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被检查人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 检查部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有 任:根据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营活动,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 对存在问 妨碍被检 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财务, 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报的; 下达《卫 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 职责定期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不得索取 2.处置责 题提出整 查人正常 不得谋取 (三)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 生监督意 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 或不定期 预防、控制措施的; 或者收受 任:监督 改意见, 的生产经 其他利益 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 见书》, 没收违法所得: 检查。不 第 159 页,共 249 页 被检查人 检查部门 对处理意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检查责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国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职责定期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 或不定期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检查责 1.《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 检查。不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性病疫情传播扩散 妨碍被检 职责定期 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查人正常 或不定期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检查责 的生产经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 检查。不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 妨碍被检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职责定期 不得索取 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查人正常 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 或不定期 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 或者收受 1.检查责 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 的生产经 《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 检查。不 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职业病危 被检查人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营活动, 定,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疗气功技能合格证书》 妨碍被检 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 的财务, 职责定期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不得索取 的,由发给证书的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予以收回;对 查人正常 除的处分。 不得谋取 或不定期 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或者收受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卫生行政部 1.检查责 的生产经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六条: 其他利益 检查。不 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被检查人 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医疗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妨碍被检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的财务, 机构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或者不履行法定 职责定期 不得索取 2.处置责 查人正常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不得谋取 职责,造成放射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或不定期 或者收受 任:监督 1.检查责 的生产经 预防、控制措施的; 其他利益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 检查。不 被检查人 检查部门 任:根据 《血站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营活动,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妨碍被检 的财务, 下达《卫 职责定期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 不得索取 为不及时查处的; 2.处置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查人正常 不得谋取 生监督意 或不定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 或者收受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任:监督 1.检查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生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的生产经 其他利益 见书》, 检查。不 法》的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 被检查人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检查部门 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 营活动, 。 对存在问 妨碍被检 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的财务,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下达《卫 职责定期 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 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不得索取 2.处置责 题提出整 查人正常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不得谋取 生监督意 或不定期 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或者收受 任:监督 改意见,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生产经 其他利益 见书》, 检查。不 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 160 页,共 249 页 被检查人 检查部门 对处理意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检查责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办法第三十六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从事 职责定期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在母婴保健及相关工作 或不定期 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 1.检查责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检查。不 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办法第三十六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从事 妨碍被检 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责定期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在母婴保健及相关工作 查人正常 或不定期 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 1.检查责 的生产经 《护士条例》第二十七条: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 检查。不 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工 妨碍被检 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责定期 不得索取 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 查人正常 或不定期 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或者收受 1.检查责 的生产经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检查。不 被检查人 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 妨碍被检 的财务, 职责定期 不得索取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 查人正常 不得谋取 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或不定期 或者收受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 1.检查责 的生产经 其他利益 检查。不 被检查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条: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妨碍被检 的财务, 规定,准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实验室从事高 职责定期 不得索取 2.处置责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 查人正常 不得谋取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由作出批准决 或不定期 或者收受 任:监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三条: 1.检查责 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的生产经 其他利益 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撤销原批准决 检查。不 被检查人 检查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二)未到场监督销毁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 营活动, 。 定,责令有关实验室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监督其 妨碍被检 的财务, 下达《卫 理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 职责定期 药品的; 不得索取 2.处置责 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 查人正常 不得谋取 生监督意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或不定期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发现而未发现 或者收受 任:监督 1.检查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生 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的生产经 其他利益 见书》, 行政处罚。 检查。不 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未依照 被检查人 检查部门 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营活动, 。 对存在问 2..《血站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 妨碍被检 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监督检查的; 的财务, 下达《卫 职责定期 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 因违法作出批准决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不得索取 2.处置责 题提出整 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查人正常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不得谋取 生监督意 或不定期 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 的,作出批准决定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 或者收受 任:监督 改意见, 一的,依据《献血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 的生产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 其他利益 见书》, 检查。不 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 161 页,共 249 页 被检查人 检查部门 对处理意 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检查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五条:县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 职责定期 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 或不定期 、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政府 1.检查责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 检查。不 主要领导人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妨碍被检 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 职责定期 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 查人正常 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或不定期 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 1.检查责 ,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的生产经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 检查。不 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刑事责任。 营活动,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妨碍被检 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危 职责定期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不得索取 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 查人正常 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 或不定期 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 府及其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完成突发事 或者收受 1.检查责 的生产经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 ,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 检查。不 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 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 被检查人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 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 妨碍被检 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危 等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对政府主要 的财务, 职责定期 不得索取 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构不成犯 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查人正常 害措施,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 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 不得谋取 或不定期 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或者收受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1.检查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十二条:广告审查 的生产经 ,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 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 其他利益 检查。不 被检查人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根据 机关对违法的广告内容作出审查批准决定的,对负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营活动, 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 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 。 妨碍被检 的财务, 职责定期 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 不得索取 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处置责 查人正常 不得谋取 或不定期 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或者收受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任:监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1.检查责 的生产经 其他利益 检查。不 刑事责任。 被检查人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 检查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 妨碍被检 第七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在履行广告监测职 的财务, 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对 下达《卫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职责定期 不得索取 2.处置责 查人正常 责中发现的违法广告行为或者对经投诉、举报的违 不得谋取 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 生监督意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或不定期 或者收受 任:监督 1.检查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卫 的生产经 法广告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对负有责任的主 其他利益 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见书》,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检查。不 被检查人 检查部门 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责任。 对存在问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妨碍被检 的财务, 下达《卫 职责定期 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门 不得索取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的有关 2.处置责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 题提出整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人正常 不得谋取 生监督意 或不定期 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或者收受 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任:监督 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 改意见,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的生产经 其他利益 见书》, 检查。不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第 162 页,共 249 页 被检查人 检查部门 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由本级人民政 对处理意 ,依法给予处分。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检查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 职责定期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 或不定期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 1.检查责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 检查。不 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监 妨碍被检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 职责定期 督管理和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职 查人正常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或不定期 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 1.检查责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 的生产经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 检查。不 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营活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有 妨碍被检 的行政处分 职责定期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 不得索取 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 查人正常 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 或不定期 预防、控制措施的; 或者收受 1.检查责 的生产经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九条:县级以 检查。不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 被检查人 没收违法所得: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妨碍被检 为不及时查处的; 的财务, 职责定期 不得索取 定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查人正常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 不得谋取 或不定期 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责令改 或者收受 1.检查责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的生产经 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其他利益 检查。不 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 被检查人 任:根据 办法第三十六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从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营活动,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 。 妨碍被检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的财务, 职责定期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在母婴保健及相关工作 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不得索取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七条: 2.处置责 查人正常 不得谋取 或不定期 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 或者收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 任:监督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五十七 1.检查责 的生产经 其他利益 检查。不 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生育统计数据的。 被检查人 传染病防治和保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 检查部门 条: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导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 妨碍被检 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财务, 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 下达《卫 致职业中毒事故发生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 职责定期 不得索取 2.处置责 查人正常 不得谋取 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 生监督意 、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 或不定期 或者收受 任:监督 1.检查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生 的生产经 其他利益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见书》, 任;造成职业中毒危害但尚未导致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检查。不 被检查人 检查部门 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存在问 ,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不同情节,依法给予降级 妨碍被检 的财务, 下达《卫 职责定期 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 不得索取 2.处置责 题提出整 、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查人正常 不得谋取 生监督意 或不定期 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 或者收受 任:监督 改意见, (一)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涉及使用有毒物品 的生产经 其他利益 见书》, 检查。不 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 163 页,共 249 页 被检查人 检查部门 对处理意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检查责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 职责定期 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单位负责人、 或不定期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 1.检查责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 检查。不 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方卫生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 妨碍被检 职责定期 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肺结核传播、流行 查人正常 或不定期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1.检查责 的生产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三条:县级以 检查。不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 妨碍被检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责定期 不得索取 本法规定的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 查人正常 (一)未履行肺结核疫情报告职责,或者瞒报、谎报 或不定期 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 或者收受 1.检查责 的生产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卫生 、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检查。不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被检查人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 (二)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导致发生或者可能 妨碍被检 的财务, 职责定期 不得索取 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 发生肺结核传播的; 查人正常 不得谋取 或不定期 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 或者收受 (三)未履行监管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 1.检查责 的生产经 其他利益 检查。不 被检查人 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的。 :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监督、监测人员玩忽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 妨碍被检 的财务, 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情 职责定期 不得索取 2.处置责 查人正常 不得谋取 节轻微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重大损 或不定期 或者收受 任: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二条:县级 1.检查责 的生产经 其他利益 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 检查。不 被检查人 检查部门 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依照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 员的刑事责任。 妨碍被检 的财务, 下达《卫 本法规定履行精神卫生工作职责,或者滥用职权、 职责定期 不得索取 2.处置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查人正常 不得谋取 生监督意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 或不定期 或者收受 任:监督 1.检查责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的生产经 其他利益 见书》, 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 检查。不 被检查人 检查部门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监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 营活动, 。 对存在问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 妨碍被检 的财务, 下达《卫 职责定期 督管理和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职 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 不得索取 2.处置责 题提出整 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 查人正常 不得谋取 生监督意 或不定期 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 ,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或者收受 任:监督 改意见, 、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的生产经 其他利益 见书》, 检查。不 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第 164 页,共 249 页 被检查人 检查部门 对处理意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检查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 职责定期 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 或不定期 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 1.检查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条 检查。不 收违法所得: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 妨碍被检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职责定期 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 查人正常 ; 或不定期 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 1.检查责 的生产经 《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检查。不 收违法所得: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及县以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妨碍被检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职责定期 不得索取 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 查人正常 ; 节较重的,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或不定期 或者收受 社会抚养费的; 1.检查责 的生产经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建议有关部门依 检查。不 被检查人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各级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妨碍被检 的财务, 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职责定期 不得索取 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血吸虫病传播、流行或者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 。 查人正常 不得谋取 或不定期 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 或者收受 社会抚养费的;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 1.检查责 (一)在统计调查中窃取国家秘密、损害社会 的生产经 其他利益 检查。不 予行政处分;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 被检查人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铁路、交通、民用航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公众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 营活动, 。 妨碍被检 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追究刑事责任: 的财务, 空行政主管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对发现的检疫传 职责定期 (二)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 不得索取 2.处置责 查人正常 (一)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开展血吸虫病联防联控的; 不得谋取 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和与 或不定期 (三)擅自改变已批准的调查内容进行调查的 或者收受 任:监督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国 1.检查责 的生产经 (二)急性血吸虫病暴发、流行时,未依照本条例的 其他利益 其密切接触者,未依法实施临时隔离、医学检查和 检查。不 ; 被检查人 检查部门 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营活动, 规定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应急处理的; 。 其他应急医学措施的,以及对被检疫传染病病原体 妨碍被检 (四)给未获批准的统计调查提供经费支持, 的财务, 下达《卫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 职责定期 不得索取 (三)未履行血吸虫病防治组织、领导、保障职责的; 2.处置责 污染或者可能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及其停靠场 查人正常 造成不良后果的; 不得谋取 生监督意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或不定期 或者收受 (四)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采取其他血吸虫病防治措 任:监督 1.检查责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所未依法进行必要的控制和卫生处理的,由其上级 的生产经 (五)滥批统计调查,造成统计调查秩序混乱 其他利益 见书》, 检查。不 被检查人 施的。 检查部门 任:根据 办法第三十六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从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营活动,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的; 。 对存在问 妨碍被检 的财务, 乡(镇)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采取血吸虫病 下达《卫 职责定期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在母婴保健及相关工作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 不得索取 (六)在统计调查中泄露私人、家庭的单项调 2.处置责 题提出整 查人正常 不得谋取 防治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生监督意 或不定期 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 重,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 或者收受 查资料,造成不良后果的; 任:监督 改意见, 的生产经 其他利益 造成血吸虫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 见书》, 检查。不 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第 165 页,共 249 页 被检查人 (七)擅自公布统计报表数据或专项统计调查 检查部门 对处理意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检查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任:根据 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职责定期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 或不定期 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检查。不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妨碍被检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查人正常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行政 1.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的生产经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阶段责任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营活动,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公示依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 不得索取 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法应当提 他人谋取私利; 或者收受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 交的材料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被检查人 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不在办公场所 ;一次性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 的财务, 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三)在受理、审查 告知补正 法权益; 不得谋取 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行政 1.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 、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材料;依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其他利益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阶段责任 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 法受理或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 :公示依 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 不予受理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 2.处置责 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法应当提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 (不予受 动; 任: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 行政 1.受理 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 交的材料 理应当告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检查部门 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阶段责任 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 ;一次性 知理由) 下达《卫 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公示依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 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 告知补正 ; 生监督意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法应当提 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材料;依 2.审查阶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 见书》, 、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 交的材料 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 法受理或 段责任: 期不归; 对存在问 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 ;一次性 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 不予受理 依法对单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三)在受理、审查 题提出整 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告知补正 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 (不予受 位申报材 改意见, 材料;依 、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第 166 页,共 249 页 理应当告 料进行审 对处理意 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67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68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69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70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71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72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73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74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75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76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77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78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79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80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81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82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83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84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85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86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87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88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89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90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91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92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93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94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95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96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97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98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199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00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01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02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03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04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05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06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07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08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09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10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11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12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13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14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15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16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17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18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19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20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21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22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23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24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25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26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27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28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29 页,共 249 页 备注 第 230 页,共 249 页 备注 第 231 页,共 249 页 备注 第 232 页,共 249 页 备注 第 233 页,共 249 页 备注 第 234 页,共 249 页 备注 第 235 页,共 249 页 备注 第 236 页,共 249 页 备注 第 237 页,共 249 页 备注 第 238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39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40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41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42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43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44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45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46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47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48 页,共 249 页 备注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三级五同 第 249 页,共 24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