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属高校本科专业师资队伍评估实施方案.docx
2018 年重庆市属高校本科专业师资队伍 评估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普通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 〔2017〕35 号)要求,结合重庆市属高校本科专业建设与发 展状况,决定 2018 年开展市属高校本科专业师资队伍评估。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促进高校加强一流专业建设,打 造高素质创新型专业教师团队,提高专业教师队伍素质,有 效保障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需求。 二、评估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引导高校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突出师资队伍建设在专业建设中的基础地位,提高师资队伍 对专业人才培养的保障度。 (二)客观性原则。注重用数据和事实说话,运用高校 专业师资队伍源头数据,客观真实反映专业师资队伍发展状 态。 (三)系统性原则。既关注专业师资队伍规模的满足度, 又强调专业师资队伍在不同方面或维度的结构合理性。 (四)整体性原则。同时关注高校所有本科专业的师资 队伍,考察高校内部所有专业师资队伍空间分布的合理性。 (五)信息化原则。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专业 师资队伍数据采集、审核、分析和结果呈现的信息化,推动 高校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专业师资队伍状态实行常态监控。 三、评估对象及内容 对市属高校开设的所有本科专业的师资队伍进行评估。 具体考察专业师资队伍的生师比、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学 缘结构、双师结构等(详见附件 1、附件 2)。 四、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取专家不进校方式进行。有关高校进入“重 庆市属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平台”采集专业师资队伍数据 信息,评估专家根据高校采集的专业师资队伍数据信息对各 高校各专业师资队伍质量做出评价。 五、评估程序 (一)学校自评(2018 年 9 月 15 日至 10 月 08 日) 各高校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分析本校各专业师资队伍现 状,开展自评自建,并形成《专业师资队伍状态数据分析报 告》。经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 10 月 08 日前报送至重 庆市教育评估院。 (二)数据采集(2018 年 9 月 15 日至 09 月 25 日) 各高校组织相关人员进入重庆市属高校本科专业评估 工作平台(http://cee.gov.cn/major),按照重庆市属高校本 科专业师资队伍信息采集表(附件 3)、在校生基本信息采 集表(附件 4)及时采集各专业教师、学生基本信息。专业 师资队伍采集须明确教师本科教学的专业归属,一个教师只 能归属到一个本科专业师资队伍。各类数据信息的统计时间 截止到当年 8 月 31 日。 (三)专家审核 (2018 年 11 月 11 日至 11 月 25 日) 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审核各高校采集的数据信息,清 理不真实、不准确或不符合采集要求的数据信息。 (四)报告撰写(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02 月 15 日) 市教育评估院根据审核后的专业师资队伍数据信息,结 合评估专家意见,从多层面、多维度分析各高校各专业师资 队伍质量,并形成市属高校本科专业师资队伍评估报告。 (五)报告发布(2019 年 03 月) 专业师资队伍评估报告经市教委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 公开发布,并按要求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六)结果运用 市教委将根据专业师资队伍评估报告,对师资队伍建设 质量水平高、建设效果好的专业,在有关项目申报方面予以 政策支持和倾斜。 六、工作要求 市属高校本科专业师资队伍评估工作由市教委高教处 牵头,市教育评估院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评估院要在市教 委的统筹下,严格按照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积极做好 有关采集工作。有关高校要协助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门人 员严格按照评估要求,并采集专业师资队伍数据信息,确保 数据信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 按有关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附件: 1.2018 年重庆市属高校本科专业师资队伍评估指标 2. 2018 年重庆市属高校本科专业师资队伍评估指标内 涵及统计说明 3. 2018 年重庆市属高校本科专业师资队伍信息采集表 4. 2018 年重庆市属高校本科专业在校生基本信息 附件 1 2018 年重庆市属高校本科专业师资队伍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1.1 专 任 教 师 规 1.1 专业师资规模 1.2 专 业 师 资 质 量 模 主要观测点 各专业专任教师数 1.1.2 师生比 各专业专任教师与学生的比例 1.2.1 学位结构 各专业有硕士以上学位专任教师占比 1.2.2 职称结构 各专业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占比 1.2.3 学缘结构 各专业从外校获得最终学位的专任教师占比 1.2.4 双师结构 各专业双师型专任教师占比 附件 2 2018 年重庆市属高校本科专业师资队伍评 估指标内涵及统计说明 1.1 专业师资规模:指各专业在编或在岗且具有教师专业技 术职务的教师所组成的专业团队,此处仅涉及专任教师规模 和生师比。 1.1.1 专业教师规模:仅指专业的专任教师数。 1.1.2 生师比:指专业在校生与该专业专任教师的比例。 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全校层面生师比: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全校生师比= 全校教师数 全校教师数=专任教师数+外聘教师数*0.5 专业层面: 某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某专业生师比= 某专业专任教师数 1.2 专业师资质量:指各专业师资队伍的学位结构、职称结 构、学缘结构、双师型结构、教学团队和高层次人才等。 1.2.1 学位结构:指各专业师资队伍中专任教师的学位分布。 其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某专业无学位专任教师数 无学位占比= 某专业专任教师数 某专业学士学位专任教师数 学士学位占比= 某专业专任教师数 某专业硕士学位专任教师数 硕士学位占比= 某专业专任教师数 某专业博士学位专任教师数 博士学位占比= 某专业专任教师数 1.2.2 职称结构:指各专业师资队伍中专任教师的职称分布。 其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某专业具有助教职称的专任教师数 助教占比= 某专业专任教师数 某专业具有讲师职称的专任教师数 讲师占比= 某专业专任教师数 某专业具有副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数 副教授占比= 某专业专任教师数 某专业具有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数 教授占比= 某专业专任教师数 某专业具有其他正高职称的专任教师数 其他正高占比= 某专业专任教师数 某专业具有其他副高职称的专任教师数 其他副高占比= 某专业专任教师数 某专业具有其他中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数 其他中级占比= 某专业专任教师数 某专业无职称职称的专任教师数 无职称占比= 某专业专任教师数 1.2.3 学缘结构:指各专业最终学位是非本校毕业的教师分 布。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专业最终学位是非本校毕业的专任教师数 专任教师学缘占比= 某专业专任教师数 1.2.4 双师型结构:指符合双师型教师要求的专任教师在师 资队伍中的分布情况。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专业符合双师型的专任教师数 某专业双师型教师占比= 某专业专任教师数 附件 3 2018 年重庆市属高校本科专业师资队伍信息采集表 序 号 学 校 院 系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性 别 民 族 师资 类别 2 专 业 技 术 职称 3 1 勾选 勾 选 最 终 学 历 最 终 学 位 4 5 勾 选 勾 选 获最终 学位的 学校 获最终学 位高校所 在地 6 勾 选 获 最 终 学 位 的 学 科 领 域 获 最 终 学 位 的 专 业 名 称 教学工作 归属的本 科专业 7 教学工作归 属的本科专 业的代码 8 是否“双 师”型教 师9 外出交流 10 类 型 所 在 地 时 长 勾选 1外籍教师:填写护照号码。 2师资类别: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课教师/校外兼职教师/外籍教师/ 其他。专任教师是具有教师资格、专职从事教学工作、只属于教学单 位的人员,此处统计时不包括直属医院具有医师职称的医生。实验技术人员是学校从事实验教学、辅导和指导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是直接为教学工作服务的专业 技术人员,主要是任务是协助教师完成教学工作,如图书资料员、教学科研秘书和情报信息工作人员等。校内兼课教师:既有行政职务又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校外兼课教师:其 他高校的任课教师。校外兼职教师:来自企业、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3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工程、研究等序列获得的人事部门认定的职称,请选择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其他正高、其他副高、其他中级、其他初级,未评级。 4最终学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无。 5最终学位: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无。 6获最终学位高校所在地:大陆/港澳台/境外其他国家。 7教学工作归属的本科专业:该教师现承担本科专业教学工作所归属的专业。其中,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教高〔2012〕9 号)统一归属及填 写代码。 8教学工作归属的本科专业的代码:该教师现承担本科专业教学工作所归属专业的代码。 9双师型教师:指高等学校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又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 10外出交流:博士后工作/参与国际会议/交流学习。 附件 4 2018 年重庆市属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在校生基本信息 序 号 学 校 院 备注: 在校生:仅指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系 专 业 姓 名 年 级 学 号 性 别 民 族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