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寻访2016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励志之星”活动的通知(学院通知).doc
关于组织开展寻访 2016 年华侨大学“创 新创业励志之星”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为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大力倡导创新创业精神,积极创建优 良学风,学校将开展寻访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励志之星”活动, 以树立创新创业励志典型,展示我校青年开拓创新、求真务实、 积极进取的良好风采。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全校全日制在读且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及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 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品行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4.积极参与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或创业实践,并取得显 著成绩。 二、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将评选 10 名“创新创业励志之星” ,每人奖励由 福建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团省委希望办)、乔丹体育有限公 司提供的助学金 5000 元。晋江众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 组织创新创业励志之星参观考察一些文创基地,并对有意向的 创业项目提供一揽子孵化服务。 三、评选步骤 (一)报名推荐阶段(3 月 29 日-4 月 8 日) 1.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向本院团委提交“寻访 2016 年华 侨大学‘创新创业励志之星’报名表”电子报名表(附件 1) 和附件材料(包括个人事迹、科技创新创业成果、学习成绩、 获奖情况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媒体宣传截图等) 。 2.各团委对本院参评同学资料进行核实后向学校推荐,每 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 2 名。 4 月 5 日前将纸质版个人材料和汇总表(附件 2)报送至 学院团委 C5-304 周超老师处,同时以“**学院**同学创新创 业励 志 之 星 ”评 选 事迹 材料 为标题 将电 子 版 发 送 到 邮 箱 2092038033@qq.com。 (二)评选阶段(4 月中下旬) 1.4 月中旬,校团委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评审团民主评出 10 名 2016 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励志之星”候选人。 2. 4 月下旬,校团委将在官方微信、微博#华侨大学 2016 创新创业励志之星#话题下进行评选名单公示。为引导学生向 先进学习并接受学院师生监督,公示期间,各相关学院团委需 在本单位新媒体平台推送本次评审出来的华侨大学“创新创业 励志之星”候选人励志事迹,并将平台上的转发点赞及评论数 截图在公示后报送邮箱:hqukjcx@163.com。 (三)展示推广阶段(5 月) 学校将通过网页、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 《华大青年报》 等媒体对 10 位“2016 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励志之星”典型事 迹进行宣传报道,在全校营造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引领学风 的学习氛围。 附件: 1. 2016 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励志之星”报名表 2. 2016 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励志之星”汇总表 附件 1: 2016 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励志之星”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学号 籍贯 民族 班级 联系电话 邮箱 照片 参加创新 创业实践 经历及典 型事迹要 点简述(不 超过 200 字) 科创 成果 获奖情况 申报人 学院 学校 签字 意见 意见 (盖章) (盖章) 附件 2: 2016 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励志之星”报名汇总表 序号 姓名 (盖章) 学院 学号 班级 联系方式 邮箱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