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上海海关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方案.docx
上海海关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 格复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 律法规,进一步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 部令第 41 号)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教育公平 和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普 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0 号),结合学校学籍学历工作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 2021 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三级审核制”,即“谁审核、谁 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学籍学历管理审核各个环 节都有专人负责。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工作 小组,成员包括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 和各教学部门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 导与督查。建立须审核人员签字确认的学籍信息变更审批制 度,采取严厉措施,堵住各种漏洞。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规章,把好“三关” 1 把好“入口关”,做好入学报到资格审查与录取资格复 查工作。新生入学时,必须持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 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报到,学校将对这些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报到结束后,学校对新生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实,确保准确无 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者违反国家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取 消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学校请 假。新生报到结束后的 3 个月内,集中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 查。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及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对新生报名 资格、身心状态、录取成绩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 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及 时采集学生的学籍学历照片,并通过新华社图片社上传至学 信网,将学籍学历照片与录取照片进行比对。对复查存疑的 学生,再次专门组织核查;对于查实违规录取的新生,取消 其录取资格。 把好“过程关”与“出口关”,严格做好学籍学历工作。 一是严格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后, 按照学籍电子注册要求, 依照审定的新生学籍注册名单, 由负责学籍工作人员及时登录学信网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 册,并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完整、真实、准确。新生 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完成后,由新生辅导员通知指导学生及时 登录学信网核查个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如有问题, 由负责老师及时核查纠正。二是严格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工 2 作。坚决执行教育部 41 号令与学校制定的学籍管理办法, 及时做好学期注册、学年注册、学籍异动、学历注册等工作, 在学信网上做好学籍学历照片与录取照片、身份证照片的比 对工作。 (二)依托信息化系统,规范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要依据教育部与学校的规定,遵循正当程序原 则,坚决避免人治代替法治。依托并优化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基础工作。完善 系统的学籍工作模块,实现学籍信息、学籍注册、学籍异动 等的动态管理。严格学籍异动的审批流程,涉及学籍异动的, 一般要经过个人申请—导师意见(本科生为辅导员意见)— 二级院系意见—教务处或研究生处意见—学校意见的审批 流程。对学生作出退学、开除学籍或者其他涉及学生重大利 益的处理或处分的,应当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事先 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坚持育人为本,及时做好学籍宣传 管理育人,以人为本,积极做好学籍管理宣传工作。梳 理学籍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由学生处印制新生入学手册, 统一发放给学生自学或组织班会集中学习,使学生牢固树立 知法守法、依规办事的法治意识。 三、复查办法 (一)教务处与研究生处 3 1. 照片复查。报到当天,将高考准考证照片、录取通 知书、身份证照片与报到考生本人进行比对。 2.证件复查。报到当天,查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 高考准考证等材料上的文字信息, 并逐一比对核查是否一致, 主要核查身份证号、姓名、省区等信息。 3. 人像比对。将考生本人与录取照片、身份照片等进 行比对,严防冒名顶替。如有学籍图像或身份证图像信息不 全的学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各省市招办补全,并严格把关比 对。 4. 资格审查。新生入校 3 个月内,教务处和研究生处 对通过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报考 资格进行复核。 (二)学生处 档案复查。新生入校 3 个月内,学生处协助统一对学生 纸质档案逐一比对核查,严防冒名顶替。部分档案未到或后 期发现问题,随时向学校报告。 (三)各院(系) 各相关教学部门协助监督并及时了解学生个人情况和 学业情况,对于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 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每学期结束,对于学业 排名与入校前相差较为明显的学生,予以重点关注。 (四)综合保障处 4 1. 户口迁移。关注我校户口迁进迁出的新生,严格把 关迁进迁出手续和程序,核查相关证明材料。 2. 新生体检。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对新生 进行体检复查。校卫生所在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不符 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学生,及时协助将复查报告与建议报送学 校。 四、复查要求 (一)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 工作,各部门和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 新生入学复查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通知精神,“凡因重视不 够、责任不明、组织不力、核查不严,致使冒名顶替等不合 格新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二)对在校期间提出更改姓名、民族和身份证号的 学生,各学院(系)应进一步复核,严格把关,按照学生申 请修改基本信息的办法及流程进行处理,并填写高等学校学 生更改关键信息申请书,将所有材料提交教务处或研究生处 学籍管理办公室。 (三)各院系在复查工作结束时,填写新生入学资格复 查情况反馈表,由学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后送交招生办公 室。再由学校相关部门对其进一步核查。复查不合格者,按 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复查结果及处理 5 (一)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合格新生的 信息将作为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 (二)复查不合格者,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令第 41 号)中第三章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及我校学 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予以处理。 六、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处理 (一)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的未注册新 生(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作自行放弃入学资 格,教务处和研究生处将与学生处做好协调沟通,准确记录 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生的信息,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自动退 学处理。 (二)报到后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到校报到后,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入学资格,填 写申请,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籍管理办公室。 七、举报电话 学校在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校纪委监察处办公电话, 接受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的咨询及投诉。对涉及考生资格 弄虚作假的投诉举报,由学校纪委监察处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21-28991033。 教务处联系人:杭老师,桂老师 联系电话:28991440,28991047 6 研究生处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28991063 八、保障与监督 学校将强化工作保障,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 切实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做到专人专职专岗;强化监 督问责,健全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信访举报等工作机制; 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建立“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的责任追究制。 学校将采取严厉措施,堵住各种漏洞,牢牢守住教育公 平正义的底线。 上海海关学院 2021 年 8 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