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合作导师单位与流动站所在单位一致)..doc
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甲 方(博士后工作站): 乙 方 (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单位): 丙 方(博士后研究人员): 丁 方(流动站合作导师): 戊 方:华侨大学人事处(代表华侨大学) 为充分发挥企业、院校及科研机构的各自优势,促进高校博士后流动站和企业博士后工 作站的合作,推动产、学、研相结合,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甲乙丙丁戊五方本着自愿、平 等、协商的原则,就联合招收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博士后进站 1. 根据甲方拟定的科研课题,通过有关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核,甲乙丁戊四方决定联合招 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丙方 为 2. 由甲方指定的业务指导人 ,丙方的研究项目(课题) ,在站时间为 年 月至 年 月。 和乙方选派的指导教师(丁方) 共 同组成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负责丙方在站期间研究工作的指导、管理及学术考评。 二、博士后待遇 1. 甲方每年为丙方提供充足的博士后日常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 福利待遇、行政管理费用和指导老师费用等。为保证乙方的有效管理及丁方指导工作,甲方 须在丙方进站办理手续时一次性付给华侨大学 叁万元 的培养费,用于乙方的管理费、丁方 的指导费等相关费用。 2. 甲方另外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给予丙方相应的生活补贴。 3. 甲方为丙方在企业工作站期间提供基本的住宿条件或由甲丙双方具体协商而定。 4. 如丙方工作时间经甲乙丁三方同意延长并报戊方备案,延长期间费用、工作安排等相 关事宜由甲乙丙丁四方协商解决。 三、博士后科研经费 1.甲方为丙方拟从事的科研项目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经费额度由甲丙双方协商确定, 主要用于课题调研、试验、论文版面费以及出站等,科研经费由甲方统一管理,博士后课题 的项目经费预算需在开题报告或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报告中提出,由甲方领导审批,经费的具 体使用须经甲方指定的专家和公司领导批准。 2.乙方应为丙方提供必要的科研工作条件。丙方在乙方工作期间由于使用仪器设备、配 备助手等产生的费用应在开题报告或其它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报告中一并列支。 四、博士后管理 1.丙方的人事关系放在甲方,并由甲方管理;丙方的户口和组织关系落在甲方。 2.甲乙双方共同组织丙方的开题审核、中期考核及出站考核,共同实施对丙方的日常管 理、科研管理和考核,定期做好对丙方科研项目的检查、进度监督控制和评估,及时协调处 理丙方在工作中碰到的问题。 3.丙方进站后三个月内须完成开题报告,进站后一年接受由甲乙双方组织的中期考核。 4.丙方在站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单独给丙方办理出国手续,或安排与其项目无关的工作。 5.丙方在站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及华侨大学的规章制度,勤奋工作,完成在站期间的研究 1 工作和计划的研究课题。 6.丙方不得中途离站。对于不能胜任科研任务、不适合继续博士后研究或考核不合格者, 经甲乙丁三方同意可报请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批,按国家有关规定劝其提前退站。 五、博士后出站 丙方在站科研工作结束,项目完成后应提交工作报告、论文及著作等研究成果,甲乙双 方应组织对其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对其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等进行综合考评,办 理出站手续。 六、科研成果归属及保密 1.由甲方提出研究项目、项目经费和日常经费,乙方及丁方协助指导,丙方在甲方和乙 方完成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及专利权属甲方。 2.如果丙方的研究项目是由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完成、或是乙方对于甲方有阶段性成果转 让,双方应另行订立协议,其研究成果归属及分享办法以双方另行订立的协议为准。 3.未经科研成果及专利所有权方许可,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人员不得泄露其技术秘密, 违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未明确部分,由协议各方协 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由福建省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裁决。 2.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丁戊五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丙丁戊五方 签字盖章后生效。 3.培养费可至华侨大学财务处交款,也可汇款。如汇款,乙方收款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华侨大学 银行账号:4286 5836 3940 开户行:中国银行泉州华大支行 备注:请注明汇款人及用途 甲方: 乙方: 丙方:博士后研究人员 代表签(章)字: 代表签(章)字: 签字: 年 月 日 丁方: 月 日 戊方:华侨大学人事处 (代表华侨大学) 代表签(章)字: 签字: 年 年 月 日 年 月 2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