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卫处关于开展2017年海关制服装备个人自主选配工作的通知.doc
上海海关学院处室文件 关院后〔2017〕3 号 后勤保卫处关于开展 2017 年海关制服装备个人 自主选配工作的通知 本院各单位: 根据《关务保障司关于 2017 年度全国海关工作人员制服自选 工作的通知》(关保司便函﹝2017﹞39 号)文件要求,学院将开 展 2017 年海关制服装备个人自主选配工作;为了保证此项工作平 稳推进,确保 2017 年师生员工制服装备及时配发到位,院领导高 度重视,安排由后保处完成此项工作,并强调学院师生员工应积 极响应总署制服装备改革新要求,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做好个人制 服自主选配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定额选配额度标准 定额标准:海关制服装备定额选配额度标准由总署统一确定, 学院 2017 年在编教职工定额选配额度标准为 1,200 元/人。 额度使用期限:个人年度定额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使 用。个人年度结余额度由各海关单位统一调配使用,并在当年度 执行完成。 二、定额选配条件 个人自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人事部门确定的在编在岗人员范围。跨关区交流人员, 个人年度定额以现海关单位所在海关区域标准核定,并列入该单 位自选人员范围。 (二)个人选配仅限于选择与自己性别相符的制服装备; (三)个人选配制服装备不受着装区域限制,可跨区域选配; (四)制式毛衣、内穿毛衣、毛背心、制式单皮鞋、春秋单 皮鞋、皮凉鞋、棉皮鞋、普通查验鞋、防寒查验鞋等装备,每个 品种年度内限选配一件(双) ; (五)肩章日常更新,仅限于选择与个人衔级相匹配的肩章。 三、其他注意事项 学院工作人员辞职、调离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的,收回所 有海关制服标志;未能交回的,按物品实际价格扣款;对工作未 满一年调离的人员,按制服装备配发总额的 50%扣款。 学院工作人员自离、退休批准之日起不再配发海关制服装备。 海关金属标志损坏实行以旧换新,教职工如有更换,请及时与后 保处联系。 四、2017 年制服装备个人自主选配具体操作和选配时间 为保证海关系统制服装备改革顺利进行,总署开发了海关制 服装备管理系统,教职员工可通过系统提交个人年度制服装备需 -2- 求单,实现现有制装品目内的定额自主选配。 根据总署相关通知,请教职员工务必在 2017 年 3 月 20 日-2017 年 4 月 10 日完成选配工作。个人定额选配后,领取选配服装时间 另行通知。 请各部门领导或秘书通知本部门人员按时完成个人自选工作, 具体选配操作指南见附件;相关工作联系人: 技术保障:自选网站地址为内网地址,需请各部门协调安排 能上内网的电脑提供给无内网的人员使用。密码重置等相关技术 问题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王丽莎 分机:1190。 制服配置人事信息提供:人事处 钱晓岚 分机:1511。 制服选配工作咨询联系人:后保处 汪健 分机:1222。 附件: 2017 年 3 月 21 日 -3- -4- 本处:存档(1)。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