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伽蓝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docx
附件一 东北财经大学 MPA 研究生“伽蓝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鼓励 MPA 研究生刻苦学习、努力钻研成为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达成捐赠协议,在东 北财经大学设立 MPA 研究生“伽蓝综合奖学金”。现就有关奖学金评选事项规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与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成 MPA 研究生“伽蓝综 合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评选对象 符合条件的在籍 MPA 研究生。 三、评奖时间、原则和步骤 (一)评奖时间 “伽蓝综合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二)评奖方式 “伽蓝综合奖学金”新生特别奖学金获得者须为一志愿报考东北财经大学,初试成绩和复试成 绩总分最高者;一二三等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从高至低进行评选。综合测评包括德育 测评和智育测评。 德育测评和智育测评所占成绩比重为:德育素质成绩占 30%,智育测评成绩占 70%,两项 成绩加权相加后得到学生综合测评成绩。 1.德育成绩和智育成绩构成 德育成绩基本分 80 分,其余为加分;智育成绩的基本分为学生平均成绩(加权平均) ,其 余为加分。 2.两项基本分的标准 (1)德育成绩(满分 80 分) 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自觉执行 MPA 各项教学管理规定和学校的 其它各项规章制度;热爱专业学习,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和社会活动;积极参 加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2)智育成绩 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上一学年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1 3.加分构成(附后) 注:以下情况不得评发奖学金:受纪律处分者;截止奖学金评比之日一学年内有一门或一 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三)评奖人数、等级和金额 表1 单位:人民币元 等级 人数 金额 新生特别奖学金 1人 3000 元 一等综合奖学金 2人 2000 元 二等综合奖学金 7人 1000 元 三等综合奖学金 9人 500 元 注:评奖人数将在各年级中分配,如果该学生成绩非常优异将适当提高获奖比例。 五、评选程序 1.本奖学金实行申报制。研究生办公室向符合评比资格的学生发布“伽蓝综合奖学金”评 比公告,参评学生必须于规定日期内向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申请并附带加分依据(证书、论文等 需要原件扫描件)。 2.根据申请名单,研究生办公室提供符合评比条件并已提出申请的学生上一学年的学习成 绩,研究生办公室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和上一学年的成绩,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和上一学年的成绩, 并依据评比办法进行加分后测算出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按照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提出获得综 合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3. 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伽蓝综合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 4.MPA 研究生“伽蓝综合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终审名单在公共管 理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5.公示无异议后,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都要填写《东北财经大学 MPA 研究生“伽蓝综合奖学 金”登记表》 ,归入学生档案保存; 6.中心每年 9 月份召开表彰大会,统一发放 MPA 研究生“伽蓝综合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六、其他 本办法由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组织实施,由“伽蓝综合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 解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