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实验室预约使用申请表(院内).pdf
新疆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实验室预约使用申请表(院内) 申请人姓名 班级 学号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申请仪器/教室 401 基础心理陈列室 404 沙盘实验室 406 生物反馈室 408 团体辅导室 412 社会心理实验室 417 心理咨询室 310 细胞培养室 314 动物行为学室 403 心理测评室 405 眼动实验室 407 脑电实验室 410 基础心理室 414 情绪宣泄室 307 准备室 312 神经科学室 317 小鼠观察室 使 用 时 段 用 途 科研 实习 教学 其他 项目名称 指导教师 意 见 签名: 实验员老师 意 见 签名: 实验室主任或 副主任意见 签名: 注意: 1.学院每学期会举行集中培训,申请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提出申请,未经培训者不能申请。 2.设备使用期间,使用者须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保持实验室卫生,仪器如因人为因素损坏的,须由使用者 或导师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3.本表与下页《安全责任书》正反打印后,交由导师签字,之后送至实训楼在实验员(406)和实验室主任 或副主任(402)处签字备案。 心理学院实验室使用安全责任书(院内) 为了满足学生科研工作的需要,心理学实验室部分实验室对学生开放。同时 为了保证实验室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意外”等安全工作,申 请借用实验室的学生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一、实验产生的耗材由申请人自负。 二 、实验室钥匙应严格管理,严格遵循“谁拿钥匙谁负责”的原则。不得私 自配制或转借他人,一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实验仪器设备及工 具。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未经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三、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实验室,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任何物品和个 人物品,一经发现将追究申请人的责任。 四、实验中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节约水、电与其它消耗材料, 保持实验室整洁,如损坏仪器设备等应立即告知并按相关规定赔偿。 五、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前要严格检查水、电、门窗及贵重物品,切断电源、 火源、水源,切实做好防火、防水、防爆。 六、开放期间如果出现任何违反学校、学院相关规定的事件,由申请人承担 全部责任,同时取消申请人之后借用实验室的资格。 实验结束请打扫好实验室卫生,及时归还钥匙等物品。若需继续使用请申请 延长开放时问。申请人必须接受以上条款方可申请开放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一式 两份,一份交由申请人,一份实验室存档。 申请人: 签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