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上海海关学院党委关于建立校领导联系思政课教师制度的通知 (沪关院党〔2019〕 16号).doc
制度材料 8 上海海关学院党委关于建立校领导 联系思政课教师制度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政理论课教师 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建 设的领导,进一步促进学校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经学校 党委研究决定,制订上海海关学院校领导联系思政课教师制 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2019 年 3 月 18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政理论课教 师座谈会上明确提出:“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要带头走进课 堂,带头推进思政课建设,带头联系思政课教师。” 实施校领导联系思政课理论教师制度,对于促进思政课 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思政课教师教学水平,全面提升大学生 思政工作能力,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联系对象 校领导与学校专兼职思政课教师联系,原则上一位校领 导每学期定点联系 1-2 位思政课教师。校领导联系对象由政 工办、思政部统筹安排。根据人员情况变化,相关职能部门 将及时调整联系名单。(具体联系情况见附件 1) 三、联系内容及要求 (一)校领导要通过听取汇报、听课、审阅教学计划和 —1— 教案、与学生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教师情况。 (二)校领导要加强与联系教师的交流谈话,对思政 课教师的职业生涯、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指导。 (三)校领导要关心思政课教师生活和身心健康,帮 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思政课教师要主动与校领导汇报思想状态和工 作情况,每学期不少于 2 次,听取领导对本人教学、科研 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谈心谈话结束后,思政课教师要填写《上海海 关学院校领导联系思政课教师谈心谈话情况记录表》并及 时报送思政部(见附件 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