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章程.docx
上海海关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 字法》,保障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开展,使语言文字规 范化工作成为提高学生素质、建设文明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 特制订上海海关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语委会) 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参考学校语委会成员校发文) 第三条 语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语委办” ),负责语 委会的日常工作,语委办设在教务处。 第三章 第四条 职责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 法》以及国家、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关于语言文字的 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工作网络, 定期督促、检查学校各部门语言文字工作落实及开展情 况。 (一)积极宣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提高教职员工 和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1 (二)监督检查学校各类标语(牌) 、公告、出版物及 各类活动的用语用字规范情况; (三)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活动,加大 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 文化建设; (四)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与应用能力纳入学生培养 目标和有关课程,渗透到教育教学活动中; (五)全面组织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做好教师和学 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切实提高师生的普通话水平; (六)鼓励广大师生开展语言文字相关的基础研究和 应用研究,更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第四章 工作方式 委员应积极参与语委会工作,带领本部门落 第五条 实语委会各项工作。 (一)政工办主要负责学校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宣传 工作,监督检查校园各类标语(牌)、宣传栏用语用字规范 情况; (二)各部门对本部门的公告及各类活动用语用字规 范进行自查; (三)教务处负责学校日常教学活动中语言文字规范 情况的落实与检查,组织开展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培训及测 2 试,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所需经费。 (四)人事处负责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培训及测试,与 教师评聘、考核挂钩; (五)学生处、团委负责组织“推普宣传周”活动及学生 各类文艺、科技、体育活动; (六)各系应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语言文字相关活动; (七)基础部负责语言文字相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 究。 第五章 附则 (一)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章程由上海海关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 责解释。 3