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doc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教师岗设置与聘任办法》(西师发 2005-95 号)文件规定,教师岗位级别分为七级,即:特级、1 级、2 级、3 级、4 级、5 级、6 级。现根据该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制定我院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一、特级岗位上岗条件 院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特级岗位人员由学校直接聘任。 二、1 级岗位上岗条件 1、具备下列身份之一: ① 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② 业绩特别突出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近三年主持 C 类及 以上研究项目 1 项,获 D 类及以上科研奖励 1 项,在 A 类刊物上 发表学术论文 4 篇,教学效果优秀。 2、近三年每学年承担教学任务不低于 240 学时,其中本科 课堂教学不低于 54 学时。 3、近三年科研工作量每年不低于 60 分,且满足下列条件之 一: ① 发表 A1 类刊物论文 1 篇,或 A2 类刊物论文 1 篇、B 类 刊物论文 1 篇,或 B 类刊物论文 3 篇。 ② 出版 A 类著作 1 部、B 类以上刊物论文 1 篇。 ③ 获 A 类科研奖励 1 项。 ④ 主持 A 类研究项目 1 项。 ⑤ 争取横向科研经费 60 万元。 三、2 级岗位上岗基本条件 1 1、具备下列身份之一: ① 具有教授(正高职)职务任职资格。 ② 业绩突出的具有硕士学位且任职满三年的副教授:近三 年主持 C 类及以上研究项目 1 项,获 D 类及以上科研奖励 1 项, 在 A 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教学效果优秀。 2、近三年每学年承担的教学任务不低于 360 学时,其中本 科课堂教学不低于 140 学时。 3、近三年科研工作量每年不低于 30 分,且满足下列条件之 一(57 岁以上者不要求): ① 发表 A 类刊物论文 1 篇,或 B 类刊物论文 2 篇。 ② 出版 A 类著作 1 部。 ③ 获 B 类科研奖励 1 项。 ④ 主持 B 类研究项目 1 项。 ⑤ 争取横向科研经费 20 万元。 4、(教学为主岗)若近三年每学年承担的教学任务达到了 480 学时,其中本科课堂教学不低于 200 学时。则科研工作可减 为:近三年科研工作量每年达到 15 分,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57 岁以上者不要求): ① 发表 B 类刊物论文 1 篇。 ② 出版 B 类著作 1 部。 ③ 获 C 类科研奖励 1 项。 ④ 主持 C 类研究项目 1 项。 ⑤ 争取横向科研经费 10 万元。 5、 (科研为主岗)若近三年的科研业绩达到了 1 岗的条件, 则教学工作量可减为:近三年每学年承担的教学任务达到 240 学 时,其中本科课堂教学不低于 60 学时。 2 四、3 级岗位上岗条件 1、具备下列身份之一: ① 任职满三年的副教授(副高职)。 ② 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③ 近三年发表 1 篇 A 类刊物学术论文的副教授。 ④ 业绩突出的具有硕士学位且任职满三年的讲师:近三年 主持 C 类及以上研究项目 1 项,获 D 类及以上科研奖励 1 项, 在 A 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教学效果优秀。 2、近三年每学年承担的教学任务不低于 420 学时,其中本 科课堂教学不低于 160 学时。 3、近三年科研工作量每年不低于 20 分,且满足下列条件之 一(57 岁以上者不要求): ① 发表 B 类刊物论文 1 篇,或 C 类刊物论文 3 篇。 ② 出版 B 类著作 1 部。 ③ 获 C 类科研奖励 1 项。 ④ 主持 C 类研究项目 1 项。 ⑤ 争取横向科研经费 10 万元。 4、(教学为主岗)若近三年每学年承担的教学任务达到了 560 学时,其中本科课堂教学不低于 240 学时。则科研工作可减 为:近三年科研工作量每年达到 10 分,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57 岁以上者不要求): ① 发表 C 类刊物论文 1 篇。 ② 出版 C 类著作 1 部。 ③ 获 D 类科研奖励 1 项。 ④ 主持 D 类研究项目 1 项。 ⑤ 争取横向科研经费 5 万元。 3 5、(科研为主岗)若近三年的科研业绩达到了 2 岗的条件 3,则教学工作量可减为:近三年每学年承担的教学任务达到 320 学时,其中本科课堂教学不低于 120 学时。 五、4 级岗位上岗条件 1、具备下列身份之一: ① 具有副教授(副高职)任职资格。 ② 业绩很好的具有硕士学位且任职满三年的讲师:近三年 主持 D 类及以上研究项目 1 项,获 D 类及以上科研奖励 1 项, 在 A 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教学效果优良。 2、近三年每学年承担的教学任务不低于 440 学时,其中本 科课堂教学不低于 220 学时。 3、近三年科研工作量不低于 15 分。 六、5 级岗位上岗条件 1、具备下列身份之一: ① 具有讲师(中级职称)任职资格。 ② 业绩突出的任职满三年的助教:近三年在 B 类刊物上发表 学术论文 1 篇、或在 C 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且教学工作量 达到 460 学时,教学效果良好。 2、近三年每学年承担的教学任务不低于 480 学时,其中本 科课堂教学不低于 240 学时。 3、近三年科研工作量不低于 10 分。 七、6 级岗位上岗条件 1、助教及其他在册在职教师。 2、近三年内每学年承担的教学任务不低于 300 学时。 3、近三年内参与了一定的科研工作。 八、附则 4 1、如果满足各岗位上岗条件的教师人数超过学校下拨的相 应岗位数,则按任现职年限从高到低排队聘任。 2、教学工作量按学年统计,科研工作按自然年统计,统计 方法分别以《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和《数 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的规定为准。 3、按学校 2005-96 号文件规定,承担全校性公共课教学任 务的教师,其科研工作量的一半可用课堂教学工作量折抵。我院 为每 4 个课堂教学课时折抵科研工作量 1 分。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工作量作相应的减免: ① 三年内经学校同意脱产攻读研究生学位和国内外进修 (访问学习)一年以上的教师,学习期间的教学工作量减免。 ② 新分配或调入我院的教师,不计教学与科研工作量,只 按身份上岗。 ③ 兼职人员工作量的减免: a.兼任中层正职的教师,教学与科研工作量减免 50%; b.兼任中层副职的教师,教学与科研工作量减免 30%; c.兼任系、所、中心主任的教师,教学与科研工作量减免 15%; d.兼任系、所、中心副主任的教师,教学与科研工作量减免 10%。 九、本细则由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005 年 7 月 13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